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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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争创省五星级和国家级敬老院的需要,结合本敬老院实际, 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敬老院坚持独立门院、独立法人的运作机制和统一名称、统一制 度、统一设施的管理原则。敬老院遵循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等规 定,建立健全敬老院组织机构职责、工作人员工作细则和目标考核等相关管理 制度;敬老院各项规章制度、服务标准和工作流程制版上墙,接受群众监督。 敬老院设施按照本细则相关条款统一配备。第三条 敬老院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关心、爱护供养人员,严禁虐 待、歧视供养人员人格及损害供养人员身心健康,切实保障供养人员合法权益。第四条 民政办是敬老院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2、敬老院和集中供养工作的 指导、管理和监督。乡政府加强对敬老院工作的领导,把敬老院事业列入当地 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敬老院变更名称、服务项目和住所时,应当报区民 政部门审批;更换院长,报区民政部门备案。乡民政办应当定期对敬老院的工 作进行检查,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规定的,视 情节轻重,对直接负责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事责任。第二章供养对象第五条 敬老院以集中供养五保对象为主,同时面向社会开展代养业务。(十四)炊具齐全,生熟食品分柜存放,并分墩、分刀切割;不食用腐烂变 质食物,不喝生水,严防食物中毒。(十五)供养人员的餐具要专人专用,餐餐消毒,
3、传染病人的餐具要隔离存 放。(十六)服务员、炊事员要搞好个人卫生,做到衣帽整洁。第二十八条思想教育(一)订阅书报在三份以上、杂志在五种以上,并有计划地组织供养人员看 书读报,学习院民公约和院民守则。(二)每月对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时事政策教育,经常组织供养人 员收听收看广播电视,及时了解国内外大事。(三)定期召开院民大会和党员民主生活会,进行思想教育,鼓励争做五好 模范院民。(四)开展谈心活动,对供养人员的思想问题要弄清原因,及时解决。(五)及时调解供养人员之间的矛盾,增进供养人员之间的团结和睦。(六)做好供养人员的思想工作,做到耐心细致,坚持正面说服、开导,避 免激化矛盾。第二十九条医
4、疗服务(一)医务室配有专职医务人员和必要的医疗设备。医务人员须持证上岗, 确保各项治疗措施的落实,严禁医疗事故。(二)组织供养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教育,重点学习常见病、多发病自我 防治及老年营养学等。(三)入院前为每位供养人员进行体检,入院后每半年对供养人员进行一次体检,并建立供养人员健康档案。(四)供养人员患病,做到及时治疗。对传染病人应实行隔离;对重病、疑难病人应及时送往医院诊治,并派人守护。(五)严格保管和发放医药用品,做到每月核对一次库存,严禁滥发滥用; 供养人员和工作人员用药,一律开处方、计价,每次开药不超过当日量;供养 人员药费专人立帐,工作人员按规定结算。第三十条护理保健(一)根
5、据供养人员的生活自理能力和护理等级规范要求,实行分级护理、 分类管理、责任到人。对自理供养人员实行常规护理;对半自理供养人员实行 二级护理,负责整理床铺,送水送饭;对完全不能自理供养人员实行一级护理, 负责喂水、喂饭、喂药、洗脸、擦身,每天查房1-2次。(二)对患病供养人员要精心护理。重病号和精神失常者,由服务人员遵照 医嘱按时喂药;对卧床不起的供养人员,要按时为其洗头、洗脚,按时翻身, 经常擦背洗身,做到长期卧床供养人员不生褥疮,室内无异味。(三)院内设有供养人员进行休闲、娱乐、健身活动的门球、地掷球专用场 地。(四)健身室内备有体育康复器材;经常组织供养人员进行锻炼,定期组织 供养人员进行
6、散步、打球、做体操、练气功、打太极拳等形式的体育活动。第三十一条精神慰藉(一)建立供养人员与供养人员、供养人员与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交流的氛围, 工作人员定期与供养人员谈心,并做好谈话周记录(在个案记录中体现),及时 掌握每个供养人员的情绪变化,对普遍性问题和极端个人问题,集体研究解决 办法,保持供养人员最佳的心理状态。(二)根据供养人员爱好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娱活动,丰富供养人员的文化生活。(三)每年组织行动方便的供养人员外出旅游观光一次;重大节日举行适合 供养人员特点的文艺晚会和联欢会。(四)组建各类兴趣小组,每周组织供养人员开展一次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娱 乐活动,丰富供养人员精神文化生活。(五)每年
7、至少组织两次为供养人员送温暖、送欢乐的大型活动,消除供养 人员的心理障碍,努力营造大家庭色彩。第三十二条值班服务(一)院内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值班日志,认真做好值班记录; 重大事情要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二)院长和值班人员每天至少查房一次,了解和观察供养人员身体和精神 状况,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三)值班员和服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四)服务人员必须做到随叫随到,并耐心听取、处理供养人员提出的要求 和问题,严禁打骂供养人员。(五)按时为生病的供养人员服药,送病号饭;帮助卧床不起的供养人员翻 身,周到护理;对突然发病的供养人员要迅速送医院
8、抢救。(六)值班要查看房间,注意天气变化,及时关好门窗;严防火灾、中毒、 用电等安全事故。(七)每晚熄灯前要清点人数,安排供养人员就寝。第三十三条安全防护(一)对供养人员住房和用具要定期进行检查,严禁在房间内用各种炊具烧水做饭,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二)备有消防设施,经常向供养人员进行防火、防烫、防盗、防触电、防 煤气中毒等方面的安全教育。(三)剧毒药品、农药等危险物品设专库(柜)存放,专人负责。(四)及时排除消防、照明、报警、取暖、通讯、降温、排污等设施和生活 设备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处于正常状态。(五)发现供养人员思想波动、情绪反常,须安排专人负责看护并做好思想 工作,及时消
9、除隐患,避免发生事故和非正常死亡。(六)对久病不愈的供养人员,要耐心开导,精心护理,并采取相应措施, 严防发生意外;对行动不便的供养人员,在散步、就餐、上厕所时,要有人搀 扶。(七)建立供养人员外出登记制度。供养人员不得单独外出,必须外出的, 须由院长安排专人或其亲属陪同。五保对象的亲属或其所在村委会需接供养人 员临时出院的,必须与院方签订临时出院协议,接送供养人员必须由其亲属或 村委会安排专人陪同,在院外期间发生与供养人员相关的费用,必须事先通知 敬老院,经院方同意后统一安排。否则,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亲属或村 委会承担。(八)设置亲友来访登记簿,对供养人员亲友来访做好登记,热情接待,安
10、 排好食宿,并按规定收费。(九)供养人员去世后,院方应及时通知其亲属或所在村委会,并报告镇民 政办;对非正常死亡供养人员,必须在一小时内报告镇民政办,事后及时向镇民政办写出专题书面处理报告。供养人员去世后,要在“入院登记表”内注明死亡时间及原因,并到镇民政办办理注销手续。(十)处理好已故供养人员的遗物,并做好登记。第八章财产管理第三十四条 敬老院的土地、房屋、设备和其他财产由敬老院负责管护和 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第三十五条 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经费、物资、伙食费、生产经营等 有关账目要定期公布,接受供养人员和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第三十六条 财务人员要做到民主理财,精打细算,勤俭办院
11、。财务人员 离职时,必须清查账目,按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第三十七条 建立、使用正规帐簿、报表和收据,按国家财务规定处理帐 务。第三十八条 帐目做到日清月结,帐帐相符、帐实相符;凭证按月装订成 册;帐簿和单据年底加封存档。第三十九条购物须事先书面请示镇民政办,镇民政办主任向分管领导汇 报并经同意后方可购买。购物单据需经采购人员和院长签字,并由分管领导审 核签字后,方可给予报销。第四十条 建立院内物资帐,配备设施设备的管护保管人员,各种物品分 类(分库)存放;建立库存物品出入库手续,每半年清点一次库存,做到帐物相 符。第四十一条 五保对象入院,其财产交由村集体代管,并办理有关代管手 续,生活用具可带
12、入敬老院使用。五保对象去世后,其遗产按入院协议处理。第九章院办经济第四十二条敬老院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经营收入归 敬老院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四十三条院内应有一定面积的发展庭院经济用地。第四十四条 鼓励供养人员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和经营活动,因地制 宜地开展种植和经营等项目。第四十五条敬老院的生产经营收入分配要合理,纯收入总额的25%用于 扩大再生产和建设投资,25%用于改善供养人员生活,25%作为参加生产活动 供养人员的报酬及院方对供养人员日常管理考核的奖励,25%用于工作人员的 福利及奖励。第十章附则第四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乡民政办负责解释。第四十七条
13、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服务管理考核标准为加强对镇敬老院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结合我镇敬老院建设和服务 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一、民生工程(10分)完成民生工程指标1、五保实际集中供养率达90%以上。(7分)2、社会代 养实现愿进全进。(3分)二、基本建设(10分)1、院容院貌美观清洁,生活区和生产区分设。(1分)2、敬老院公共服务设施齐全。(2分)3、五保对象房间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除床、橱、沙发、电视、热 水瓶等,无其它杂物、无异味。(6分)4、敬老院厨房、餐厅能保障全院五保对象供餐,清洁卫生,桌椅配齐。(1 分)三、组织建设(15分)1、工作人员分工明确,团结协作,艰
14、苦奋斗,以身作则,办事公道,廉洁 奉公,事业心强,院长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能够带领全院人员完成各项任务。 (4分)2、工作人员热爱本职工作,以院为家,对院民有浓厚的感情,热心为院民 服务,不怕苦,不怕累,责任心强。院长每月住院天数不少于10天,在院工作 时间不少于22天。坚持每天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4分)3、管理人员善于做好院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帮助院民解决实际问题。每月 组织院民政治学习不少于一次,组织院民开展争创“五好”(思想好、卫生好、 劳动好、团结互助好、遵守院规院纪好)院民的评比活动,使全体院民团结互 助、和睦相处,无打骂体罚现象。(2分)4、选举设立院务管理委员会,由65人组成
15、,且五保对象占二分之一。院 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院长主持,并做好会议记录。(3分)5、敬老院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分别成立护理服务、膳食管理、生产经营、 环境卫生、安全保障,财务管理等工作小组,各组人员由工作人员和身体健康、 有一定特长的五保对象组成,并有一名负责人,且经常开展活动。(2分)四、各项规章制度(20分)1、敬老院制定如下管理制度:考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学习制度、膳食 管理制度、卫生制度、医务室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接待制度、设施设备管护 制度、值班制度、采购制度、出入登记制度、生产经营制度等,张贴或悬挂在 敬老院明显位置,并建立好各项制度的监督机制。(8分)2、财务制度健全,
16、集体资产、物资、经费收支都有登记,用统一规定的会 计科目做帐,帐、款、物相符,无贪污、挪用现象,帐目日清月结,一月公布 一次帐目。(5分)3、卫生制度落实好,坚持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周有卫生评比。(2 分)4、建立安全责任制,全年度无安全责任事故。(3分)5、其它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有登记。(2分)五、生活管理(15分)1、五保供养资金只能用于院民生活(伙食、被褥、服装、日用品、零用钱) (5分)2、饮食饭菜可口多样,平均每周加餐不少于2次。(4分)3、优抚对象享受的抚恤补助经费50%发给本人使用,50%用于集体伙食费。(1分)4、组织老人开展健康文娱活动和参加力所能及的生产劳动,每月组织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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