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地址编制办法(试行).docx
《宁波市奉化区地址编制办法(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宁波市奉化区地址编制办法(试行).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宁波市奉化区地址编制办法(试行)(初定稿)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2020年9月户房号表示。4、分割或合并房号。如果遇到分割的,在原来的房号以加副号 “-1”、“-2”表示;合并的原房号不变。第六章农村地址的编制第十四条 农村地址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编制和管理, 区民政部门应加强业务指导。第十五条农村地址原则上以行政村、自然村落地名名称,根据 村口道路走向和村宅分布位置采用序数编码或量化编码办法编制。1、行政村、自然村的道路,已命名的,按道路名编制。2、农村已命名的集中安置小区,参照道路街巷或住宅区编制地址。3、较大自然村的可适当分块编制,无道路名称的,可按村中的小 地名编制。4、已编制的老
2、宅原地翻建不再重新编制,同一产权人在村里有多 处住房的按其不同的位置分别编制;同一住房有多个户主或分户的, 按地址拆分、整合方法编制。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区民政部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印发之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地址管理工作,实现地址编制科学化、标准化、 规范化,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奉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区域内的沿道路房产、住宅小区、建 筑物(群)及内部不同建筑结构的标准地址、非标准地址编制和管理 工作。在建或规划中的道路两侧建筑物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地址的规划 编制工作。第三条 全区范围内各类单位建筑物和个人住宅均应申请编制地 址。经民
3、政部门依法编制的地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编制、变 更、篡改。公安、市场监督、住建、资规、综合执法、邮政等有关部 门按照本办法实施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地址管理相关工作。第四条 本办法对无合法手续申报,仅为了空间定位、通邮、生 产生活、安全管理、服务等需要编制的地址,不涉及产权属性、商事 主体注册及拆迁补偿等。第五条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12022) 14号)宁波市地名管理条例(浙人大常【2020】6号)浙江省门牌管理办法(浙民区【2013】77号)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 13923-2006)地名分类与类别代
4、码编制规则(GB/T18521-2001)浙江省公共数据管理条例(浙人大常【2022】第3号)宁波市门牌管理规定(甬民发【2014】138号)第二章地址的内容和组成第六条 地址包含楼幢、单元、楼层、户室、院门、阊门、胡同、 编制号、流水号等要素。第七条地址的各种组成方式:编制号应采用阿拉伯数字按照一定规律组成顺序,不得使用其他 字母符号。1、由行政区划、街路巷、编制号组成,例: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 锦屏街道大成路(*弄)*号;2、由行政区划、街路巷、编制号、限定物组成,例:浙江省宁波 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大成路*号(*村、社区)*大厦;3、由行政区划、限定物、编制号组成,例: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 锦屏
5、街道*村(*自然村)*号;4、由行政区划、街路巷、楼幢号、单元号、编制号组成,例:浙 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大成路(*号)*幢*单元*室;5、由行政区划、街路巷、编制号、限定物、院落、编制号组成, 例: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大成路*号(*村、社区)*阊门* 号或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村(社区)*阊门*号。6、由行政区划、街路巷、村(社区)、限定物、楼幢号、单元号、 楼层号、户室流水号组成,例: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村、 社区)*小区*幢*单元*室;第三章 道路、楼幢、单元地址的编制第八条沿道路地址编制方法:可采取道路自始点至终点、自固 定端向发展端、或自东向西、自南向北以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宁波市 奉化 地址 编制 办法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