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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艺术学院经营服务管理合同管理方:广西艺术学院(以下简称甲方)经营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 公正和自愿、诚信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甲、乙双 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共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为完善校园文化生活配套设施,甲方将位于南宁市 路广西艺术学院 校区内 楼一层的空间提供给乙方作为咖啡饮料经营场所使用,使用面积为皿而(乙方中标通知作为本合 同附件)。用于为师生提供咖啡、冷热饮品、果盘等服务。第二条 服务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至一年月日止。第三条 经营服务范围:为师生制作、零售咖啡、奶茶、各种冷热饮、 点心、水果盘等。不得经营
2、烧烤、煎炒等有噪声、废气、油污的项目,不得 起明火,不允许售卖香烟、含酒精类饮料(食品),不允许销售或提供损害 国家、社会利益的、学校及周边明令禁止、损害身心健康的商品、服务等。1、乙方应守法经营同时必须严格按照甲方所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 同时不得经营明火加工的食品(煎、炒、炸、腌泡等)及白酒类商品;不得经 营快递服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类(易燃易爆、有污染、有害有毒物 品等);禁止经营娱乐性行业,不得以甲方名义经营或对外宣传。2、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上级文件要求,本校规章制度,本合同约定乙方经营范围等进行监督、检查。第四条管理费标准及交纳管理费以中标价 万元(大写:万元)为基准。
3、1、管理费每年按10个月计算,全年的总额为 元。2、采取按半年预付管理费的形式,即每年分两次预付,每次预付年总 额的50%。年管理费在第三年后,每满一年递增15%。详细如下:第一年:一一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的50%,即:元;_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的50%,即:元;第二年:一一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的50%,即:元;一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的50%,即:元;第三年:一_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的50%,即:元;一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的50%,即:元;第四年:一一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的50%,即:元;一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的50%,即:元;第五年:一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
4、的50%,即:元;_年_月_日前缴纳年管理费的50%,即:元;3、乙方支付管理费应采取转帐方式,甲方收到管理费后应开具统一收据给乙方。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条款合同生效之日起,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纳履约保证金共1性交元。若 乙方在合同解除时,未发生违约或过错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一 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给乙方。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按时向乙方提供经营服务场所。2、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及食品卫生安全、质量、价格、服务等有检查监 督权,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3、甲方保障乙方经营所需的水、电、正常供应(因学校维修、改造及其 他特殊情况除外)。4、负责乙方与校内有关管理部门的协调工作,向乙方传达贯
5、彻学校有 关文件、规定和要求。5、负责咖啡厅室外公共区域的水、电维护、维修;室内区域的水、电、 设备设施的维修维护甲方可协助维修后,乙方支付相关费用。6、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履行合同相关条款,如违法经营、违反外事 纪律、安全和卫生不达标、服务态度恶劣,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限期 整改、罚款,直至解除本合同。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1、具有合法经营权,主动接受甲方的管理、检查、监督。2、负责经营过程中咖啡吧所有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 合同期结束时咖啡吧所有资产完好和不流失。3、认真做好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社会治安以及用工安全等方面的 工作,确保安全。4、按合同约定如期交纳有关费用
6、。5、承担承包期内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一切责任。6、承担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劳保、医疗、伤亡、计生、治安 及福利等费用和责任。7、经甲方同意后乙方可以合理规划咖啡吧布局,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 得擅自对咖啡吧设施及设备做任何改动。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承包、分包、出租及其他形式变相 转让他人经营。9、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第八条安全责任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认真做好食品采 购、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对购进的商品必须进行索证并做好登记 台账,严禁采购、销售伪劣、变质的产品及“三无”产品,保证食品的安全, 杜绝食物中毒的现象发生。2、乙方必须依法经营,
7、按规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食品经营许可证方能经营,同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和岗前培训, 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体检合格证和上岗培训合格证方能上岗。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学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对从业人员经常进行安全教 育,认真做好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 遵守学院作息时间,不占道经营,按照“门前三包责任书”相关条款做好相 关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第九条相关费用1、乙方需依法持证经营,甲方向乙方提供经营场所办理卫生、工商、税 务等证照需要的相关材料,乙方自行办理且费用自理,不因本合同无效、撤 销、变更而变动,甲方不负连带责任。2、经营期间,乙方因正常
8、经营需要的水、电费、垃圾卫生费等相关费用 由乙方承担,并按甲方相关规定按时向甲方有关管理部门交纳。3、乙方在经营期间与其他任何一方发生的债务关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负连带责任。4、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合法 用工并对所产生的劳资关系负责,对经营期间乙方与其自行雇佣人员的劳资 关系甲方不负连带责任。第十条相关职责1、乙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三个月内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 经营范围内经营品种所需的相关许可证,超过约定时间尚未办理相关证照视 同无证经营,因相关管理部门责令停业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2、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随意改变房屋原外观、建筑结构及用途,如需局 部
9、装修改造的,必须先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承 担。3、乙方在经营期间应合理使用并爱护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故意或 过失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合同到期后若未能继续续约的,须在合同到期后7日内腾空并将 房屋恢复到原状态,7日内未能恢复或拒绝恢复原状态的,甲方有权自行恢 复原状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费用由乙方负责。5、为保障校园秩序的稳定和谐,乙方及其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 制度,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不得影响校园秩序与师生生活,不得占道 经营,认真做好“门前三包责任书”相关条款的相关工作。6、乙方销售的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城同类商店同类商
10、品的价格,必须承 诺不销售伪劣商品,保证食品的安全。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经营场所给乙方使用的,每天按月管理费的3%。赔偿乙方违约金,如超过1个月仍未能提供的,乙方有权利解除合同,所 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2、甲方无故提前收回经营场所的,甲方应返还乙方未使用之管理费和履 约保证金,并按年管理费总额的20%承担违约金。3、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或学院因公需要致使甲方无法提供经营场所、提前 收回场所、场所无法正常使用等情况的,甲方应提前1个月通知乙方并返还 乙方未使用之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甲方不负违约责任。4、乙方不按时交纳管理费或其他相关费用的,每日按逾期管理费或费用 的3%。向
11、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基数为逾期管理费或费用),如超过一 个月仍未交纳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返还,所产生的一切损 失由乙方负责和赔偿。5、乙方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甲方有权不返还乙方还未使用之管理费及 履约保证金。如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仍应负赔偿责任。6、乙方未按甲方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 切损失有乙方负责,并按本条款第5点处理。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将房屋转租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的,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按本条款第5点处理。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变房屋原外观、建筑结构、用途或故 意损坏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所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并按本条款 第5点处理。9、乙方在经营期间,违反甲方规定超范围经营或从事非法经营活动以及 不服从相关部门管理跨门槛经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由乙方负责,并按本条款第5点处理。10、乙方在经营期间与第三方发生经济纠纷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自行负 责,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11、乙方在经营期间,购进和出售伪劣、变质及“三无”产品的,一 经核实,按照相关商品销售价格的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造成食物中毒的, 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负责,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12、乙方在经营期间,销售的商品价格如高于同城同类商店同类商品的 价格。一经核实,乙方按所销
13、售商品所得五倍的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3、乙方在经营期间,不按照规定办理相关经营证照无证经营的,甲方 有权解除合同;从业人员无健康体检、上岗培训合格证上岗的,一经核实, 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购进食品不按照规定进行索证和建立登 记台帐的,一经核实,乙方向甲方支付500元/次的违约金;食品摆放凌乱不 符合卫生安全要求及占道经营的,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责令整改,整改不及 时或屡次违约的,每次处罚500元,处罚超过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 同。14、乙方应做好自身的用水用电,防火防盗等相关安全工作,寒、暑假 或法定节假日期间,如乙方不营业的应自行保管好自身的财产、货物和设施, 甲方不负相关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对于因本合同履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 向房屋所在地法院诉讼。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期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附则71、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存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补充规定与本合同有条款不一致,则以补充规定为准。管理方(甲方):经营方(乙方):广西艺术学院代表人:代表人: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签订日期: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