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抚顺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离校未就业承诺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2年抚顺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离校未就业承诺书.docx(1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抚顺市关于“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一、领取准考证(一)领取时间2022 年 7 月 21 日22 日(上午:8: 3011: 30;下午 13:0016:30);(二)领取地点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一 10号市政府西侧社保大厦西门二楼39号窗口);抚顺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的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者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二、笔试(一)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二)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7月23日上午9:0010:40地点: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附属中学(抚顺市顺城区新华三路1号)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100分。报考者按照准考
2、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原 件、准考证参加考试。(三)分数线确定和成绩查询本次“三支一扶”计划招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没有笔戴。(四)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场,不 得拥挤,要保持安全距离。七、考生应认真阅读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 扶”计划抚顺市招募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提前 打印准考证并做好相应准备。考生打印准考证即视为阅知并认 同告知书内容。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 应处理。八、考生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或谎报旅 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 防疫措施、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行为
3、,一经 发现,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 法律责任。九、本次考试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国家、省和我市疫情防 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相关通知,保持报名时 填报的手机号码畅通。抚顺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29日附件22022年抚顺市“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离校未就业承诺书抚顺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本人(公民身份号码为),年 月毕业于 大学 系,报考了2022年抚顺市普通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现 承诺:本人为离校未就业的2020年、2021年省内生源普通高校毕 业生,本人提
4、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真实有效、准确完整,如不 属实,本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报考人员签名:年一月日 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限制。笔试成绩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fsrs. fushun. gov. cn) 上公布。三、资格复审和面试(一)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按照报考岗位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 人员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 参加面试。面试人选名单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站 () 上公布。(二)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1、时间:2022年7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 16:30);2
5、、地点: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抚顺市顺城区临 江东路1910号市政府西侧社保大厦西门二楼39号窗口);3、携带的材料:(1)2022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报名登记表(一 式三份,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考生下载打印,需有学校就 业指导部门或档案所在政府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意见并加盖公 章);(2)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未发毕 业证的,需要学校开具证明,加盖公章,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结果;(3)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首页和 本人页)。2020、2021年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或 无用人单位为其缴纳保险且无事实就业
6、的人员)应填写承诺 书(见附件),如有虚假承诺,出现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人社部门对其社保参保情况进行核验,如有缴费记录,不符合报 考要求,取消其招募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在本岗位笔试成绩中按 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三)面试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参加面试,面试公 告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 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不能录取。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四、体检(一)参加体检人选的确定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面试合格人员和招考计划1:1 的比例确定体检
7、对象。体检人员名单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局网站公布。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o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 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总分保留两位 小数,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进入体检对象)。(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 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 发(2016) 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 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 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 部发(2012) 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招募;不能如期参
8、加体检视为自动放 弃,不予招募;如出现空缺,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 依次递补。体检后如放弃“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资格,需退还体检费。体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五、跨岗位调剂补录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后,对出现的空缺招募岗位,从 没有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服从调剂)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的顺序进行1次补录(特殊专业需与服务单位达成一致), 补录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六、公示拟招募人选确定后,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由其统 一公布招募人员名单。七、其他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 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
9、假借“三支一扶”考试 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 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切勿上当受骗。2、在招募期间,报考者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 审、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放弃。3、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 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募资格。4、请考生保持报名所留电话畅通,同时请关注抚顺市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fsrs. fushun. gov. cn)关于抚顺市“三 支一扶”招募的相关信息,否则后果自负。5、考生参加“三支一扶”招募考试,要按照辽宁省及我 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
10、定执行。认真阅读2022 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抚顺市招募考试考生新 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如考生完成报名将视为知晓告知内 容。各位考生一定要做好个人疫情防护,考生在现场领取准考 证、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环节,须按照要 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个人健康码、佩戴口罩并测量体温。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考试安排及疫情防控要 求如有调整,将在抚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向 社会公布。联系人:季淑艳董晓璐联系电话:附件:1、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 抚顺市招募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2、离校未就业承诺书。抚顺市“三支一扶”计划工作领导小
11、组办公室2022年6月29日附件1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抚顺市招募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动态调整,请考生持续关注)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2022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抚顺市招募考 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根据当前国家和辽宁省新冠肺炎疫情防 控工作最新要求,结合考试工作实际,现将笔试疫情防控要求 和措施告知如下,请考生务必充分知晓并遵照执行。一、考生应主动了解并严格遵守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 关注国内疫情防控权威信息(请关注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 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权威部门的官网或官方微信号),充分了 解我市对往返重点管控
12、地区、重点关注地区和低风险地区人员 的疫情防控具体要求,积极配合考点、考场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鉴于各地疫情防控要求有所差异,请考生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执 行我市疫情防控政策,特别是外省和省内跨市参加考试的考生, 要及时全面了解和遵守外来人员信息报备、抵达后健康监测和 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因旅居史、接触史等原因被管 控而影响正常参加考试。考生不得以参加考试为由拒绝执行我 市疫情管控措施。二、考生应于考试日前14天完成“辽事通健康码”的申领 (微信小程序或“辽事通APP),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 和自主健康监测,并持续关注“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 行程卡”状态。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
13、化或出现相关症状, 须及时通过辽事通“健康信息”或“风险排查”进行申报更新, 有症状的应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 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个 人申报错误导致“辽事通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考生,通过 12345市民热线提出转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应佐证材料,经 省级审核并报国务院办公厅健康码平台审批后转码。三、考试当天,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考试:(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 无症状感染者;(二)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 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 的人员;(三)隔离期未满或因
14、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 (四)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 (五)“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 绿码(含带*号),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 的人员;(六)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考 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人员。若考生存在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则不得进入考点考场, 否则将按违反疫情防控要求处理,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四、考生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 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 酸检测的地点。(二)域内考生(考前14天内,仅
15、有我市旅居史或行程, 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应提供本人首场 考试考前48小时内我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三)域外考生(考前14天内,有我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 且不属于“考试当天不得参加考试的情形”),须提供本人首场 考试考前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我市均可, 无法查验电子版的则必须提供纸质证明)以及首场考试考前24 小时内我市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 上。域外考生到达我市后,应立即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严格执 行属地疫情防控要求,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报备,不得随意流动, 不得参加与考试无关的活动。(四)考生应根据本人参加考试的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
16、 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 以免影响参加考试。五、每场考试前,考生应至少提前90分钟到达考点,在考 点入口防疫检测点有序排队,规范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间 隔距离,并提前准备好(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2)纸质 准考证;(3) “辽事通健康码”(绿码);(4) “通信大数据行程 卡”(绿码、无异常);(5)本人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详 见“考生须提供符合防疫要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配合工 作人员做好入场验码和测温。经现场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 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均符合要求,体温正常(V 37. 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点。
17、入场 时体温复测仍异常(237.3。)、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 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 相应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 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 可参加考试。六、请考生做好自我防护(一)考生在备考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备考期间不 得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避免与新冠肺炎 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人员或近期国(境)外返抚人员接触;尽量不参加聚集性活动, 不到人群密集场所;在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注意保持安全社 交距离,做好手部卫生。建议考生在无禁忌症的情况下“应接 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需接种“加 强针二(二)考生应提前打印准考证,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 路线,提前做好考试当天的出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管理相关 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考试当天,考生应选择合适的 出行方式,尽可能做到居住地与考点之间“两点一线提倡考 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三)考试当天,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 口罩。考试期间,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规范佩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