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关于印发存款证明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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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罗农信2010170号罗江县农村信誉合作联社关于印发存款证明业务治理方法的通知辖内各信誉社、部:现将罗江县农村信誉合作联社存款证明业务治理方法印发你们,请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附件:罗江县农村信誉合作联社存款证明业务治理方法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此页无正文)主题词:信誉社 存款证明 业务治理 通知 抄 送:省联社德阳办事处、各营业网点、联社各部门、联社领导 罗江县农村信誉合作联社 2010年10月25日印发 (共印29份)附件:罗江县农村信誉合作联社存款证明业务治理方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存款证明业务治理,标准存款证明业务操作,提高金融效劳水平,特制定本方法。第二条 本方法所称存
2、款证明,是指信誉社为存款人出具其在信誉社存款情况的书面文书。第三条 存款证明分存款证明书和银行询证函。存款证明书是指证明存款人在信誉社存款余额情况的书面文书。银行询证函是指向单位客户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证明存款人某一时点(指截止日)在信誉社验资账户存款缴存情况的书面文书。第二章 出具存款证明的对象、条件第四条 办理存款证明业务的对象:凡在罗江县农村信誉合作联社营业网点开立存款账户的客户,申请用处真实、合法,均可到其开户营业网点申请开立存款证明。第五条 开具存款证明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信誉社开立存款帐户;2.存款证明申请人与存款人开立账户提交的身份证明信息一致。第六条 以下存款不得对外出具存款证
3、明:(一)已被县级以上司法机关冻结止付的存款;(二)已被挂失的存款;(三)存款人死亡,申请人未按法律程序办理继承过户手续的存款。第三章 操作流程第七条 申请客户需开立存款证明,应向开户信誉社申请,填写罗江县农村信誉合作联社存款证明申请书(附件1)一份,申请人为个人,应由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申请人为企事业单位,应在申请书上加盖预留印鉴,受权经办人签字。申请开立存款证明业务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一) 个人存款帐户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拟申请开立存款证明的储蓄存单(折)、卡。(二) 企事业单位帐户1、法人代表本人办理(1)法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拟申请开立存款证明的存单(
4、折)或存款帐号。2、受权经办人办理(1)受权委托书;(2)受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拟申请开立存款证明的存单(折)或存款帐号。第八条 审查(一)对出具存款证明书申请人的资历审查信誉社会计主管负责对存款证明书申请材料进展审查(假设遇会计主管休假或外出,由信誉社指定门柜会计人员进展材料审查),审查重点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个人存款账户申请出具存款证明书业务。重点审查是否由存款人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向信誉社提出申请,申请书所载存款账号是否与申请人提供账号一致。严禁受理非存款人申请出具存款证明书业务;2、单位客户申请出具存款证明书业务。重点审查申请单位是否出具受权委托书,受
5、权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书上是否加盖核对相符的预留印鉴,申请书所载存款账号是否与申请人提供账号一致。严禁受理非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受权经办人员申请出具存款证明书业务,对受权经办人员申请出具存款证明书的,应坚持热线验证,并做好登记。3、单位客户申请出具银行询证函业务。重点审查申请出具银行询证函账户是不是验资账户,对验资账户申请出具银行询证函应由存款单位法人代表或受权经办人向信誉社提出申请,严禁办理非存款单位法人代表或受权经办人申请出具银行询证函业务。(二)余额审查1、存款证明业务由门市会计人员依照存款证明申请书打印对应存款账户余额表,依照账户余额表填制罗江县农村信誉合作联社存款证明业务业
6、务审批表中存款明细情况,由复核人员按相关规定进展复核(如无专职复核人员的,由出纳人员进展复核)。经办人员在余额表上加盖个人名章和业务公章,在审批表上加盖个人名章。2、单位验资账户应由门市会计人员依照存款证明申请书打印对应存款账户明细表一式二份,逐笔核实缴款人、缴款金额、缴款时间、款项用处后,逐笔填入银行询证函出资人(股东)缴入的出资额列示表。并由复核人员进展复核,经办人员在账户明细表上加盖个人名章和业务公章,在审批表上加盖个人名章。3、会计主管通过SC6000系统对申请书、审批表所载信息进展再次核实后,在审批表中“信誉社会计主管审查意见”栏签注审查意见,并签字确认。第九条 审批经审查确认后,由
7、会计主管填写罗江县农村信誉合作联社存款证明业务审批表(附件2)一式三份,一份会计主管随存款证明书专夹保管,一份随当日会计凭证装订,一份审批人员保管,存款证明和银行询证函按以下审批权限规定报批。(一)个人存款证明1、证明余额单户在30万元(含)以内的,由信誉社会计主管初审,信誉社主任审批。2、证明余额单户在3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以内的由信誉社会计主管初审,信誉社主任审查,县联社财务电脑部负责人审批。3、证明余额单户在50万元以上由信誉社会计主管、主任初审,县联社财务电脑部负责人审查,县联社分管财务电脑部领导审批。(二)单位存款证明单位存款证明不管金额大小均应由信誉社会计主管、主任初审,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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