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讲课提纲课件.ppt
《物权法讲课提纲课件.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物权法讲课提纲课件.ppt(7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物权法立法背景、内容物权法立法背景、内容 物权法的立法背景物权法的立法背景 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 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需要 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需要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需要物权法的制定,是市场经济物权法的制定,是市场经济体制构建的客观需要体制构建的客观需要(一)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的目的在于自给,(一)自然经济条件下,生产的目的在于自给,需要的是宗法制度,而不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物需要的是宗法制度,而不是调整平等主体间物权关系的法律权关系的法律(二)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的目的在于满足人(二)计划经济条件下,生产的目的在于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运
2、用行政手民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运用行政手段组织经济,用段组织经济,用“红头文件红头文件”实现供产销的平实现供产销的平衡衡(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的目的在于交换,(三)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的目的在于交换,需要确立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需需要确立平等主体间财产关系的法律制度,需要所有权与他物权制度要所有权与他物权制度物权法的制定,是健全物权法的制定,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需要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需要(一)民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一)民法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个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人身关系和财(二)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人身关系
3、和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制度(三)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三)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继承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继承法、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等共同构筑了我国的民法体系法等共同构筑了我国的民法体系物权法的制定,是统筹协调各物权法的制定,是统筹协调各方利益关系的需要方利益关系的需要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问题:现实生活中迫切需要规范问题:一、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权属一、不动产登记名义人与利害关系人之间的权属争议问题;争议问题;二、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动迁问题;二、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城市房屋动迁问题;三、物业小区道路、场地、车库、车位归
4、属问题;三、物业小区道路、场地、车库、车位归属问题;四、不动产相邻关系问题;四、不动产相邻关系问题;五、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问题;五、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年限问题;六、抵押物买卖等其他各种问题。六、抵押物买卖等其他各种问题。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法制经济的必然完备的法律制度,是法制经济的必然推论。推论。民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法律民法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组成部分。体系中的组成部分。物权法律制度为民法的组成部分。物权法律制度为民法的组成部分。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了迫切需要解决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了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物权法以此为任,统筹协的
5、现实问题,物权法以此为任,统筹协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调各种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物权法的调整对象物权法的调整对象 所有权所有权;国家、集体、私人;国家、集体、私人 所有权所有权 等等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物权物权 用益用益 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关系关系 物权物权 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地役权地役权 等等 物权法的物权法的 他物权他物权调整对象调整对象 抵押权抵押权 担保担保 质权(动产质、质权(动产质、物权物权 权利质)权利质)占有占有 留置权等留置权等 关系关系物权法的内容物权法的内容归属归属 利用利用 保护保护物之归属物之归属 财产之归属,即确定财产的主
6、人,物之名财产之归属,即确定财产的主人,物之名分,权利之主体。分,权利之主体。明确财产的归属,意在定分止争。明确财产的归属,意在定分止争。“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也,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敢取,由名分已定也,故名分未定,尧、舜、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禹、汤且皆如鹜焉而逐之,名分已定,贪盗不取。取。”(商鞅(商鞅商君书商君书定分定分)物之利用物之利用 物之利用,即使物发挥效能(使用物之利用,即使物发挥效能(使用或交换价值)。物之利用的手段,
7、为物或交换价值)。物之利用的手段,为物的支配。的支配。支配,即对特定物的占有、使用、支配,即对特定物的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收益与处分。物权人有权依法垄断、独占地支配物权人有权依法垄断、独占地支配特定的动产、不动产,在该财产上实现特定的动产、不动产,在该财产上实现自己的意志。自己的意志。物权保护物权保护 物权受法律保护。物权受法律保护。物权遭受侵害,权利人物权遭受侵害,权利人可通过公力得到救济。可通过公力得到救济。发生财产归属争议时,权利人可请求确认权利发生财产归属争议时,权利人可请求确认权利财产被他人不法取得时,权利人可请求返还原财产被他人不法取得时,权利人可请求返还原物物对物的支配受到妨
8、害时,权利人可请求排除妨对物的支配受到妨害时,权利人可请求排除妨害、消除危险害、消除危险财产遭到不法毁损时,权利人可请求恢复原状财产遭到不法毁损时,权利人可请求恢复原状侵害物权使权利人蒙受损失的,权利人可请求侵害物权使权利人蒙受损失的,权利人可请求赔偿损失赔偿损失物权的概念和效力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物权的概念物权的概念:物权是民事主体直接支配特物权是民事主体直接支配特定物,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定物,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的特征:物权的特征:其一,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其一,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标的物的权利。的权利。a a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得所谓直接支配,是指权利人得在特定物上实现其意
9、志,而无须借助他在特定物上实现其意志,而无须借助他人的意志。人的意志。b b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物,包物权的客体,为特定物,包括不动产。权利,也可以是物权客体。括不动产。权利,也可以是物权客体。物权的客体必须能够确定。如土地、建物权的客体必须能够确定。如土地、建筑物、未与土地分离的出产物、货币、筑物、未与土地分离的出产物、货币、有价证券等。有价证券等。C C独占、垄断地支配特定独占、垄断地支配特定物物,排除他人干涉。排除他人干涉。物权特征:物权特征:其二,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其二,物权是权利人直接享受物的利益的权利。权利人通过支配物发挥物的效的权利。权利人通过支配物发挥物的效能(使用和交
10、换上的效能)享受物的利能(使用和交换上的效能)享受物的利益。此处所谓益。此处所谓“利益利益”亦可做亦可做“价值价值”理解,即物权人得享受物的使用价值和理解,即物权人得享受物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使用价值集中体现于用益物交换价值。使用价值集中体现于用益物权之中,交换价值集中体现于担保物权权之中,交换价值集中体现于担保物权之中,所有权则兼有对两种价值的利用。之中,所有权则兼有对两种价值的利用。物权特征:物权特征:其三,物权是排他性权利。物权是绝对其三,物权是排他性权利。物权是绝对权,因此物权的权利人特定,义务人不权,因此物权的权利人特定,义务人不特定。又因为物权是支配权,因此权利特定。又因为物权是
11、支配权,因此权利人要实现其权利,就必须具有排除他人人要实现其权利,就必须具有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的排他性也要求在同干涉的权利。物权的排他性也要求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相互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相互冲突的物权,如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冲突的物权,如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存在两个所有权,也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以直接占有为要件的他物权。以上以直接占有为要件的他物权。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1)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两个以上不同性质或内容的物权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成立两个以上不同性质或内容的物权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成立在先的物权有优先于成立
12、在后的物权的效力。在先的物权有优先于成立在后的物权的效力。例外:第一,限制物权(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虽然限制例外:第一,限制物权(他物权)优先于所有权。虽然限制物权成立在后,但是在其有效期内有排斥所有权的效力。第二,物权成立在后,但是在其有效期内有排斥所有权的效力。第二,费用性担保物权优先于融资性担保物权,如法定抵押权优先于一费用性担保物权优先于融资性担保物权,如法定抵押权优先于一般抵押权,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般抵押权,留置权优先于抵押权。物同时亦为债权给付之标的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同时亦为债权给付之标的时,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也有两点例外。第一个例外是物权
13、优先于债权的原则也有两点例外。第一个例外是“买卖买卖不破租赁不破租赁”,第二个例外是出于公法原因,税收债权优于一般物,第二个例外是出于公法原因,税收债权优于一般物权。权。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2)物权的支配效力(见前页)物权的支配效力(见前页)延伸:延伸:其一,排他效力:排出义务人之干涉;同一物上其一,排他效力:排出义务人之干涉;同一物上不得存有数不相容之物权。不得存有数不相容之物权。其二,追及效力:物权的客体无论为何人占有,其二,追及效力:物权的客体无论为何人占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有权请求其返还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物权人均有权请求其返还原物。原物。其三,对抗效力:登记的物权人、直接占
14、有动产其三,对抗效力:登记的物权人、直接占有动产的物权人得排除该物权客体上发生物权,即排的物权人得排除该物权客体上发生物权,即排除第三人善意取得物权。除第三人善意取得物权。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3)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 其一,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效力。其一,物权请求权是物权的效力。a物物权权请请求求权权,即即权权利利人人得得请请求求他他人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b物物权权请请求求权权是是物物权权效效力力的的体体现现,目目的在于维护物权的圆满状态;的在于维护物权的圆满状态;c物物权权请请求求权权为为救救济济性性权权能能,与与物物权权支配权能同其归属。支配权能同其归属。物
15、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3)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 其二,物权请求权的种类:其二,物权请求权的种类:返还原物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 排除妨害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 预防危险请求权。预防危险请求权。其其三三,物物权权请请求求权权的的行行使使即即可可以以诉诉讼讼方方式式为为之之,也也可可依依权权利利人人的的意意思思表表示示为为之之。三三种种请请求求权权均均不适用诉讼时效。不适用诉讼时效。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3)物权请求权)物权请求权 其四,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关系。此处其四,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关系。此处所要区别的主要是物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之所要区别的主要是物权请求权与损害赔偿请求权之间的
16、关系。当物被他人侵害造成损失的时候,物权间的关系。当物被他人侵害造成损失的时候,物权人对侵权行为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此种请求权人对侵权行为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此种请求权系债权性质的请求权,而非物权请求权,两者具有系债权性质的请求权,而非物权请求权,两者具有根本区别。根本区别。物权请求权以恢复物权人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物权请求权以恢复物权人对物的圆满支配状态为目的,而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在物的圆满支配状态为目的,而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在物的圆满支配状态不能完全恢复的时候,作为一种替代措施而存在的,不能完全恢复的时候,作为一种替代措施而存在的,其目的在于添补受害人的损失,故两种请求权是有其目的在于添补受
17、害人的损失,故两种请求权是有可能并存的。可能并存的。物权的法律上分类物权的法律上分类 所有权所有权:民事主体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民事主体对自己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依照法律规定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权利。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私人所有权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 用益物权用益物权: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民事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权利。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对:
18、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以从事种植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为内容而进行占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为内容而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对: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国家所有的土地以建造并经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为内容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及其附属设施为内容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利。用益物权用益物权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建造住房及附属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以建造住房及附
19、属设施为内容而占有和使用的权利。设施为内容而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地役权地役权:民事主体为增加一定土地:民事主体为增加一定土地(需役地)之利用价值,使其支配及于(需役地)之利用价值,使其支配及于他人土地(供役地)的权利。他人土地(供役地)的权利。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民事主体在债权人不履行债担保物权:民事主体在债权人不履行债务时,依法处分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务时,依法处分他人的不动产或动产,以处分所得优先于其他债权受清偿的权以处分所得优先于其他债权受清偿的权利。利。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准物权准物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探矿权、采矿权、取水权使用水域或滩涂从事养殖的养殖权
20、使用水域或滩涂从事养殖的养殖权使用水域或滩涂从事捕捞的渔权等使用水域或滩涂从事捕捞的渔权等物权学理上的分类物权学理上的分类 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与他物权自物权: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自物权:对自己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如所有权。支配权,如所有权。他物权: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他物权: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依法享有的支配权,如用益物权。支配权,如用益物权。物权学理上的分类物权学理上的分类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动产物权:以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动产所有动产物权:以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动产所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权,动产质权,留置权等。不动产物权: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
21、土地不动产物权:以不动产为客体的物权。如土地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抵押所有权,房屋所有权,地上权,永佃权,抵押权,典权等。权,典权等。区分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意义在于动产物区分动产物权和不动产物权的意义在于动产物权以占有为公示方法,以交付为所有权移转的权以占有为公示方法,以交付为所有权移转的手段,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和权利转移手手段,而不动产物权的公示方法和权利转移手段均为登记。段均为登记。物权学理上的分类物权学理上的分类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主物权:不需要从属其他权利,能独立自存的主物权:不需要从属其他权利,能独立自存的物权。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物权
22、。如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经营权等。从物权:须从属于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担从物权:须从属于他权利而存在的物权。如担保物权须从属于主债权,地役权须从属于需役保物权须从属于主债权,地役权须从属于需役地所有权或用益物权。地所有权或用益物权。区分主物权与从物权的意义在于对于物权的取区分主物权与从物权的意义在于对于物权的取得、变更和丧失,从物权应附随于主物权的命得、变更和丧失,从物权应附随于主物权的命运。运。物权学理上的分类物权学理上的分类所有权与限制物权所有权与限制物权所有权。所有权。限制物权:又称定限物权、不完全物权限制物权:又称定限物权、不完全物权或他物权,指仅能于特定限度内
23、,对标或他物权,指仅能于特定限度内,对标的物为支配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的物为支配的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保物权。物权学理上的分类物权学理上的分类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有期限物权:有一定存续期限的物权,如用益有期限物权:有一定存续期限的物权,如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和担保物权。无期限物权:没有一定存续期限而永久存在的无期限物权:没有一定存续期限而永久存在的物权,如所有权。物权,如所有权。区分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的意义在于,有区分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的意义在于,有期限物权的期限届满权利当然消灭,而无期限期限物权的期限届满权利当然消灭,而无期限物权除非标的物灭
24、失或者权利人抛弃权利,则物权除非标的物灭失或者权利人抛弃权利,则物权永久存续。物权永久存续。物权学理上的分类物权学理上的分类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民法上的物权:系由民法典规定的物权。传统民法上的物权:系由民法典规定的物权。传统物权类型均属于民法上的物权。物权类型均属于民法上的物权。特别法上的物权:海商法、水法、矿业法等法特别法上的物权:海商法、水法、矿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物权类型。律规定的物权类型。区分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的意义在区分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的意义在于,特别法上的物权应首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于,特别法上的物权应首先适用特别法的规定,在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物权法 讲课 提纲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