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恒业电视机项目(终审稿修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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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150万台电视机壳、显示器、整机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恒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应急响应体系,实行联防联控。2 .根据淮安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方案(淮发(2017) 26号),加强县以上 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和管理,强化应急体 系建设,建立饮用水源地实时监测监控系 统,落实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3 .根据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 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 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淮发2018) 33号), 严格控制环境风险项目,整合和提升现有工 业集聚区,加快城市建成区内石
2、化、化工、 水泥、钢铁等重污染企业和危险化学品企业 搬迁改造。深化跨部门、跨县区环境应急协 调联动,建立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 分区域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市、县 (区)两级政府建立应急物资储备库,各级 工业园区和企业环境应急装备和储备物资 应纳入储备体系。完善市、县、乡三级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 高应急处置能力。资源利用效率要求 一1.水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省最 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联席会议关于下达 2020年和2030年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 理制度控制指标的通知(苏水资联(2016) 5号),到2020年,淮安市用水总量不得超 过33.33亿立方米,万元
3、地区生产总值用水 量降至79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 水量降至10.3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 利用系数达到0.610以上。3 .土地资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淮 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 整方案,到2020年,淮安市耕地保有量 不得低于47.6027万公顷,永久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不低于39.4699万公顷,开发强度不 得高于18%o4 .能源利用总量及效率要求:根据淮安市 “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淮发 (2017) 26号),到2020年,淮安市煤炭 消费总量比2016年减少55万吨,电子行业 煤炭消费占煤炭消费总量的比重提高到 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
4、一次能源比重达到 10%o5 .禁燃区要求:根据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 条例,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 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 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6 .能耗要求:根据淮安市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淮政发(2018) 113号),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 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新增用水4100m3/a, 水源来自市政自来水厂,新 增工业增加值为6000万元,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0.68 立方米。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建设, 不新增用地。本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天然 气。本项目为非专业视听设备 制造,根据生态环境部关 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
5、 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 指导意见中煤电、石化、 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冶炼、 建材等六个行业类别,本项 目不属于高耗能项目相符综上,本项目与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难方案的通知(淮政发2020 16号)相关要求相符。2、与地方及行业环保管理要求的相符性分析(1)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相符性表16 与“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判定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 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30 号)“完成工业涂装VOCs综合治 理,强化其他行业VOCs综合治 理”。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6、“一、重点任 务“(四)推进重点工业行业VOCs 治理。4.强化其他行业VOCs综合 治理。2019年底前,完成电子信息、 纺织、木材加工等其他行业VOCs 综合治理”。本项目涉及挥发性有机物,固化工序与 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取二级活性 炭吸附进行处理,可以有效削减挥发性 有机物的排放。符合“两减六治三提升” 整治的要求。相符(2)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江 苏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政发2018 122号)相符 性分析表1-6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相符性分析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判定打赢蓝 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 计划(国 发201822 号)严
7、控“两高”行业产能。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钢铁、焦化、 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 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新、 改、扩建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建设项目,原则上不得 采用公路运输。(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牵头, 生态环境部等参与),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 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 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管理台账,对物料(含 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 排放实施深度治理。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本项目不属 于
8、两高行业,项目污染物 排放标准执 行江苏省地 方标准,本队 目各工艺生 产过程中使 用电能与天 然气,不使用 煤炭;产生的 有机废气经 过集气罩收 集由“二级活 性炭”装置处 理,达标排放相符江苏省 打赢蓝天 保卫战实 施方案(苏政发2018 122 号)全省范围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VOCs全面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推进堆场、码头扬尘 污染控制。推进煤炭、建材、矿石等运输“转公为铁”“转 公为水”。因地制宜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在黄色及以 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对钢铁、建材、焦化、有色、 化工、矿山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实 施应急运输响应。强化精准限停产,加大秋冬季
9、工业 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各地按要求针对钢铁、建材、焦10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制定错峰生产 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3)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表17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判定全面加强 无组织排 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 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 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 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 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 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 排放。含VOCs
10、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 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本项目有机废气经集 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后经15m高排气筒有组 织排放相符推进建设 适宜高效 的治污设 施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 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 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 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 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 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 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 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重点排 放源,本项目有机废气 经收集后进入“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
11、置”处理后 经15m高排气筒有组织 排放,有机废气去除效 率为90%相符深入实施 精细化管 控加强企业运行管理。企业应系统梳理VOCs排 放主要环节和工序,包括启停机、检维修作业 等,制定具体操作规程,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健全内部考核制度。加强人员能力培训和技术 交流。建立管理台账,记录企业生产和治污设 施运行的关键参数,在线监控参数耍确保能够 实时调取,相关台账记录至少保存三年。在日常运行过程中,企 业建成后应建立生产 台账,记录原料的使用 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含量等信息;建 立污染防治设施运行 台账,设计风量、有机 废气的停留时间、活性 炭等的更换周期和更 换量等运行参数,废气
12、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 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 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 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 使用。台账保存期限不 少于5年相符根据上表分析可知,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 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是相符的。(4)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19 号)相符性分析见表1-8。11表18项目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一序号要求本项目情况1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控 制、综合治理、损害担责、公众参与 的原则,重点防治工业源排放的挥发 性有机物,强化生活源、农业源等挥 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13、。本项目有机废气经2套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根15m高 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有机废气去 除效率为90%。相符2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挥发性有机物 的建设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 评价。新增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指 标的不足部分,可以依照有关规定通 过排污权交易取得。本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有机废气将向地方生态环境局 申请总量平衡,按照等量或倍量 削减替代。相符3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 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 中进行。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 照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 安装和有效运行挥发性有机物回收 或净化设施;固体废物、废水、废气 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和
14、处 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 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 天放置。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 经营活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 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可避免 在非密闭的空间和设备中进行, 故本项目通过措施,减少挥发性 有机物排放量,本项目有机废气 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高排 气筒有组织排放。危险废物密闭 存储、运输、装卸并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相符4医院、学校和幼托机构等公共场所的 环境敏感区域内,禁止使用高挥发性 有机物含量的产品。项目不在医院、学校和幼托机构 等公共场所的环境敏感区域内。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
15、染防治管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119号)要求。(5)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表19项目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判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要 入园区,新、改、扩建涉VOCs排 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使用 低(无)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 加强废气收集,安装高效治理设 施”、“因地制宜推进其他工业行业VOCs综合治理”。本项目位于盯胎经济开发区,符合要 求。本项目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 处理,可达标排放,有效控制有机废 气的排放,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因 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十三五”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求。相符(6)
16、与长三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方案相符性分析12表140项目与长二角地区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 动方案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判定持续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攻坚。落实2020年 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持续推进VOCs治理攻坚各 项任务措施。完成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做到“夏病冬治”。 2020年12月底前,各地对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 中发现的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 培育树立一批VOCs源头治理的标杆企业,加大宣传力度, 形成带动效应;组织完成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 刷等企业废气排放系统旁路摸底
17、排查,石化、化工行业火 炬排放情况排查,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挥发性有 机液体储罐排查,港口码头油气回收设施建设、使用情况 排查,建立管理清单。2021年3月底前,督促企业取消非必 要的旁路,因安全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通过铅封、安 装自动监控设施、流量计等方式加强监管;在确保安全的 情况下,督促石化、化工企业通过安装火炬系统温度监控、 视频监控及热值检测仪、废气流量计、助燃气体流量计等 加强火炬系统排放监管。进一步加大石化、化工、制药、 农药、汽车制造、船舶制造与维修、家具制造、包装印刷 等行业废气综合治理力度,推动重点行业“一行一策”,加 大清洁生产改造力度。本项目不使用 有机溶剂。项
18、 目有机废气收 集后采用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后达标 排放,符合文 件要求。相符(7)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表项目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要求本项目情况判定一、大力推进源头替代,有效减少VOCs产生大力推进低(无)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将全面使用符合 国家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 府绿色采购清单。企业应建立原辅材料台账,记录VOCs原辅 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 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采用符合国 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排放 浓度稳定达标且
19、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生产工序可 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施。使用的原辅材料VOCs含量(质量 比)均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无组织排放收集和处 理措施。项目使用无 VOCs含量粉末 涂料相符二、全面落实标准要求,强化无组织排放控制2020年7月1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 标准,重点区域应落实无组织排放特别控制要求。项目VOCs收集 经二级活性炭吸 附装置处理后有 组织排放三、聚焦治污设施“三率”,提升综合治理效率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 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 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
20、施,7 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 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除恶臭异味治理外,一 般不采用低温等离子、光催化、光氧化等技术。行业排放标 准中规定特别排放限值和控制要求的,应按相关规定执行;项目VOCs采取 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进行处理。 VOCs排放能够 达到大气污染 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与13合成树脂工业 污染排放标准(GB31572-201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14未制定行业标准的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和挥发性 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 按地方标准执行。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项目概况江苏
21、恒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苏吁胎经济开发区泗水路8-2号建设的年产80万台 电视机背板项目于2018年6月28日取得吁胎县行政审批局批复(吁审批综201804076 号),于2019年8月15日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不包括固体废物),于2019 年9月9日取得日于胎县环境保护局固体废物验收意见函(叶环验2019088号)。淮安市日于胎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1月21日对江苏恒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 检查时,发现企业在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的情况下擅自新建注塑生产线,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淮安市吁胎生态环境局于3月29日下发了 行政处罚决定书(淮吁环罚字2022) 33
22、号),江苏恒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于4月14日缴纳罚款,现补办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江苏恒业精密科技有限公司拟在现有厂区内新增电视机壳生产线(含注塑工段)、 显示器组装线与整机组装线,建设年产150万台电视机壳、显示器、整机扩建项目,扩装电视机显示器,并最终组装电视机整机产品。建项目新增生产电视机边框并与现有产品电视机背板组装电视机机壳,同时外购配件组建 设 内 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 价法(2018.12.29)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10.1)以及其它相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要求本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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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23 电视机 项目 终审 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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