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说简道繁谈写作(1):“逸马杀犬于道”公开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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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说简道繁谈写作(1): “逸马杀犬于道”何为初学写作的人,向来都认为作文以简为妙。繁呢? 一点都不好。原因在哪里? 指导师的指导方向出了问题。其实,简不一定就精妙,繁未必就不纯粹。行文的优劣不能单以文字的多寡 而论,应以表情达意是否准确到位为准则。想起了 “逸马杀犬于道”的掌故。欧阳公在翰林时,常与同院出游。有奔马毙犬,公日:”试书其一事。”一日:“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一日:“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公日:“使子修史,万卷未已也。”日:“内翰云何? ”公日:“逸马杀犬于道。”相与一笑。一一冯梦龙古今谭概书马犬事话说欧阳修在翰林院时,曾经与同事出游,偶见有一匹飞驰的马踩死了一只
2、狗。他说:“大家来记叙一下此事。”一人说:“有犬躺卧于大道,一马受惊失控,奔跑而来,踩死了它。”另一人说:“有马在大道上疯跑,躺在地上的一只狗被它踩死了。”欧阳修道:“让你们修史,一万卷也写不完。”二人说:“您会如何说呢? ”欧阳修道:“飞奔的马在路上踩死了一只狗。”二人相视一笑。关于这一掌故,向来的评说,认为是欧阳修为文简洁的典例。但我认为欧阳修的言说未必优于甲乙二人。为什么?这“一笑”,大有深意。是折服一笑?还是平常一笑?还是另有深意?这或许是后世之人为这一典 故探幽发微的根源。三人的叙述都是围绕同一事件进行的。甲是从犬的角度来叙述;乙是从马的 角度来叙述;而欧阳修是文学家也是史学家,是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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