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2C电子商务模式中信息不对称的博弈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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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3 1卷第 1 0期 2 0 0 9年 1 0月 工 程 大 W uha n I n s t 学 学报 Te c h Vo 1 31 No 1 0 0c t 2 00 9 文章编号:1 6 7 4 2 8 6 9(2 0 0 9)1 0 0 0 0 5 0 4 C 2 C电子商务模式中信息不对称的博弈分析 汪 俊 ,项 喜章 ,肖 平 (1 武 汉工程 大 学管理 学 院,湖 北 武 汉 4 3 0 2 0 5;2 武 汉工 业 学院经 济与 管理 学 院,湖北 武 汉 4 3 0 0 2 3)摘要:在 C 2 C电子商务交易模式 中,交易双方存在 着信息 不对称,严重 影响 网络交 易效
2、率。针 对卖家 与消 费者之 间存 在的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运用博弈论方法,通 过建立 信号博 弈模 型,分 析 C 2 C电子商务 交易 中的 信任 问题,提出促使卖家诚信经 营的对策。关键词:C 2 C电子商务;信息不对称;信号博弈;精炼 贝叶斯均衡 中 图分 类 号:F 2 2 4 3 2 文 献 标 识 码:A C 2 C电子商 务模 式 是 指 买 家利 用 电子 信息 技 术实现与其他买家之间的商务活动 。据艾瑞咨 询 的 2 0 0 8 2 0 0 9年 中 国网络 购物 行业 发 展 报告 表 明:2 0 0 8年 8 5。9 9 6 的用户 在 C 2 C平 台购买 过 商 品
3、,7 0 6 的用 户 经常在 C 2 C购 买商 品,C 2 C是 网 民购 物平 台 的 首 选 2 。C 2 C平 台在 商 品 种 类、数 量、价 格、服务等 方 面较 其 它 购 物 平 台具 有 良好 的 优势,是 当前 国 内网购 市 场 的 绝对 主力,且 在 未 来 仍将是 网络购物 市场 增长 的主要 动力。然 而,网络 空 间的广 泛 性、虚 拟 性 使 得 交 易 双 方无 法 确认 交 易对 方 身份 的真 实性 及 其信 誉 的好 坏,难 以保 证交 易 物 品 的质 量、送 货 以及 售 后 服 务 等问题,容 易 造 成 交 易 双 方 之 间 严 重 的信 息
4、 不 对 称。据 调查,在没 有 购 买经 历 的 网 民中,选 择 不尝 试 网络 购 物 的 原 因排 在 前 三 位 的 是:6 2 4 不 信 任 网 站,怕 受 骗;4 7 4 担 心 商 品 质 量 问 题;4 2 3 质疑 网络 购 物 的 安 全 性。可 见,信 任 问 题是影 响 网络交 易 的主要 原 因。研 究 电子商 务 中 的消 费 信任 问题 已成 为学 术 界 和 电子商 务企 业 十 分关 注 的 课题。当 前针 对 网 络环境 下 的信任研 究 主要 集 中在 B 2 C电子 商 务领 域,对 C 2 C电子 商务 模 式 下 的消 费 信 任 问题 的研 究
5、 较少。笔 者针对 卖 家 与 消 费者 之 间存 在 的信 息 不对称 现 象,从 信 号 传 递 的 角 度 通 过 建 立 信 号 博 弈模型,来 分析 C 2 C电子 商务模 式 中的信 任 问题,找 出影 响卖 家行 为 的关 键 因素。一、模型 的描 述 在 C 2 C电子 商 务模 式 购 物 过 程 中,买 家 只能 被动地从卖家 自己所表述的信息 中判断卖家的信 誉。以淘 宝 为 例,买 家 一般 是 通 过 查 看 卖 家 的会 员积累信用、店铺 动态评分和赔付担保承诺来判 断卖家是否值得交易,但 由于网络评估体系不健 全 等 因素,卖 家 很容 易 对 上述 识 别 指标
6、 进 行 造 假,例如 刷 信 誉、伪 造 交 易 记 录、虚 报交 易 量、谎 报 真 实身份 等。同 时在 购 物 过 程 中,买 家对 交 易 商 品 的信息 掌握 也 完 全 是 来 自卖 家 的描 述,有 的 卖 家 为了达成交易,就对商品采取虚假的描述,以诱骗 买 家进 行交 易。综上所述,在 C 2 C电子商务模式 中卖家为信 号 发送 方,买 家 为信 号 接 收 方。卖 家 的信 息 是 私 人信息,而买家的信息为共 同知识,卖家在信息上 占有 绝对 优 势,由此 可 构成 一 个 两种 类 型,两 个 博 弈方 的 信 号 博 弈_ 4 。按 信 号 博 弈 的 表 达 方
7、 法,该 博弈 的 时 间顺 序 可表述 如 下:1 “自然”选 择 卖 家 的类 型 a (i 一 1,2),d 表 示卖 家 的信 誉 好,n 表 示 卖 家 的信 誉 差。自然 选 择卖 家类 型 的概 率 为:P(n。)=:P P(an。)一 1 一 P 2 卖 家完 全 了解 自 己的 类 型,并 从 行 动 集 合,f 一 t ,t 中选 择 一个 信 号 t,其 中 t 表示 卖 家 向 买家 表 明 自己信 誉 好 的类 型,t。表 示 卖 家不 表 明 自己是信誉 好 的类 型。3 买家观 察 到卖家 的信 号 t 之 后,从 可选 策 略 集合 M 一 ,m)中选择 一1,
8、2,其 中 表示 买家 决定 交易,m 表示 买 家决定 不交 易。4 在该博弈中,假定对于信誉好的卖家,所提 供 的高质 量 的商 品或服 务 价格 为 P ,提 供 给 买家 的价 值为,进 行 一 次 交 易 的 平 均 运 营成 本 为 收稿 日期:2 0 0 90 6一O 3 作者 简介:汪俊(1 9 8 6 一),女,湖北黄 冈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 向:技术经济。项喜章(1 9 5 6 一),男,湖北武汉人,教授,博 士,硕士生导师。研究方 向:技术经济、企业 战略管理等。武汉工程大学学报 第 3 1卷 C(a );对于信誉差 的卖家,所提供的低质量的商 品或服 务价 格 为 P
9、 ,提 供 给买 家 的价 值 为,进 行一 次交易 的平均 运营成 本为 C(a ),如果信 誉 差 的卖家以次充好,伪装 自己是信誉好的卖家,致使 买家 浪费 的时间成 本 和 心理 损 失 为 C ,卖 家 的 伪 装成 本为 C(r)(本 文认 为 只有信 誉 差 的卖 家 才需 要伪装 成本)。5 卖家、买 家 的 收 益 函数 分 别 表 示 U(“,t,m),UR(n,t,m)。综 上,可 得 出卖 家 与 买 家 的 信 号 博 弈 模 型。如 图 1所示,这 里博弈 是从 中间“自然”的初 始“选 择”依次进行到两端的。U U U b l1,己,I l ,l J 图 1 C
10、2 C电子商务交易模式的信号博弈模型 Ul Us(1,t 1,m1)一 PH C(a1)U2 一 UR(口1,t 1,m 1)一 VH PH U3 一 Us(口l,t 1,2)一 C(a1)U4:UR(0l,t l,m2)一 0 U5 一 Us(a 2,t 1,研 1)=PH C(“2)一 C(r)U6:UR(a 2,t 1,m1)一 PH CR U7 一 Us(“2,t 1,m2)一 C(“2)一 C(r)U8 一 UR(2,t 1,m2)一 0 U9=Us(口 1,t 2,1)一 PJ 一 C(1)UI o UR(日J,t。,1):VH PL Ul】一 Us(口l,t 2,2)一 一 C(
11、a】)U】2 一 UR(口】,t 2,m2)一 0 Ul 3 一 Us(a2,t 2,m1)一 PL C(“2)U1 4=UR(2,t 2,m1)=VL Pf _ U l 5 一【,s(2,t 2,m2)一 一 C(a2)U l 6 一 UR(2,t 2,m2)一 0 二、模型 的求解 下 面分析 信 号 博 弈 的分 离 精 炼 贝 叶 斯 均 衡、混 同精炼 贝叶斯 均衡、准分离 精炼 贝叶斯均 衡。1 信号博弈的分离精炼贝叶斯均衡。在这种 情况 下,意 味 着 卖 家 采 用 分 离 的 战略。如果 卖 家 类型 为 a ,则采取 t,行 动;如果卖 家 类 型为“。,则 采取 t:行动
12、。此时卖 家都 向买 家表 明 自己 的真实 类型。据 此买家 可 以做出如 下的判 断:P(n I:f J。l 0,J 此 时,买 家判 断卖 家 传 递 的信 号类 型与 卖 家 的真实类 型相 同的后 验 概 率 等 于 1。该 判 断是 根 据贝叶斯法则和卖家 的策略而形成 的,符合精炼 贝叶斯 均衡 的要 求。通 过 给定 的 卖 家策 略 和得 出的买 家的判 断,买 家 的序 贯理 性 策 略如下:当卖 家传递 的 信 号类 型为 a 时,买 家决 定 以价 格 P一 购 买商 品;当卖 家传递 的信号类 型 为 a 时,买 家决 定 以价格 P 购买 商 品或 者拒绝 交易。至
13、此,得 出 了精 炼 贝 叶 斯 均 衡 的 判 断 和 策 略 组合,接 下 来 分 析 实 现 精 炼 贝 叶 斯 均 衡 的 条 件。从收益的角度来看,只要卖家如实表明 自己真实 类 型所 得 的收 益 大于不 如 实表 明 自己真 实类 型所 得的 收益 即可。(1)对 于“类 型 的 卖 家 而 言,需 要 满 足 s (n l,t 1,m】)Us(1,t 2,m1),即满 足 PHC(a 1)P,一C(a )。所 以,如果 要 a 类 型 的卖 家 如实 表 明 自己的类 型,需要 满足 PH P 。(2)对 于 a 类 型 的 卖 家 而 言,需 要 满 足 U (d 2,t 1
14、,m1)U s(a 2,t 2,m1),即满 足 P HC(a 2)一c(r)P,一C(a )。所 以,如果要 n。类型 的卖 家如 实 表 明 自 己 的类 型,需 要 满 足 P 一P P L和 P 一P Us(1,t 2,m1),即满 足 PH C(a 1)P 一C(d )。所 以,如 果 要“类 型 的卖 家 如 实 表 明 自己的类 型,需 要 满足 P 尸 。(2)对 于 a。类 型 的 卖 家 而 言,需 要 满 足 U(n 2,f l,m1)U5(n 2,2,lm1),即满 足 PH C(d 2)一C(r)P 一C(a。)。所 以,如 果要 a 类 型 的卖 家如 实 表 明
15、自 己 的类 型,需 要 满 足 P 一 P ,C (r)。这 意 味着 当 卖 家 的 伪 装 成 本 小 于 高 质 量 商 品与 低质 量 商 品 的价 格 差 时,信 誉 差 的 卖 家 则 会 按 照最 大 收益 的 原则 选 择伪 装 自己是 信 誉好 的卖 家,欺 骗买 家。综上,不 等式 P P 和 P 一P C(r)是 实 现混 同精 炼 贝叶斯 均衡 的充 分必 要 条件。3 信 号博 弈 的准分 离精 炼 贝叶 斯 均 衡。在 这 种情 况下,意 味着 a 类 型 的卖 家 表 明 自己的 真 实 类 型 a ,而 a。类 型的卖 家 以概 率 表 明 自己 的类 型是
16、a ,以概率 1 表 明 自己的类 型是 a 。据 此 买 家可 以做 出的判 断如 下:一、I P _ 2 _ 1,)一 1)啦),I 户(z 1)一:1 I p(a1)+p(a 2)P(a j)表 示 商 家 表 明 自 己 的类 型 为 a ,而 真 实 类 型 为“的 概 率 等 ;P 。)表示 商 家 表 明 自己的类 型为“,而 真 实类 型 为 a z 的概 率 为。该 判 断 是 根 据 贝 叶 斯 法 则和卖 家 的策 略 而形 成 的,符 合 精 炼 贝 叶 斯 均 衡 的要 求。通 过 给 定 的 商 家 策 略 和 消 费 者 的 判 断,消 费者 的序贯 理 性策 略
17、如 下:当商 家传 递 的信 号 类 型 为 时,买 家 以 概 率 等 接 受 价 格 为 P 的 商 品 的 购 买 交 易,买 家 以 概 率 接受 价格 为 P 的商 品的 购买交 易 或者拒 绝交 易;当卖家 传递 的信 号类 型 为 a 时,买 家 以概率 1 接 受 价 格 为 P 的商 品 的购 买 交 易 或 者拒绝 交 易。至此,得 出 了精 炼 贝 叶斯 均 衡 的判 断 和 策 略 组 合,接 下 来 分 析 实 现 精 炼 贝 叶 斯 均 衡 的 条 件。从 收益 的角 度 来 看,信 誉 好 的卖 家 选 择 表 明 自 己 真 实类 型 的收 益 大 于不 表 明
18、 的 收 益;而对 于 信誉 差 的卖 家,如 果要 其 随机 选 择 伪装 行 为,则 要 求伪 装或 者不 伪装 带来 的 收益相 等 即可。(1)对 于 a 类 型 的 卖 家 而 言,需 要 满 足 U(a 1,f 1,1)Us(a l,2,1),即满 足 P HC(a 1)P 一C(a )。所 以,如 果 要 a 类 型 的 卖 家 如实 表 明 自己的类 型,需 要满 足 P P 。(2)对 于 a 类 型 的卖 家 而 言,需 要 满 足【,(n 2,t 1,m1)一Us(a 2,t 2,m】),即满 足 PHC(n 2)一C(r)一P 一C(a。)。所 以,如 果 要 a。类
19、型 的卖 家随机 选择 伪装 行 为,需 要 满 足 P 一 P 一C(r)。这 意 味 着 当卖 家 的伪 装 成本 等 于高 质 量商 品 与低 质 量 商品 的 价 格 差 时,信 誉 差 的 卖 家 则 会 随 机 选 择 伪装 行 为。综 上,不等式 P P 和 P P 一c(,)是实 现 准分 离精 炼 贝叶斯 均衡 的充 分必 要条 件。三、结 论及 分析 C 2 C 电 子 商 务 交 易 模 式 的 信 号 博 弈 模 型 的 分 析 结 论 可 以 总 结 如 表 1所 示。(1)从 三 种 均 衡 类 型 的 实 现 条 件 看,均 要 满 足 P P 。这 意 味 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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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C 电子商务 模式 信息 不对称 博弈 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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