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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摘摘 要要:近年来,高校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违法犯罪现象呈现上升趋势。分析大学生违法犯罪成因,寻求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基本对策,对降低在校大学生的违法犯罪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关键词关键词:大学生犯罪;成因;对策一、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一、大学生犯罪的原因分析 大学生违法犯罪的原因极为复杂,涉及众多方面。大学生犯罪有其自身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主观原因,也有外界各种复杂的客观因素,是一系列彼此交错的主观与客观因素综合造成的。(一)大学生犯罪的主观原因(一)大学生犯罪的主观原因 1、错误的价值取向、错误的价值取向 当前的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潮层出不穷。在一些不良观念的驱
2、动下,少数大学生的人生观与价值观发生扭曲变形,一切以自我为中心,强调个人价值的绝对实现,个人需要的无条件满足,不能正确处理“主体的我”与“社会的我”的关系。而一旦放任这种意识发展,当自我的利益和价值无法通过合法途径满足和实现时,行为人就会惟利是图,甚至损人利己,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2、意志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弱,自控力差、意志力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弱,自控力差 当代大学生普遍存在着独立意向与认识的能力发展不协调,自尊心、好胜心强,但辨别是非和控制行为的能力差,要求和满足之间经常处于矛盾状态等特点。同时,个人主义又左右着大学生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他们缺乏社会责任感,对他人漠不关心。在这种情况下,当面临
3、反面的诱惑和影响时,由于他们意志力弱,辨别是非能力有限,很容易受不法分子引诱和教唆而“一失足成千古恨”。3、心理压力过大、不能及时有效排解、心理压力过大、不能及时有效排解 大学生肩负着较高的社会期望,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学习任务较大,通常有着不同于一般青年的更高的追求;同时,他们也面临着更多的挑战,承受着更大的心理压力。这使得部分大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不容乐观,甚至出现种种心理问题,如果不能及时有效排解和医治,时间长了将可能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4、法律和道德意识的欠缺、法律和道德意识的欠缺 很多大学生道德和法律意识淡薄,不太懂得文明礼貌,不遵守社会公德。有些大学生甚至把克己奉公、见义勇为的人当成傻冒
4、,把善于投机钻营、损人利己的人看成精明。这种道德退化的现象,使一些大学生缺乏应有的是非善恶观念、荣辱观念和羞耻心理,道德良心的约束和自责失去了抑止作用,不会因为自己做了坏事而感到羞辱和不安,比较容易堕落而走上犯罪的道路。(二)大学生犯罪的客观原因(二)大学生犯罪的客观原因 1、家庭原因、家庭原因 (1)教育失当。有些父母望子成龙心切,只重视智力开发,忽视品行教育,更有甚者用物质刺激作为调动子女学习积极性的唯一手段,而忽视了子女的道德修养和思想政治方面的进步。(2)过分溺爱。有的家长对子女过分溺爱,无形中滋长了孩子“自我中心意识”,使孩子养成任性、自私等不良习性,这些因素在孩子成长过程中极易导致
5、犯罪。关于大学生犯罪成因及对策的思考(3)家庭成员关系的影响。不幸的家庭容易使孩子形成畸形性格,使其产生报复世界的错误心理。这种心理状态危机若在短时间内不容易被纠正,往往会延伸到大学校园。2、学校原因、学校原因 (1)心理健康教育的滞后。大学生处于青春期,其心理尚未完全成熟,起伏比较大,做事情易冲动,缺乏社会经验,情感比较脆弱,心理失衡常常发生,是心理障碍高发、易发群体。一项针对在校大学生的调查显示,17的大学生存在心理问题,其中女生的心理健康水平比男生低,来自农村的学生比来自城市的学生问题更为严重。交际困难、学习就业压力大、恋爱情感波动、人格缺陷成为困扰大学生的四大心理问题。在这种情况下,若
6、没有正确的引导,他们很容易误入歧途,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但与此不相适应的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队伍却相当薄弱。尽管许多高校都设有心理咨询中心,但工作开展得并不尽如人意。(2)科学管理机制的不健全。随着高校招生规模的逐年扩大,校内教育资源的配置在短时间内难以满足办学需求,在管理队伍、物质条件、管理措施等方面都还不能完全适应扩招后学生学习、生活和成才的需要。目前很多高校是大班上课,少则几十人,多则数百人坐在一个大教室。不少学生租房住在校外,虽然每个年级都设了辅导员,但很难顾及到每一个人。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机制,一些自我控制能力弱的学生,很容易突破道德的防线而走上犯罪歧途。3、社会原因、社会原因
7、(1)外来文化冲击的负面效应。有的同学片面地用西方的某些政治观点来评判社会主义制度和我国的政治生活,使自己的理想信念由迷惘、动摇而走向反叛,有的大学生在行为选择上则企图追求绝对自由,忽视社会责任感和时代使命感,错误地以物质利益为尺度去评价个人得失,以致诱发违法犯罪活动。(2)社会转型期控制力的弱化带来的负面影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包括大学生在内,社会的每一个成员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新旧社会机制转换所带来的冲击。大学生的价值目标和行为选择表现出多元性和模糊性等特点,部分学生出现了无所适从、消极颓废、自我预期下降等倾向。同时,社会转型期不可避免的制度缺陷,不良风气、网络信息污染等,时刻都在侵蚀着个
8、人控制能力极其有限的在校大学生,这也是大学生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重要原因。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二、减少大学生犯罪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一)学校途径(一)学校途径 1、转变高等学校教育观念、转变高等学校教育观念 我国目前的教育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其过于简单的功能所产生的消极作用是大学生产生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的主要因素之一。学生除了获取文化基础知识外,作为人的社会完整性的其他方面,并未随着年龄的增长和学历的提高而相应地得到较好发展。部分大学生已经形成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水平,相对于大学环境的要求,尚存在较大差距。他们在被动适应这种环境的过程中,便很容易出现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学校要使他们形
9、成正确的道德观,引导学生遵从应该遵从的价值取向,并且帮助学生养成朴素的道德情感,使他们懂得社会生活的基本原则,明确自由的尺度规范以及对社会的责任等等。目前,我国针对在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很薄弱。对此,高等学校应增设法制宣传栏、宣传刊,采取各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法律常识教育。另外,高等学校应与司法机关加强联系,由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结合所办案件,对学生进行现实的法制教育,强化他们的法制观念,将打击犯罪和预防犯罪结合起来,争取防患于未然的效果。2、改革高等学校教育管理、改革高等学校教育管理 目前,除了辅导员、班主任外其他授课教师与学生交流甚少的现象比较普遍。辅导员、班主任不是很多,精力也有限,仅靠他们全
10、面了解掌握每一个学生生活、学习情况是很不够的,高等学校应建立一个大学生信息采集网络,发挥每一个教师及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学校要创造更多的师生交流、沟通的机会。将大学生学习、生活、心理等信息、资料集中汇总,以便于广大教师更好地与学生交流、开展工作。学校还应当经常与大学生家长沟通,以利于制订出有效的大学生问题帮教办法,应该针对大学生心理、生理、道德问题,实施专人专题帮教措施。要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的学生管理工作,尤其是集体宿舍的管理,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管理约束机制,应该配合有关执法部门综合整治,排除校园周围对大学生有不良影响的因素。3、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
11、识,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 学校应该针对大学生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缺乏法律意识的现象,强化法制教育。为了增强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从教育形式上除了开设法律课以外,还要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通过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教育报告会、法制展览会、有奖征文、模拟法庭等活动,对大学生进行直观、生动、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从时间上讲要做到法制教育的经常化。可以根据年级、专业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教育。另外,学校要加强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大学生进行个别教育。4、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培养大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 针对大学生心理发育不够成熟的特点,学校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心理咨询
12、服务。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心理教育课。要定期对大学生进行心理测验,对有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的个体,进行早期干预治疗,避免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帮助大学生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当前尤为重要的是:第一,引导大学生学会控制情绪,能够逐步消除人格障碍,学会宽容,帮助大学生提高承受和应对挫折的能力。第二,引导大学生创造一个团结、活泼的生活、学习氛围,建立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因此,学校应在大一第一学期开设有关人际交际学方面的课程。同时,班主任、辅导员应当经常关心学生的生活,引导学生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大学生要能够放弃偏激和自卑心理,笑对人生,热情生活,多交朋友,使自己的心理常常处于轻松愉快之中。第三,注意引
13、导大学生正确处理恋爱与性问题。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要有意识、有计划地开展大学生恋爱问题讲座,帮助他们正确处理恋爱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学校应该加强他们的性心理教育和性道德的教育,建立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指导和帮助大学生以严肃的态度对待爱情,正视恋爱关系,保持稳定的情绪及健康的心理。5、注重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对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 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认识社会,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各高校应该高度重视对学生的法制教育,要从刚入校门着手,结合道德品质与行为规范教育,结合校园内的案例讲危害,向学生传导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及时提醒少数可能误入歧途的学生,争取避免或减少违法
14、犯罪事件的发生。6、重视辅导员工作、重视辅导员工作 1999 年高校的大规模扩招后,辅导员和学生的配备比例在很多高校都达到了 1:3001:400 之间,面对如此庞大的学生群体,辅导员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已经或多或少受到了影响。学校应该进行恰当的调整,以便于提高辅导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刚刚进入大学校门的新生需要一个很重要的学习过渡时期,学校应该为他们设立固定的自习教室,让他们可以循着高中的学习规律,在结束白天的学习后,晚上仍能够继续保证一定的学习时间。这样既便于辅导员开展工作,又能够使学生在思想上不放松学习。当然,在坚持一段时间后,在学生基本养成良好习惯,形成浓厚的班级学习风气时,可以转为更加自主
15、自由的“大学式”学习。此外,辅导员老师的思想教育工作和对学生生活的了解,是防止学生违法犯罪的重要途径。辅导员老师应当经常与学生进行思想交流,对于一些有心理问题或犯罪苗头的大学生应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在学校开展法制教育的同时,辅导员要以班级为单位,研究个案,更好地引导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最后,辅导员还要帮助学生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及时掌握校园中的违法犯罪苗头,从而尽量减少犯罪数量,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二)家庭途径(二)家庭途径 孩子考上大学后,家长认为可以松一口气了,心理负担减轻了很多。孩子远离父母,很多家长认为自己要做的工作就是做好经济上的保障,却在一定程度上忽视、甚至放弃了对孩
16、子的教育。这种想法和做法是不正确的。俗话说“知子莫若父”,学校更多的是从整体上的带有普遍性引导,而对大学生进行有针对性、个别性的教育,则十分需要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因此,家长要注重对自己孩子的了解,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在配合学校教育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加以引导,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积极健康、温馨和谐的成长环境,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v(三)司法途径(三)司法途径 1、依法办案。对于违法犯罪的大学生,要严格依照事实和法律,依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对犯罪人定罪量刑,依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而做到一般预防和特殊预防相结合。实际上,大学生在触犯法律后,校方大多希望司
17、法机关能够从轻处理。但法律条文不允许人们进行人为操作,在法律条文的规定下,行为达到法定数额标准,具有法定情节就构成犯罪,必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犯罪后痛悔的人很多,法律从不因为犯罪者的痛悔而改变它的原则,法律的出发点和归宿是公平和公正,不能因为是大学生就要求“法外开恩”,法律不允许任何的宽容和纵容。2、在法定范围内,适用刑罚时应尽量做到人性化。大学生素质较高,相对于一般犯罪人员来说更容易改造。对主观恶性不大的犯罪大学生实施人性化帮教,改造成功后不但可以达到特殊预防的目的,还可以使他们运用所学的知识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所以,在法定的量刑范围内综合其他因素考虑,即是否可以从轻或减轻或免除处罚,这将
18、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案例一案例一马加爵(马加爵(1981 年年 5 月月 4 日日2004 年年 6 月月 17 日),男,汉族,广西日),男,汉族,广西宾阳宾阳人,身高人,身高 171.5 厘米,厘米,云南大学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生物技术专业 2000 级学生,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级学生,户籍地为广西宾阳县宾州镇马二村一队。1996 年至年至 1997 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年在宾州初中读初三,以优异成绩考取省重点宾阳中学宾阳中学;1997 年至年至 2000 年年就读于宾阳中学;就读于宾阳中学;1999 年至年至 2000 年读高三,
19、成绩优异,被预评为年读高三,成绩优异,被预评为“省三好学生省三好学生”;2000 年至年至 2004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年就读于云南大学生化学院生物技术专业;2004 年年 2 月月 13 日晚杀一人,日晚杀一人,2 月月 14 日晚杀一人,日晚杀一人,2 月月 15 日再杀两人后从日再杀两人后从昆明火车站昆明火车站出逃。出逃。2004 年年 3 月月 15 日被公安部列日被公安部列 A 级通缉犯;级通缉犯;2004 年年 6 月月 17 日被执行死刑。日被执行死刑。案例分析: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
20、。马加爵案发生之后,许多社会公众,包括一些媒体,对马加爵表现出了同情,把其杀人动机归结于他的贫困和受到的“歧视”,及因此而对社会产生的仇恨。案例分析:真正决定马加爵犯罪的心理问题,是他强烈、压抑的情绪特点,是他扭曲的人生观,还有“自我中心”的性格缺陷。马加爵案发生之后,许多社会公众,包括一些媒体,对马加爵表现出了同情,把其杀人动机归结于他的贫困和受到的“歧视”,及因此而对社会产生的仇恨。案例二案例二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江西中医学院科技学院 2006 级临床专业的学生李某,在其学校附近与男友发生争执并提出分手,遭男友割断喉管后死亡。据目击者称,事发时,杨某拿着一把十余厘米的刀追死者,并朝其喉咙处
21、割去,杀死女友后,杨某抱着死者久久不肯离去,直到级临床专业的学生李某,在其学校附近与男友发生争执并提出分手,遭男友割断喉管后死亡。据目击者称,事发时,杨某拿着一把十余厘米的刀追死者,并朝其喉咙处割去,杀死女友后,杨某抱着死者久久不肯离去,直到 110 民警来到现场,将其带走。民警来到现场,将其带走。案例分析:学生算得上是高素质的人群,是什么使得他们当中有的人变得如此暴力和凶残呢?心理专家认为:大学生心理发展尚未稳定,踏入大学,就相当于踏入半个社会,从而他们感到不适应,害怕失败、害怕拒绝,心理上的矛盾冲突尤为突出。这些矛盾解决不好,就可能成为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基础。目前,大学生犯罪心理复杂多样,其
22、突出表现在犯罪动机、价值观念、人格障碍、个体心理偏差等方面。种种原因表明,这些障碍与偏差导致的犯罪心理与社会就业、家庭经济、个人恋爱所造成的心态失衡、心理变态、心理疾病有关。案例分析:学生算得上是高素质的人群,是什么使得他们当中有的人变得如此暴力和凶残呢?心理专家认为:大学生心理发展尚未稳定,踏入大学,就相当于踏入半个社会,从而他们感到不适应,害怕失败、害怕拒绝,心理上的矛盾冲突尤为突出。这些矛盾解决不好,就可能成为大学生犯罪的心理基础。目前,大学生犯罪心理复杂多样,其突出表现在犯罪动机、价值观念、人格障碍、个体心理偏差等方面。种种原因表明,这些障碍与偏差导致的犯罪心理与社会就业、家庭经济、个
23、人恋爱所造成的心态失衡、心理变态、心理疾病有关。感悟感悟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并为之努力的事情,要做到预防、打击、改造并举,以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也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要负有责任心,时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还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不要知法犯法,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守法的大学生,合格的大学生。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大学生是十分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关注并为之努力的事
24、情,要做到预防、打击、改造并举,以便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大学生犯罪。而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也要严于律己,遵纪守法,要负有责任心,时刻调整好自己的心态,还要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不要知法犯法,这样我们才能做一个守法的大学生,合格的大学生。一、导致在校大学生犯罪的不良心理(一)虚荣心理。心理学上认为虚荣心理是指为了取得荣誉和引起普遍注意而从物质或精神方面表现出来的一种不正常的心理状态,爱慕虚荣的人多为外向型、冲动型、做作型性格特征,待人接物突出自我,常以自我为中心,心理浮躁,行为反复易变。虚荣心强烈的人一般奉行“你有我也有,你没有我也有”的信条。具有这种心理的人,若任其发展,就会为满足虚荣心理而走上违法犯
25、罪的道路。20 岁左右的大学生,大多具有极强的表现欲,也亟须被他人认同,但若寻求不当,就可能使一些思想不成熟的大学生寻求各种途径满足虚荣心,甚至不惜去违法犯罪。海淀区检察院首次公布的一项在校大学生犯罪调查表明:从 2005 年至 2006 年,该院受理审查批捕的在校大学生(包括统招、民办、自考、成教等)犯罪总计 85 件,114 人。其中盗窃犯罪占到 50%以上,其他涉及罪名还包括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等。男性学生和外地学生犯罪比例,双双占到此次公布的在校大学生犯罪的 80%以上。通过调查发现,这一部分大学生普遍自我独立性较差,经济上依赖性强,心理上过分虚荣,为了显示比别人强、经济上比较优越
26、,就不择手段,以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获得钱财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一些女大学生由于认为通过正常途径赚钱太少,无法满足其虚荣心,便去实施卖淫、诈骗,甚至抢劫等犯罪行为。(二)攀比心理。所谓攀比心理,是刻意将自己在智力、能力、生活条件等方面与别人进行比较,并希望超越别人的一种心理状态。攀比心理的由来在于一样的生命不一样的生活,俗语称:“人比人,气死人。”现在的学生从小学到高中,整天读书、学习、做题、考试,确实很苦很累,而一旦上了大学,犹如久压的气酒瓶盖被打开,他们所有的发泄、享受的欲望就像滚滚泡沫从瓶颈喷涌出来,遍地泛滥。在物质生活上互相攀比,尤其一些女大学生喜欢和别人攀比任何事情,和同学比吃,比穿
27、,比手机,甚至比看谁的男朋友多,比谁的男朋友有钱,有本事,能送自己的东西多。一切都处于攀比之中,人好像活在一个虚伪的世界里。不断升级的攀比,使许多学生不堪重负,加大了一些大学生的心理落差,由此而成为一些大学生违法犯罪的主要诱因。目前大学生犯罪呈上升趋势,其中又以盗窃、抢劫等财产类犯罪上升幅度最快,其中盗窃案约占 70%以上,究其主要原因就是学校里严重的攀比风气所造成。(三)报复心理。报复心理是指在社会人际交往中,意图以暴力、语言等攻击的方式对那些曾给自己带来伤害或不愉快的人发泄不满的心理状态,俗称“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报复心理不仅会对报复对象造成这样或那样的威胁,而且有害自己的心理健康。一些
28、大学生在纠纷中不能理智地解决问题,不能控制过激行为,因为一些小事,心存怨恨,产生报复心理。在大学生的犯罪类型中,打架斗殴、杀人、伤害、强奸等这类人身伤害的犯罪是仅次于盗窃犯罪的第二大类案件,约占整体大学生犯罪案件的 30%,这类犯罪主要是由于大学生极强的报复心理所引起。报复心理极强的大学生多为偏执型人格障碍者,对人敌意、多疑,极度自私,易走极端。比如有的大学生恋爱不成,因爱生恨,伤害、杀害对方;有的仅仅因为一句玩笑话或一点小事,认为被对方侮辱便杀害或打伤对方。(四)嫉妒心理。妒忌就是一种心胸狭窄、不能容忍别人比自己强的病态心理表现形式,俗称“红眼病”。在特定情况之下,一个人卓越的声誉、地位、学
29、识,财富、相貌,爱情、家境都可能引起别人的嫉妒。进人大学的学生,失去了中学时期的优越感,原来在中学的一些佼佼者们,在强手如云的大学里,也感到自己好多地方不如别人,从而产生不服气,甚至嫉妒的心理。具有严重嫉妒的这部分大学生往往爱钻牛角尖,不愿从自己身上找出落后或者失败的原因,反而怨天尤人,不思进取。一些学生因妒忌他人而丧失了作为人的正义感、是非感,失去做人的起码自尊。尤其一些心胸狭窄而又怀有强烈进取心的大学生由于对自身的期望值较高,当理想与现实产生矛盾,遭受挫折后,就产生极度的嫉妒心理。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扭曲,人际关系遭受毁坏。如再受到周围不良影响时,一些大学生就容易因
30、妒贤嫉能便借机诽谤、诬告陷害、破坏、伤害、杀人,陷入犯罪泥潭。(五)逆反心理。逆反心理是一种对事物所作的反应跟当事人的意愿或多数人的反应正好相反的一种心理现象。随着大学生独立意识和自我意识的增强,他们迫切地希望摆脱家长、老师的管制。为了表现自己已经成熟和独立,或担心别人无视自己的存在,他们常常会用对抗性的言行和态度来突出自我和确定自我,对任何事物都持批判态度,这就是在大学生阶段常见的逆反心理。其表现有多种,如:对正面宣传作反面思考、对不良倾向产生情感认同、对思想教育、遵章守纪要求的消极抵抗或否定、对学校和老师教学及行为的偏激评判、对成人和家长的抵触情绪的明显增强、对异性的盲目信任及亲近感增强、
31、对内心世界的封锁、对社会要求的矛盾态度、对社会与家庭的冷漠等等。逆反心理束缚着大学生的身心的健康发展、使许多学生误入歧途,造成不同程度的身心伤害和其他消极后果。有许多大学生就是因为逆反心理的驱使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二、大学生犯罪心理特点(一)思想幼稚,感情用事。大学生既是生理成熟的重要阶段,又是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阶段,更是心理成熟的关键期。有些学生虽然考取了大学,成了大学生,但由于当代的大学生基本上是 20 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出生的,且多为独生子女,父母多溺爱,其性格多任性。正如美国犯罪学家戈夫指出的:“家庭在青少年犯罪中扮演关键角色是在对越轨行为研究中最瞩目和最经常重复
32、的发现。”2对于一些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性格孤僻、性情粗暴、急躁,步入大学后表现出种种不适应。由于缺少生活阅历、交往经验,而自尊心又过强,在与老师和同学的交往中受到挫折后,便回避与人交往,以致陷入无端的自我封闭之中,形成多疑、自卑、敏感的性格。在解决一些人际冲突纠纷时,往往感情用事,采取偏激的,极端的暴力方式解决问题,从不计后果。如南京某高校体育系的一男生与女友看电影,不慎与一社会青年发生争执,在工作人员劝阻下,电影开始后争执平息。可散场时,因女友埋怨他身为体育系的却不能保护自己而一时性起,一脚将对方踢成重伤,险些残废。(二)心存侥幸,铤而走险。侥幸心理,就是无视事物本身的性质,违背事物发展的
33、本质规律,违反那些为了维护事物发展而制定的规则,想根据自己的需要或者好恶来行事就能使事物按着自己的愿望发展,直至取得自己希望的结果。侥幸心理就是妄图通过偶然的原因去取得成功或避免灾害,成了许许多多失败、悲惨生活,甚至违法犯罪的罪魁祸首。有些学生明明晓得那样做是违法犯罪的,但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鬼使神差地走上了险路。像包头市的女大学生柴某,就属于这种类型,自己学的就是法律,知法懂法,但偏偏就不会守法,在债主上门不断逼债、父亲不知去向时,在侥幸心理的驱使下,绑架幼童,因一念之差由大学生变成了绑匪。道德不是靠灌输的,道德是靠家长身体力行的,是靠自己的行为教育给孩子的。如果成人世界都奉行的是弱肉强食、
34、巧取豪夺,你又凭什么要求孩子温良恭俭让呢?3(三)心理迷乱,故意突发。大学生正处于生理、心理的渐熟期,自控能力较弱,易冲动。加上当前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日益严峻,许多大学生的自我预期值开始下降。他们不再拥有昔日身为“社会精英”的自豪,而是对前途充满渺茫,这就使他们极易产生消极颓废心理,导致心理迷乱,情绪失控而突发犯罪故意。大学生犯罪一般很少有事前充分的考虑和酝酿过程,往往只是受到某种影响或不良刺激,一时心血来潮,立即萌发犯罪意图,从而突发犯罪,且行为时随心所欲,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同时犯罪手段残忍,极易酿成恶性犯罪。如某高校一位来自山区的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大学三年级时恋上了一位城市姑娘,但又不
35、敢表白,心理十分孤独抑郁,有时姑娘对他很平常的言笑,都会令他兴高采烈或垂头丧气。当这位学生终于鼓起勇气向该女生表白,遭到婉言拒绝后,竟然一气之下杀害了对方。(四)动机单一、不计后果。犯罪动机是指刺激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犯罪目的的内心冲动或内心起因。行为人总是以一定的犯罪动机作指引才萌发某种犯罪目的的。大学生犯罪的动机主要有贪财、仇恨、报复或极端的妒忌等心理。从犯罪目的角度来看,大学生犯罪目的中以盗窃、诈骗、抢劫等侵犯财产型犯罪居多,而伤害次之,以杀人最少。因而如果从动机引发犯罪实施的过程来看,很多犯罪大学生实施犯罪过程并非真正想致人于死地,只是失去理智,对犯罪后果难以预见或根本没有预见,即
36、行为的不计后果。他们往往或为一念之贪,或逞一时之快。如在马加爵案件中,其犯罪动机仅仅是因为同学说他打牌作弊而怀恨在心,为了达到泄愤报复的目的,不计后果地以极其凶残的手段杀死同学。三、当代大学生犯罪的心理矛盾当今我国社会正处于现代化建设的转型期,旧的观念体制在打破,新的体制和价值体系并未完全建立,而当代的大学生也正处在个人人生发展的关键阶段。这个阶段不确定的因素很多,国家政策的改变,经济危机的冲击,上一代人的期望、教育体制的不合理,教育内容陈旧老化,都会转嫁到大学生身上,使现在的大学生面临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从而引发大学生心理障碍,进而导致大学生违法犯罪。从北京、江苏、江西、山东、广东、上海等省市
37、的一些高校对大学生心理素质状况跟踪调查中表明,大学生中有抑郁、焦虑、社会恐惧、自卑、过分依赖、神经衰弱等心理疾病及心理障碍的学生人数正以 10%的速度递增。而目前我国许多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或未开展,或刚刚起步,心理环境十分落后。有资料表明,国外高校学生与心理医生的比例是 400:1,我国仅为 10000:1,即使距要求的 5000:1 也差的太远,因此很多学生不良心理根本得不到及时矫正4。这些学生的心理矛盾如不及时疏导和解决,就可能成为犯罪的心理基础。当代大学生的主要心理矛盾有:(一)内心孤独与强烈的人际交往需求的矛盾。中学阶段,学生学习任务,学校管理严,社会交往少,思想相对比较单纯。从中学升入
38、大学后,大学生成人感明显增强,独立自主的期望增加。正因这些学生自我感觉是大学生了,内心秘密、思想、感情不愿轻易向家长、老师,甚至同学吐露,表现出明显的心理闭锁,由此而产生内心的孤独感。大学生心理闭锁的形成,是由于自我意识的增强、学习生活环境的变化,熟人环境未建立,对他人不便诉说。尤其是一些性格内向的新生,由于家庭条件的不同,地域文化的差异,在和别人交往的过程中不知所措或无法和别人较好地沟通,从而走向自闭甚至相互间产生敌意。此外,由于近年大学扩招,大学生总体数量剧增,大学生就业不理想,再加上这一代的大学生为“80 后”甚至“90 后”,多为独生子女,自我意识较强,社会各界人士,甚至包括大学的老师
39、们从自己的人生观价值观出发,过多地不公正地抱怨、指责、批评大学扩招后的大学生。自私、责任心差、懒惰、贪图享乐、素质低下、不能吃苦等词汇常常用在现在的大学生身上,不能正确地对待这些大学生,更没有积极加以引导。由于缺少了对受教育者灵魂的震撼,就有可能造就出精于科学而荒于人学、精于电脑而荒于人脑、精于网情而荒于人情、精于商品而荒于人品的一批有知识无智慧,有目标无信仰,有规范无道德,有欲望无理想的社会成员5。这种现象就导致大学生在心理上与老师、辅导员及其父辈产生隔阂,不愿与其交流思想、感情,从而产生孤独感。实质上这种孤独感并不是大学生所希望的,他们其实迫切渴望与人交往,希望在人际交往中获得理解、得到认
40、可,赢得尊重。这种在心理上既感到孤独,又渴望交往的矛盾,可能使大学生陷于苦恼的境地。他们不愿意与父辈及老师沟通,却希望与同龄人交往,特别是大学新生刚入学、同学之间互不认识,也没有建立起同学的友谊和感情时期,于是就在网上找友,在网上倾诉衷肠,或出外寻找“友谊”。由于他们的社会阅历浅,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容易被人引诱,有的大学生就稀里糊涂地、不知不觉地走上了犯罪道路。(二)强烈的情绪冲动与理智控制较弱的矛盾。当代的大学生大都是应届高中毕业考入大学的,年龄都在 1822 岁之间(本专科学生)。这一时期的大学生情绪的兴奋性高,两极变化大,具有极大的冲动性。既表现为热情、活泼,强烈而不稳定,又容易急躁、
41、激动、感情用事。美国学者马斯洛提出人心理健康的标准,其中之一就是:能适度宣泄情绪和控制情绪。但现实当中,有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情绪飘忽不定,喜怒无常,有些人为了一点点小事常与别人大吵大闹,甚至大打出手。有些人经常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闷闷不乐。有的学生当个人的需要受到限制而不能得到满足时,就会产生挫折感,因而产生强烈的不满情绪,这时理智的控制能力却显得无能为力,为满足自己的需要而采取简单、粗暴的方法,完全不顾及社会危害性及行为可能造成的后果,或不择手段,向有关当事人或无辜同学及其他人实施攻击行为,进行报复。从天津大学生马晓明因成绩太差被学校劝退、自感无法交代而杀死父亲和奶奶的恶性刑事案件到云南大学
42、马加爵因同学关系紧张而先后杀死即将毕业的四名大四同学的特大恶性刑事案件,足以反映出当代大学生中有一部分学生对情绪的控制能力很差,造成的后果也非常严重。正因为如此,在大学生犯罪中,激情犯罪、冲动犯罪较为普遍。(三)在求职就业上理想与现实的矛盾。大学阶段是大学生人生中的美丽春天,在这个时期,大学生们对未来充满了希望和憧憬。在校大学生的愿望非常多,大学期间在不断地进行人生规划,大学毕业后想干什么、能干什么等等。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给当代大学生提供了更多的充分施展才华的机会,实现远大报复的舞台,但是现代人才之间的竞争也更加残酷、激烈。国家“双向选择,自主择业”的大学生就业机制的实施
43、,一方面给大学生更多参与社会竞争的机会,另一方面又给大学生以极大的压力。而且这一压力随着年级提高成正比递增。根据近年大学生心理调查问卷,现在刚刚进入大学校门的大学生就已经在为自己将来毕业时的就业焦虑、担心。看着在校园举行的人才招聘会人山人海的就业大军,他们心里也产生莫名的恐慌、茫然。尤其是临近毕业的大学生,他们不可避免地接受着各种矛盾的冲击和考验,当自己的愿望很难达到时,他们往往靠想象来营造未来的蓝图,靠幻想来构造将要达到的目的,以求得心理的平衡。近年,大学生就业一年比一年困难,薪水与消费的比例也在不断拉大,甚至出现“毕业就意味着失业”的现象。从近年的公务员平均百人以上挣一个岗位,有的一个岗位
44、几千人挣的情况可以看出,大学生就业竞争是何等惨烈。面对这种就业状况,这些学生感觉到自己以往那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在破灭,人生的规划在被打破,人生的理想难以实现,往往陷于不安与痛苦之中。有的大学生很难从幻境中解脱出来,导致精神上出现病变;有的甚至把这种苦恼与不安转化成对现实社会的不满情绪发泄出来,误认为自己理想的破灭是社会或他人造成的,因此他们总是寻找机会侵害社会或者他人,从而产生伤害、侵财等违法犯罪行为。如某大学一个毕业生由于未被录取为公务员,就对浙江省嘉兴市人事局干部行凶,从而刚从大学校门出来就走进了监狱大门。(四)自尊的需要与自卑感的矛盾。这种心理问题往往出现在来自农村的贫困大学生身上。自尊是
45、每一个正常人的心理需要。自尊的需要是指一个人希望尊重自己,不向别人卑躬屈膝,并凭借自己的能力、成就和地位等来获得他人的尊重,不容许别人歧视、侮辱的心理状态6。来自农村的大学生的自尊需要尤为强烈,但同时心理也比较脆弱、敏感。中学时期,由于学习成绩相对较好,曾经得到老师家长的赞许、同学的羡慕,心理上处于比较优越的地位。但当这些同学进入大学以后,很快发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在这里,学习成绩已经不被非常看重,同时自己的学习成绩甚至还赶不上别的同学,再加上社交、文体等方面明显比别的同学差时,有些学生就会怀疑自己的能力,认为自己处处不如别人,在不知如何处理自身心态的情况下,就产生极度的自卑感。还有一些
46、学生由于家境贫困,生活拮据,在饮食、穿着方面比不上其他同学,在同学交往中表现“小气”、“猥琐”,总认为其他同学看不起自己,对其他同学、老师的语言、行为比较敏感,心理上容易受伤害,进而发展成为不合群,孤僻,不愿意与人交往,也不愿与人进行思想交流。但这些学生常常又不甘心,也不服气,想以优异的学习成绩来显示自己的才能,但由于过分紧张的学习和沉重的经济压力使他们背上了沉重的心理负担,当负担长期积压无法释放的时候,就导致自卑感强烈,两种心理的猛烈撞击极易产生严重的心理疾病,从而引发犯罪。大学生自尊受损对大学生犯罪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容易产生报复、妒忌心理,进而导致犯罪行为发生。有些大学生由
47、于自尊心无法得到满足而受到伤害或无端受侵害后,就产生不满、痛苦、愤怒、仇恨等情绪,这种紧张情绪若不能及时缓解,最终会引发报复的恶念。这种恶念一旦膨胀起来,轻则造成同学失和、师生之间人际关系紧张、破裂,重则导致杀人、放火、投放危险物质等伤害人身及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自尊心受损也往往使大学生产生妒忌心态,而这种心态常常与报复心理交结在一起。当妒忌心理发展到极端时就极易导致诽谤、诬告陷害、破坏、伤害等犯罪行为的发生。2.大学生自尊的需求能使其产生虚荣心理。心理学上认为,虚荣心是自尊心过于强烈的一种表现,尤其在女大学生中容易产生。当一些女大学生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获得虚荣心满足的时候,便会通过非法手段去满足这些需要。3.自尊心受损使人产生逆反心理。一些大学生自律意识差,经常旷课,平时也不遵守学校、课堂纪律。上课时睡觉、捣乱;旷课时睡觉、打牌、上网。而这些人自尊心却极强,当他们受到学校或老师批评时,不从自身找问题,反而迁怒于学校、老师甚至同学,产生严重的抵触、逆反情绪。这部分学生经常结成团伙,互相支撑、壮胆,进而发展成为一些违法犯罪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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