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突法的一般问题PPT讲稿.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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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冲突法的一般问题第1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n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n法律行为的方式适用于行为完成地法的法律,也可适用于调整行为效力的法律n法院地 第2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塞耶斯诉国际海上钻探公司案n原告是一个英国人,受雇于被告,一家荷兰公司,在位于尼日利亚的钻井台上工作。雇佣合同规定,原告有权加入被告公司的“丧失能力赔偿方案”,以便在发生工伤事故时能得到赔偿。可是该方案提供的赔偿排除了雇主的责任:其中的免责条款旨在免除任何其他的救济。后来,由于原告同事的过失,原告受了工伤,于是,请求英法院发出令状,以便得到补偿。n依荷兰的立法,免责条款有效,而依
2、英国法,条款无效。原告提出侵权,相关规则“适用与当事人和侵权行为具有最重要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被告答辩,合同纠纷,相关规则“适用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第3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识别概念n在适用冲突规范时,依一定的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构成作出“定性”或“分类”,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或对有关的冲突规范所使用的法律名词进行解释,从而确定应援用哪一冲突规范的认识过程。n从本质上说,识别是一个法律认识过程。第4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识别冲突及产生原因n指由于法院地国与有关外国法律对同一事实构成作出不同的分类,采用不同国家的法律观念进行识别就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
3、和不同的准据法的结果。n原因n不同国家对同一事实赋予不同的法律性质,因而可能援引不同的冲突规范。奥格登婚姻案n不同国家往往把具有相同内容的法律问题分配到不同的法律部门中去,如时效。案例一n不同国家对同一问题规定的冲突规范具有不同的含义。如对动产、不动产。案例二n不同国家有时有不同的法律概念或独特的法律概念。案例三如占有时效我国没有,只有诉讼时效 第5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奥格登婚姻案 一个住所在法国的19岁法国人,未取得父母同意,去英国与一位住所在英国的妇女结婚。后来丈夫以未取得父母同意为由认为他没有结婚能力并经法国法院判决婚姻无效。此后,妻子又在英国与一在英国有住所的英国人结
4、婚。在本案中,原告(英国男子)以他与该妇女结婚时,该妇女尚有合法婚姻存在为由而请求英国法院宣告他们的婚姻无效。第6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未达一定年龄的青年结婚需要父母的同意问题 英国法识别:同意为婚姻的形式要件,而婚姻的形式要件适用婚姻举行地法。法国法识别:同意为婚姻能力问题,而婚姻能力依当事人的住所地法。法国法规定,未满25岁的青年人结婚必须获得父母同意。英国法无此规定。第7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案例一n 戈恩夫人和奥波哈莫夫人是母女,都是德国人,且在德国有住所,但居住在英国,二人死于二战期间,在德国对伦敦的一次空袭中丧身。如女儿死于母亲之前,则有权继承其遗产
5、,但依据事实不能确定顺序。n 英、德法对于推定死亡的规定不同,英1925财产法第184条规定:如数人一起死亡而无法判断谁先死,在处理与财产有关的问题时,应推定年轻的后死,德国民法却规定是同时死亡。n英法院先对英国法中关于推定死亡制度是程序性还是实体性问题进行识别,如是实体性问题继承依死者住所地法,德国法,排除英国法适用。而如认定程序,应适用法院地法。最终以法院地法为依据识别推定为实体性问题适用德国法。第8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案例二 一个住所在安大略省的英国人未立遗嘱而死亡,留下一张涉及维多利亚省内土地的抵押利益的契约。对该契约的性质 英国法和安大略省的法律观念识别,此种土地受
6、益人的利益应属不动产。维多利亚省的法律观念识别,则其为动产。不动产继承依不动产所在地法;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法。第9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案例三n1939,德国一女子生下一非婚生子后,与一埃及人结婚,结婚时此埃及人在身份官员面前表示他是该非婚生子的父亲,而该孩子却主张无血缘关系,诉诸法院要求确认父子关系不存在。依德国法,准正或收养应适用收养人的本国法,埃及法。而埃及法规定:某人如认领血统不明的子女为其子女,只要有此项表示即确立父子关系,至于是否需在有关行政官员面前为表示以及子女是否同意在所不问。而德国准正则不同,法院解释德国民法上无埃及法上这一制度,解释为“类似收养
7、”的行为,但德国民法规定,如生父或收养人为外国人,而子女是德国人,准正或收养须有子女同意,最后以法定条款欠缺为由否定了父子关系的存在。第10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 实践中常需要识别的问题实践中常需要识别的问题(一)时效和举证责任(一)时效和举证责任 是程序问题还是是程序问题还是 实体问题实体问题 (二)对已亡配偶的财产请求权(二)对已亡配偶的财产请求权 是夫妻是夫妻 财产问题还是继承问题财产问题还是继承问题 (三)某种行为(三)某种行为 是违约行为还是侵权行为是违约行为还是侵权行为 第11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 (四)妻之抚养请求权(四)妻之抚养请求权 应适用夫
8、妻财产法的应适用夫妻财产法的规定还是适用夫妻身份法的规定规定还是适用夫妻身份法的规定 (五)无人继承动产(五)无人继承动产 是无主财产的占有问题是无主财产的占有问题还是继承问题还是继承问题 (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婚姻之同意(六)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婚姻之同意 是结婚是结婚能力问题还是结婚形式问题能力问题还是结婚形式问题第12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安东夫人继承亡夫遗产案n安东夫妇均系马耳他籍人,在马耳他结婚后于1870年移居到当时法属阿尔及利亚,安东先生在阿尔及利亚购置了土地,并于1889年去世。安东夫人根据马耳他法律在阿尔及利亚向安东先生遗产管理人巴特鲁提起诉讼,要求享有夫妻共同财
9、产的一半和死者遗产土地的1/4用益权。法国冲突法规定:配偶权利依结婚时当事人住所地法,不动产继承依物之所在地法 法国法律:未亡配偶可以继承人(继承权)身份取得遗产,但不能取得亡夫不动产的收益 马耳他法律:未亡配偶可以配偶身份(配偶权)既可以取得遗产,也可取得1/4不动产收益 n最后,阿尔及利亚及法国最高法院都认定安东夫人的请求属配偶权,最终适用马耳他法,判决其取得1/4用益权。第13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解决识别冲突的方法法院地法说 以法院地国家的实体法作为识别标准理由:冲突规范所使用的名词或概念只能依照其所属国家的法律;法院熟悉自己国家的法律概念;识别是适用冲突的先决条件。反
10、对的理由:会导致按其性质本应适用外国法而得不到适用。若法院地法中如果没有被识别对象的法律制度时如何解决。第14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准据法说 用来解决争议问题的准据法,同时就是对争议问题的性质进行识别的依据。会陷入恶性循环分析法学和比较法说 按分析法学的原则和在比较法研究基础上形成的一般法律原则来进行。但各国普遍适用的一般法律原则并不多。个案识别说 依适用冲突法的目的进行识别 无统一标准第15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折衷说 功能定性说两级识别说 英国戚希尔提出 一级识别的任务是“把问题归入到适当的法律范畴”或按照法律分类对事实加以归类;二级识别是“给准据法定界或决
11、定其适用范围”。区别在于:一级识别发生在准据法选出前,必须依法院地法识别;二级识别发生在准据法选出后,要依准据法进行识别。实际上二级识别是不存在的,实质上是对外国法的理解和运用问题。第16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应从有利于国际民事交往,保护民事关系稳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利案件处理的目的出发,确定识别标准。普遍依法院地法进行识别。但也有例外:如法院地法没有有关概念,依外国法;如冲突规范是条约规定的,依该条约;特殊的或专门的法律关系,如动产不动产依财产所在地法。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八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适用法院地法律。第17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马
12、尔多纳多遗产案n一个西班牙国民,在西班牙拥有住所,死者在英国留下动产。西班牙政府依据西班牙的法律要求以该死者唯一的和享有全部继承权的继承人的身份,请求英国法院准许其成为该动产的管理人。英国财政部主张,该位于英国的动产应作为无主财产归英国政府所有。n案件的根本在于:西班牙国家意在作为一个真正的继承人取得该遗产还是意在依王室的特权取得该财产。若为前者,应适用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法,西班牙法,而为后者,则依动产所在地法适用英国法,为无主财产。第18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n依准据法识别。步骤是:1、依法院地的程序法对诉讼的性质进行初步确定;2、找出应采用的冲突规范;3、找出准据法;4、依准
13、据法进行识别;5、进一步确定应适用的冲突规则;6、选择处理争议的实体法;7、依该实体法作出判决。n1、因为西政府以继承身份要求继承动产,争议的性质属动产继承。2、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生前的住所地法。3、准据法是西班牙有关法律。4、依西班牙的法律属继承问题,因为对于无主财产可由国家继承。5、动产继承适用生前住所地法。6、西班牙法。7、有权继承n如被继承人住所在奥地利或土耳其,财产归英国国家所有。因为这两国法律规定财产作为无主财产收归国有;国家不是作为继承人,而作为主权者取得财产。依准据法识别结果是财产属无主财产,处理依财产所在地法,即英国法。第19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中国技术进出
14、口总公司诉瑞士工业资源公司上诉案n原告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简称中技公司)受浙江温州金属材料公司委托,于1984年12月28日与美国旭日公司签订购买9000吨钢材的合同。之后,旭日公司无力履约,请求中技公司将卖方变更为瑞士公司。瑞士公司于1985年3月14日发出电传“货物已装船备妥待运”,装运日3月31日,要求中技公司向挪威信贷银行开出以瑞士公司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同年3月26日,又发电传“所供钢材可能由我们的意大利生产厂或西班牙厂交货”,并告知价格,交货期。4月1日,瑞士公司法定代表人考赫授权旭日公司董士长孙某签订合同修改协议书,数量9180吨,价格229.5万美元不变,瑞士公司应在接到信用证
15、后二周内装船待运。第20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 4月19日,中技公司通知银行开出信用证,上载明:“钢材”从意大利拉斯佩扎装运至温州,最迟5月5日,不允许分批交货,转船。保证所交货物与合同一致。随后,瑞士公司将全套单据通过银行提交中技公司。签发日5月4日。6月1日货款汇付,未收到钢材,7月经十余次交涉,瑞士公司拒不答复。至9月5日回电,“中国港口拥挤,将改变航线。”至10月20日,未收到任何钢材。中技公司起诉要求瑞士公司赔偿并申请保全。后法院查明,瑞士公司在意大利西班牙没有任何钢材,也无工厂,全部单据系伪造,虚构。法院判决瑞士公司赔偿。瑞士公司不服上诉至高级法院声称,在合同中有仲
16、裁条款原审法院无管辖权。第21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n上诉法院认为“上诉人利用合同形式进行欺诈,已超出原合同履行范围,不仅破坏合同,而且构成侵权。”n双方纠纷已非合同权利义务争议,而是侵权纠纷,被上诉人有权向法院提出侵权。n该案说明了法院依中国法律观念进行识别,另外充分考虑原告的选择权。实践中从分析当事人的目的来区分不履行合同行为和利用合同进行欺诈行为。第22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反致n福尔果案:福尔果是1801年出生在巴伐利亚的非婚生子,5岁时随其母去法国,并在那里定居到1869年死亡。他在法国留下一笔动产,但未留遗嘱。福尔果的母亲和妻子都已死亡,又没有子女。
17、其母亲的旁系血亲要求继承。根据法国法律如要取得法国法律上的住所必须办理“住所准许”手续,而福尔果一直未办理。法国冲突法规定此种情况应适用巴伐利亚法,但根据巴伐利亚的冲突法却应适用死者“事实上的住所地法”。根据巴伐利亚法律,他们是可以作继承人,而法国法律却规定这种情况应由国家将无主财产收归国有。据此,法国法院接受这种反致,认为这笔财产依法国民法为无人继承财产,应收归国库。n很显然,法国法院采用反致的目的是为了扩大内国法的适用,并因适用内国法而得到经济利益。第23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直接反致(狭义的反致)如假设一个住所在意大利的英国公民未留遗嘱死亡,死后留有动产在英格兰。按照英国
18、冲突法规则,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住所地(意大利法),但意大利的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的本国法(英国法)。对这笔动产的继承问题,如果英国法院最终以其本国法来处理,即构成反致。在法文中又被称为“一级反致”n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外国法,而该外国法中的冲突规范却指定应适用法院地法,法院结果适用了法院地国的实体法 第24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反致反致示意图示意图 某一外国法院地 实体法冲突法实体法冲突法 第25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转致n特鲁福特案。是一瑞士公民,在法国有住所,在英国有动产,有一独生子。特死在法国,留下一项遗嘱,将
19、在英国的全部财产交给其教子。其独生子在英国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这笔遗产。英国法律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因而指向法国法,而法国冲突规范规定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因而指向瑞士法。最后,法院按瑞士实体法的规定判决此案。n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按照自己的冲突规范本应适用乙国法,而乙国的冲突规范指定适用丙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了丙国的冲突规范。在法文中又被称为“二级反致”第26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转转致致示意图示意图 甲国(法院地)乙国(第一外国)丙国(第二外国)实体法冲突法实体法冲突法实体法冲突法第27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间接反致n如一个阿
20、根廷公民在英国有住所,死在英国,在日本留有不动产,现因此项不动产继承在日本法院涉诉。依日本法“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的规定,本应适用阿根廷法,但依阿根廷的冲突规范应适用被继承人的最后住所地法即英国法,而依英国的冲突规范却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即日本法。若日本法院接受而适用自己的实体法,就构成间接反致。n指对于某一涉外民事案件,甲国法院依自己的冲突法规范应适用乙国法,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又应适用丙国法,而依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甲国法,甲国法院因此适用自己的实体法作为准据法。第28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间接反致示意图间接反致示意图甲国(法院地)乙国(第一外国)丙国(第二外国)实体法冲突
21、法实体法冲突法实体法冲突法第29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包含直接反致的转致n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但丙国或丙地区的冲突规范反向指定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最后甲国或甲地区法院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实体法律处理了案件。这是转致的一种特殊的情形。n1978年奥地利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5条第2款对这种情形作了明确的规定:“如外国法转致时,则对转致应予以尊重,但当某国内国法未指定任何别的法律,或在被别的法律首次反致时,则应当适用该外国的内国法。第30页,共98页,编辑于202
22、2年,星期五外国法院说n英国法院的一种独特制度,指英国法官在审理特定范围的涉外民事案件时,如依英国的冲突规范应适用某一外国法,英国法官应“设身处地”地将自己视为在外国审判,再依该外国对反致所抱的态度,决定应适用的法律。根据外国法对于反致的态度来解决,结果可能出现不同的情况。以前也有学者称为双重反致。但存在不合理性。第31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安妮斯勒案n安妮斯勒夫人原始住所在英国。于1860年与一个在英有住所的英国男子结婚。1866年,一起到法国生活,1884年,丈夫病逝于法国。安妮斯勒夫人继续生活至1924年去世。1919年,曾在法国立了一个英国式遗嘱,处理她的全部财产。遗嘱
23、对动产处理依英国法有效,但法国法无效,未把2/3财产留给其子女。她在遗嘱第5条宣称,从未放弃过自己原始住所。在英国留有部分动产。n根据英国冲突规则,遗嘱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而法国冲突规则规定适用当事人国籍国法。第32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n英国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先根据英国的法律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虽然安妮斯勒未取得法国法上的住所,而根据英国的法律其住所在法国,所以应适用法国法。这时法官就站在法国法官的角度进行审理案件。根据法国法应适用当事人国籍国法,这时就指向英国法,而英国法认为应适用当事人住所地法,又指向法国法,而且法国接受反致最后适用了法国法。这构成了双重反致。n若法国不
24、接受反致其结果就是单一反致。若法国接受转致,则可能适用第三国的法律。n主要适用于遗赠的有效性,位于国外不动产的所有权;位于国外动产的所有权问题,有关婚姻形式与实质有效性的问题第33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反致产生的原因n它的冲突规范指向的是某个外国法,既包括该国实体法,又包括该国冲突法,是该外国法的整体 主观条件主观条件n相关国家的冲突法规则不一致,彼此也存在冲突,也就是说,不同国家就同一涉外民事法律关系或法律问题制定的冲突规范的连结点不同,或在连结点表面相同的情况下,各国对连结点有不同的解释 法律条件法律条件n致送关系没有中断,这是反致产生的客观条件。即使相关国家都认为本国冲突
25、规范指定的外国法包括对方国家的冲突法,如致送关系中断,反致也无法产生。第34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反致问题在理论上的分歧n赞成的理由n可在一定程度上达到判决的一致,即对同一涉外案件,无论在哪个国家起诉,因适用的法律相同,可得到相同的判决,避免挑选法院。n无损于本国主权,可扩大内国法的适用,还可免除调查和证明外国实体法的任务。n保证外国法律的完整性。n作为国际礼让之表示。认为国际私法就是分配管辖权,尊重外国国家主权。n有时得到更合理的结果。增加了法律选择的灵活性。第35页,共98页,编辑于2022年,星期五n反对的理由n采用反致会导致恶性循环。如果所有国家都接受,会得不到确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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