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省标规范 DB11T968-2013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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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附件一:ICS 91.060.99 备案号: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T 968-2013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 Quality acceptance inspection for precast concrete components 2013-03-18 发布 2013-07-01 实施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北 京 市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局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合发布联合发布 2 前前 言言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本次修订是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京质监标发201174 号文 关于印发 2011 年北京市
2、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对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检验标准(DBJ01-1-92)进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充分调查近年来全国和北京地区预制构件行业的发展情况,研究了北京市住宅产业化发展对预制构件的需求,结合北京市近年来产业化住宅建设的特点,适当调整原标准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标准,增加了新型构件的检查内容,删除了部分不适应条款。本规范的主要内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模具、钢筋及预埋件、混凝土、预制构件。其中附录 A、B 为规范性附录。本次修订主要修改部分有以下几个方面:1 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取消了构件检验评定的有关规定;2 将预制构件的
3、模板统一改为模具,提高了制作质量要求;3 将钢筋一章名称修改为钢筋及预埋件,增加了预埋件质量检查内容;4 增加了钢筋套筒、装饰类构件和夹芯保温外墙板的有关检验项目;5 取消了结构性能一章,将其内容合并至预制构件一章中,明确了预制构件的结构性能检验要求。本规范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为了提高规范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和资料寄送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甲5号 建设大厦,邮编:100055,电话:010-
4、59937536)。本标准主编单位: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促进中心 北京预制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北京榆构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一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建一局集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北京城建建材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混凝土构件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万科企业有限公司 北京远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北京市住宅建设设备物资公司 北京恒坤混凝土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赵丰东 蒋勤俭 宛 春 李 欣 郭 宁 王永强 刘 昊 李晨光
5、 闫明伟 刘 柯 李 翀 薛 刚 张 军 孔祥忠 李 浩 李 军 原 波 吴 伟 蔡亚宁 黄清杰 张小力 程 越 秦 珩 张 芸 杨思忠 韩秉刚 谢开嫣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原祖荫 陶梦兰 王庆生 张元勃 金鸿祥 汪道金 艾永祥 4 目目 次次 1 总则总则.1 2 术语术语.2 3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3 4 模具模具.5 5 钢筋及预埋件钢筋及预埋件.8 6 混凝土混凝土.14 7 预制构件预制构件.16 附录附录 A.22 附录附录 B.34 本标准用词说明本标准用词说明.46 引用标准名录引用标准名录.47 附:条文说明附:条文说明.48 5 Contents 1 General Pro
6、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3 4 Mould.5 5 Reinforcement and Embedded part.8 6 Concrete.14 7 Precast Concrete Member.16 Appendix A.22 Appendix B.3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4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7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48 1 1 总则总则 1.0.1 为加强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
7、的质量管理,保证预制混凝土构件的生产质量,促进预制混凝土构件在建设工程中的应用,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在北京市生产或使用的工业与民用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1.0.3 预制混凝土构件的质量检验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2 术语术语 2.0.1 预制混凝土构件 precast concrete member 在工厂或现场预先生产成型的混凝土构件。简称“预制构件”。2.0.2 板类构件 precast concrete slab 水平和竖向使用的平面板型预制构件的统称。2.0.3 墙板类构件 precast concrete wall
8、panel 用于内外承重墙、外墙围护或内墙分隔作用的板类预制构件。2.0.4 梁柱类构件 precast concrete beam and column 混凝土梁或柱等细长杆型预制构件的统称。2.0.5 预制混凝土夹芯保温外墙板 precast concrete sandwich wall panel 内外两层混凝土板采用拉接件可靠连接,中间夹有保温材料的外墙板。简称夹芯保温外墙板。2.0.6 灌浆套筒 the grouting coupler for rebars splicing 预埋在预制构件中用作预制构件钢筋灌浆连接用的金属套筒。2.0.7 粗糙面 rough surface 采用特
9、殊工具或工艺形成混凝土凹凸不平或骨料显露的表面,实现预制构件与后浇混凝土的可靠结合。2.0.8 钢筋制品 steel bar product 经过工厂加工的钢筋产品,包括成型钢筋、网片、骨架等钢筋半成品和成品。2.0.9 严重缺陷 serious defect 对预制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有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10 一般缺陷 common defect 对预制构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装使用功能无决定性影响的缺陷。2.0.11 结构性能检验 inspection of structural performance 针对结构构件的承载力、挠度、裂缝控制性能等各项指标所进行的检验。3 3 基本
10、规定基本规定 3.0.1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应符合相应的资质等级管理要求,并建立完善的预制构件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应有预制构件生产必备的试验检测能力。3.0.2 预制构件加工制作前应审核预制构件加工图,具体内容包括:预制构件模具图、配筋图、预埋吊件及有关专业预埋件布置图等。加工图需要变更或完善时应及时办理变更文件。3.0.3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编制生产方案,具体内容包括:生产计划及生产工艺、模具方案及模具计划、技术质量控制措施、成品码放、保护及运输方案等内容。必要时应进行预制构件脱模、吊运、码放、翻转及运输等相关内容的承载力验算。3.0.4 预制构件生产企业的各种检测、试验、张拉、计量等设备及仪器仪
11、表均应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使用。3.0.5 预制构件所用的原材料质量,钢筋加工和焊接的力学性能,混凝土的强度,构件的结构性能,装饰材料、保温材料及拉接件的质量等均应根据现行有关标准进行检查试验,出具试验报告并存档备案。3.0.6 预制构件制作前,应依据设计要求和混凝土工作性要求进行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必要时在预制构件生产前,应进行样品试制,经设计和监理认可后方可实施。3.0.7 预制构件的质量检验应按模具、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等四个检验项目进行,检验时对新制作或改制后的模具、钢筋成品和预制构件应按件检验;对原材料、预埋件、钢筋半成品、重复使用的定型模具等应分批随机抽样检验;对混凝土拌合物工作
12、性及强度应按批检验。3.0.8 模具、钢筋、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制作质量,均应在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的基础上,由专职检验员进行检验。3.0.9 对检验合格的检验批,宜作出合格标识;检验批质量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 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除专门要求外,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 80%及以上,不合格点的偏差不得超过允许偏差的 1.5 倍,且不得有严重缺陷;3 具有完整的生产操作依据和质量检验记录 3.0.10 检验资料应完整,其主要内容应包括混凝土、钢筋及受力埋件质量证明文件、主要 4 材料进场复验报告、构件生产过程质量检验记录、结构试验
13、记录(或报告)及其必要的试验或检验记录。3.0.11 质量检验部门应根据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的试验、检验资料,评定预制构件的质量。当上述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均合格时,方可评定为合格产品。预制构件部分非主控项目不合格时,允许采取措施修理后重新检验,合格后仍可评定为合格。3.0.12 对合格的预制构件应作出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构件型号、生产日期、生产单位、合格标识等。3.0.13 检验合格的预制构件应及时向使用单位出具“预制混凝土构件出厂合格证”;不合格的预制构件不得出厂。3.0.14 预制构件在生产、运输、存放过程中应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防止预制构件损坏或污染。5 4 模具模具 4.1
14、 一般规定 4.1.1 模具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保证在构件生产时能可靠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量、侧压力及工作荷载。4.1.2 模具应支、拆方便,且应便于钢筋安装和混凝土浇筑、养护。4.1.3 隔离剂应具有良好的隔离效果,且不得影响脱模后混凝土表面的后期装饰。4.2 主控项目 4.2.1 用作底模的台座、胎模、地坪及铺设的底板等均应平整光洁,不得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4.2.2 模具及所用材料、配件的品种、规格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检查设计图纸要求。4.2.3 模具的部件与部件之间应连接牢固;预制构件上的预埋件均应有可靠固定措施。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
15、验方法:观察,摇动检查。4.2.4 清水混凝土构件的模具接缝应紧密,不得漏浆、漏水。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或测量。4.3 一般项目 4.3.1 模具内表面的隔离剂应涂刷均匀、无堆积,且不得沾污钢筋;在浇筑混凝土前,模具内应无杂物。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4.3.2 板类构件、墙板类构件模具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3.2 的规定。6 检查数量:新制或大修后的模具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具应定期检查。检验方法:按附录 A 的规定检查。表表 4.3.2 板类构件、墙板类构件模具尺寸允许偏差板类构件、墙板类构件模具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1 长(高)墙
16、板 0,-2 其它板 2 2 宽 0,-2 3 厚 1 4 翼板厚 1 5 肋宽 2 6 檐高 2 7 檐宽 2 8 对角线差 4 9 表面平整 清水面 1 普通面 2 10 侧向弯曲 板 L/1000 且4 11 墙板 L/1500 且2 12 扭翘 L/1500 13 拼板表面高低差 0.5 14 门窗口位置偏移 2 注:L 为构件长度(mm),表示不允许超偏差项目。4.3.3 梁柱类构件模具的安装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3.3 的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按附录 A 的规定检查。表表 4.3.3 梁柱类构件模具安装尺寸允许偏差梁柱类构件模具安装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检验项目 允
17、许偏差(mm)1 长 梁 2 薄腹梁、桁架、桩 5 柱 0,-3 7 2 宽+2,-3 3 高(厚)0,-2 4 翼板厚 2 5 侧向弯曲 梁、柱 L/1000 且5 薄腹梁、桁架、桩 L/1500 且5 6 表面平整 清水面 1 普通面 2 7 拼板表面高低差 0.5 8 梁设计起拱 2 9 桩顶对角线差 3 10 端模平直 1 11 牛腿支撑面位置 2 注:L 为构件长度(mm),表示不允许超偏差项目。4.3.4 固定在模具上的预埋件、预留孔和预留洞均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其偏差应符合表 4.3.4 的规定。表表 4.3.4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尺寸允许偏差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尺寸允许偏差
18、项次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1 预埋钢板中心线位置 3 2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3 3 插筋 中心线位置 5 外露长度+10,0 4 预埋螺栓 中心线位置 2 外露长度+5,0 5 预留洞 中心线位置 3 尺寸+3,0 8 5 钢筋及预埋件钢筋及预埋件 5.1 一般规定 5.1.1 钢筋、预应力筋及预埋件入模安装固定后,浇筑混凝土前应进行构件的隐蔽工程质量检查,其内容包括:1 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等;2 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数量、接头面积百分率等;3 箍筋、横向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间距等;4 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等;5 预应力筋锚具的品种、规
19、格、数量、位置等;6 预留孔道的规格、数量、位置,灌浆孔、排气孔、锚固区局部加强构造等;7 预埋件的规格、数量、位置等。5.1.2 钢筋焊接应按现行行业标准 JGJ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的规定制作试件进行焊接工艺试验,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进行焊接生产。5.1.3 采用钢筋机械连接接头及套筒灌浆连接接头的预制构件,应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制作接头试件,试验结果合格后方可用于构件生产。5.2 主控项目 5.2.1 钢筋、预应力筋等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其力学性能和重量偏差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检查数量:按批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力学性能及重量偏差试验报告。5.2.2 冷加工钢筋
20、的抗拉强度、延伸率等物理力学性能必须符合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数量:按批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5.2.3 预应力筋用锚具、夹具和连接器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行进场检验,其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检查数量:按批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9 5.2.4 预埋件用钢材及焊条的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按批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出厂合格证。5.2.5 钢筋焊接接头及钢筋制品的焊接性能应按规定进行抽样试验,试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JGJ18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规定。检查数量:按批检查。检验方法:检查焊接试件试验报告。5.2.6 钢筋接头的方式
21、、位置、同一截面受力钢筋的接头百分率、钢筋的搭接长度及锚固长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或标准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和量测。5.3 一般项目 5.3.1 钢筋、预应力筋表面应无损伤、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5.3.2 锚具、夹具、连接器,金属螺旋管、灌浆套筒、结构预埋件等配件的外观应无污物、锈蚀、机械损伤和裂纹。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观察。5.3.3 钢筋半成品的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5.3.3 的规定。检查数量:每一工作班检验次数不少于一次,每次以同一班组同一工序的钢筋半成品为一批,每批随机抽件数量不少于 3 件。检查方法:观察。表表
22、 5.3.3 钢筋半成品外观质量要求钢筋半成品外观质量要求 项次 工序名称 检验项目 质量要求 1 冷拉 钢筋表面裂纹、断面明显粗细不匀 不应有 2 冷拔 钢筋表面斑痕、裂纹、纵向拉痕 不应有 3 调直 钢筋表面划伤、锤痕 不应有 10 4 切断 断口马蹄形 不应有 5 冷镦 镦头严重裂纹 不应有 6 热镦 夹具处钢筋烧伤 不应有 7 弯曲 弯曲部位裂纹 不应有 8 点焊 脱点、漏点 周边两行 不应有 9 中间部位 不应有相邻两点 10 错点伤筋、起弧蚀损 不应有 11 对焊 接头处表面裂纹、卡具部位钢筋烧伤 HPB300、HRB335 级钢筋有轻微烧伤 HRB400、HRB500 级钢筋不应
23、有 12 电弧焊 焊缝表面裂纹、较大凹陷、焊瘤、药皮不净 不应有 5.3.4 钢筋半成品及预埋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表 5.3.4 的规定。检查数量:每一工作班检验次数不少于一次,每次以同一工序同一类型的钢筋半成品或预埋件为一批,每批随机抽件数量不少于 3 件。检查方法:按附录 A 观察和用尺量。表表 5.3.4 钢筋半成品及预埋件尺寸允许偏差钢筋半成品及预埋件尺寸允许偏差 项次 工序名称 检验项目 允许偏差(mm)1 冷拉 盘条冷拉率 1%热镦头预应力筋有效长度+5,0 2 冷拔 非预应力钢丝直径 b4 0.1 3 b4 0.15 4 钢丝截面椭圆度 b4 0.1 5 b4 0.15 6 调直
24、局部弯曲 冷拉调直 4 7 调直机调直 2 8 切断 长度 切断机切断 非预应力钢筋+5,-5 11 9 预应力钢筋 2 10 冷镦 镦头 直径 1.5d 11 厚度 0.7d 12 中心偏移 1 13 同组钢丝有效长度极差 2 14 热镦 镦头 直径 1.5d 15 中心偏移 2 16 同组钢筋有效长度极差 长度4.5m 3 17 长度10d 23 弯勾相对位移 8 24 折叠 成型尺寸 10 25 点焊 焊点压入深度应为较小钢筋直径的百分率 热轧钢筋点焊 1825%26 冷拔低碳钢丝点焊 1825%27 对焊 两根钢筋的轴线 折角 b4 0.15 钢丝截面椭圆度 b4 0.1 b4 0.1
25、5 调直 外观质量 钢筋表面划伤、锤痕 不应有 允许偏差()局部弯曲 冷拉调直 4 调直机调直 2 切断 外观质量 断口马蹄形 不应有 允许偏差()长度 非预应力钢筋 5 预应力钢筋 2 冷镦 外观质量 镦头严重裂纹 不应有 允许偏差()镦头 直径 1.5d 厚度 0.7d 中心偏移 1 同组钢丝有效长度极差 2 热镦 外观质量 夹具处钢筋烧伤 不应有 允许偏差()镦头 直径 1.5d 中心偏移 2 同组钢筋有效长度极差 长度4.5m 3 长度10d 弯勾相对位移 8 折叠 成型尺寸 10 生产单位 检验结果 不合格品复查返修记录 检验结果:年 月 日 38 钢筋半成品质量检验记录(二)钢筋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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