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CEF 046-2022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指南 放射性污染.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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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13.080.05CCS Z 00团体标准团体标准T/ACEF 046202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指南放射性污染Guidelines for investigation on soil contamination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2022-12-01 发布2022-12-05 实施中华环保联合会发 布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0462022I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体要求.25调查与检测要求.36采样与分析.47 个人监测与防护.7附录 A(资料性)采样单元划分及登记.9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
2、ACEF0462022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提出。本文件由中华环保联合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核矿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核安徽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核工业北京地质研究院、兰州大学、有研资源环境技术研究院(北京)有限公司、南华大学、成都理工大学、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北京华稷微生物应用科学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城市公共安全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攀、曹磊、王尔奇
3、、赵丹、蒲潇、李粱、崔兴兰、孙雪云、龚明明、胡鹏华、周磊、张震、彭国文、张庆贤、兰长林、李玉文、巴长亮、林权益。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0462022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指南 放射性污染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土壤中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的总体要求及采样与分析、个人监测与防护的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的调查。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1743土壤中放射性核素的能谱分析方法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
4、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23726铀矿冶辐射环境监测规定GBZ128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规范GBZ129职业性内照射个人监测规范HJ53-2000拟开放场址土壤中剩余放射性可接受水平规定HJ 61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840环境样品中微量铀的分析方法HJ 1157环境辐射剂量率测量技术规范ISO 18589-1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18589 土壤环境中放射性的测量 第 1 部分:一般原则及定义(Measurement of radioactivity in the environmentSoilPart1:General guidelines an
5、d definitions.)ISO 18589-2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18589 土壤环境中放射性的测量 第 2 部分:采样策略、采样及样品的预处理(Measurement of radioactivity in the environmentSoilPart2:Guidance for the selectionof the sampling strategy,sampling and pretreatment of samples.)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放射性 radioactivity某些核素自发地放出粒子或射线,或在轨道电子俘获后放出 X 射线,或发生自
6、发裂变的性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04620222来源:GB/T4960.5 3.2(放射性)污染(Radioactive)contamination材料或人体内部或表面或其他场所出现的不希望有的或可能有害的放射性物质。来源:GB 18871 3.3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 investigation on soil 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地块是否被放射性物质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3.4核设施 nuclear installation以需要考虑安全问题的规模生产、加工或操作放射性物质或易裂变材料的设施(包括其场地、建(构)筑物
7、和设备),如铀富集设施,铀、钚加工与燃料制造设施,核反应堆(包括临界和次临界装置),核动力厂,核燃料后处理厂等核燃料循环设施。来源:GB 18871 3.5放射性污染源项 source of 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可以通过发射电离辐射或释放放射性物质而引起放射性污染的一切物质和实体。3.6放射性污染检测 detection of radioactive contamination对可能被放射性污染的土壤进行的放射性水平的检测和评估过程。4总体要求4.1 应遵从辐射防护三原则体系要求,即辐射实践的正当性判断、防护与安全最优化、个人剂量限制。4.2 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
8、查亦可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等 2 个阶段,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但不限于:针对性原则。应针对关注区域潜在放射性污染物特征、特性,进行放射性污染物浓度和空间分布调查,为环境管理提供依据;规范性原则。应采用程序化和系统化的方式规范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可操作性原则。是指应综合考虑调查方法、时间和经费等因素,结合当前科技发展和专业技术水平,使调查过程切实可行。4.3调查过程要求4.3.1 初步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的污染识别阶段,原则上不进行现场采样。若初步调查确认关注区域内不存在放射性污染源项,则认为环境状况可接受,调查活动应结束。4.3.2
9、详细调查是土壤放射性污染的证实阶段,通过范围检测等判定关注区域内存在放射性污染程度。制定检测计划进行采样。采样分析结果表明关注区内污染水平未超过国家、行业、地方等相关标准要求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04620223时,详细调查工作可结束;否则认为存在环境风险。4.3.3 调查报告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前言,交通、人文、自然地理概况,土壤放射性污染历史状况,采样工作部署,实物工作量与进度安排,采样方法技术与质量要求,样品分析与质量监控,预期成果,设备与人员配备、组织管理与安全保障措施,附图、附件等。5调查与检测要求5.1 土壤放射性污染源项包括但不限于:核燃料循环(与核能生产有关的所有活动
10、,包括铀或钍的采矿、选冶、加工或富集,核燃料制造,核反应堆运行,核燃料后处理,退役和放射性废物管理等各种活动,以及与上述各种活动有关的任何研究与开发活动);放射性物质加工设施、放射化学实验室、放射诊疗与核医学设施、核技术利用单位以及放射性废物管理设施等可能产生放射性物质的设施或场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放射性核素活度水平要求按审管部门的规定采取辐射防护措施的设施或场所;资料缺失等原因造成无法排除地块内外存在的放射性污染源。5.2 放射性污染检测应根据各调查阶段的不同辐射检测类型可分为范围检测、表征检测、补救行动支持检测和终态检测等。范围检测适用于对土壤放射性污染状况的初步掌握,获取场址残留放
11、射性信息,并为表征检测方案设计提供输入项。若初步调查的结果指出关注区域可能存在放射性污染,即应开展范围检测。范围检测应对可能发生的潜在污染或现存污染的水平及范围进行初步判断;表征检测是为实现特定目标而进行的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放射性污染的性质和范围;调查的可行性和可靠性评估,改正措施研究等;补救措施(无限制使用、限制使用、就地处置、场外处置等)的数据支持;用于放射性污染风险评估模型的建立或分析;估计对环境安全、职业人群、公众的健康影响;提供终态检测设计的输入项;补救行动检测区别与表征检测,是对放射性污染去除过程进行有效性评价的技术措施。检测目的是指示场址及关注区域实时残留放射性水平,并为终
12、态检测做好准备;终态检测结果用于验证场址或关注区域残留放射性满足预先确定的开放、解控或限制使用要求的程度,应符合 HJ53-2000 提出的要求。5.3 与放射性污染源项相关的调查宜参照表5.1执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T/ACEF04620224表 5.1 与源相关的调查要求放射性污染源项及场所调查范围调查项目通用地块参照HJ 25.1-2014执行核动力厂(商用反应堆)布点应在10 km范围内,16个方位角内(主导风下风向宜适当加密),部分点位可由农作物采样点代替。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90Sr,实验室能谱分析包括但不限于:54Mn、58Co、60Co、95Zr、110mAg、137Cs、1
13、34Cs、144Ce,每个方位最近点应测239+240Pu。研究型反应堆布点应在5 km范围内,调查范围依据堆型、流出物排放量和核素种类确定。放射性废物暂存库布点应在库区4个正向方位内(包括主要居民点)。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实验室能谱分析(根据实际调查场所源项选择测量核素)。核设施处理及中低放射性废物处置场布点应在5 km范围内,场内布点应在辐射水平偏高位置设置点位;场外布点应在8个方位角内(排放口下游、主导风下风向适当加密),无水土流失的原野或田间布点。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总、总、90Sr、239+240Pu及实验室能谱分析(根据实际调查场所源项选择测量核素)。核燃料后处理设施布点应在5 k
14、m范围内,8个方位角内(排放口下游、主导风下风向适当加密),采集设施下风向处的表层土壤。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90Sr、238Pu、239+240Pu、实验室能谱分析项目一般可选择但不限于137Cs、134Cs、125Sb、60Co、106Ru 等。铀转化、浓缩及元件制造设施布点应在主导风下风向厂区边界布点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U、实验室能谱分析(根据实际调查场所源项选择测量核素)。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应用场所以工作场所为中心,半径50300 m范围内布点。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具体核素分析根据应用核素确定(只关注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应用核素,监测应有针对性,如应用核素难以分析,可用总放替代)。密封型放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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