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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完整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分类1部门EHS管理规定文件编号EHS-001版本号C/1文件名称生效日期2022-02101八业_L土昌理巾! J更页数修订记录更改日期版本号修订目的、依据页码2022/01A/02022年1月初版制定。安学问教育,新工人未经考核合格不得上岗。6、支持、接受专职平安员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对提出的改进措施要准时组织贯彻落 实。7、指导并支持班组平安员开展日常工作,准时采纳平安员的正确意见,发动全班组 职工共同搞好职业健康平安生产。8、发生工伤事故、未遂事故要保护现场并马上上报;乐观协作本工种工伤及其他事 故的调查处理。十、员工职责1、自觉遵守公司职
2、业卫生管理制度和防护设备(设施)的操作规程,严禁违章、冒 险作业。2、自觉、正确地使用个人劳保用品。第六条附件职业危害分类依据公司具体状况确定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为3大类:1、粉尘的危害工作过程中可能会接触到粉尘,有可能发生粉尘引起的职业病。2、生产性噪声危害本公司使用的机械设备会产生肯定的机械性非稳态噪声。噪声对人体的危害作用可分为特异作用(对听觉系统)和非特异作用(对其他系统) 两类。对听觉系统的损害表现为临时性听阈位移或永久性听阈位移。永久性听阈位移早期 表现为高频听力下降(听力损伤),随着接触噪声时间的延长或强度的增大,语言频段的 听力也受到影响,语言听力消灭障碍,继而进展为噪声聋,为国家
3、法定职业病。劳动者长期接触噪声还可引起头痛、头晕、耳鸣、心悸、睡眠障碍和全身乏力等神经衰弱综合症,以及植物神经功能变化、血压上升、心血管疾病患病率增高。职业禁忌:各种缘由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0Hz、1000Hz和2000Hz 中任一频率的纯音气导听阈25dBHL);H期高血压和器质性心脏病;中度以上传 导性耳聋;在岗期间,噪声易感者(噪声环境下工作一年,双耳3000Hz. 4000Hz. 6000Hz中任意频率听力损失N65dBHL)。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听力损伤、噪声性耳聋。4、高温作业危害环境温度过高、湿度大、风速小、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可引起中暑,按发病 机理的不
4、同可分为热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热射病:人在热环境下,散热途径受阻,体温调整机制失调所致。其临床特点是在高 温环境中突然发病,体温上升可达40以上,开头时大量出汗,以后消灭无 汗,并可伴 有干热和意识障碍、嗜睡、昏迷等中枢神经系统病症。热痉挛:由于大量出汗,体内钠、钾过量丧失所致。主要表现为明显的肌肉痉挛,伴 有收缩痛。热衰竭:本病发病机理尚不明确,多数认为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皮肤血流的增加不伴 有内脏血管收缩或血容量的相应增加,因此不能足够的代偿,致脑部临时供血削减而晕厥。 先有头昏、头痛、心悸、出汗、恶心、呕吐、皮肤湿冷、面色苍白、血压短暂下降,继而 晕厥,体温不高或稍高。职业禁忌证:n期高
5、血压;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慢性肾炎;未把握的甲亢; 糖尿病;大面积皮肤疤痕。可能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中暑。其次节职业病危害警示/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把握和消退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员工 职业健康 及其相关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 定,制定本制度。1、公司应当为员工制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 取乐观防护措施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2、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劳动合同告知制度、在公司(综合办公室门)与在职员工(续签)、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岗位作业的员工,必需同时到综合办公室(医务室)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
6、(一式二份),以便员工了解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及其危害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待遇一等.、员工因工作需要进行岗位变动时,假如是调出/入职业危害岗位的,公司综合 办公室或调出/入责任部门应当告知员工到综合办公室(医务室)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 书,以便综合办公室照实向员工告知现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产生的职业病危 害因素和支配职业性专项体检。-参阅附件1职业病危害告知书(样)3、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现场告知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 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峻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
7、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 警示说明对作业人员进行告知。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 类、后果、预防 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4、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综合办公室)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部门职业病告知制度的实 行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5、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每年应对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预防把握的培训I, 使每位员工把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把握技能。1、第三节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制度目的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工作,加强职业病危害工程的监督管理,依据中 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工
8、程.3、定义对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工程,公司应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及本制度规 定申 报职业病危害工程。本制度所称职业病危害工程是指存在或者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程。职业病危害因素依据国家发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名目确定。4、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的主要内容是:* 用人单位的基本状况;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的处理流程:、事故发生部门应马上组织现场应急处理,并做好受损害人员的抢救、现场的把 握和保护,同时向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和公司负责平安生产的领导(平 安直接责任人
9、、第一责任人等)报告事故初步状况。 、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职业病危害事故的缘由调查分析和落实整改措施方案。 、依据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严峻性,按程序照实向属地安监部门报告。6、公司应当每年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 目,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表及有关材料。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工程的,应依法办理工程“三同时”(即: 工程设计、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并在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 内,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工程。7、因采用的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 容发生转变的
10、,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内容。8、在生产技术、工艺、材料等变更导入前,工程责任部门应向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 室(综合办公室)报备工程相关技术资料、生产工艺流程和使用的新原辅材 料及其化学 成分(即:MSDS资料),以便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和中介机构询问了解、 判定工程职业病危害严峻性。9、发生危害源泄露或发生职业病危害重大事故时,公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综合办 公室)必需在最短(8h)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地区职业健康监管行政部门汇报状 况,说明事情发生的经过,造成事故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状况。10.按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公司职业病危害工程管理档案。第四节职业病防治宣扬教育
11、培训制度为提高员工的自我职业健康保护意识和力量,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 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 法规、学 问、操作规程、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正确 使用、维护的 等培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1、综合办公室整体负责组织新进员工的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与教育。2、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在岗期间的员工定期职业健康培训与教育,宣扬普及职业 健康学问,催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 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03、综合办公室应依据法律规范等的要求、企业实际状况及岗位需要,不定期组织开 放职业健康
12、宣扬和教育培训,并做好相关教育培训记录,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档案,实施 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4、职业健康宣扬、综合办公室应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厂报、公示栏、会议、培训、张 贴标语等形式不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宣扬。、各部门(部)要利用班前/班后会、平安卫生报阅读、现场岗位职业危害讲解 以及职业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健康宣扬。5、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概要培训内容a)职业健康法律、法规与标准;职业健康基本学问;b)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c) 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f)职业危害事故案例。、培训的对象及
13、方式a) 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依据安监部门要求参与指 定的培训机构举办的培训部程,实施持证上岗,并依据证件有效时间,定期参与相关再 教育培训。b) 入厂新工人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凡入厂新员工(正式工、实习生、劳务工、外 包工等)由综合办公室制定教育培训方案,并通知平安管理部门、入职部门组织进行企 业、车间、班组三级平安职业健康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1公司级教育培训由平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概要内容: 国家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平安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 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管理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监
14、督管理规定等. 企业平安职业健康管理方针/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综合平安职业健康学问,企业主要危急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平安技术总那么。2车间级平安教育由车间平安组或兼职平安员负责组织进行培训,教育概要内容: 本车间平安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本车间的平安技术规程、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平安制度与规定。 本车间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阅历教训以及防范措施。3班组教育由班组长或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培训,教育概要内容: 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本班组
15、主要设备性能及平安规程以及主要环节的危害防范留意事项。 本班组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和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规定。 制订实施员工上岗培训方案,在有阅历的老员工带着、指导下实习工作,实习期结 束,经考核合格才能单独作业。、调换新岗位和采用新工艺人员的教育培训凡调换新岗位人员和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需重新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 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a) 调换新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由平安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教育培训内容重点告知新岗位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b) 采用新设备、新工艺的岗位人员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地的平安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
16、后,方可上岗作业。重点:告知岗位工人,新设备、新工艺存在的危害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一般员工平安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a)企业应每年对基层领导干部、班组长、专职平安人员进行平安和职业健康学问教 育培训,教育培训后应当进行考试与资料存档(含签到表、教案、考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 等)。b) 为了不断提高员工平安和职业危害预防意识,增加责任感。企业应每年对员 工人进行不少于二十小时的平安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做到有方案、签到表、培训教案、考 试卷纸及考分花名表。c)初次(记录累计W2次)“三违”人员由各部管理/监督者进行口头教育,类劝 不改(记录累计33次)的“三违”人员由企业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强制进行职业健康
17、教育 培训,并将此类的“三违”人员平安职业健康教育培训状况存档。“三违”是指: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d) 培训方式: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采用部堂教学、观看录像、现场 教育、参与上级组织的培训、邀请专家等形式;6、培训时间:参照国家安监总局的生产经营单位平安培训规定执行。7、建立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资料:a) 三级平安教育卡;员工的平安职业健康考核试卷;b) 相关培训证书的复印件;其他有关资料8、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财务部门应保证平安职业健康宣扬教育培训费用的落实。编制审核1审核2审核3审批批准制度名目内容序号制度名称页码第一节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P03-09其次节职业病危害警示与
18、告知制度P10第三节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制度P11-12第四节职业病防治宣扬教育培训制度P13-15第五节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P16-17第六节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P18-19第七节职业病危害监测与检测评价管理制度P20-22第八节建设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P23-27第九节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P28-31第十节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P32-33第十一节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与管理制度P34-37第十二节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弟一早粉尘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P38-39第五节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与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
19、使职业病防护设施 和职 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把握或者消退职业病危害因素, 保障劳动者的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相关定义a)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把握或者消退生产过程中 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接受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 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b) 职业病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劳动者在职业劳动中 免受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 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3、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职业病危害因素
20、作业场所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均应遵守本制度。4、防护设施效果检测&)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工程: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托付 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合格后方可投 入使用。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b)在用的防护设施应依据法规要求,每年定期托付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 技术 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对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 护设施,不得使用。5、服务机构选择不得选取未经政府部门资质认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防护设施的检测、评价和鉴定。a)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依据国家卫生标准和
21、卫生要求对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在检测过程中应履行法定职责,不得弄虚作假。b) 检测报告除具备基本内容外,还应当有检测依据、检测结果和检测结论。6、建立防护设施责任制公司防护设施采取以下管理措施:a) 设置防护设施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防护设施管理员;制定并实施防护设施管理规章制度;b) 制定定期对防护设施的运行和防护效果检查制度。7、建立技术档案公司对防护设施技术档案管理措施:a) 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b) 防护设施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使用、检查和日常修理保养记录;c)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
22、价报告。8、日常维护a)设备部应当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修理、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 运转。b)综合办公室每年应当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9、学问培训和指导公司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关学问的培 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10、擅自撤除或停用a)未经申请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撤除或停用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如因检修需要临时撤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要准时恢复原状。 )经工艺改革已消退了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需撤除防护设施的,应向所在地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备,并在职业
23、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第六节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平安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 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把握和消退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 程中平安和健康, 特制定本制度。2、相关定义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平安健康的一种预防性帮助措施, 是保护员工健康平安的最终一道防线。是指公司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种着装、用品、 用具和器材等。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劳动防护用品选购、验收、保管、发放和使用。4、防护用品选型、采购、经费支出管理企业职业健康平安负责人和职业健康平安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 度,
24、指导、催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企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由公司职业健康综合办公室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生 产实际状况具体拟定和不定期更新各岗位的劳保用品配置清单、发放基准,各部按拟定 的标准执行。 劳保用品是依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防护品,不是发给 个人 的生活福利用品,职工应当疼惜和正确使用。 劳保用品选型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评价选定与备案管理。 劳保用品的采购由采购部门依据各部采购申请单比照综合办公室选型予以购买。 采购中间商必需选择有平安防护用品销售许可证的劳保用品销售商,以保证 防护用品的 质量与防护性能。严禁向无平安防护用品销售许可证的劳保用品销售商采购劳保用品。 专
25、用劳保用品(如:护耳塞/罩、防尘/防毒口罩、手套等)购买费用由各部依据 发放标准自行预算和管理。 公司通用的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平安眼镜等)由综合办公室负责预 算和管理。5、工作程序依据国家、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规定和企业实际使用状况制定接触职业 病危害因素岗位劳保用品配置清单表。【附件2】各部负责供应职工工种变更申请,然后再依据变更准时、合理发放防护用品。 全体上岗作业人员必需正确使用配备的防护用品。对需要回收的防护用品旧品, 综合办公室必需严格、妥当收存。6、管理原那么 新进厂职工必需先进行三级平安教育,经平安考试合格后,按规定领用防 护用 品。 职工因岗位变动,防护用品,台
26、帐也作相应调整,原工种防护用品原那么上要使用 到期方能调换。必需建立防护器具和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并依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平安、便利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 和维护,企业平安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7、领用方法个人防护用品可由本人申领或由班长/副班长统一代领出库和登记签名。 由班长/副班长统一代领的防护用品发出后,发放者要做好人员签收记录。 发放记录必需认真严格,妥当保管,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有工种、姓名、领 用品、数量、时间等。 个人防护用品在到达使用期限后归个人支配,不属于个人的防护用品或可 再利 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在到达使用期限后,由企业统一收集报废或
27、翻新处理。8、防护用品维护防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换任何防护用品的使用效率都可能随时间和重复使用而 削减, 为了保证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正确的维护是格外必要的。 企业指定专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个人防护用品完 好有 效,起到防护作用。职工之间开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学问培训,让全部使用它的工人都知道怎 样保存、定期清洗和维护、出了问题应由谁负责。 为清洗供应物质支持,例如供应好的冲洗、清洗设施。 为职工供应防护用品的更换附件,使职工在必要时随时更换。9、防护用品的报废防护用品因损伤、经测试防护功能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准时从作业现场清 理出来,并由专人监督销毁。对销毁的劳动防护用品
28、的品种、数量、来源、销毁缘由等状况要进行具体记录, 经办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报废、待销毁的劳动保护用品要单独存放,标识清楚。严禁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外流,避开因误用而引发事故。第七节职业病危害监测及检测评价管理制度一、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2012)总局令(第47号)等相关法规要求,为规范公司作业场所危害因素 的监测工 作,全面地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程度,并通过改善劳动作业环境和加强个体防护以实 现保护员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本制度。二、相关定义职业危害因素:职业活动中产生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平安和作业 力量 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
29、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有害作业场所监测:指对生产过程中从业人员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进 行定 点、定时监测、检测评价。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有害作业场所对危害因素的监测与检测评价工作。四、管理职责1、综合办公室是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公 司作 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与评价。2、依据分级管理原那么,相关各部应依据综合办公室发布的检测日程方案,在现场 采样检测时段保障生产正常和支配人员协调落实。五、监测与检测评价体制1、总那么作业场所监测数据必需具有科学性、牢靠性和可比性,通过监测对作业场所职业危 害因素的接触水平、变化趋势及其危害性做出评定,进而通过改善
30、劳动环境和加强个体 防护以实现把握接触来保护员工的健康。2、监测工作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有害作业场所的定期定点监测;现有装置、生产设施更新、改造、检修的检测;(2) 事故性监测;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等工程竣工前和竣工后验收的监测;(3) 卫生防护技术措施效果评价的监测等。3、监测点确实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点的设定和监测周期确实定应符合工作场所空气中有毒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159-2004等规范要求,由综合办公室与选定的资质职 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同协商确定检测评价方案、日程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综合 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监测点责任部门按时落实现场采样监测与检测评价。(1) 监
31、测/检测频率: 全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监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一次。监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4、监测点确定后,可依据生产支配状况进行协商调整监测日程方案。5、监测点的认可、确定、变更或取消,由综合办公室与选定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共同协商修改后,报公司领导(副总经理以上)审批后方可有效。6、具体监测方案由综合办公室和选定的资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据公司生产 场所实际状况来评审确定。7、对已确认的监测方案,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按规定监测频次进行监测。六、监测与检测实施体制1、职业危害因素种类依据评估分析结果,本公司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超声波焊接烟尘、化学 因
32、素、噪声强度、光照度、辐射、高温等危害因素。2、监测与检测监督管理监测与检测评价单位a) 监测人员进入现场进行监测时,必需遵守公司平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具体要求由伴随者进行说明和监督落实。b) 在作业场所进行监测与检测时,要严格依据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监测。c)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依据监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全部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提交监测报告书。d) 对觉察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业卫生技术 服务机构应准时告知公司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综合办公室),提出建议实行的相关治理 措施。内部管理a)由综合办公室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结果告知书,
33、将监测结果通过网 上信息公布、宣扬栏、岗位等形式向全公司员工通报。b) 公司各部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马上组织对监测结果特别(超标)的作业场所进行限期整改完成。c) 对跑、冒、滴、漏引起的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需实行切实有力的防 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准时消退,杜绝事故的发生。d) 对临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应向公司综合办公室、公司领导申请立项进行整改。e) 不符合项(超标)整改完成后,由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复查检测。f)如遇生产不正常,可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并说明缘由,由职 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另行支配临时监测任务。g) 各部应依据监测结
34、果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予以告知。h) 产生职业危害的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综合办公室负责制定年度监测方案和监测预算,财务企划部保障监测经费的落实。参考法规:工作场全部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 o其次章噪声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P40-41第三章化学危急品搬运、储存、使用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P42-43第四章有毒有害气体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P43-45第五章高温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P45-46第十三节职业卫生检查制度P47第十四节职业卫生奖惩制度P48-49第十五节防暑降温卫生管理制度P50
35、第十六节附件资料【附件1】职业病危害告知书P51【附件2】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岗位劳保用品配置清单表P52-53【附件3】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布-岗位清单表P54-55【附件4】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岗位申请表P56第一节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第一条、目的、依据、方针目的: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体制,从源上预防、把握和降低作业岗位职业危害, 以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的合法权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职业病危害工程申报管理方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 监督管理方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名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殊规定等有关法 规制定本制
36、度。方针:国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公司“以人为本,损害预防;健康幸福,朝气活力;遵纪守法,持续改善二 其次条、适用范围第八节建设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预防、把握和消退建设工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建设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方法、建设工程职业病 危害分类管理方法,特制定本制度。二、术语和定义a)建设工程: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工程。b)建设工程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指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 引进建设工程,其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 产和使用,职业病
37、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当纳入建设工程预算。c)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工程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名目所列 职业 病危害因素的工程。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工程分为职业病危害一般、较重、严峻三类。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等工程。四、管理职责1、综合办公室是公司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的责任部门。2、设备部是建设工程规划、设计阶段和施工的责任部门。3、生产部为试生产阶段“三同时”的执行部门。4、财务部负责建设工程职业卫生资金的有效投入与管理。五、管理程序1、在建设工程可行性论证阶段,建设单位应当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 技术 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8、编制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 预评 价报告进行评审。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建设工程概况;(2)建设工程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的分析 和评 价;(3)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的类型分析;(4)对建设工程拟实行的职业病预防设施的技术分析和评价;(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建议;(6)对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议;(7)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结论。2、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完成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后,应当按规定向 平安 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39、备案或者审核。并提交以下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备案或者审核申请书;(2)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3)建设单位对预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4)职业卫生专家对预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审查一件;(6)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3、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经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同意后,建设工程的选址、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职业病防护设施等发 生重大变更的,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办理相应的备 案或者审核 手续。4、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应当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40、依据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 计专篇,并 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完成后,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其进 行评审。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设计的依据;(2)建设工程概况;(3)(3)建设工程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 来源 理化性质、毒理特征、浓度、强度、分布、接触人数及水平、潜在危害性和发生职业病的危急程度分析;(4)(4)职业病防护设置和有关防控措施及其把握性能;(5)帮助用室及卫生设施的设置状况;(6)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明;明;(7)对预评价报告中职业病危害把握措施、防治对策及建议采纳状况的说(8)(8)职业病
41、防护设施投资预算;(9)可能消灭的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预防及应急措施;(10)可以到达的预期效果及评价。5、对职业病危害一般和较重的建设工程,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 依据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6、 对职业病危害严峻的建设工程,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评审后,应当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的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1) 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2) )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的评审意见;(3) 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影印件);建
42、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文件(复印件);(4)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7、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经审查同意后,建设工程的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 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等发生重大变更的,应当依据变更的内容,重新进行职 业病防护设 施设计,并在变更之日起30日内办理相应的审查手续。8、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取得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并与 建设 工程主体工程同时进行。施工单位应当依据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和有关施工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并对 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工程监理单位、监理人员应当依据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职业病防护 设施施工工程实施
43、监理,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工程质量担当建立责任。9、建设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运行的,其配套建设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必需与主体 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国家有关部门另有规定 或者 特殊要求的行业除外。10、 建设工程试运行期间,应当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的状况和工作场所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并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 危害把 握效果评价。建设工程没有进行试运行的,应当在其完工后托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 术服 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11、在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 业病危
44、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进行评审。12、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自行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竣工 验 收,并自验收完成之日起30日内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职业病防护设施 竣工备 案。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1) 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备案申请书;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备案通知书(复印件);(2) 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3) 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机构的资质证明(影印件);(1) )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7) 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一件;建设
45、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自行验收状况报告;(8) 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13、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 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1)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2)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批复文件;(3)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4)建设工程立项审批文件(复印件);(5)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6)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7)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8)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意见;(9)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资质证明(影印件);(10)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14、职业病危害严峻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向平安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 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并提交以下文件、资料:(1)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申请书;(2)建设工程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复印件);(3)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机构资质证明(影印件);(4)建设工程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5)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危害把握效果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6)建设单位对职业病危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