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实务与操作》(第三版)课件-9-2014-.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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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国际结算国际结算 实务与操作实务与操作 (第三版)(第三版)版权所有2 第九章信用证项下的提示与第九章信用证项下的提示与 审单操作审单操作 信用证是有条件承付的保证,受益人只有信用证是有条件承付的保证,受益人只有提示相符的单据才能获得开证行或被指定银提示相符的单据才能获得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的承付或议付。本章主要介绍受益人如何行的承付或议付。本章主要介绍受益人如何提示单据,以及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如何遵提示单据,以及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如何遵循信用证或其惯例与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基本循信用证或其惯例与规则的相关规定和基本准则审核单据。准则审核单据。3 第一节提示到期日和提示地点第一节提示到期日和提示
2、地点 UCP600第第2条规定:条规定:“提示提示(Presentation),是指向开证银行或被指定),是指向开证银行或被指定银行交付信用证项下单据的行为,或按这一银行交付信用证项下单据的行为,或按这一方式交付的单据。方式交付的单据。”该条又规定:该条又规定:“提示人提示人(Presenter),是指进行提示的受益人、银行是指进行提示的受益人、银行或其他有关方。或其他有关方。”因此,因此,“提示提示”,又称之,又称之为为“交单交单”,它既包括提示行为,也包括单,它既包括提示行为,也包括单据本身。据本身。“提示人提示人”,包括进行提示的受益包括进行提示的受益人、被指定银行等。人、被指定银行等。
3、4 信用证项下的提示通常是指,受益人向被指信用证项下的提示通常是指,受益人向被指定银行、开证行或保兑行的交单行为和单据,定银行、开证行或保兑行的交单行为和单据,以及被指定银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的交单行以及被指定银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的交单行为和单据。为和单据。5 一、提示的到期日一、提示的到期日 依依UCP600第第6条的规定,信用证必须规定条的规定,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提示单据的到期日,规定用以承付或议一个提示单据的到期日,规定用以承付或议付的到期日将被视为提示单据的期满日期付的到期日将被视为提示单据的期满日期(A credit must state an expiry date for pres
4、entation.An expiry date stated for honour or negotiation will be deemed to be an expiry date for presentation)。单据必须)。单据必须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提示(在到期日或到期日之前提示(a presentation by or on behalf of the beneficiary must be made on or before the expiry date)。)。6 信用证项下的承付或议付是开证行或被指定信用证项下的承付或议付是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对受益人的一种承诺,但这种承诺是
5、有银行对受益人的一种承诺,但这种承诺是有时间限制的。因此,信用证必须规定提示单时间限制的。因此,信用证必须规定提示单据的到期日,受益人或有关方只有在该日期据的到期日,受益人或有关方只有在该日期或其之前提示单据,才有可能获得开证行或或其之前提示单据,才有可能获得开证行或被指定银行的承付或议付。若只规定了提示被指定银行的承付或议付。若只规定了提示的到期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的信用证是有的到期日而未规定最迟装运期的信用证是有效的,且是可执行的。因为,这种情况下,效的,且是可执行的。因为,这种情况下,可以视为货物可以在提示的到期日或其之前可以视为货物可以在提示的到期日或其之前的任何一天装运。的任何一天装
6、运。7 提示的到期日不是承付或议付的最迟日期。提示的到期日不是承付或议付的最迟日期。在信用证业务中,有时某些银行在信用证中在信用证业务中,有时某些银行在信用证中规定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即必须在规定付款、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即必须在该到期日前进行或完成付款、承兑或议付。该到期日前进行或完成付款、承兑或议付。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因为银行的付款、承这种做法是不正确的。因为银行的付款、承兑或议付行为,行为延迟或不行为均是受益兑或议付行为,行为延迟或不行为均是受益人无法控制的,使受益人的权利受制于它不人无法控制的,使受益人的权利受制于它不能控制的行为或不行为是不公平的。对受益能控制的行为或不行为是
7、不公平的。对受益人而言,它所能控制的就是按规定时间提示人而言,它所能控制的就是按规定时间提示单据。因此,单据。因此,UCP600第第6条明确规定:信用条明确规定:信用证中规定了承付或议付的到期日,则该到期证中规定了承付或议付的到期日,则该到期日应被视为提示单据的到期日。日应被视为提示单据的到期日。8 二、提示到期日的确定二、提示到期日的确定 依依UCP600第第14条第条第3款的规定,若信用证款的规定,若信用证要求提示的单据中包括运输单据,则该信用要求提示的单据中包括运输单据,则该信用证不仅应规定提示到期日,还应规定一个装证不仅应规定提示到期日,还应规定一个装运日期后必须提示单据的特定期限;若
8、信用运日期后必须提示单据的特定期限;若信用证中未规定此特定期限,则视该特定期限为证中未规定此特定期限,则视该特定期限为21天,即单据的提示不能晚于装运日期后天,即单据的提示不能晚于装运日期后21天;但无论如何,单据的提示必须不晚于信天;但无论如何,单据的提示必须不晚于信用证有效期。用证有效期。9 国际商会在相关的案例中建议,提示的到期国际商会在相关的案例中建议,提示的到期日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相同为好。同时,国日与信用证的有效日期相同为好。同时,国际商会还指出,提示到期日长于或短于信用际商会还指出,提示到期日长于或短于信用证的有效期则是不好的信用证。如,信用证证的有效期则是不好的信用证。如,信用
9、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规定:最迟装运日为9月月20日,最迟的提示日,最迟的提示到期日没有规定,信用证的有效期在到期日没有规定,信用证的有效期在9月月30日终止。再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日终止。再如,信用证规定:最迟装运日为9月月3日,最迟提示到期日为装运日后日,最迟提示到期日为装运日后15天内,天内,信用证的有效期在信用证的有效期在9月月30日终止。日终止。10 三、直接向开证行提示的风险三、直接向开证行提示的风险 国际商会的案例表明,若信用证已授权另国际商会的案例表明,若信用证已授权另一银行作为被指定银行时,受益人既可向该一银行作为被指定银行时,受益人既可向该被指定银行提示,也可直接向开
10、证行提示单被指定银行提示,也可直接向开证行提示单据请求承付,只要其提示符合信用证的规定据请求承付,只要其提示符合信用证的规定即可。即可。若受益人选择了向被指定银行提示,则受若受益人选择了向被指定银行提示,则受益人不承担单据从被指定银行到开证行的寄益人不承担单据从被指定银行到开证行的寄送风险,而且受益人修改单据也较为方便,送风险,而且受益人修改单据也较为方便,因为被指定银行一般与受益人处于同一城市。因为被指定银行一般与受益人处于同一城市。11 四、提示地点四、提示地点 提示地点是受益人提示单据请求银行承付提示地点是受益人提示单据请求银行承付或议付的地点。依或议付的地点。依UCP600第第6条,信
11、用证均条,信用证均须规定一个提示单据请求承付或议付(自由须规定一个提示单据请求承付或议付(自由议付信用证除外)的地点。议付信用证除外)的地点。自由议付信用证因可在任何银行议付,因自由议付信用证因可在任何银行议付,因此任何地点均可作为提示地点,但若限定在此任何地点均可作为提示地点,但若限定在某一国家或地区议付,则提示地点应规定在某一国家或地区议付,则提示地点应规定在该国家或地区之内。该国家或地区之内。12 受益人在上述提示到期日内在提示地点将单受益人在上述提示到期日内在提示地点将单据提交给被指定银行,即使单据到达开证行据提交给被指定银行,即使单据到达开证行时该期限已过,也属于符合提示到期日的要时
12、该期限已过,也属于符合提示到期日的要求。由此可知,提示地点是提示到期日计算求。由此可知,提示地点是提示到期日计算到期的地点。因此,提示地点与提示到期日到期的地点。因此,提示地点与提示到期日结合起来才是明确的,即提示到期日是以提结合起来才是明确的,即提示到期日是以提示地点为计算依据。示地点为计算依据。13 第二节审单的基本准则第二节审单的基本准则 当开证行、保兑行(若有)、议付行或其当开证行、保兑行(若有)、议付行或其他被指定银行收到受益人或其他提示人提示他被指定银行收到受益人或其他提示人提示的信用证项下的相关单据后,必须在的信用证项下的相关单据后,必须在5个银个银行营业日内对其审核,以决定是否
13、承付或议行营业日内对其审核,以决定是否承付或议付。上述银行在审单时,通常应遵守以下基付。上述银行在审单时,通常应遵守以下基本准则。本准则。14 一、独立审核一、独立审核 根据信用证的特点和国际商会的惯例,银根据信用证的特点和国际商会的惯例,银行审核单据必须遵守独立审核的准则,即审行审核单据必须遵守独立审核的准则,即审单与下列事项无关:与作为信用证基础的买单与下列事项无关:与作为信用证基础的买卖合同或其他合同;与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卖合同或其他合同;与申请人和受益人之间的关系;与货物、服务和(或)行为;与审的关系;与货物、服务和(或)行为;与审单以外的其他知识和信息。单以外的其他知识和信息。15
14、二、表面相符二、表面相符 UCP600第第14条规定,按照指定行事的被指条规定,按照指定行事的被指定银行、保兑行(若有),以及开证行必须定银行、保兑行(若有),以及开证行必须仅仅依据单据审核提示,以决定单据是否在仅仅依据单据审核提示,以决定单据是否在表面上构成相符的提示。为此,银行必须审表面上构成相符的提示。为此,银行必须审核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以确定单据在表面上核信用证规定的单据,以确定单据在表面上(On their face)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是否符合信用证条款。单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应从以下几个方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释。面加以解释。(一一)单据必须与信用
15、证条款相符(单证相单据必须与信用证条款相符(单证相符)符)16 (二二)单据必须与国际惯例相符单据必须与国际惯例相符 (三三)单据必须与既成事实相符单据必须与既成事实相符 (四四)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单单相符)单据之间表面相符(单单相符)(五五)单据本身相符(单内相符)单据本身相符(单内相符)17 三、审单依据三、审单依据 银行审核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其依据除了银行审核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其依据除了国际惯例的规定之外,其直接依据是信用证国际惯例的规定之外,其直接依据是信用证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根据国际商会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根据国际商会511的解的解释,条款(释,条款(Terms)是指必然发生的事件
16、,)是指必然发生的事件,如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提示到期日、有效如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期、提示到期日、有效期、单据种类与名称、单据内容等,是业务期、单据种类与名称、单据内容等,是业务中必然发生的事情,通常可用独立的单据加中必然发生的事情,通常可用独立的单据加以证明。以证明。18 条件(条件(Conditions)是指未来不确定的事件,)是指未来不确定的事件,通常没有独立的单据可供银行审核,但需要通常没有独立的单据可供银行审核,但需要一定的单据给予支持。如信用证规定提交已一定的单据给予支持。如信用证规定提交已装船的、清洁的提单,装船的、清洁的提单,“已装船和清洁已装船和清洁”是是一种条件,通常由提单(
17、属于条款)中的批一种条件,通常由提单(属于条款)中的批注或记载来加以支持,而没有独立的注或记载来加以支持,而没有独立的“已装已装船和清洁船和清洁”单据以供银行审核。单据以供银行审核。19 四、不理会非单据条件四、不理会非单据条件 所谓所谓“非单据条件非单据条件”是指,虽然信用证是指,虽然信用证规定了某一条件,但并没有同时规定受益人规定了某一条件,但并没有同时规定受益人需要提示何种单据来支持这种条件。例如,需要提示何种单据来支持这种条件。例如,信用证规定货物的产地是中国,但并没有要信用证规定货物的产地是中国,但并没有要求受益人同时应提示产地证书,因此,求受益人同时应提示产地证书,因此,“产产地是
18、中国地是中国”则是一个非单据条件。若信用证则是一个非单据条件。若信用证既规定货物的产地是中国,同时又要求受益既规定货物的产地是中国,同时又要求受益人提示货物的产地证书,则人提示货物的产地证书,则“产地是中国产地是中国”就不是非单据条件,因为产地证书可以支持就不是非单据条件,因为产地证书可以支持货物货物“产地是中国产地是中国”这一条件。这一条件。20 五、不审核未规定的单据五、不审核未规定的单据 未规定的单据是指,信用证中没有提及的未规定的单据是指,信用证中没有提及的单据。在信用证业务中,有时受益人因种种单据。在信用证业务中,有时受益人因种种原因,所提示的单据中,除规定的单据还有原因,所提示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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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结算-实务与操作 国际 结算 实务 操作 第三 课件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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