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课件】第二十六章渎职罪.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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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十六章第二十六章 渎职罪渎职罪 目录目录第一节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渎职罪概述第二节第二节 渎职罪分述渎职罪分述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一、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一、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一、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一、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
2、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本类犯罪有如下构成特征:本类犯罪有如下构成特征:本类犯罪有如下构成特征:本类犯罪有如下构成特征:1 1、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 2、客观表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客观表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客观表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客观表现: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3 3、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有个别犯罪的主、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有个别犯罪的主、特殊主体:国
3、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有个别犯罪的主、特殊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有个别犯罪的主体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泄露国家秘密罪。体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泄露国家秘密罪。体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泄露国家秘密罪。体也可以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泄露国家秘密罪。4 4、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主观方面:既可以是故意,也可以是过失。二、渎职罪的种类二、渎职罪的种类二、渎职罪的种类二、渎职罪的种类 (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一)滥用职权型渎职罪。(
4、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二)玩忽职守型渎职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三)徇私舞弊型渎职罪。第二节 渎职罪分述 一、滥用职权罪一、滥用职权罪 二、玩忽职守罪二、玩忽职守罪 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三、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四、徇私枉法罪四、徇私枉法罪一、滥用职权罪一、滥用职权罪(一一一一)概念概念概念概念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
5、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构成特征(二)构成特征(二)构成特征(二)构成特征 1 1、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 2、客观表现: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客观表现: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客观表现: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客观表现: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利益遭受重大损失。3 3、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
6、关工作人员。、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 4、主观:故意、主观:故意、主观:故意、主观:故意(三三三三)本罪的认定本罪的认定本罪的认定本罪的认定 1 1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2 2滥用职权罪与其他相近似犯罪的界限滥用职权罪与其他相近似犯罪的界限滥用职权罪与其他相近似犯罪的界限滥用职权罪与其他相近似犯罪的界限 (1 1)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的界限。(2 2)滥用职权罪与
7、本章规定的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的)滥用职权罪与本章规定的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的)滥用职权罪与本章规定的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的)滥用职权罪与本章规定的特殊的滥用职权的犯罪的界限:应按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即适用该特别界限:应按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即适用该特别界限:应按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即适用该特别界限:应按特殊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即适用该特别规定,而不再以滥用职权罪论处。规定,而不再以滥用职权罪论处。规定,而不再以滥用职权罪论处。规定,而不再以滥用职权罪论处。二、玩忽职守罪二、玩忽职守罪 (一一一一)概念概念概念概念 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
8、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行为。行为。行为。(二)构成特征:(二)构成特征:(二)构成特征:(二)构成特征:1 1、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 2、客观表现:玩忽职守,因而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任、客观表现:玩忽职守,因而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任、客观表
9、现:玩忽职守,因而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任、客观表现:玩忽职守,因而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任 3 3、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主体: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 4、主观方面:过失、主观方面:过失、主观方面:过失、主观方面:过失二、玩忽职守罪(续)二、玩忽职守罪(续)二、玩忽职守罪(续)二、玩忽职守罪(续)(三三三三)本罪的认定本罪的认定本罪的认定本罪的认定 1 1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 是否造成了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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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学课件 教学 课件 第二 十六 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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