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国际空法和外层空间法(精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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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航空法国际航空法 n 航空法的概念、发展航空法的概念、发展 n 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n 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 n 国际航空运输国际航空运输 n 国际航空的损害赔偿责任国际航空的损害赔偿责任 n 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国际航空安全的法律保护 航空法的概念、发展航空法的概念、发展n一、航空法的概念、特征一、航空法的概念、特征n二、航空法的发展二、航空法的发展 n三、航空法的渊源三、航空法的渊源 一、航空法的概念一、航空法的概念 n航空法(航空法(air lawair law)是指关于航空器运行以及是指关于航空器运行以及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民用航空活动
2、的法律规范的总和。n航空法不包括关于无线电传播和外层空间活动航空法不包括关于无线电传播和外层空间活动的法律规范,它们已分别形成了新的法律分支的法律规范,它们已分别形成了新的法律分支,即电信法和外层空间法。这里所说的,即电信法和外层空间法。这里所说的“航空航空法法”,指的是国际法的一部分,为明确起见,指的是国际法的一部分,为明确起见,有时称为有时称为“国际航空法国际航空法”。国际条约与国内航空法存在的共同因素国际条约与国内航空法存在的共同因素n领空主权原则是一个根本性的法律制度领空主权原则是一个根本性的法律制度,是航空法的基础。是航空法的基础。n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航空法的主要调整对象
3、。民用航空活动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是航空法的主要调整对象。n在和平时期和正常情况下在和平时期和正常情况下,民用航空和非民用航空在同一空民用航空和非民用航空在同一空域活动时域活动时,应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应遵守统一的空中交通规则,实行统一的空中交实行统一的空中交通管制通管制,必须统一管理空中航行必须统一管理空中航行,以保证空中航行的安全和以保证空中航行的安全和畅通。畅通。n所以所以,航空法是规定领空主权航空法是规定领空主权,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管理空中航行和民用航空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一、航空法的特征一、航空法的特征 n国际性:空气空间的立体存在性,无有形边国际性:空气空
4、间的立体存在性,无有形边界、无海洋与高山、河流阻隔,这种航空的界、无海洋与高山、河流阻隔,这种航空的特殊性决定了航空法的国际性;欧洲中小国特殊性决定了航空法的国际性;欧洲中小国家林立,航空被当成国际间最有效的交通工家林立,航空被当成国际间最有效的交通工具,欧洲学者认为航空法就是国际航空法;具,欧洲学者认为航空法就是国际航空法;航空活动的国际性要求建立口岸、海关制度,航空活动的国际性要求建立口岸、海关制度,也使它成为国际法的缩影:主权、管辖权、也使它成为国际法的缩影:主权、管辖权、领土、国籍、国家之间及与国际法律实体之领土、国籍、国家之间及与国际法律实体之间的关系、统一私法及许多法律冲突等。间的
5、关系、统一私法及许多法律冲突等。一、航空法的特征一、航空法的特征 n兼具公法与私法:主权、领土、国籍、国家兼具公法与私法:主权、领土、国籍、国家关系;财产权利、合同法、侵权行为法关系;财产权利、合同法、侵权行为法n民用航空的平时法:芝加哥公约规定本公约民用航空的平时法:芝加哥公约规定本公约只适用于航空器。只适用于航空器。n独立性:航空活动创制出国际法与国内法所独立性:航空活动创制出国际法与国内法所没有的新的规则:航空登记国管辖权、降落没有的新的规则:航空登记国管辖权、降落地国管辖权、罪犯发现地国的准普遍管辖权。地国管辖权、罪犯发现地国的准普遍管辖权。推动了国际法特别是国际刑法的发展。推动了国际
6、法特别是国际刑法的发展。二、航空法的发展二、航空法的发展n17841784年巴黎市政局发布治安令:未经批准,不得放年巴黎市政局发布治安令:未经批准,不得放飞。大概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航空法令。飞。大概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航空法令。n19191919年年1010月月3 3日签定的日签定的空中航行管理公约空中航行管理公约。n19281928年年2 2月月2020日签定的日签定的泛美商业航空国际公约泛美商业航空国际公约。n19291929年签定的年签定的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约。n19441944年年1212月月7 7日签定的日签定的国际民用航空公约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7、n19521952年年9 9月月1111日签定的日签定的统一航空器对地面上第三者统一航空器对地面上第三者造成损害的某些规则的公约造成损害的某些规则的公约。二、航空法的发展二、航空法的发展n航空法的形成:航空法的形成:n根据根据19441944年年芝加哥公约芝加哥公约成立了国际民用航空组成立了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后来又签署了一系列世界性多边条约。此外织。后来又签署了一系列世界性多边条约。此外,还还有一批地区性多边条约以及各国之间签定的双边航有一批地区性多边条约以及各国之间签定的双边航空协定。空协定。n科学技术的进步科学技术的进步,喷气发动机的发明大大提高了飞行喷气发动机的发明大大提高了飞行速度速度
8、;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国际政治和经济形势的变化,航空领域中非法航空领域中非法干扰行为的出现干扰行为的出现,说明航空领域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说明航空领域中也出现了很多新情况况,这些都需要有新的法律框架和规范。因此这些都需要有新的法律框架和规范。因此,现代现代航空法在不断地发展变化。航空法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三、航空法的渊源三、航空法的渊源 n国际条约:多边国际公约、双边国际条约国际条约:多边国际公约、双边国际条约n国际习惯国际习惯n国内法及司法判例国内法及司法判例n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国际法的一般原则n国际民用航空组织(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CAOICAO)和国际航空运输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协会(IA
9、TAIATA)的决议、欧洲民航会议的决议、欧洲民航会议(ECACECAC)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空气空间的法律地位 n一、领空主权一、领空主权 n二、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二、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n三、领空主权与人类生命安全三、领空主权与人类生命安全n四、五种四、五种“航空自由航空自由”或权利或权利n五、无线电信五、无线电信 一、领空主权一、领空主权 n空气空间是指地球表面的上空,航空器运行的场所。空气空间是指地球表面的上空,航空器运行的场所。地球上的空气空间分为两部分:国家领土之上的空地球上的空气空间分为两部分:国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即领空;和国家领土以外的陆地和水域之气空间,即领空;和国家领土以外
10、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即公空。上的空气空间,即公空。n公空是指公海以及非国家领土的上空,不归属任何公空是指公海以及非国家领土的上空,不归属任何国家的主权管辖,因而是对一切国家自由国家的主权管辖,因而是对一切国家自由开放的,开放的,任何国家的航空器都可以自由飞越。任何国家的航空器都可以自由飞越。一、领空主权一、领空主权 n领空(领空(territory air spaceterritory air space)是指处于一是指处于一国主权支配之下,在国家领土之内的陆地和国主权支配之下,在国家领土之内的陆地和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水域之上的空气空间。n每一个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完全的和排他每一个
11、国家对其领土上空享有完全的和排他的主权。的主权。n曾经的争论:空气是自由的;曾经的争论:空气是自由的;“谁占有土地,谁占有土地,就占有土地上空就占有土地上空”;英国与法国、德国分歧;英国与法国、德国分歧;一战的影响。一战的影响。一、领空主权一、领空主权 n领空的边界:平面边界;垂直边界。领空的边界:平面边界;垂直边界。n领空是以地球中心为顶点领空是以地球中心为顶点,由与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领由与国家在地球表面的领陆和领水的边界相垂直的直线所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水的边界相垂直的直线所包围的圆锥形立体空间。n“每个国家对于其领空的主权权利一贯自由地行使至苍穹每个国家对于其领空的主权权利一贯自由
12、地行使至苍穹”的领空高度无限论,直到的领空高度无限论,直到2020世纪世纪4040年代不存在任何问题。年代不存在任何问题。n19571957年年,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后第一颗人造卫星上天后,出现外层空间的概念出现外层空间的概念,逐渐逐渐形成了外层空间法。就其划定方法存在空间论形成了外层空间法。就其划定方法存在空间论(spatial(spatial approach)approach)和功能论和功能论(functional approach)(functional approach)。一、领空主权一、领空主权 n以空气为依托的飞机最高飞行高度为界以空气为依托的飞机最高飞行高度为界32-4032-4
13、0公里;公里;n卫星的近地轨道:卫星的近地轨道:100-110100-110公里;公里;n以有无空气存在为标准,约以有无空气存在为标准,约1600016000公里;公里;n冯冯卡曼线,以地球离心力取代空气作为飞行动力卡曼线,以地球离心力取代空气作为飞行动力的高度:的高度:8383公里;公里;n以地球引力为准:以地球引力为准:19761976年八个赤道国家发表波哥达年八个赤道国家发表波哥达宣言:对距地面宣言:对距地面3587135871公里高的地球静止轨道拥有主公里高的地球静止轨道拥有主权,地球静止轨道是由地球引力形成的。权,地球静止轨道是由地球引力形成的。二、领空主权的法律性质二、领空主权的法
14、律性质 n芝加哥公约芝加哥公约、巴黎公约巴黎公约:领空:领空主权原则。主权原则。“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对缔约各国承认每一国家对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享有完全的排他其领土之上的空气空间享有完全的排他的主权的主权”。n自保权、管辖权、管理权、支配权。自保权、管辖权、管理权、支配权。三、无线电信三、无线电信 n领空主权原则不仅适用于航空,也适用领空主权原则不仅适用于航空,也适用于无线电信。国家对其领土上空的无线于无线电信。国家对其领土上空的无线电信传递拥有完全的管辖权,可以合法电信传递拥有完全的管辖权,可以合法地保护本国无线电频谱资源,反对外来地保护本国无线电频谱资源,反对外来有害干扰。有害干扰。空中
15、航行的法律制度空中航行的法律制度 n一、领空管理制度一、领空管理制度 n二、航空器及其国籍二、航空器及其国籍 n三、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三、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 n四、国际空中航行的特殊规定四、国际空中航行的特殊规定 n五、拦截和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五、拦截和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一、领空管理制度一、领空管理制度 n国家为了保卫国防安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国家为了保卫国防安全,维护空中交通秩序,保障空中航行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制定空中航行安全,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必须制定法律和规章,形成完整而严密的管理制度。法律和规章,形成完整而严密的管理制度。n根据领空主权原则根
16、据领空主权原则,一国有权完全禁止外国航空器进入其领一国有权完全禁止外国航空器进入其领空空,或在一定条件下进入或通过其领空。因此,外国航空器或在一定条件下进入或通过其领空。因此,外国航空器未经一国许可不得擅自侵入该国领空未经一国许可不得擅自侵入该国领空,否则就构成侵犯国家否则就构成侵犯国家主权的国际违法行为主权的国际违法行为,地面国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但根据地面国有权采取相应的措施。但根据一定条件一定条件,相互给予民用航空器以进入或通过其领空的便利。相互给予民用航空器以进入或通过其领空的便利。n设置禁区、限制区、危险区的制度、设置禁区、限制区、危险区的制度、“防空识别区防空识别区”制度。制度。一
17、、领空管理制度一、领空管理制度 n禁区禁区(prohibited area)缔约国为了军事需要和公共安全的理由,得指缔约国为了军事需要和公共安全的理由,得指其领陆或领水的上空为禁区,禁止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飞过。任何航空其领陆或领水的上空为禁区,禁止其他缔约国的航空器飞过。任何航空器未经特许,都不得进入禁区。任何航空器非法进入禁区,将承担严重器未经特许,都不得进入禁区。任何航空器非法进入禁区,将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的法律后果。n限制区限制区(restricted area)是指一个国家的领陆或领水上空,是指一个国家的领陆或领水上空,根据某些规定的条件,限制航空器飞行的划定区域。限制区根据某些规定
18、的条件,限制航空器飞行的划定区域。限制区与禁区一样,非经许可任何航空器都不得进入。但是,符合与禁区一样,非经许可任何航空器都不得进入。但是,符合限制区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航空器不在此限。限制区规定的特定条件的航空器不在此限。n危险区的制度危险区的制度(danger area)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存在对飞是指在规定时间内存在对飞行有危险活动的规定区域。国家设置禁区或限制区行有危险活动的规定区域。国家设置禁区或限制区只能在其领空之内;而划定危险区,按照国际习惯,只能在其领空之内;而划定危险区,按照国际习惯,则可根据需要扩伸到临近的公海上空则可根据需要扩伸到临近的公海上空。一、领空管理制度一、领空管理制度
19、n防空识别区(防空识别区(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in short ADIZin short ADIZ)是指从地球陆地或水域的表面向上)是指从地球陆地或水域的表面向上延伸的划定区域,在该空域内,为了国家安全,需延伸的划定区域,在该空域内,为了国家安全,需要对航空器能立即识别、定位和管制。它是有关国要对航空器能立即识别、定位和管制。它是有关国家为了国防安全的需要而设置的。家为了国防安全的需要而设置的。n它的建立能有效地将来犯敌机在进入领空之前予以它的建立能有效地将来犯敌机在进入领空之前予以识别
20、识别,对于加强国防监控和保卫国家领空安全是有重对于加强国防监控和保卫国家领空安全是有重要意义的。因此要意义的。因此,只要不违反国际法关于在领空以外只要不违反国际法关于在领空以外的空中航行自由原则的空中航行自由原则,建立防空识别区应当认为是与建立防空识别区应当认为是与国际法相容的。国际法相容的。二、航空器二、航空器aircraft及其国籍及其国籍 n航空器是指能够从空气的反作用力,而不是从空气对地球表航空器是指能够从空气的反作用力,而不是从空气对地球表面的反作用而在大气中获得支撑力的任何机械。面的反作用而在大气中获得支撑力的任何机械。n航空器应获得登记国的国籍航空器应获得登记国的国籍(aircr
21、aft nationality)(aircraft nationality)。航空。航空器不能在两个以上国家登记,但变换登记国是可以的。从事器不能在两个以上国家登记,但变换登记国是可以的。从事国际航空飞行的航空器应载有适当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国际航空飞行的航空器应载有适当的国籍标志和登记标志。n区别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是以航空器的用途或职能作为区别民用航空器和国家航空器是以航空器的用途或职能作为标准的。国家航空器是为履行国家或公共团体的职能而加以标准的。国家航空器是为履行国家或公共团体的职能而加以利用的航空器利用的航空器,一般指用于军事、海关、警察等非商业性公共一般指用于军事、海关、警察等
22、非商业性公共业务的航空器,其余用于商业目的或私人目的的航空器为民业务的航空器,其余用于商业目的或私人目的的航空器为民用航空器。即使是国家所有的航空器,如果用于商业性运输,用航空器。即使是国家所有的航空器,如果用于商业性运输,应视为民用航空器。应视为民用航空器。二、航空器及其国籍二、航空器及其国籍 n“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器”和和“国家航空器国家航空器”n航空器具有其登记的国家的国籍航空器具有其登记的国家的国籍 n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航空器不得具有双重国籍 三、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三、国际空中航行的一般规则 n航空器进行国际空中航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则:航空器进行国际空中航行,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23、n展示识别标志;展示识别标志;n遵守飞入国的法律和规章;遵守飞入国的法律和规章;n在在设设关关机机场场降降停停,接接受受降降停停国国的的检检查查;应应携携带带必必备备的文件;的文件;n遵守飞入国关于货物限制的规定;遵守飞入国关于货物限制的规定;n不滥用民用航空。不滥用民用航空。四、国际空中航行的特殊规定四、国际空中航行的特殊规定 n公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飞行自由。公海和专属经济区上空飞行自由。n“过境通行权过境通行权”:所有航空器在用于国际航:所有航空器在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的领海上空,为行的海峡的领海上空,为“继续不停和迅速继续不停和迅速过境的目的过境的目的”,行使飞越自由。,行使飞越自由。n“
24、群岛海道通过权群岛海道通过权”: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专为在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济区的一部分和公海或专属经济区的另一部分之间继续不停和无障碍地过境目的,行使分之间继续不停和无障碍地过境目的,行使正常方式的航行和飞越的权利。正常方式的航行和飞越的权利。五、拦截和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五、拦截和避免对民用航空器使用武器 n19831983年年9 9月月1 1日日,韩国大韩航空公司波音韩国大韩航空公司波音747KA1007747KA1007号民航客机号民航客机在自纽约飞往汉城途中,在前苏联萨哈林岛近海上空被苏联在自纽约飞往汉城途中,在前苏联萨哈林岛近海上空被苏联飞机拦截
25、并被两枚导弹击中后坠入日本海,机上飞机拦截并被两枚导弹击中后坠入日本海,机上240240名乘客和名乘客和2929名机组人员,无一幸存。其中韩国人名机组人员,无一幸存。其中韩国人105105名名,外国人外国人164164名。名。该机被拦截时偏离航道该机被拦截时偏离航道500500公里,进入了前苏联禁飞区。公里,进入了前苏联禁飞区。n韩国、美国和日本起初在事故发生的海上进行搜索及救援活韩国、美国和日本起初在事故发生的海上进行搜索及救援活动,但没有任何结果。于是,便着手搜索飞机的残骸及牺牲动,但没有任何结果。于是,便着手搜索飞机的残骸及牺牲者的遗体和遗物以及飞机的者的遗体和遗物以及飞机的“黑匣子黑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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