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行政法学案例分析.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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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案例分析 主讲 刘砺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王某(高中学历),通过假造大专文凭取得中山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资格,并通过考试。之后王某完成学业并已工作两年。毕业9年后因人举报其大专文凭为假冒,中山大学撤销其硕士文凭。王某以中山大学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问:1、分析中山大学撤销其学位的行为的性质;2、你认为诉讼结果应该是什么样子?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 解答解答中山大学撤销其学位的行为的性质分析:首先,关于中山大学撤销其学位这一行为的性质,我认为应该是行政行为。“所谓行政行为是享有行政权能的组织运用行政权力针对相对人作出的,具有法律效果并且表示于外
2、部的法律行为。其次,关于中山大学撤销王某学位这一行为是属何种行政行为,我认为是针对错误行政行为的一种补救性行政行为。中山大学的这一行为很容易被误认为是行政惩罚行为,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关于撤销学位的行政惩罚方式。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 解答解答法院应该判定王某胜诉,中山大学重新确认给王某颁发的硕士学位有效。首先,中山大学不能对王某作出撤销其学位证书的处理。中山大学所作的这一行为是依据学位条例的规定,其法律效果作用于王某的受教育权。而公民的受教育权是宪法规定的一项基本权利,根据法律保留原则,对公民基本权利的处分必须由法律规定,而学位条例是行政法规。中山大学的这一行为有违法律保留原则。行
3、政法学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 解答解答其次,中山大学没有必要对王某作出撤销其学位证书的处理。王某入学后经过研究生阶段的努力学习,最终获得研究生毕业证书之时,王某的学问已经超过大专、本科而达到硕士研究生教育所要求的学业标准。所以,法院应判决中山大学撤销王某学位的行为无效。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二案例分析二张某和邻居李某因琐事争吵并导致殴打,结果双方均受轻伤,不过张某伤势稍微重一点。县公安局在得到张某的报案后,对事实进行了调查,得知是李某先动手。于是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对张某则进行了口头批评。李某不服决定提起行政复议。请分析:1)李某应向哪个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4、?2)假设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将县公安局的处罚行政拘留15天决定改为罚款200元,李某还是不服,能否提行政诉讼,为什么?3)李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行政法学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二案例分析二 解答解答1,李某可以选择向县政府或者是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法律依据行政复议法第12条 2,李某如果还是不服,能提起行政诉讼,因为行政诉讼法第37条规定,公民对复议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且本案复议非属于法律规定的终局性裁决 3,李某若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行政复议机关为被告,因为其是对复议机关作出的改变原行政处罚的罚款决定不服法律依据见行政诉讼法第25条 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三行政法学案例
5、分析三1993年7月,原告朱克兴(北京某报记者)到广东甲市采访,住在长江宾馆608号房。7月13日乙市公安局二分局A派出所接到举报,称被公安机关通辑的林某现住在长江宾馆608号。二分局命令A派出所的民警前往缉捕。A派出所的民警达到长江宾馆是发现朱克兴在该房内住。于是对其进行盘查并请示二分局将其带回乙市A派出所讯问。朱克兴在讯问笔录上签名后派出所将其送回甲市长江宾馆。1993年8月21日朱克兴以乙市公安局二分局的行为限制了其人身自由侵犯了记者的采访权利为由,向其住所地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二分局赔偿损失并公开道歉。问:法院应怎样对待原告的起诉?请简述理由。行政法学案例分析三解答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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