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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会会计制度页脚内容1工会会计制度工会会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工会预算会计核算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对工会预算的执行和对工会经费收支活动进行反映、核算和监督的专业会计。第四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工会预算管理体系。工会会计组织系统与工会预算管理体系相适应,一般分为五级。第五条工会会计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反映预算执行,实行会计监督,参与预算管理,合理调度资金;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
2、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第六条县级以上工会要设财务部,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基层工会应设财务机构或专职会计人员,小型基层工会可聘请兼职工会会计。会计、出纳要分设,钱、账、物要分管。第七条工会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反映工会的各项经济活动。第八条工会各项资金和财产应统一纳入工会预算会计核算,不得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设账。第九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记至角、分。有外币收支的,在登记外币金额的同时,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人民币外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记账。第十条会计核算
3、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季度、月份。会计年度、季度、月份采用公历日期。第十一条会计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第十二条会计记录应当使用中文,少数民族地区可以同时使用本民族文字。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十三条会计核算应当以工会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客观真实地记录、反映工会的各项收支状况及结果。第十四条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上级工会了解财务状况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第十五条会计核算应当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指标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会计核算应当及时进行。第十七条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应当清
4、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应用。第十八条会计核算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第十九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并单独核算反映。第二十条各项财产物资应当按照取得或购进的实际价值核算。除国家和全国总工会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第二十一条会计报表要全面反映工会财务收支情况及其结果。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第三章会计要素和会计科目工会会计制度页脚内容2第二十二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五类。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在会计期间内,其平衡公式为:资产支出负债净资产收入。上述公式表明了各会计要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第二十三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
5、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经费集中户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借出款、库存材料、投资、专项资金占用、应收上解经费、应收上级补助、拨出经费。固定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第二十四条负债是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应付上解经费、应付补助下级经费、暂存款、借入款、代管经费、拨入经费、拨入专项资金。第二十五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负债和收入减支出的差额。包括:固定基金、专用基金、投资基金、经费结余、预算周转金、后备基金。第二十六条收入是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包
6、括: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第二十七条支出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包括:会员活动费、职工活动费、事业支出、工会业务费、工会行政费、专项资金支出、补助下级支出、其他支出、上解经费支出。第二十八条会计科目使用要求:(一)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非经全国总工会同意,不得减并或自行增设,不得擅自更改科目名称。不需要的科目,可以不用。(二)各级工会使用会计科目编号时,要与会计科目名称同时使用。可以只用会计科目名称,不用科目编号,但不得只写编号,不写科目名称。(三)各级工会在全国总工会统一规定的会计科目下,可根据需
7、要设置明细科目。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规定的款级会议科目如下表:会计科目表序号编号名称序号编号名称124567813161718212324101102104105106107108114203204205301303304一、资产类现金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暂付款借出款库存材料投资固定资产二、负债类暂存款借入款代管经费三、净资产类固定基金投资基金经费结余27282930313233343536374142401402403404405406407501502503504508509四、收入类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五、支出类会员活动费职工活动费事业支出工
8、会业务费其他支出上解经费支出第三十条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一、资产类工会会计制度页脚内容3资产类科目一般为借方余额科目。增加时记借方,减少时记贷方,余额表示资产的存量。第 101 号科目现金1、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的库存现金。2、各单位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3、有外币现金的工会,应分别按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第 102 号科目银行存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2、各级工会应按开户银行存款各类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
9、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银行存款日记账”应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3、有外币存款的,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工会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记账,并登记外国货币金额和折合率。第 104 号科目有价证券1、本科目核算工会购入的国库券和其他有价证券。2、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第 105 号科目暂付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发生的待核销的结算款项。2、本科目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3、
10、各级工会应对暂付款严格控制,健全手续,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第 106 号科目借出款1、本科目核算工会系统内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而发生的借出款项。2、本科目应按借款对象设置明细账。第 107 号科目库存材料1、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大宗购入的且陆续耗用的各种材料、物品以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随买随用的物品不通过此科目核算,应直接列为支出。2、购入、有偿调入的材料,分别以购价、调拨价作为入账价格。材料采购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运杂费等不计入材料价格,直接列入有关支出科目核算。3、本科目按库存材料的类别、品名设置明细账,并根据出入库单逐笔核算。4、各单位的库存材料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
11、盈、盘亏应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及时处理。第 108 号科目投资1、本科目核算工会在保证完成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以收益为目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用货币资金或实物向其他单位的投资。2、货币投资时,按实际付出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经费结余”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投资回收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投资基金”科目,贷记“经费结余”科目。3、实物投资时,应按评估或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核算。如果确认的价值小于账面原价,应按确认价借记本科目,以账面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用确认价与账面价之差借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账面价借记“固定基金”
12、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如果确认的价值大于账面原价,应按确认价借记本科目,以账面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用确认与账面价之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同时,按账面价借记“固定基金”科目,贷记“投资基金”科目。本科目应按投资的对象或项目设备明细账。第 114 号科目固定资产1、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及机关占有的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中基本工会会计制度页脚内容4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价值。单位价值虽然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纳入固定资产核算。2、工会固定资产的核算起点执行国家规定行政单位的标准。3、工会固定资产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价值,登记入账。
13、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应按买价、调拨价以及运杂费、保险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入账。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账。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应按改扩建发生的支出,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后的净增加值,记固定资产账。无偿调入和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或者有关凭据记账。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相关费用,应当记入固定资产价值。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完全价值入账。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入账,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进行调整。4、已经入账的固定资产,除国家和全国总工会另有规定外,不得任意变动其价值。5、工会固定
14、资产分为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6、工会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7、购建、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科目;无偿调入、接受捐赠以及盘盈的固定资产,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基金”;有偿调出、变卖的固定资产,按账面价值记“固定基金”,贷记本科目;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账面原值销账,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收入记入“其他收入”科目,支出记有关费用科目。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固定资产价值总额。8、工会固定资产每年必须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毁损的应当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处理。9、工会应设置固
15、定资产明细账,按类别、品名进行明细核算。二、负债类负债类科目为贷方余额科目。增加时记贷方,减少时记借方,余额表示应偿付的债务。第 203 号科目暂存款1、本科目核算工会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等待结算款项。2、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账。第 204 号科目借入款1、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借入的,需到期偿还、有偿使用的各种款项同。2、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第 205 号科目代管经费1、本科目核算工会代管的不属于本单位收入的大宗经费。如基层工会收到行政拨给代管的职工福利费,劳动竞赛经费等,县以上工会收到财政拨给代管的工会离退休费,疗养事业补助费,劳模会议费等。代管资金数额不大且临时性
16、的,通过“暂存款”科目核算。2、本科目按拨入代管经费的项目或单位设置明细账。三、净资产类净资产类科目为贷方余额科目。增加时记贷方,减少时记借方,余额表示工会资产所有权总值。第 301 号科目固定基金1、本科目核算工会购入、调入、建造、接受捐赠以及盘盈固定资产所形成的基金。2、本科目为固定资产的对应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工会拥有的固定基金总值,应与固定资产借方余额相等。第 303 号科目投资基金1、本科目核算工会用经费结余进行各项投资的基金。2、本科目为“投资”科目的对应科目,发生投资时,除借记“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工会会计制度页脚内容5等科目外,同时借记“经费结余”、“固定基金”
17、等科目,贷记本科目。3、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工会尚未收回的投资款项。本科目贷方余额应与“投资”科目的借方余额相等。第 304 号科目经费结余1、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年度各项收支相抵后的累计余额。2、本科目年终结账前处理。年终将“会费收入”、“拨交经费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等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将“会员活动费”、“职工活动费”、“事业支出”、“工会业务费”、“其他支出”、“上解经费支出”的借方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加减由“经费结余”科目中提取、收回“投资基金”、“预算周转金”、“后备基金”的发生数,核算出本年度的经费
18、结余。3、本科目的贷方余额反映工会的滚存经费结余。四、收入类收入类科目为贷方余额科目。增加时记贷方,减少时记借方,余额表示取得各项收入的总额。本类科目年终与经费结余科目转账后应无余额。第 401 号科目会费收入本科目核算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第 402 号科目拨交经费收入1、本科目核算行政拨交给工会或下级工会按规定比例上解的工会经费收入。县级以上工会收到所属工会上解经费时,借记“经费集中户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2、本科目应按所属上缴经费的单位设置明细账。第 403 号科目事业收入1、本科目核算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2、本科目应按
19、缴项目或缴款单位名称设明细账。第 404 号科目上级补助收入1、本科目核算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2、本科目设置以下项级科目:4041 经常费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给的经常费补助款。4042 回拨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按有关规定拨给的回拨经费补助款。4043 专项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给的指定项目的补助款等。4044 其他补助核算上级工会拨给的救灾慰问,送温暖补助款等。3、本科目按银行收款单和上级工会的补助通知书进行核算。4、本科目的余额要与上级工会的补助下级支出科目金额核对一致。第 405 号科目政府或行政补助收入本科目核算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机关的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
20、工会的补助款项。包括基建、维修、事业补助等。第 406 号科目投资收益本科目核算工会资金占用费收入及投资方面所取得的收益。收到收益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第 407 号科目其他收入本科目核算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变卖财产、物品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五、支出类支出类科目为借方余额科目。增加时记借方,减少时记贷方,余额表示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本类科目年终与经费结余科目转账后无余额。第 501 号科目会员活动费工会会计制度页脚内容6本科目核算基层工会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第 502 号科目职工活动费1、本科目核算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的费用。2、本
21、科目设置以下项级科目:5021 职工教育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教育活动的各项支出。5022 文体活动费核算工会开展职工业余文体活动的各项支出。5023 宣传活动费核算工会开展宣传活动方面的各项支出。5024 其他活动费核算由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如技协活动等支出。3、按项级科目或活动项目设置明细账。第 503 号科目事业支出1、本科目核算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单位的各项支出。2、本科目应按单位或部门设置明细账。第 504 号科目工会业务费1、本科目核算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工作所发生的各项支出。2、本科目设置以下项级科目:5041 培训费核算工会干部、积极
22、分子培训等费用。5042 会议费核算工会代表大会、委员会、经审会以及工会专业工作会议的各项支出。5043 专项业务费核算工会开展大型专题调研、法律服务、劳动保护、协调劳动争议、建家活动等专项业务和大宗印刷费用等。5044 外事费核算工会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费用。5045 其他业务费不属于以上业务开支的其他费用。如基层工会的送温暖活动以及工会的办公、差旅、维修等方面的费用。3、本科目按项级科目或费用项目设置明细账。第 508 号科目其他支出本科目核算各级工会以上支出项目以外的各项支出。如按规定计提的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等。第 509 号科目上解经费支出本科目核算按规定比例上解上级工会的经费支
23、出。上解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费集中户存款”或“银行存款”科目。第四章会计凭证和账簿第三十一条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原始凭证是发生会计事项的惟一合法证明。原始凭证如进账单、支票存根、汇款单、缴款书、借据、费用报销单、发票、工资单、收据以及其他能证明会计事项发生的单据、表册、文件等。第三十二条原始凭证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单据名称、填制日期、接受单位名称、业务内容、数量、单位和金额,填制单位名称、公章和填制人员签章等。会计人员应对凭证内容认真进行审核。第三十三条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单,据以登记总账或有关的明细账。会计事项较多的单位,可以把记账凭单汇总为“总账科目
24、汇总表”据以登记总账。第三十四条记账凭证的填制和审核要求: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填制记账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业务内容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以及制单、复核和记账人员签章等。记账凭证必须经会计机构中指定的稽核人员审查复核,重要会计事项应经主管会计人员审核签章后,方能登记账簿。第三十五条各级工会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簿,并按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进行登记。工会账簿设置和要求:各级工会都应设置总账、明细账、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总账按照款级会计科目名称设立账户,根据记账凭单或科目汇总表登记;明细账根据本制度规定设置明细核算的科目,分工会会计制度页脚内容7别按单位
25、、个人、业务内容、项级科目等设立账户;现金日记账根据原始凭证一单或一事一记,并详细摘要,每日结账,核对账款;银行存款日记账,根据原始凭证逐笔登记,按月与开户行对账;财产账应定期与财产管理部门对账,做到账实相符。第三十六条会计事项不多的基层工会,可连续使用一本“收支日记总账”核算。本账为序时、分类的综合账簿,所有的会计科目可在一张多栏式账页上表列,并根据原始凭证或记账凭单,按时间顺序逐笔登记。第五章年终清理结算和结账第三十七条在年度终了前,应根据上级工会或主管部门决算工作要求,对各项收支账目、往来款项、货币资金及财产物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结算。并在此基础上办理年度结账,编报决算。第三十八条清理、核对
26、年度预算收支数和各项缴拨款,证与所属单位之间、上下级之间领拨经费数和者按 上交下拨数一致。凡属本年的各项收入都要及时入账,凡属本年的各项支出,都要按规定的支出渠道如实列报,凡属应上缴的经费,要在年终前全部上缴,需要汇总后集中上缴的工会经费,要在上级工会规定的期限内全部清缴。第三十九条往来款项年终前应尽量清理完毕。按照有关规定应当转作各项收入或各项支出的要及时转入有关账户,列入当年决算。第四十条年终要及时同开户银行对账,银行存款账面余额,要同银行对账单的余额核对相符。现金账面余额,要同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有价证券账面数字,要同实存的有价证券核对相符。第四十一条各级工会在年终清理结算的基础上进行年终
27、结账。年终结账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年终转账。账目核对无误后,首先计算出各账户借方或贷方的 12 月份合计数和全年累计数,结出 12 月末的余额。然后编制 12 月份的或第四季度的(即结账前的)“资产负债表”,试算平衡后,再将应对冲结转的各个收支账户的余额按年终转账办法,填制 12 月 31 日的记账凭单办理转账。结清旧账。将转账后无余额的账户结出全年总累计数,然后在下行画双红线,表示账户全部结清。对年终有余额的账户,在“全年累计数”下行的“摘要”栏内注明“结转下年”字样,再在下行划双线,表示年终余额转入新账,旧账结束。根据本年度各账户余额,编制年终决算的(即结账后的)“资产负责表
28、”。记入新账。将表列各账户的年终余额(不编制记账凭证),直接记入新年度相应的各有关账户,并在“摘要”栏注明“上年结转”字样,以区别新年度发生数。第四十二条决算经上级工会或主管工会审核批复后,需要调整的数字,应作相应调整。第六章会计报表的编审第四十三条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会计状况和工会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是各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是编制下年度预算的基础。各级工会要定期编制和汇总会计报表,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第四十四条工会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工会 01 表)、经费收支决算表(工会 02 表)、往来款项明细表(
29、工会 03 表)、报表分析说明书、经费收支汇总表(工会 04 表)。第四十五条报表分析说明书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上级工会可根据需要确定有关财务分析指标。第四十六条工会会计报表按报送时限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第四十七条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查、核批和汇总工作。汇总报表有经费收支汇总表。第四十八条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工会会计制度页脚内容8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九条本制度没有特殊规定的一般会计处理方法,按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办理。会计档案的管理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颁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第五十条省级工会在符合本制度统一要求的原则下,可根据实际需要,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具体办法或补充规定,并报中华全国总工会备案。第五十一条本制度解释权属中华全国总工会财务部。第五十二条本制度从一九九九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中华全国总工会一九八三年制定的基层工会会计制度和一九八六年制定的县以上工会会计制度及有关补充规定,同时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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