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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第一篇: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工作责任制,削减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有效促进企业健康进展,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工作责任问责制度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单位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有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平安事故、媒体曝光、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 责任问责制度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谁主管谁负
2、责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 3、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良工作相结合,教化与惩办相结合的原则; 4、坚持责任缘由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化不放过的原则。 其次章 责任问责对象 第四条 责任问责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单位负责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参照执行。第五条 在对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需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肃穆追究相应责任。 第三章 责任问责的内容 第六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违背合同法等法规,在
3、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二违背平安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平安法、平安操作规程等法规及公司平安管理制度,造成平安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或盗窃事故的; 三违背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及公司质量手册,造成质量事故或投诉的; 四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平安消防盗窃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 五未完成年度经营目标或工作目标的。 六未严格按月度工作支配、公司领导支配等预定支配准时开展完成运输支配或工程设计、施工、工程验收或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工作,干脆或间接影响运输支配或工程进度的; 七工
4、作推诿扯皮或遇工作职责交叉的事情推卸责任,对出现的问题不处理也不上报而放任自流,导致贻误时机或造成经济或名誉损失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人力资源管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法律纠纷,造成公司名誉或经济受损。 九、财务管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运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状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受到政府及主管部门惩处的; 十工程项目建设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被政府管理部门惩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 十一违背公司招标选购方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
5、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十二、泄露公司经营隐私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十三、因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的相关规定,造成媒体指责的。 十四、其他需要追责的状况。 第四章 责任问责的方式 第七条 责任问责实行以下方式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指责; 三赐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薪、诫勉、撤职等行政处分; 四赐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经济惩处; 五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 第五章 责任问责程度的界定 第八条 经济损失责任程度界定为特大级、重大级、严峻级、一般级四种。 一以下状况视为特大级 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
6、经济惩处或通报指责或干脆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死亡1人或者干脆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或对事故处臵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 3、受到国家级主流媒体指责或跟帖数量在1000人次及以上或客户投诉3次以上且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受国家其它行政部门惩处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5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5、人力资源管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
7、体性10人及以上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 6、财务管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运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状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 7、违背公司招标选购方法,不按规定的程序实施招标和投标,项目招标存在商业贿赂和舞弊行为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8、泄露公司经营隐私或标的,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二以下状况视为重大级 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惩处或通报指责或干脆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 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致残1人或者干脆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
8、内的; 3、受到省级主流媒体指责或跟帖数量在500人次及以上客或户投诉3次口头、电话、书面或者造成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 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0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5、人力资源管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5人及以上10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 6、财务管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运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状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
9、5000元以上10000以下的; 三以下状况视为严峻级 1、受到政府或主管部门行政或经济惩处或通报指责或干脆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 2、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30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干脆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3、受到市级主流媒体指责或跟帖数量在300人次及以上客户投诉1次口头、电话以及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 4、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7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5、人力资源管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
10、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群体性3人及以上5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3万元以内的; 6、财务管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财务制度或私设小金库、挪用资金、公款私存私分、私收票款、运用非法票据收取资金等状况,造成公司经济损失在3000元以上5000以下的; 四以下状况视为一般级 1、发生生产、消防、盗窃等治安事故或发生同等及以上责任,受伤1人休假7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干脆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 2、受到非主流媒体指责或跟帖数量在100人次及以上或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 3、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互相推诿、
11、扯皮,延误工作目标3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 4、人力资源管理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员工手册规定,未依法维护员工及公司权益,引发1人以上3人以下法律纠纷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 第六章 问责责任标准 第九条 发生特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赐予行政记大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并分别赐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惩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第十条 发生重大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赐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并分别赐予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
12、赔偿的经济惩处。 第十一条 发生严峻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赐予行政记过直至解除合同。并分别处以部分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惩处。 第十二条 发生一般级事故的,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赐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的处分。并分别处以一次赔偿的经济惩处。 第十三条 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预事故调查处理,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供应真实状况和资料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照第九条规定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第十四条 对设备、材料、辅料等管理不严,发生失窃偷盗现象的。责令单位第
13、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当事人处马上解除劳动合同。并全额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章 问责管理 第十五条 集团公司法务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监督检察,并做好日常事故责任追究的状况收集、归档工作。 第十六条 集团公司有专项责任追究制度的,按专项制度执行。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法务部负责说明。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职工代表大会探讨通过后实行。 其次篇:公司责任问责制度 公司责任问责制度试运行稿 第一条 总责 一、目的 为了促进员工忠于职守,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随便识,特制定本责任问责制度,
14、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削减工作失误和过失。 二、适用原则 遵循实事求是、客观精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嘉德丰投资进展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及股份公司后援团队,问责的主要对象为公司高管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工作主责员工。 其次条 定义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基层队伍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有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或者损害公司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经济损失、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责任追究的内
15、容: 一、决策责任追究 1、公司领导在制定工作支配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决策时,不能遵循集体探讨决策原则,而决策人擅自决策或擅自变更股东会、董事会、公司经营班子集体确实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事实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严峻失策并给公司造成严峻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消极怠工,不能分清工作支配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 1、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
16、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赐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未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背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过失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事务报告不刚好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刚好,造成不良后果的。 5、未完成月、季、业务目标,造成部门工作严峻缓慢、从而影响到其他相关部门工作正常开展的。 6、有以权谋私、贪污腐败、收受财物,以及不遵守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 7、有介绍材料厂家给施工单位变相谋私,向施工、监理单位索要物品的。 三、财务方面责任追究 1、经费不能专款专用,挪用公款、侵吞公司财物的。 2、违背财务纪律和财务相关规定,造成财务秩序混乱的。
17、 四、执行管理责任追究 1、工作不认真,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延误工作,影响公司利益或项目推动的。 2、贯彻公司决策不力,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出现的有关问题,违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难以完成公司各项目标的。 3、工作不负责,严峻违背平安生产及平安保卫有关规定,发生火灾、财物被盗窃、被毁、触电、中毒、交通等平安事故,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 4、有损于政策和制度的肃穆性,处理问题有失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置公司利益于不顾,站在自身利益动身,搞小团体、小帮派,发布一些不利于整体团结的言论,对公司领导搞背后恶意争辩、诋毁,不正面反映看法,经公司查证属实的。 5、在处理应急突发事务问
18、题上,由于措施不得力、方法不得当、处理不刚好等造成重大损失的。 6、在工作中,对领导、同事、检查人员有打、骂行为,不听从 管理,做影响员工团结,或有其他越轨行为的。 7、串通外部人员或单位损害公司利益的。 8、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9、日常工作中出现红灯状况并且到达需要追究责任的。 五、工作关联责任追究 工作关联部门之间、员工之间在工作上要互相协作,对工作推诿拖延、敷衍塞责、玩忽职守带来损失的。 六、责任追究的惩处: 1、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对有关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负有主要责任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与:责令做出书面检查、通报指责、经济处理在当季度/绩效工资或奖金中表达、解聘、调离岗位、调整
19、职务、撤职、责令辞职。 2、追究方式可单处,也可并处,发生到达应追究责任事故的岗位或个人均取消评优资格。 七、责任划分: 1、个人责任:依据各岗位职责明确个人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担当的责任。 2、领导责任:在其职责范围内对干脆主管的工作责任和下级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的损失应负的领导连带责任。同时公司分管领导应负领导连带责任。 八、责任追究的权限 1、董事会负责对公司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工作,总经理负责对公 司副总经理的责任追究工作。公司经营班子负责对各部门正副职及部门员工责任追究工作,代表公司对员工出现的相关责任问题分别赐予相应处理。法务针对处理结果的合法合规合理性提出法律报告。 2、被追究相关责任
20、人有陈述和说明的权利,对处理确定不服的,可自收处处理确定起3日内向做出处理确定的公司经营班子以及总经理、董事长、董事会提出陈述和说明。复核、复查确定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 第四条 责任落实方式 一、实行召开分析会的方法落实责任。召开分析会必需坚持以下原则: 1、问题缘由未分清不放过; 2、责任处理未落实不放过; 3、挽回与防范措施未制订不放过。 二、召开分析会的程序: 属某一部门责任的由该部门组织召开分析会;属于两个及以上部 门责任的由公司领导主持、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召开分析会。 第五条 附则 一、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广东嘉德丰投资进展有限公司其他 文件及规章制度相关文件内容执行。 二、本制
21、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说明。 第三篇:公司责任问责制度 公司工作责任问责制度试行 第一条 目的: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削减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格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根据: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有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事故、平安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责任问责对象: 公司中层
22、管理人员:机关各部室、基层各单位的正副职主要负责人。 第四条 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良工作相结合,教化与惩办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在对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需坚持“责任缘由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化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肃穆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 有以下状况之一,应进行责任追究: 一违背合同法等法规,在合同协议、合约等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因玩忽职守、内外勾结、泄漏或窃取公司商业、技术机密等,造成经济合同纠纷,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二违
23、背平安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平安法、平安操作规程等法规,造成平安事故、交通事故或者火灾事故的; 三违背技术规范、标准等法规,造成质量事故的; 四因失职造成质量事故、平安事故、经济纠纷或者其它不良后果的; 五对事故处置不力,导致后果扩大或造成次生事故的; 六未完成“经济目标、工作目标和公共目标的。 七未严格按月度工作支配、网络节点支配、公司领导支配等预定支配准时开展完成有关设计、施工、设备材料供应、技术商务谈判等方面的工作,干脆或间接影响工程进度的; 第七条 责任问责追究方式: 一责令书面检查; 二通报指责; 三赐予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降薪等行政处分; 四赐予罚款、一次性赔偿、全额赔偿等
24、经济惩处; 五留用察看、辞退、开除;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七以上责任问责追究方式,可单款或多款合并执行。第八条 合同、经济纠纷或工作失职,物料损失责任程度的界定: 一干脆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为“特大级; 二干脆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为“重大级; 三干脆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为“严峻级; 四干脆与间接损失在1万以下的,为“一般级。第九条 平安或火灾事故责任程度的界定: 一死亡1人或者干脆与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为“特大级; 二致残1人或者干脆与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为“重大级; 三受伤1人休假30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干脆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
25、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为“严峻级; 四受伤1人休假7天以内正常上班或者干脆与间接损失在1万元以内的,为“一般级。 第十条 质量事故责任程度的界定: 一客户投诉3次以上且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受国家其它行政部门惩处或者返工材料人工费用在5万元以上的,为“特大级; 二客户投诉3次口头、电话、书面或者返工材料人工费用在3万元以上至5万元以内的,为“重大级; 三客户投诉1次口头、电话以及返工材料人工费用在1万元以上至3万元以内的,为“严峻级; 四返工材料人工费用在1万元以内的,为“一般级。第十一条 发生设备事故的:不行抗拒的设备事故免责。 一因设备事故造成停产七天以上为“特大级; 二因设备事故造成停产五天
26、以上、七天以下为“重大级; 三因设备事故造成停产两天以上、五天以下为“严峻级; 四因设备事故造成停产一天以上、二天以内为“一般级; 第十二条 工作质量事故责任程度的界定: 一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5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为“特大级; 二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10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为“重大级; 三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互相推诿
27、、扯皮,延误工作目标7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为“严峻级; 四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办事拖拉、互相推诿、扯皮,延误工作目标3天,影响公司形象或造成损失而被投诉的,为“一般级。 第十三条 发生特大级事故的: 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记过直至辞退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赐予行政记大过直至开除的处分。并分别处以罚款、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惩处。违背国家法规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 发生重大级事故的: 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赐予行政记过直至辞退的处分。并
28、分别处以罚款、一次性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惩处。 第十五条 发生严峻级事故的: 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赐予行政记过直至辞退的处分。并分别处以罚款、部分赔偿甚至全额赔偿的经济惩处。 第十六条 发生一般级事故的: 责令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警告直至记过处分。对事故主要责任人赐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的处分。并分别处以罚款、一次赔偿的经济惩处。 第十七条 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阻碍、干预事故调查处理,有意破坏事故现场,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供应真实状况和资料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参照第十二条规定从快从重从严查处。 第十八条 对设备、
29、材料、辅料等管理不严,发生失窃偷盗现象的。责令单位第一责任人书面检查,赐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对当事人处马上辞退。并处偷盗物品5至10倍价格的经济惩处。第十九条 对设备、材料、辅料等管理不严,在各分管辖区内,出现乱扔、乱放造成损失的,按价值参照以上规定级别处理。 其次十条 全部责任问责事务,在责任问责查处终结以后,都将书面通报各有关单位。 其次十一条 综合管理部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追究实施监督检察,并做好日常事故责任追究的状况收集、归档工作。 其次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其次十三条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说明和修订。 其次十四条 本制度
30、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第四篇:公司问责制度 公司员工问责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削减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罚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定本制度。2)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有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平安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3)责任问责对象是公司全体员工。 4)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良工作相结合,
31、教化与惩办相结合的原则。 5)在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需坚持“责任缘由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化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要追究连带责任,员工罚多少,主管罚多少。 其次章 办公问责 1.在办公时间闲谈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经济罚款:20元/次 2.在办公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报纸、书籍等。经济罚款:20元/次 3.在办公时间阅读与工作无关的网站、闲聊、玩玩耍或办其它私事。经济罚款:20元/次 4.对限期完成工作,无正值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经济罚款:50元/次 5.以公事名义外出办私事,未出
32、差谎报出差。经济罚款:100元/次 6.费用报销工作中出现虚开消费发票金额、以少充多、以假充真、以无充有等违规操。经济罚款:200元/次 7.泄露公司商业、技术等相关保密事项,造成公司损失。经济罚款:200元/次 8.弄虚作假或虚报、瞒报、迟报重大突发事务和重要状况。经济罚款:500元/次 9.收受客户、下属贿赂,牺牲公司利益为其谋取好处的。经济罚款:500元/次 10.对同一问题,公司催促3次仍未能刚好解决的。经济罚款:50元/次 11.发给岗位服装的员工,按规定统一着装上岗。经济罚款:10元/次 第三章 部门问责 一、关于行政方面 1.对领导布置的任务,不刚好执行或落实不到位的。经济罚款:
33、50元/次 2.日常办公用品未刚好请购并选购导致工作延误。经济罚款:50元/次 3.在员工考勤中出现包庇、做假,经济罚款:1000元/次 4.在公司选购、外协、招标、销售等经济行动中出现徇私舞弊行为。经济罚款:200元/次 5.公司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等保管管理不善、导致遗失、外泄。经济罚款:100元/次 6.平安管理不到位,导致公司受窃、被盗等,造成财产损失;经济罚款:100元/次 7.未按时提交各类文件、报表资料者。经济罚款:20元/次 8.未能认真履行其职责,管理松懈,措施不到位或不作为,导致工作目标,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经济罚款:50元/次 9.在实施监督检查和惩处过程中,未按既定职责、权
34、限、程序和事实根据实施检查和惩处,或无具体理由、事项擅自实施检查和设立惩处,或擅自变更检查、惩处幅度以及其他违规行为,使员工人身、利益遭受侵害或给公司带来不良影响的。经济罚款:50元 10.日常卫生清扫管理监督。经济罚款:20元/次 二、关于财务方面 1.财务资料保管、资料齐全,无外泄。违规经济罚款00元 2.员工个人资料齐全,不外泄。违规经济罚款00元 3.送货单的保管,如有遗失。经济罚款00元 4.费用明细表保证在每月15日前完成。超时经济罚款00元 5.审核考勤并计算公司员工工资在每月10日前完成。超时违规经济罚款00元 6.每月底对仓库进行盘点,无盘点,经济罚款00元 7.负责应收统计
35、、复核工作,每月负责编制应收款报表,并催促销售部刚好催交货款。延误经济罚款00元 8.必需保证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完好性。违规经济罚款00元 9.报销工作中出现包庇、做假。知情不报且从中接受利益的。违规经济罚款00元 10.销项发票的保管和开票,以及进项发票的追踪和认证。违规经济罚款00元 11.记帐必需保证数据精确,不因精确性而导致财务信息不精确,违规经济罚款00元 12.对长期积压的存货、账实不符的资产应履行应尽监督职责,刚好照实向上一级领导反映状况,违规经济罚款00元 13.在本钱复核、价格审查、费用审核、结算付款等财务业务活动中,利用职权,为他人和自己谋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造成干脆损
36、失,经济罚款00元 14.报送虚假财务信息与报表,导致企业经营决策延误或失误后果,违规经济罚款00元 三、关于选购方面 1.物料供应不刚好,导致生产延误的。经济罚款00元 2.所选购产品质量有缺陷,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经济罚款00元 3.联系供应商不刚好,导致工程进度、售后服务受影响的。经济罚款00元 4.新产品询价不刚好,导致客户投诉的。经济罚款00元 5.未按公司流程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导致公司经济受损的。经济罚款00元 6.在选购过程中假公济私,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经济罚款00元 7.选购员错漏选购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经济罚款00元 四、关于生产部 1.因生产内部支配不当或未按工艺
37、要求和设备操作指导书进行生产,导致生产周期过长,无法按期出货,造成的干脆经济损失。经济罚款00元 2.产生中有重大平安隐患,不刚好实行有效措施、不刚好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强行组织生产作业。经济罚款00元 3.在生产经营范围区域内,存在被上级单位检查出,而本项目部未查出或未列入整改支配的重大平安隐患。经济罚款00元 4.在条件具备的状况下,员工不能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影响发货。经济罚款00元 5.无正值理由,拒绝领导支配的工作,对当事人罚款200元。 6.在施工作业中,平安意识淡薄,野蛮作业,不听他人劝阻,造成后果者。经济罚款00元 7.在施工过程中,对不顾本钱,大材小用,奢侈器材。经济罚款
38、00元 8.在施工过程中,影响他人正常工作者。经济罚款00元 9.未严格按工艺生产流程操作。经济罚款00元 五、关于仓管问责 1.仓库没有进行清洁整理工作,清理掉不要不用和坏的东西,需要运用的物料和设备未按指定区域进行整理并未到达整齐、整齐、洁净、卫生、合理摆放。经济罚款00元 2.未严格依据公司“仓库平安管理原则进行仓管管理。经济罚款00元 3.货物出仓入库未严格依据公司流程货物管理出仓入库标准,导致货物不清不楚。经济罚款00元 4.未刚好登记各种货物明细账、做到日清月结、账账相符、账物相符、账卡相符。经济罚款00元 5.盘点工作中弄虚作假、虚报数据、不按盘点作业流程作业等。经济罚款00元
39、6.每月单据登账、原始凭证及各类文件,因保管不善、如有遗漏、遗失。经济罚款00元 7.泄露公司商业隐私,擅自将有关文件带出公司。经济罚款00元 六、关于业务问责 1、不熟识公司产品入职三个月内新员工除外。经济罚款00元 2、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未严格按公司公布的价格向客户报价及协议折扣,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格等。经济罚款00元 3、业务员在外以公司名义,打着公司的旗号从事与业务无关的活动。经济罚款00元 4、回访新老客户时未做任何记录,并在规定时间内没有上级到领导。经济罚款00元 5、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经济罚款00元 第四章 问责程序 1)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的移交司法机关
40、处理。 2)被问责人出现过失后,要责成其作出产生过失的说明及避开今后工作中再发生过失的支配和措施,防范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3)被问责人应当协作调查,供应真实状况,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预调查,也不得以任何形式打击报复检举、举报的单位和个人。 4)问责调查处理实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员与问责对象有血缘、亲戚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应当自行提出回避申请。 5)公司在作出问责处理确定之前,应当听取问责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问责处理应当制作书面确定送达当事人;处理确定应当说明错误事实、处理理由和根据,并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申诉权利。 6)公司宣布问责确定时,由总经办与问责当事人谈话,并将处理确
41、定送达问责对象。行政人事部应将处理确定存入公司档案。 7)问责当事人对问责处理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确定起15日内向公司总经办申请复核。在复核期间,问责处理确定不停止执行;复核中觉察处理错误,应当刚好订正。 8)问责处理应同时要求责任人分析事务缘由,提出解决方案以及后期预案,并书面报告给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9)为保证问责工作顺当进行,公司各项工作必需有书面或电子记录,便于对相关工作责任进行追溯和责任界定。对于缺乏相关记录无法精确界定责任的状况,全部相关责任人将被一起问责。 第五章 附则 1)本制度未尽事宜,参照国家有关法律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2)本制度由总经办负责说明和修订。 3)本制度自公布
42、之日起试行,各员工可根据公司实际状况,向总经办提出修改完善看法。 第五篇:公司问责制度 公司问责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责任管理体制,强化工作责任制,严格管理,坚决削减和杜绝各类职务失职行为,建立“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创新务实、奖惩分明、和谐高效的管理机制,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 责任问责制度,是根据“有职就有责、任职要负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对责任问责对象在其管辖的部门和在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由于有意或者过失不履行职责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以致造成经济合同纠纷、质量平安事故,企业合法权益受损或者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条 责任问责对象 一高层管理人员:经理、副
43、经理、总工程师; 二中层管理人员:职能部门、项目部管理层。 三基层人员:员工。 第四条 责任问责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坚持“追究过错与责任相结合、责任问责与改良工作相结合、教化与惩办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对责任问责对象追究责任时,必需坚持“责任缘由未查明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化不放过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造成事故或损失的,都要肃穆追究相应责任。 第六条 有以下情行之一的,应追究其责任: 1、经公司会议探讨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及落实要求,非因客观缘由,而是因工作不力未能完成的; 2、不认真执行领导的指示、决策和交办的工作任务;不落实上级有关决议或确定事项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及对外形象的; 3、不认真履行职责,因管理措施不到位,导致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公司整体工作和全局进展的; 4、没有按照公司规定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时限特殊状况除外进行决策或审批,造成决策错误工作贻误或损失的; 5、不依据公司规定办事或者干脆干预具体工作行为,不接受下属正确看法,导致工作过错的; 6、虚报浮夸或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