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人事管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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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人事管理】 第一篇:人事管理】 体系组织架构 区域经理店长 店务秘书业务主任1 业务主任N 交易顾问1 交易顾问N 交易顾问1 交易顾问N 第四章 人事管理流程 1、员工聘请: 根据用人部门的职位需求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发布聘请广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初试异地直营店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用人部门复试并提出试用看法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异地直营店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通知办理入司手续 2、新员工入司挡案:1员工简历;2学历复印件;3身份证复印件;4就业举荐表;51寸红底照片5张;6就业体检单 3、员工离职、辞退: 员工离职,员工个人递交离职报告提前1个月 用人部门与员工沟通后提出看法人力资源管理部门
2、异地直营店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与员工沟能后提出看法分管领导审核办理移交手续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若有需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员工辞退,用人部门提出看法原则上提前1个月告知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异地直营店向区域管理中心报告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异地区域管理中心核实状况并提出看法办理移交手续,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4、邮箱和业管的开通或关闭 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异地直营店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提出需求通知技术部upload租房网.cn同时抄送综合部zh租房网.cn提出开通邮箱或业管技术部开通后返回人力资源管理部门或区域管理中心,同时抄送综合部zh租房网.cn核实备案综合部前台文员负责发回该员工所在的部
3、门主管。 5、员工转正审批 员工试用期满递交转正申请书 用人部门提出看法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异地直营店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提出初审看法分管领导审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6、员工内部调动手续 部门个人提出申请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直营店由区域管理中心负责与调入或调出部门沟通后提出看法 分管领导审核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通知调出部门或本人 办理工作移交 办理调动手续填写员工调动通知单 员工到新岗位报到。 7、请假审批 员工请假一般应事先填写请假审批单,请假天数在1天以内的由店长审批,1-2天的由区域经理审批,3天以上的直营店分管领导审批,特殊状况可提前半小时先电话报告,但事后必需自觉补办手续。员工请假
4、应送综合部备案。 请假审批流程:申请人填写请假审批单 部门负责人审核 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审批公司总裁审批 综合管理部备案 其次篇:人事管理 职工调出、调入的规定 一调出 (一)凡要求调出的职工,本人必需提交申请报告,经科室签署看法后上报院人事科,人事科报请院领导探讨批准。 (二)凡要求调出的职工,在离院前应坚守岗位,努力工作。经主管院领导批准调出者,应在批准调出之日起一周内办理离院手续。逾期不办者及无故擅自离院者,按旷工处理。 (三)请调报告上交后,如有特殊状况要求撤回调出申请者,应向上级写书面申请,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撤回。 (四)凡因工作看法极差,不听从正常工作调动,违背医院管
5、理有关规定或犯有严峻错误等,均按待聘人员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凡经院领导批准公派外出学习培训的职工,学习归来后五年内不得以个人条件要求调出,坚持要求调出者,按有关职工培训的规定办理。 (六)凡住在我院职工宿舍者,经批准调出我院,其住房按院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调入 (一)根据工作需要,在当年的用人支配范围内,人事科负责办理聘请人员工作。 (二)人事科根据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实行考试与考核相结合方法聘请工作人员,依据拟定聘请方案、公开聘请信息、资格审查与考试组织、组织考核、确定聘用人选、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手续、办理工资基金追加手续等基本程序办理。 (三)聘用的人员必需听从组织支配,
6、遵照签订的聘用合同中事先确定的工作岗位要求做好工作。 (四)对已确定人院者,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需来院报到,逾期者,则不予接收。 (五)为加强医院管理,根据闽政办2023】162号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看法精神,本院聘用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六)凡经批准入院的人员,须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书,一式三份,用人单位及本人各持一份。登记机关留存一份。 (七)调人人员的住房按院房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本院职工跨科室调动,护士脱离护理岗位或调往其他科室工作,必需事先报请人事科办理审批手续。 签署离院通知单的规定 一凡本院正式工作人员,因辞职、调出和离退休等,均须办理离院手续,即
7、工作交接、仪器、器械、财物、布类和书籍等移交手续。 二办理离院手续。首先,由人事科出具离院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到所在科和有关各科办理移交、退还所借、经管的物资、帐目等,并由各科主任(科长)签字后,交到人事科后确认已办妥离院手续,人事科方可赐予出具有关证明或介绍信。 三各有关科室接到通知单,负责查对应退还医院的仪器、书籍、布类等财物,注销在岗时享受的一切待遇。离退休人员改为享受离退休后的有关待遇。 四离院通知单经各科签字后,如觉察离院人员尚欠医院财物未交接清楚,有关科室负责人要负责追回及赔偿。 待聘、擅自离职等人员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才作用。调动
8、宽阔职工主动性,使人事制度和内部支配制度逐步引进竞争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我院工作人员待聘、擅自离职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待聘(指科室富余人员及落聘下岗人员) (一)待聘时间:待聘人员的待聘时间为6二12个月。 (二)待聘时间的待遇,1、自待聘之日起3个月内只享受标准工资及地区补贴,不享受岗位、职务津贴、考勤奖、卫生津贴和各种奖金。 2从第4个月起按本人原月工资70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3从第7个月起按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 4待聘期间终止原职务及行使的权利。 (三)落聘后由组织根据具体状况举荐一次上岗机会,并实行试用期,时间为两个月。 (四)凡上岗试用仍不合格或本人不满足
9、举荐的工作岗位,但又无法找到适合的工作岗位,接着执行待聘的有关规疋。 (五)待聘时间达一年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擅自离职 (一)对于在聘职工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经指责教化无效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 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自动离职处理。 (二)对既无正值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超假缺勤的人员按旷工论处。未经组织批准而超假15个工作日,并经组织书面通知仍未返回工作岗位的人员,按自动离职处理。 三外借人员 工作人员外借期间,停发工资、各类津贴、奖金及福利。 四如上级机关对待聘、离职等有新的规定,以新规定为准。 职工请假、销假暂行规定 一假期的类别与假期 (一)探亲假探亲假是解
10、决职工与配偶、父母等亲属长期两地分居的探望问题,前提是职工与配偶、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期团聚,即不能利用公休假El回家居住一夜或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按国发(1981)36号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和闽政(1981)91号福建省贯彻(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执行。) 1、探亲假的条件和范围:工作满一年的职工(含劳动合同制工人),可享受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待遇。 不享受探亲假的有: (1)见习生、工作不满三年的支配内l临时工、出国进修培训人员(指进修、培训期间)不享受探亲假。 (2)职工因其他缘由(如因病等)已和父母、配偶团聚而到达当年规定假期的,不享
11、受探亲假。 3女职工到配偶居住地生育,在超过产假(含难产、双生增假)后接着与配偶团聚30天以上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待遇(劳总险字12号、闽外经可字第617号)。 (5)职工在探配偶时,同时也能探父母的(指配偶、父母同居一地),不再享受探父母亲假。 (6)见习生如属上半年期满的,当年可享受探亲待遇。下半年期满的,须从下一起先享受探亲假待遇。、(7)职工配偶是军队干部,当年现役军人已回家探亲的(1年1次30天),其配偶仍可享受探亲假,这期间的工资照发(1996年11月29日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通过的福 建省拥军优属若干规定)。 符合探亲条件的职工,确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探望配偶时,其实行或
12、不实行探亲待遇的配偶,经单位同意,可以到职工工作地点探亲,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赐予报销来回路费,职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假。 2探亲假的假期: (1)职工探望配偶,每年给假(限一方)一次,假期30天。 (2)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3)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 上述假期,不包括路途来回时间,但包括假期内的例假和法定假日。路途时间另给。 (二)事假 工作人员因本人或家庭有紧急事务需亲自处理,允许请事假,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个月(特殊状况例外)。 (三)婚假、产假、支配生育假 职工结婚假、产假、支配生育假遵照人事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四)丧假 直
13、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经批准可以请假3天(路途时间除外),丧假期间工资照发。 (五)病假 按国发(81)52号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执行。具体办理程序: 1须由本院保健科医师开具疾病证明,方可休病假。 2凡职工到院外就诊者(急诊和出差外地例外)均需经医务科或医保办同意,其病休证明,也需保健科医师按实际状况提出看法,否则一律无效。 3因病住院需保健科医师签署看法(急诊例外),其次天补办请假手续。病愈出院后,需接着休息治疗者,应持出院休息证明,由保健科医师按病情提出建休时间,方可休息。 4请病假必需附疾病证明,10天内由单位领导审批,tllt 10天的由单位签属看
14、法后报主管局审批,报人事科备案。 以上病、产、事假的计算包括假期中的例假日(星期六和星期日)和法定假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 (六)其他 1旷工:凡无故脱岗或请假不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以及未取得领导批准而超假者,均列为旷工,除赐予指责教化外并扣除旷工期间的工资。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一年内旷工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2因打架斗殴致伤,经医生证明需要休息者,其休息时间不按病假处理,并扣发休 息期间工资。 二假期期间的工资待遇 (一)探亲假、婚假、产假、工休假及支配生育假等假期期间的工资照发。 (二)事假。 事假15天内每天扣20元,超过15天(含15天)再按闽人
15、发(2000)38号、政人事(2000)07号文件执行(扣岗位津贴、地区补贴、职务津贴)。事假一个月以上者(含1个月),年累计事假3个月以上(含3个月)者,停发工资。一 (三)病假 病假每天扣工资5元,门诊请假不得超过7天,连续病假在一个月以上的按参加工作年限10年、20年、30年分别扣其工资总额的50、40、30。 三审批各种假期程序及考勤 (一)请事假先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签看法,1天内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审批,3天内由分管院长审批,五天内由院长审批,610天由单位同意后报主管局审批,超过10天的,经主管局领导签属看法后报县分管领导审批,报人事科备案。 (二)凡本院职工需离开工作岗位脱产外出办
16、事、学习、开会、参加学术活动、党派活动等,均要向科室请假,并向人事科备案。科室领导必需向主管院领导请假。各科要按时填报考勤并报人事科。 (三)凡请假均需填写请假单,并持有关证明(病假疾病证明、事假有关书信、电报等)按批准权限办好手续,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个别因特殊状况,假前未能办好手续,事后应尽快补办,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各科室、病区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的登记,于每月3日前汇总上报人事科。 (五)凡假期已满,应按批准权限向人事科销假。遇有特殊状况需要续假者,应与科室联系,经科室领导同意后报人事科,人事科不干脆办理未经科室同意的续假手续。如无正值理由或紧急状况,逾期不归者,按旷工论处。 (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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