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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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第一篇: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运行维护实施细则试行 2023年1月6日,征求看法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校舍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提高管理水平,保障校舍系统长期、稳定、高效、平安运行,特制订本细则。 其次条 本细则所称运行维护是指确保校舍系统正常运行所必需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能根据需求的转变刚好进行相应的调整,在系统发生异样状况时,快速复原系统的正常运用。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各级校舍系统的运行维护。 其次章 维护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全国校安办为校舍系统运行维护的组织管理部门,负责整个
2、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工作。 第五条 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为校舍系统运行维护的实施部门,担当中心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并对省、地市、区县和学校级系统的运行维护和技术培训等工作供应技术指导。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全国校舍系统运行维护的协调、指导; 二担当中心级系统运行环境的维护工作; 三检查中心级校舍系统的日常运行状况,诊断与解除校舍系统所涉及的全部软硬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应用软件等故障; 四负责各级校舍系统性能优化、升级; 五担当校舍系统应用的技术培训; 六担当校舍系统应用接口、系统拓展应用等方面的组织和研发工作。 第六条 省、地市、区县级校安办负责本级校舍系统运行维护
3、的组织、管理和对下级校舍系统运行维护的监督、检查。 第七条 省级及以下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本级校舍系统运行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为所辖区域内的校舍系统供应技术指导和支持。具体职责是: 一校舍系统运行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 二检查校舍系统的日常运行状况,诊断与解除校舍系统所涉及的全部软硬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应用软件等故障; 三担当校舍系统应用的技术培训; 四担当校舍系统运行环境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 维护范围和内容 第八条 校舍系统维护范围包括系统运行网络、硬件设备、系统软件、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以及平安系统等。 第九条 校舍系统维护的主要内容是:系统设备的日常保养、定期
4、保养、故障诊断与解除;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应用软件的故障诊断与解除;系统日常的检查;数据交换与传输;配置变更管理;数据管理;系统性能优化;系统升级和拓展应用等。具体内容是: 一中心级校舍系统维护内容主要是中心级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的维护。具体包括:中心级数据中心维护,中心级校舍系统日常维护,各级校舍系统更新、修改完善与发布,基础支撑平台软件运行维护,数据库维护,应用服务器维护,系统优化,数据备份,短信信息发布,防病毒、防黑客入侵等平安管理与维护。 二省、地市、区县级校舍系统维护内容主要是本级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的维护,并对下级校舍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和学校进行技术指导。具体包括:本级数据中心维护
5、,本级校舍系统日常维护区县级还须负责学校级校舍系统日常维护,基础支撑平台软件运行维护,数据库维护,应用服务器维护,数据备份,数据更新,防病毒,防黑客入侵等平安管理与维护。 第四章 日常维护与故障解除 第十条 各级技术支持单位应供应多渠道的技术支持与服务途径,包括: 一以在线服务形式为下级数据中心供应技术支持,包括系统功能、配置、安装、调试、保养以及运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的一般性询问; 二整理汇编常见问题和解决方法,以网络或者技术文档的形式供应给相关系统管理员; 三为所辖区域各类用户供应系统运用的在线支持服务; 四为下级校舍系统供应必要的远程和现场技术支持与服务。第十一条 各级数据中心系统管理员应
6、定期检查系统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做好系统运行日志;系统管理员应记录本级数据中心的设备更新信息并按年度汇总形成设备变更记录表报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根据各地的报告信息对各级系统数据中心建设方案进行备案更新。 第十二条 各级技术支持单位应支配技术人员对下级系统的运行状况进行巡检。巡检内容包括:检查系统运行状况并解除故障隐患;收集系统最新运行信息;根据系统运行状况和用户业务需求提出合理化建议;查看系统运行信息,分析错误记录,并将巡检结果报上级技 3 术支持单位和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对巡检状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向教化部有关部门提交巡检报告。 第十三条 当系
7、统运行出现故障时,应刚好向上级技术支持单位报告故障状况,上级技术支持单位应当根据实际状况关心解决。解除故障的方式可分为三种类型: 一本地解决故障:本级校舍系统技术支持单位能够自行解决或在上级技术支持单位的远程指导下可以解决的故障。本级数据中心系统管理员要将解决的状况记录在维护日志中,月底报上级技术支持单位。 二远程解决故障:由上级技术支持单位通过远程方式在本级校舍系统技术支持单位的协作下进行处理、解决的故障。 三现场解决故障:由上级技术支持单位派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解决的故障。对需要现场解决的故障,上级技术支持单位依据故障造成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组合确定的严峻等级进行分级处理。 第十四条 当
8、故障属于系统本身的问题时,由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整理形成问题分析报告和解决方案,经全国校安办审核批准后对整个系统进行优化更新和完善升级。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十五条 系统运行管理包括配置管理,权限管理,密码管理,升级、完善与拓展管理等。 第十六条 系统配置管理内容及范围涵盖本级校舍系统数据中心中所涉及的全部软硬件。硬件部分包括业务数据库服务器、应用服务器、管理服务器、存储系统、备份系统、网络等硬件设备;软件部分 4 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基础支撑平台软件、防病毒系统等系统软件以及应用软件。 第十七条 各级校舍系统数据中心全部软硬件配置应报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备案,各运用单位不得擅自
9、变更校舍系统软硬件配置。因实际状况确需变更配置包括增加新设备、扩充设备实力、变更设备的部署、停用设备、设备的迁移以及变更系统软件等时,应刚好报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并重新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 各级校安办、技术支持单位负责对本级校舍系统全部账户进行统一的权限管理,并报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备案。权限管理内容及范围涵盖校舍系统中所涉及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等系统软件的运用权限以及应用系统和数据接口传送等访问权限。当各级用户需要增减或调整访问权限时,应刚好向本地校安办申请核准,并报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备案。 第十九条 校舍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的升级、完善与拓展由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统一管理并
10、具体执行。 其次十条 为保障系统能最大限度的满意业务的需求,经教化部有关部门核准后,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将对校舍系统定期进行系统优化和功能完善,并对各级系统包括中心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学校级系统进行同步升级。 第六章 技术和经费保障 其次十一条 各级技术支持单位应当定期对本级和下级系统管理和运维服务人员、技术支持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技术水平和业务实力。 省级技术人员培训由全国校安办统一组织,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具体实施,原则上每年组织2次,每省培训管理和运维服务、技 5 术支持人员和各1名。省级以下人员培训由各省自行组织。 其次十二条 培训实行集中培训、现场培训和远程培训相结合的
11、方式进行。 其次十三条 各地应当建立系统管理和运维服务人员、技术支持人员培训档案,定期将各类人员的培训状况报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备案,以逐步实现相关技术人员全部持证上岗的目标。 其次十四条 各级校舍系统运行维护所需经费由本级校安办负责落实。 第七章 附 则 其次十五条 本细则由全国校安办和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负责说明。 其次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其次篇: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实施管理方法 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 运行管理方法试行 2023年1月6日,征求看法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尽快完成全国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校舍系统的建设部署工作,保障校舍系统长期、
12、稳定、高效、平安运行,充分发挥系统的管理、服务和决策支撑作用,特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校舍系统是“金教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全国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以下简称校安工程对中小学校舍进行的全面排查鉴定为基础,建立起覆盖全国中小学校基于单体建筑物的校舍信息电子档案数据库,搭建统一的全国中小学校舍管理平台,为校舍平安工程、学校标准化建设、校舍管理供应支撑和服务,为科学决策供应根据,推动教化信息化建设,提升政府管理水平,促进教化事业科学进展。 第三条 根据校安工程的要求,校舍系统管理学校范围暂定为一般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各类义务教化阶段学校、特殊教化学校和工读学校,含民办学校。 第四条 校舍系统总体结构为“
13、四级数据中心,五级应用系统。“四级数据中心为中心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五级应用系统即中心级、省级、地市级、区县级和学校级。 第五条 校舍系统实行规范采集、资源共享、平安运行和统一监管。 校舍系统的建设部署依据省级统一规划,地市、区县、学校分步实施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 各级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校 安办依托各级教化信息中心暂无教化信息中心的依托教化信息化相关部门建立技术支持单位,负责校舍系统建设部署、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工作。 第七条 本方法适用于各级校安办、教化行政部门、技术支持单位、运用本系统的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单位。 其次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八条 全国校安
14、办负责校舍系统建设部署和运行维护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各级校安办完成校舍系统数据中心建设、部署运行、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审核、督导检查等工作。 第九条 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担当校舍系统的开发、部署和中心级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并对省、地市、区县和学校级系统的部署、运行维护、技术培训等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校舍系统开发和部署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 二担当中心级系统运行环境的建设与维护等工作; 三检查中心级校舍系统的日常运行状况,诊断与解除校舍系统所涉及的全部软硬件包括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及应用软件等故障; 四负责各级校舍系统性能优化、升级; 五担当校舍系统应用的技术培训
15、; 六担当校舍系统应用接口、系统拓展应用等方面的组织和研发工作。 第十条 省级校安办统筹组织本地区校舍系统的建设部署和运行维护工作,地市、区县级校安办负责组织本级校舍系统的建设部署和运行维护。省、地市、区县级校安办的共同职责是: 一根据要求制订本级校舍系统建设部署方案和运行维护管理 2 方法; 二落实本级校舍系统数据中心建设所需场地和资金以及本级校舍系统的运行维护经费; 三负责本级校舍系统的部署运行; 四指导、催促、检查下级校舍系统的建设部署和运行维护; 五组织开展本级和下级校舍系统相关人员的培训。第十一条 省级、地市级校安办负责对校舍系统数据采集和录入进行指导和监督,审查录入的数据;区县级校
16、安办负责组织填报、录入、审核、更新校舍系统的相关数据,指定专人操作。 学校负责本校基本信息和校舍基础数据的填报、录入、审核和更新工作,指定专人操作。 第十二条 各级技术支持单位担当本级校舍系统建设部署和运行维护的具体工作,为辖区内的校舍系统建设部署和运行维护供应指导、培训、技术支持和现场服务。 第三章 运行环境建设和部署 第十三条 各级校安办和校舍系统技术支持单位应当依据全国校安办印发的校舍系统数据中心建设保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落实场地、配置系统数据中心所需设备、支配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 省级数据中心满意部署条件后,应当由省校安办向全国校安办提出申请,经教化部教化管
17、理信息中心对运行环境进行确认后实施部署。 第十五条 校舍系统部署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网络信息平安的要求做好系统运行检查工作,确保校舍系统运行平安。 第十六条 校舍系统建设部署验收是校安工程验收的重要内容。全国校安办和教化部教化管理信息中心将组织专家组对各省的校舍系统进行验收。 地市、区县校舍系统建设部署的验收由各省校安办和省级校舍系统技术支持单位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 第四章 数据采集和管理 第十七条 校舍系统数据信息包括: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具体信息、单体建筑物具体信息、校舍排查信息含校舍场址平支配查信息、校舍场址防洪平支配查信息、校舍建筑平支配查信息、校舍鉴定信息、校安工程规划信息含学校布局规划
18、调整信息、校安工程校内规划信息、校安工程单体建筑物规划信息、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校安工程实施后校内状况信息、校安工程资金信息、中小学校舍平安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办公室人员信息和校安工程责任人信息。 第十八条 各地应当在省级系统上线运行2个月内完成辖区内全部学校的学校基本信息、学校具体信息、单体建筑物具体信息、校舍排查信息含校舍场址平支配查信息、校舍场址防洪平支配查信息、校舍建筑平支配查信息、校舍鉴定信息、校安工程规划信息含学校布局规划调整信息、校安工程校内规划信息、校安工程单体建筑物规划信息的录入和审核工作。 第十九条 各地应当根据校安工程进展状况逐校逐栋将校安工程实施过程信息、校安工程实施后
19、校内状况信息、校安工程资金信息等数据实时录入校舍系统,做到每完成一个实施环节,相关数据即采集录入系统。 其次十条 校舍系统数据采集、录入、更新、维护工作由省级校安办统筹组织,地市级校安办指导协调,区县级校安办具体实施。 一数据采集工作原则上由数据产生部门单位负责,具体工作方式由各级校安办根据具体状况确定; 二数据采集应依据全国校安办印发的校舍信息数据采集表进行,其内容应严格依据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 三数据录入应与校舍信息数据采集表保持一样; 四数据采集、录入、更新应做到即时、完好、真实和精确; 五学校和区县采集的数据应保存纸质和电子文档。其次十一条 数据审核与验证。 一为确保所采集和录入的校舍
20、数据精确、牢靠,数据采集和录入必需经审核后才能提交,审核工作由学校或区县校安办负责; 二数据审核程序由各级校安办根据实际状况确定,学校和区县校安办审核人员应当对校舍系统数据进行逐条审核确认。 三经审核的校舍系统数据的修改实行审批制。假如上级校安办觉察区县校安办或学校录入的数据有误,应按系统规定的程序催促区县级校安办刚好修改。 其次十二条 数据运用与授权。 一校舍系统全部数据的运用均应依据用户的运用权限进行支配。用户的运用权由数据产生单位划分、制定,并报上级校安办批准。 二用户身份通过密码确认,密码是录入数据的责任根据。个人与单位运用者应留意爱惜密码,不得随便公开用户名和密码,密码需定期修改。
21、三若因工作需要将本人密码借给他人运用的,必需事先经本级系统管理员同意并登记备案后方可借出,运用后原密码应刚好修改,以保持责任唯一。若未经本级系统管理员同意,私自将本人密码借给他人运用,一切责任由本人担当。 其次十三条 数据更新应实时进行,刚好审核,审核并提交数据的时间原则上不超过一天。 其次十四条 校安工程以外的各类校舍建设改造项目应当通过填写校安工程规划信息表刚好纳入校舍系统管理。 其次十五条 区县级校安办和学校应当刚好将校安工程以外的各类校舍建设改造项目的以下信息采集录入校舍系统: 一各类新建、重建校舍的相关信息; 二校舍修理和加固改造的相关信息; 三校舍撤除的信息; 四校舍产权变更的信息
22、; 五其它校舍状况变更的信息。 其次十六条 学校应当在每个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更新教职工数、在校学生数、教学班数等学校具体信息。学校基本信息如校长等发生变更的,应刚好更新相关信息。 第五章 校安工程月报管理 其次十七条 校舍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校安工程月报表由校舍系统对录入的数据进行汇总后自动生成。 其次十八条 校舍系统正式上线运行3个月内,应当同时报送系统单机版产生的月报表和校舍系统网络版自动汇总生成的月报表。3个月后,只上报由校舍系统网络版自动汇总生成的月报表,将不再运用系统单机版产生的月报表。未录入校舍系统的加固或重建项目数据将不能统计到月报表中。 其次十九条 各区县月报表上报地市校安办,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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