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电工安全生产常识(新版)讲述ppt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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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电工安全生产常识莱钢培训中心莱钢培训中心 王宪芹王宪芹 Mobile:15336340638E-mail:E-mail: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 安安全全生生产产法法于于20022002年年6 6月月由由第第九九届届全全国国人人民民代代表表大大会会常常务务委委员员会会第第2828次次会会议议通通过过,并并于于20022002年年1111月月1 1日日起起施施行行。是是我我国国第第一一部部规规范范安安全全生生产产的的综合性基础法。综合性基础法。第一节第一
2、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事故应急措施的权利。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告的权利。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拒
3、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以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取可以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的权利。园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的权利。园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要求赔偿的权利。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的权利。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在作业过程中,严格遵
4、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规程,服从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服从管理,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义务。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义务。及时报告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义务。一、安全生产法一、安全生产法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5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19941994年年7 7月月5 5
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劳动法,自会议通过劳动法,自19951995年年1 1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该法的主要内容包括:(1)(1)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争议处理的权利
6、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二、劳动法二、劳动法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2)(2)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3)(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
7、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4)(4)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5)(5)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控。二、劳动法二、劳动法第一节第一节
8、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7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二、劳动法二、劳动法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6)(6)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7)(7)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
9、实行特殊劳动保护。(8)(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职业培训。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9)(9)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退休,退休,患病、负伤,患病、负伤,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失业,失业,生育。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
10、享受遗属津贴。8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二、劳动法二、劳动法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10)(10)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付赔偿金;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低于当
11、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解除劳动合同后t t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挤补偿的。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挤补偿的。9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消防法于消防法于19 9819 98年年4 4月月29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于20082008年年1010月月28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
12、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92009年年5 5月月1 1曰起施行。曰起施行。该法与从业人员有关的内容如下该法与从业人员有关的内容如下(1)(1)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2 2)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
13、应当)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三、消防法三、消防法10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0012001年年1010月月27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职业病防治十四次会议通过职业病防治 去,自去,自20022002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该法对劳动
14、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治与管理、职业病的诊断该法对劳动过程中职业病的防治与管理、职业病的诊断与治疗及保障有以下规定:与治疗及保障有以下规定:(1)(1)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2)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5、,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四、职业病防治法四、职业病防治法11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3)(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
16、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部门和有关部门。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壹和医学观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壹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4)(4)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危害的
17、作业。(5)(5)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及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及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务。四、职业病防治法四、职业病防治法12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四、职业病防治法四、职业病防治法 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
18、防护措施。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与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与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9、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上述所列权利。因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上述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台同的,其行为无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台同的,其行为无效。(6)(6)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本人并及时通知用人单位。13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
20、法律法规四、职业病防治法四、职业病防治法(7)(7)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和定期检查。(8)(8)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规定执行。(9)(9)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
21、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括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括保障由最后的用人单位承担 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最后的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该职业病是先前用人单位的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入单位承担。业病危害造成的,由先前的用入单位承担。14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007 2007年年3 3月月2828日,国务院第日,国务院第172172次常务会议通过生产安全次常务会议通过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
22、理条例,自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2007年年6 6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该条例规定该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应作如下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从业人员应作如下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A A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 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
23、生地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已经采取的措施等。采取的措施等。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五、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15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
24、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接受服务的费用第一节第一节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于于2005年年7月月8日国家安全生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产监督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已于20052005年年9 9月月1 1日起施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行。该规定要求:(1)(1)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所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
25、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I I并且生产经营单位并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2)(2)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未按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业业-(3)(3)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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