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课件.pptx
《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课件.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劳动合同法操作实务课件.pptx(4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劳动合同法培训讲义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目的作用与冲击劳动合同法的十大重点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变化劳动合同专项企业操作实务立法目的立法目的保护劳动者保护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开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劳动合同法带来的冲击制度诱导与冲击保护劳动者正面的负面的就业压力失业危机本钱风险可操作性强第一部份新劳动合同法的重大修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降低签订门槛力推无固定期限合同订定无
2、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订定无固定期限有负担吗?不订立无固定期限有什么后果?订立无固定期限要注意什么??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强调书面合同严惩事实劳动关系什么是事实劳动关系?书面合同应该什么时候签?一个月内订定书面合同有什么讲究?九项根本条款单位名称、劳动者情况、期限,内容,时间、报酬保险、劳动保护不签书面合同有什么后果?双倍工资什么情况不要签书面合同?临时工劳动关系什么时候建立?用工之日起,非签合同日期?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加强试用管理员工只能试用一次试用期限可以多长?根据合同期限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定?同岗最低档80%且不低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能单独签合同吗??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界定出资培训限定违约
3、金范围违约金的范围包括哪些?怎么界定出资培训?违约金可以约定多少?劳动者违背效劳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效劳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效劳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进步劳动者在效劳期期间的劳动报酬。培训效劳期怎么约定?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制定规章制度要求民主化公示化什么是规章制度?民主化流程怎么走?如何进展公示化?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劳动定额管理其他?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颠覆传统观念合同终止也需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什么情
4、况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什么情况下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员工主动离任惩罚性解除员工不移交被迫解除合同企业协商解除非过失性辞退固定合同到期企业经济裁员?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增大违法成本引导企业管理加强管理过失导致合同终止不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违法终止解除合同双倍补偿试用期超期支付赔偿金?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增设随付义务出证明转档案移保险后合同义务离职证明档案转移社保转移合同备查?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规制劳务派遣用工派遣单位共担责劳务派遣的资质用人单位与用工单位区分二次外包的限定用人单位不得自设派遣造成劳动者损失承担连带责任二年劳动合同与无工作负担抄袭可耻FX?劳动合同法?十个重点预留工会功能推行集体
5、合同制度制定规章制度需要工会集体合同签订需要工会裁员需要通知工会集体合同视情况签订上海集体合同条例单方解除合同需要通知工会第二部份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变化适用范围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增加了劳务派遣工、非全日制用工、个人承包经营用工规章制度规章制度应符合民主化、公示化、法律化三要素告知义务企业与劳动者均需互相告知所需要理解的情况不得扣押企业不得扣押员工证件,要求担保及收取财物书面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在一个月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二部份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变化试用管理试用工资有所要求,试用期限有所调整试用辞退要说明理由,试用不适用经济裁员与经济补偿工程用工
6、增加以完成一定任务为工作期限的劳动合同形式培训效劳期专项培训可约定效劳期及违约金,但不得超过培训费总额竞业限制商业机密知识产权可设保密协议约定可设二年内的竞业限制期员工兼职不允许员工兼职,企业录用在职员工承担连带责任第二部份新劳动合同法的十五变化拖欠工资社保拖欠或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适用范围扩大经济裁员经济裁员条件放宽,应善加利用劳务派遣对派遣单位进展限制,规定用人用工双方义务非全日制用工每天工作不超过四小时,每周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半月发薪,口头协议即可实现非全日制用工第三部分劳动合同专项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
7、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劳动合同期限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机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第三部分劳动合同专项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履行拖欠劳动报酬申请支付令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回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合同变更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合同不受影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第三部分劳动合同专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8、同的条件随时解除单位以不正当手段压迫工作单位违章指挥工作未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试用期提早三天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以不正当理由订立或变更合同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合同期提早三十天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第三部分劳动合同专项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随时解除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违犯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被依法追求刑事责任兼职对用人单位造成影响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9、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提前30天通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无法达成结果第三部分劳动合同专项劳动合同的终止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2、无固定的终止条件出现;3、工作工程完成;4、开始依法享受根本养老保险待遇;5、劳动者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或宣告失踪;6、用人单位被宣告破产;7、用人单位被撤消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解散;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限制合同终止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而未进展离岗前职业安康检查,或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3.女职工三期内;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五年;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注:原劳动法所
10、谓的终止形式已不再存在了注:原劳动法所谓的终止形式已不再存在了第三部分劳动合同专项经济解除裁员条件1、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缺乏二十人但占 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要告知工会2、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3、消费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4、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 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5、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经济情况 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优先留用1.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2.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3.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抚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第三部分劳动合同专项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
11、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违背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第三部份劳动合同专项双倍赔偿双倍赔偿范围不签合同双倍工资不签无固定期期合同双倍工资解除终止出错双倍赔偿逾期不支付50%-100%第四部份 企业操作实务劳动合
12、同法过渡期要做些什么?仅讨论与劳动合同法有关环节的本卷须知第四部份 企业操作实务劳动合同法过渡期规定合同延续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合同补签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经济补偿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部份 企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劳动 合同法 操作实务 课件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