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执业医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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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执业医师管理办法 第一篇:执业医师管理方法 执业医师管理方法1本方法系指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经过注册的本院医师。2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爱惜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3中专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院试用期满1年,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合格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后由本院集体办理执业注册手续。4外院具有执业资格的医师调入本院工作,必需由医院予以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方能上岗。5外聘专家来院会诊或手术,需复印并保存有关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资料。6本院医师依据注册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活动。7医师在医疗活动中签署有
2、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需亲自诊查,并按规定刚好填写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或者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医师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8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实行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9医师应当运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运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除正值诊断治疗外,医师不得运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10医师应当照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但应留意避开对患者产生不利后果。医师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应当经医院批准并征得病人本人或者其家属同意。11医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12遇有自然灾难、传
3、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峻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状况时,医师应当听从医院的调遣。13医师发生医疗事故或者觉察传染病疫情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日间向医务科报告,夜间向总值班报告。医师觉察患者涉嫌损害事务或者非正常死亡时,应当依据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告。14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背执业医师法,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上报卫生局依法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峻的,撤消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背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峻后果的;(2)由于不负责任延误紧急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峻后果的;(3)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4)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
4、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诞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5)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6)运用未经批准运用的药品、消毒药品和医疗器械的;(7)不依据规定运用麻醉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8)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试验性临床医疗的;(9)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峻后果的;(10)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值利益的;(11)发生自然灾难、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峻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状况时,不听从医院调遣的;(12)发生医疗事故或者觉察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损害事务或者非正常死亡,不依据规定报告的。 其次篇:医师执业注册管
5、理方法2023新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方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 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条 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是医师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国家建立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实行医师电子注册管理。 其次章 注册条件和内容 第五条 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第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
6、实力的; 二因受刑事惩处,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撤消医师执业证书行政惩处,自惩处确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相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五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六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七被查实曾运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运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八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七条 医师执业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
7、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实力相适应的专业。 第八条 医师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应当依据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第三章 注册程序 第九条 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十条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8、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 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十一条 医师的主要执业机构以及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医师管理信息系统刚好更新医师定期考核结果。 第十二条 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二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三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四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方法第六条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逝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
9、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第十三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注册并发放医师执业证书。 第十四条 对不符合注册条件不予注册的,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聘用单位和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 执业助理医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接着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应当按本方法规定,申请执业医师注册。 第十六条 医师执业证书应当由本人妥当保管,不得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和毁损。如发
10、生损坏或者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刚好向原发证部门申请补发。 第十七条 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 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第四章 注册变更 第十八条 医师注册后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师个人或者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30日内报告注册主管部门,办理注销注册: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惩处的; 三受撤消医师执业证书行政惩处的; 四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并经培训后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连续两个考核周期未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 六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七身体健康状况不相宜接着执业的; 八出借、出
11、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的; 九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十本人主动申请的; 十一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第十九条 医师注册后有以下状况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自办理相关手续之日起30日内报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一调离、退休、退职; 二被辞退、开除; 三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备案满2年且未接着执业的予以注销。 其次十条 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因参加培训需要注册或者变更注
12、册的,应当依据本方法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医师变更主要执业机构的,应当按本方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 医师担当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沟通、政府交办事项等任务和参加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以及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医疗机构内执业等,不需办理执业地点变更和执业机构备案手续。 其次十一条 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其次十二条 国家实行医师注册内容公开制度和查询制度。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依据规定供应医师注册信息
13、查询服务,并对注销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 其次十三条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据本方法第十八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峻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执业医师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进行处理。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据本方法第十九条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峻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赐予警告,并对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责任人依法赐予处分。 第五章 附则 其次十四条 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 其次十五条 港澳台人员申请在内地大陆注册执业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外籍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注册执业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其次十六条
14、 本方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方法同时废止。 第三篇:甘肃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方法(2023) 甘肃省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方法2023 第一条 为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维护医疗机构和医师合法权益,保障医疗质量和平安,促进医师多点执业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执业注册暂行方法原卫生部令第5号的规定和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看法中发20236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 医师多点执业是指执业医师经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册后,受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2-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医
15、师执业地点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以下简称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登记的第一名称医疗机构。拟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分别向核发新增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答应证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第四条 医师多点执业应当经第一执业地点同意并办理新增执业地点注册登记。第五条 医师多点执业地域范围仅限甘肃省辖区内。第六条 符合以下条件的执业医师可以申请多点执业: 一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工作5年以上。 二能够完成已注册执业地点的医疗机构的工作。 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四申请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在拟聘用该执业医师的医疗机构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五两年内医师定期考核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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