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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地下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 第一篇: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 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车位运用权的相关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地下车位位置、面积 1、本协议项下的地下车位位于*小区地下停车场号地下车位以下简称“该地下车位。 2、该地下车位的面积约不小于12平方米,具体位置详见附图。面积如有误差的,不影响本协议的履行,乙方不得以此向甲方提出主见。 二、运用期限 1、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起至年7月5日止。 2、本协议运用期限届满后,甲方同意将该车位无偿供应给乙方运用,物业费等相关费用均由
2、乙方自行担当。 三、转让价款及支付 1、该地下车位运用权的转让价款,其计算方法为按个计价,即该地下车位运用权的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该价格不因面积等任何因素而予调整。 2、支付:乙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同时,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甲方在收到乙方交纳的转让价款后,开具收款收据。 四、管理服务费 1、该地下车位的管理服务费的计费方式为按个计算,车位服务费暂定为每月100元,最终由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规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须在办理该地下车位手续时,与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按该协议商定的标准交纳车位服务费及其它费用。 3、该地下车位收取的车位服
3、务费用为停车场养护费用。此费用作为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服务企业对停车场的保洁、修理保养、秩序、线路指引标记等除保管之外的监督管理服务。 4、该地下车位车位服务费的起计日为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乙方无正值理由拒绝接收甲方移交的,自甲方应当移交之日为起计日。 五、地下车位的移交和运用 1、乙方付清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价款及车位服务费后,甲方应当于2023年7月30日前移交该地下车位。 2、乙方需自行前往项目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移交,如由于乙方缘由不能正常移交的,车位运用期限不予以顺延,车位服务费等相关费用自本协议商定的运用起始时间起先,由乙方担当。该地下车位移交乙方的同时,运用权即归乙方; 3、该地下
4、车位仅作为停车运用,不得改为其它用处; 4、乙方在运用过程中,保证遵守国家、大连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等各种规定,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乙方在运用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责任,由乙方自行解决、担当; 5、乙方运用该地下车位应当遵守甲方、物业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要求及小区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 6、乙方保证所停车辆不超过高度 2.1 米、宽度 2.1 米、长度 4.8 米,符合停车场地面承受压力要求,停放车辆的水平投影面积小于该地下车位面积且不阻碍相邻车位的运用,以符合车位的要求。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按协议商定的时间将该地下车位交付乙方运用; 2、甲方或其聘任的
5、物业公司仅供应车位停放服务,并非保管关系,甲方及物业公司对停放车辆发生的损毁不担当责任; 3、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负责该停车场日常通行秩序维护,保证乙方正常运用; 4、甲方或聘任的物业公司负责该停车场的卫生保洁工作; 5、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有权对认为可疑的车辆进行检查,乙方应关心检查,不得阻挠。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按期付清车位运用权转让价款后,乙方是该地下车位的唯一合法运用者。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乙方不得转让、转租、转借或允许第三方运用该地下车位; 2、乙方所停车辆型号、高度、宽度必需符合该停车场规定及车位运用要求; 3、车辆不得外附或内装以下物品: (1)危险物品,包括易
6、燃、易爆、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等违背国家规定的物品; (2)禁止运输、保藏的物品,如枪支、弹药、爆炸物、毒品、走私物品等; (3)乙方停放的车辆内不得有人、生物留置。 4、乙方在运用期间,应疼惜该停车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及其它车辆,如因乙方缘由造成公共设施、设备和其它车辆损坏,由乙方担当因此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5、乙方在车场内离开车辆时应尽到包括锁好防盗锁、关闭电路、锁好门窗等谨慎检查义务;车内存放宝贵物品、现金的,责任自负; 6、乙方不得在停车场内乱扔废弃物,有义务对因油品泄露、强酸强碱等缘由导致地下车位污损进行清洁、修理; 7、乙方不得在停车场或地下车位进行车辆修理、维护、刷洗,不得将
7、漏油车辆开进停车场; 8、乙方应当按甲方或管理企业规定的进出时间运用地下车位,乙方车辆在进入停车场后应当马上停放于该地下车位,乙方并应当马上离开停车场; 9、乙方应当遵守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制定的关于本停车场及该地下车位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保管 甲、乙双方明确双方之间仅为地下车位运用权有偿转让的关系,并非保管关系。若乙方需要保管服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或甲方聘任的物业公司提交保管服务的书面申请,另行签订保管合同。在乙方交纳保管费、车辆钥匙、行驶证件、乙方身份证明等物品、材料、证件,并在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封存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供应保管服务。具体保管合同双方另行签订。 八、保险 乙
8、方应当为在该地下车位停放的车辆,自行投保包括车辆盗抢险等保险,并在运用本地下车位前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物业公司出示保单,留存复印件。 九、特别条款 1、双方确认:甲方转让的仅为该地下车位的运用权,并非全部权;乙方不得自行办理、也不得要求甲方办理该地下车位的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 乙方已理解上款内容之含义,并明确其所受让的是地下车位运用权。 2、该地下车位运用期间,在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将该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第三方,并应明确告知第三方该地下车位无法办理合同备案登记、地下车位产权登记或租赁登记备案等政府手续,并保证该第三方不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房或提出其他任何主见,因该第三方
9、行为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担当连带责任。 十、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移交该地下车位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担当本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总价款日万分之二的违约金,逾期达180日,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并应当担当本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总价款10%的赔偿金。 2、如乙方未按本协议商定按期支付地下车位运用权的转让价款、管理服务费等任何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担当逾期款项日万分之五的赔偿金,逾期达30日仍未全额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3、因乙方缘由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解除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担当该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价款20%的赔偿金。 4、乙方应当依据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商定及操作规程停放车辆,对于任何不符合
10、本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规定停放车辆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担当。 十一、特别条款 如因任何缘由导致本协议无效或解除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交还该地下车位并担当自该地下车位移交之日至交还之日止的运用费(按每日 10 元计算)、管理服务费。乙方已交纳的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价款扣除上述费用后由甲方无息返还(如系乙方缘由造本钱协议解除的,将同时扣除乙方应担当相应的赔偿金)。 双方上述对本协议无效状况下的处理商定,独立存在,不因本协议无效而失效。 十二、双方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该地下车位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十四、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签署日期:年月日 其次篇:地下机械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 地下车位运用权 转让协议书 甲方: 乙方: XXXXX地下机械车位使 用权转让协议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 乙 地 址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 协议: 一、甲方同意转让已建成的 小区地下车位运用权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 小区地下车位编号: 的运用权,该地下车位运用年限直至该小区土地运用权出让年限到期为止。甲方转让的车位仅供乙方停车运用,对此,乙方情愿接受甲方转让的该车位运用权。 二、该车位 总价为 元
12、大写人民币:。乙方同意在本协议签定之日支付 元转让费,甲方向乙方出具统一有效的收款收据。 三、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交付该车位,并在交付时保证基本的照明及该车位的分隔线。 四、乙方因运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缘由而使甲方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和赐予修复。 五、乙方在运用本地下机械车位时,应听从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并缴纳相应的物业费用。 六、乙方在运用期间,未经物业公司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进行改造。 七、本地下车位属运用权转让协议,只能作为该物业运用根据。 八、乙方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物业管理公司登记备案之前,不得擅自将该车位转让。 九、乙方承诺运用时保证平安,不堆放易燃易爆等相关
13、的违禁物品,由此而产生的消防责任由乙方自 行担当。 十、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提交昌吉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壹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手写字体及打印字体均为本协议的有效字体。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XXXXXXX地下车位运用平面图 第三篇: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 协议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
14、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位于车位运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状况 1.1本次转让运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安达如苑商品房地下车位,用处: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车位运用面积为。 1.2地下车位室内墙面为一般水泥砂浆粉刷、涂料刷白,水泥砂浆地面。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二、运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运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安达如苑 商品房土地运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
15、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商定该车位运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4.1乙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交付期限与方式 5.1甲方于地下车库竣工验收合格到达交付运用条件后将车位交付给乙方。 5.2车位运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运用权交接书为标记,如乙方无正值理由拒绝签订车位运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六、运用管理 6.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6.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修理费用由全体车位运用权人担当; 6.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需无
16、条件的予以协作; 6.4乙方应按上述运用运用规格面积及必要的公摊面积之和支付物业管理费、采暖费、卫生费等费用; 6.5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该停车位的用处,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若有损坏或由此产生事故,乙方除应负担复原原状费用外,还应赔偿造成他人的损失并担当一切后果。 6.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运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涉及相关手续的变更,乙方须事先书面告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向甲方托付的物业公司备案登记。 七、其他 7.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运用的状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
17、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7.2乙方已明确知悉本车位仅为运用权转让,不能办理合同备案登记、产权登记和租赁登记备案等手续,乙方已充分相识到可能产生的各种影响,乙方保证不因此向甲方要求任何补偿、赔偿、退款或提出其他任何主见,相关问题或损失由乙方自行解决、担当。 7.3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公司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交付时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7.4如遇斗争、抗击自然灾难等国家人防紧急状态,乙方无条件听从国家需要,不得阻挠国家行为实施。 八、协议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项下
18、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附则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第四篇: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 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 本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由以下协议当事人于 年 月 日 签订。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蓝天卢浮9号车位运用权相关事宜达成如
19、下协议: 一、车位的基本状况 1.1本次转让运用权的车位为甲方开发的“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地下车位,用处:该车位仅作为停车专用,不得另作他用;车位编号为: 。具体位置见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1.2地下室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甲方划好车位分隔线; 1.3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全部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民事纠纷。 二、运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运用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蓝天卢浮9号商品房土地运用权期限届满时止。 三、转让价款 3.1转让按其座落位置以“个为单位计价; 3.2甲、乙双方商定该车位运用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150000元/个
20、大写:十五万元/个。此价款中不包含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四、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商定在本协议生效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依据商定的期限付款的,依据逾期时间,分别做如下处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商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0.1% 的违约金,协议接着履行。 5.2逾期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依据转让价款的 1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情愿接着履行合同的,经甲方同意后,合同接着履行,自商定的转让价款应付次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转让价
21、款 0.1% 的违约金。 六、交付期限与方式 6.1甲方应于乙方付清全部转让价款,并于商品房正常交房后 天内将车位交付给乙方运用。6.2车位运用权的交付以双方签订车位运用权交接书为标记,如乙方无正值理由拒绝签订车位运用权交接书,视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依据商定的期限交付车位的,自商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转让价款0.01%的违约金,协议接着履行。 八、运用管理 8.1乙方应遵守停车管理人员指示和车辆停放规则有序停放; 8.2停车场专用设施设备的修理费用由全体车位运用权人担当; 8.3甲方检修、维护管道需借用乙方车位时,乙方必需无
22、条件的予以协作; 8.4乙方不得擅自变更该停车位的用处,或利用该空间放置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有害物体; 8.5假如因乙方车体过大影响其他业主停放车辆,甲方有权单方确定为乙方调整车位,乙方应补足相应的费用; 8.6乙方如需将该车位运用权转让或出租给第三方,应当将转让或出租范围限定于本小区范围内的其他业主,并于物业管理公司备案; 九、其他 9.1若根据市政或小区整体规划的需要,在不影响乙方对车位的正常运用的状况下,而在乙方车位前后设置有变压器、配电箱、地下车库人行出入口、管网等公共设施的,乙方对此不持异议,不得据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 9.2 乙方签订本协议时,视为认可甲方托付的物业管理公司
23、对车位进行管理服务,乙方须同时签署临时管理规约及车位服务协议等,并严格遵守。 十、协议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依法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附则 11.1本协议的附件为本协议不行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24、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月*日 *年*月*日 附件一:地下室车位布置平面图 附件二:车位运用权交接书 车位运用权交接书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蓝天卢浮9号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车位运用权转让协议第六条商定,甲方已于 *年*月*日向乙方交付该协议项下之车位运用权。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托付代理人: 托付代理人: 证件号码: 证件号码: *年*月*日 年 月 日 第五篇:地下车位运用权转让合同(上传) 地下车库运用权转让合同 转让方(甲方):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25、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姓名: 住址: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同等、自愿、协商一样的基础上就地下车库运用权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转让车库位置 甲方转让车库为:地下的号车库下层机械车库,本车库按个出让。 二、运用权转让及期限 甲方转让本车库的运用权,并明确此车库的运用期限与本建筑物土地出让年限一样)。乙方自本协议签订日期拥有上述车库的全部权益。 三、本车库的转让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样,转让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 四、付款方式 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当日向甲方支付车库转让总金额中的元整人民币,并于年月日前支付剩余的元整人民币。 五、甲方应向乙方供应购置该车库时的发票、与开发商签订的车库转让合同、证卡等与本车库有关的材料、证件等。甲方须保证上述车库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甲方缘由造成的一切纠纷由甲方担当全部责任。 六、截止年月日前该车库的全部费用由甲方全部结清。 七、未尽事宜 本协议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九、以下五内容 甲方签字: 签字 日期:年月日 乙方签字: 日期:年月日 证明人: 日期:年月日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