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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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清华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管理办法 第一篇:清华高校校内计算机网络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管理方法 清华高校校内计算机网络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管理方法试行 清华高校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探讨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网是清华高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基础设施之一。为规范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进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值权益,更好地为宽阔网络用户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平安爱惜管理方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清华高校校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方法特制定本方法。 第2条 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
2、网的全部管理者和运用者以及清华高校所属各相关单位,必需遵守本方法。 第3条 清华高校针对清华高校校内计算机网络局域网及其用户所制定的其他全部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本网及本网的用户。 其次章 管理机构 第4条 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网以下简称宿舍网由清华高校信息网络工程探讨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行限制;由清华高校学生宿舍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宿舍网管会负责管理、接入限制和相关服务内容的监管。 第5条 学生宿舍网管会对清华高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宿舍网管会由清华高校学生工作部门、网络中心、保卫部门、后勤管理处、物业中心和宿舍网楼内学生网络管理员以下简称学生网
3、管代表组成。学生宿舍网管会主任由清华高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任命。 第6条 各已经连网的学生宿舍楼设宿舍楼局域网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网管小组一个。在学生宿舍网管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本楼内有关宿舍网的各项事宜。网管小组由楼内学生网络管理员以下建成学生网管组成,总数不超过6名,其中设网管小组组长1名,必要时可设副组长1名。学生网管小组组长和副组长由学生宿舍网管会统一聘任,任期1年。 第7条 学生网管由网管小组组长与相关院系协调,在本楼住宿学生中择优选拔并报学生宿舍网管会批准备案。 第8条 在聘任期限内,学生网管本人盼望辞职的,应首先向所属网管小组组长提出申请。学生网管小组组长本人盼望辞职时,应首先向
4、学生宿舍网管会提出申请。学生网管在提出辞职后应认真办理工作移交,待辞职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离任。 第9条 宿舍网的运行限制与维护由网络中心负责。全部楼内信息插座及其以上的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机柜内跳线等,统一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未经网络中心答应,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变更其物理位置、形态、性能;不得变更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登录网络设备,紧急状况下除外。 第10条 宿舍网的运行管理由学生宿舍网管会负责。其中包括制定与宿舍网相关的规章制度;学生网管的聘任;探讨并组织解决宿舍网在建设、运行、运用和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协调各有关管理与服务单位和宿舍网相关
5、的工作;协调或干脆负责跨楼的宿舍网管理及服务工作;审批、监管宿舍网中的重大信息服务项目;处理与宿舍网相关的重大违规事务;领导并关心网管小组开展工作;有关资料的统计与备案等。 第11条 网管会秘书处为学生宿舍网管会常设办事机构。网管会秘书处受学生网管会授权,处理学生宿舍网管会的日常事务,同时受理用户对网管小组和网管个人的投诉。学生宿舍网管会聘任部分优秀学生网管到网管会秘书处工作,负责校内学生宿舍局域网整体的运行管理;协调各楼网管小组工作;受理用户投诉。由学生宿舍网管会负责考核。 第12条 网管小组工作由学生宿舍网管会进行指导和监督,在业务上接受网络中心的指导,负责具体完成所在楼中与宿舍网相关的工
6、作。其中包括用户入网的审批、资源支配、用户入网设备确实认、所属网络及信息服务的监管、用户技术支持、网络故障检测、用户数据的收集、统计、备案、上报、违规事务的处理等。学生宿舍网管会协调相关部门给网管小组供应相应工作场所并配备相应工作设备。 第13条 宿舍网所在各楼的设备间的平安和供电,由学生宿舍网管会正式托付学生宿舍楼管理单位负责保障。网管小组对此应予协作。 第三章 接入管理 第14条 全部已经连网的学生宿舍楼中的在住学生,凡接受本管理方法全部条款的,可以且仅限于将其本人运用的计算机通过其所居住房间中的信息插座接入宿舍网。受清华高校各学生组织正式书面托付学生个人进行管理的计算机经本楼网管小组批准
7、后,可在指定的位置接入宿舍网。 第15条 同一房间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完全同等的网络接入权。此权利不因进住的早晚、连网的先后而转变。 第16条 任何人在将其本人运用的计算机接入宿舍网之前,必需首先向本楼的网管小组提出申请并签署用户协议。所运用的网络跳线、网卡等网络设备必需经学生网管认可。申请人经网管小组批准后方能接入宿舍网成为合法用户。非清华高校宿舍网合法运用者未经答应不得在宿舍网范围内运用计算机网络资源,经现有合法用户授权运用的,授权人对被授权人负有管理责任。 第17条 当用户因同一房间内的入网需求大于室内的现有接入实力而需要对现有接入实力进行扩充时,其所接受的扩充方案与设备,必需报本楼的网管
8、小组审查、批准。在网络管理员的指导下,运用适当设备进行扩充,或经协调后由他处借用端口,布线原则应尽量遵守正规布线要求,不得与现行宿舍楼管理规定相抵触。运用的设备需经本楼学生网管检测答应后运用,运用未经答应的设备一经觉察将予以惩处。 第18条 同一房间内可以置备和同时运用的网络相关设备的数量及种类受所在宿舍楼的其它有关规定的约束。 第19条 宿舍网的IP地址的支配实行静态与动态支配结合的方式。动态IP地址由网络系统在用户实际连网时根据用户的请求自动支配。其有效期至用户本次离线或主动释放。当申请人数多于系统可用IP地址数时,后续申请人必需等待。各宿舍楼可用的静态IP地址由网络中心统一向网管小组下达
9、。需要运用静态IP地址的用户应向本楼网管小组提出申请。网管小组根据实际资源状况确定是否批准申请。 第20条 用户可向网管小组申请变更或交还其所持有的静态IP地址。网管小组可根据实际状况调整或收回已支配的静态IP地址。但事先应与有关当事人协商并将最终确定书面通知有关人员。静态IP地址的有效期到网管小组将其收回并书面通知用户截止。 第21条 用户在交还其所持IP地址前应结清有关费用并经网管小组确认。 第22条 用户对系统和学生网管所支配的网络地址在支配的有效期内享有专用权。任何人未经网络系统或接入楼学生网管支配,不得运用清华高校校内计算机网络所拥有的IP地址。 第23条 非IP类网络地址的运用方法
10、由各宿舍楼的网管小组确定。 第四章 信息管理 第24条 宿舍网网络信息服务以下简称信息服务包括全部通过宿舍网入网计算机供应的、非针对特定个人的、除网络接入服务以外的全部网络相关服务。例如Telnet、E-Mail、FTP、Web、BBS、网络玩耍等。 第25条 信息服务必需是无偿的、非商业性的,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发布商业广告。禁止为校外人员开设对校内资源的访问代理服务。 第26条 任何宿舍网接入服务的用户,凡接受本方法全部条款的,均可以申请通过其经宿舍网接入的计算机供应信息服务。面对所在宿舍楼的信息服务应由信息服务的供应者含受清华高校各学生组织正式书面托付的信息服务管理员,以下统
11、一简称服务供应人事先报所在楼的网管小组备案。面对宿舍网的信息服务应由服务供应人事先报所在楼的网管小组并由网管小组报学生宿舍网管会备案。面对全校或社会的信息服务必需由服务供应人事先向学生宿舍网管会提出书面申请。在办理有关手续并接到学生宿舍网管会的书面批准后,才能将相关信息服务连网运行。 第27条 学生宿舍网管会在接到面对校外的信息服务申请时,应向有关部门通报并协商处理。学生宿舍网管会若拒绝所收到的信息服务申请,应说明理由。 第28条 注册式信息服务,其负责人必需为注册用户的信息严格保密。未得到用户同意不得向他人透露,但学生网管会以及相关信息服务管理机关除外。如因信息服务负责人泄漏注册用户的信息而
12、造成注册用户损失,由负责人担当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但学生网管以及相关信息服务管理机关有权因工作、调查需要索取注册用户信息,相应的信息服务负责人应予以协作。 第29条 服务供应人需要终止或撤消其所供应的信息服务时,应同时通知其起先供应服务时备案的网管小组或学生宿舍网管会。 第30条 全部信息服务公开内容内不得包含有含有以下信息,一经查出,由信息服务负责人担当一切责任。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平安,泄露国家隐私,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卑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
13、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羞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信息服务供应者觉察其服务系统中出现属于上述所列的信息内容的,应当马上删除,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学生宿舍网管会报告。 第31条 学生宿舍网管会若认为必要,可确定撤消某项信息服务。撤消确定应以书面形式送交被撤消服务的服务供应人。服务供应人若对撤消确定有异议,可向学生宿舍网管会申诉。对于学生宿舍网管会的最终确定,相应的服务供应人必需执行。 第32条 BBS服务必需保存整个系统的60天以上的完好备份,包括全部
14、发表的信息的完好资料与全部用户的完好资料,以备查询。FTP服务必需保存60天以上的日志文件,以备查询,其公布内容不得触犯现有法律,其允许上载部分必需按服务申请中所承诺更新频率进行更新,在其允许上载部分觉察有超出正常更新时间的违背现有法律规定内容,视为负责人有参与此内容公开发布的行为,追究其相应责任。HTTP服务必需保存60天以上的日志文件,以备查询。代理服务必需保存60天以上的日志文件,以备查询。邮件转发服务必需保存60天以上的日志文件,以备查询。以上服务如不能供应相应日志文件,不允许开设。玩耍服务应保存其相应日志文件,如其服务不具有日志文件,可由网络管理员检查其服务具体内容后确定是否可以开设
15、,并报网管会备案。 第五章 运行管理 第33条 宿舍网全部用户在其网上活动中应当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不得运用宿舍网或通过运用宿舍网从事危害公共平安、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值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隐私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也不得通过宿舍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第34条 宿舍网用户和服务供应人的通信自由、通信隐私以及人身权利受国家法律爱惜,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宿舍网予以侵害或剥夺。法律或有关管理方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35条 宿舍网用户在按规定连网后,有权了解宿舍网运用性能、用户端的配置参数与方法、系统当前的运行状态;有权就其在宿舍网的运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向所在
16、楼的学生网管询问。 第36条 学生宿舍网管会和网管小组应当宣扬、教化、监督用户,在网络操作和应用中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自觉遵守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方法;自觉遵守各级网络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的照章管理;自觉遵守网络礼仪和道德规范。 第37条 学生网管应当刚好了解、驾驭所管辖网络及信息服务的连接及运行状况。可以根据需要实行措施,监视、记录、检测、制止、查处、防范针对其所管辖网络或入网计算机的,以及利用其所管辖的网络或入网计算机进行的违背有关规定的人或事。 第38条 服务供应人应当保证通过其服务所供应的公开信息符合各级政府和
17、有关部门制定的有关法规和管理方法,符合各级网络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管理方法和规章制度。 第39条 学生网管可以根据需要对所管辖网络和信息服务进行平安性和牢靠性检测。但此检测一般应经网管小组组长的同意,并通知检测所涉及的用户,而且不得侵害用户的正值权益。 第40条 用户有权要求通过宿舍网侵害其正值权益的行为人马上停止其侵害行为并赔偿损失;有权要求相关网络服务供应者或网络管理单位追查或关心追查通过宿舍网侵害其自身正值权益的行为及其行为人。 第41条 宿舍网的学生网管和用户在网络的运用中,对所觉察或发生的违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当予以制止或向学生宿舍网管会、网络中心反映、举报。应当关心有
18、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处理,应当向调查人员照实供应所需证据。 第42条 宿舍网的全部用户和网络管理人员在全部与宿舍网相关的活动中必需接受国家平安机关、公安机关、保密机关、上级网络管理单位、清华高校保卫部门、宿舍管理单位等有关部门的管理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第43条 用户有权拒绝身份不明的人员行使学生网管的职权;有权对宿舍网及其运行、管理工作提出看法和建议;在对宿舍网的现状或学生网管的工作不满足时,有权向学生宿舍网管会投诉。 第44条 宿舍网的全部用户应当刚好释放其所获得的各项共享资源。 第45条 宿舍网全部用户须依据有关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
19、46条 网络中心可根据实际状况和需要接受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运用方法、解除系统隐患等,无须征得用户同意。但假如上述工作影响到用户的运用性能和运用方法,网络中心应预先通知相关用户和学生网管。 第六章 相关责任 第47条 用户对其运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担当法律责任。 第48条 学生网管和信息服务供应人履行本方法及有关规章所给予的职责的行为属职务行为。学生网管和信息供应人对职务行为不担当责任。有关法规及管理方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学生网管和信息供应人的职务行为明显失当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担当相应责任。 第49条 宿舍网各管理机构和学生网管对系统运行过程中的非人为过错所造成
20、的后果不承 担责任。 第50条 由服务供应人自主发布的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服务供应人担当。服务供应人接受他人托付,发布托付人供应的信息,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托付人和服务供应人共同担当。信息服务运用单位或个人应用信息服务所供应的功能自行发布信息所产生的责任由信息发布人自行担当。对于信息服务特定运用人之间交换的非公开信息和运用人应用本信息服务所供应的正常功能而存储的非公开信息,相应的服务供应人完全不担当责任。 第51条 宿舍网运用人违背本方法对他人权益造成侵害的,必需补偿其给被侵害人所造成的干脆和间接经济损失。 第52条 违背本方法情节严峻的,必需马上先行停止相应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并且写出包含具体状况
21、的书面检查送交学生宿舍网管会。 第53条 学生宿舍网管会对于违背本方法的宿舍网用户可干脆或托付网管小组根据具体状况赐予有关责任人以下处理: 1.警告 2.勒令改正 3.取消连网资格3至60天 4.终止相应网络服务 5.情节严峻的,由其所在院系、所会同学生宿舍网管会会进行调查,并在此基础上按学校有关规定赐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54条 学生网管工作不尽职的,由学生宿舍网管会赐予警告。警告无效的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由学生宿舍网管会赐予撤职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55条 本方法说明权归清华高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 第56条 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其次篇:清华高校校内计算的机络学生宿
22、舍楼局域管理方法 清华高校校内计算机网络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管理方法试行 清华高校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探讨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网是清华高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的基础设施之一。为规范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保障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的正常运行和健康进展,维护有关各方的正值权益,更好地为宽阔网络用户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平安爱惜管理方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和清华高校校内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方法特制定本方法。 第2条 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网的全部管理者和运用者以及清华高校所属各相关单位,必需遵守本方法。 第3条 清华高校针对清华高校
23、校内计算机网络局域网及其用户所制定的其他全部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本网及本网的用户。 其次章 管理机构 第4条 清华高校学生宿舍楼局域网以下简称宿舍网由清华高校信息网络工程探讨中心以下简称网络中心负责规划、建设和运行限制;由清华高校学生宿舍计算机信息网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学生宿舍网管会负责管理、接入限制和相关服务内容的监管。 第5条 学生宿舍网管会对清华高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负责。学生宿舍网管会由清华高校学生工作部门、网络中心、保卫部门、后勤管理处、物业中心和宿舍网楼内学生网络管理员以下简称学生网管代表组成。学生宿舍网管会主任由清华高校计算机网络信息管理委员会任命。 第6条 各已经连网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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