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第三十二章 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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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遗嘱继承、遗嘱继承、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 第三十二章第三十二章 本章重点本章重点遗嘱的设立、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嘱的设立、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遗赠扶养协议。遗赠扶养协议。第一节第一节 遗嘱继承概述遗嘱继承概述一、遗嘱继承的概念一、遗嘱继承的概念 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遗嘱继承是指继承开始后,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遗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嘱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制度。又被称为又被称为“指定继承指定继承”。二、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二、遗嘱继承的法律特征(一)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一)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的遗愿;(二)发生遗
2、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有两(二)发生遗嘱继承的法律事实有两个,即被继承人死亡和被继承人生前个,即被继承人死亡和被继承人生前所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所设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三)遗嘱继承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三)遗嘱继承是对法定继承的一种排斥。排斥。三、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三、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1.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没有遗赠扶养协议;2.2.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且该遗嘱被继承人立有遗嘱,且该遗嘱合法有效;合法有效;3.3.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遗嘱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也没有放弃继承权。第二节第二节 遗嘱的设立遗嘱的设立一、概念一、概念 遗遗嘱嘱,是是指指自自然然人人生生前前依依法
3、法律律规规定定处处分分自自己己的的财财产产及及安安排排与与此此有有关关事事务务,并并于于其其死死亡亡后后发发生生法法律律效效力力的的单单方方民事行为。民事行为。遗嘱的法律特征遗嘱的法律特征1.1.遗嘱是单方民事行为;遗嘱是单方民事行为;2.2.遗嘱是独立的民事行为遗嘱是独立的民事行为 ;3.3.遗嘱是死后民事行为;遗嘱是死后民事行为;4.4.遗嘱是要式民事行为;遗嘱是要式民事行为;5.5.遗嘱是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遗嘱是处分财产的民事行为。二、二、遗嘱的形式遗嘱的形式1.公公证证遗遗嘱嘱:是是指指由由国国家家公公证证机关予以机关予以公证证明公证证明的遗嘱。的遗嘱。注意:注意:(1 1)公公证证
4、机机关关是是指指我我国国正正式式的的公公证部门证部门;(2 2)公公证证遗遗嘱嘱须须由由遗遗嘱嘱人人亲亲自自办办理。理。2.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书写的的遗嘱。遗嘱。注意:注意:(1 1)须由立遗嘱人)须由立遗嘱人亲笔签名亲笔签名和注明年月日;和注明年月日;(2 2)公民在)公民在遗书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内容,确为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内容,确为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书遗嘱对待(继承法意见继承法意见第第4040条)条);(3 3)自书遗嘱
5、不需要任何人见证。)自书遗嘱不需要任何人见证。3.3.代代书书遗遗嘱嘱:是是指指由由遗遗嘱嘱人人口口授授,代书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人代笔书写的遗嘱。注意:注意:(1 1)要要有有两两个个以以上上见见证证人人在在场场见见证证,由由其其中中一一人人代代书书,并并注注明明年年月日月日;(2 2)要要由由代代书书人人、其其他他见见证证人人和和遗嘱人遗嘱人签名。签名。4.4.录录音音遗遗嘱嘱:是是指指以以录录音音制制品品录制记载遗嘱内容的遗嘱。录制记载遗嘱内容的遗嘱。注意:注意:(1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2 2)要要有有两两个个以以上上见见证证人人在在场场见证。见证。5
6、.5.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指遗嘱人在指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危急情况下口头表述而不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口头表述而不以其他方式记载的遗嘱。注意:注意:(1 1)必须在)必须在危急情况危急情况下才能立口头遗嘱。下才能立口头遗嘱。(2 2)要有两个以上)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见证人在场见证。在场见证。(3 3)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其)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其他形式设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他形式设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无效。在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有效遗嘱在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有效遗嘱时,确定具有执行效力的遗嘱的规则是时,确定具有执行效力的遗嘱的规则是:没有公证遗嘱时没有公
7、证遗嘱时 有公证遗嘱的,有公证遗嘱的,公证遗嘱具公证遗嘱具有执行效力有执行效力 最后一份最后一份遗嘱具有遗嘱具有执行效力执行效力 应注意:应注意:遗嘱见证人资格遗嘱见证人资格 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方能生效。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均由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方能生效。下列人员不能下列人员不能 作为遗嘱见证人作为遗嘱见证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人行为能力人 继承人继承人 受遗赠人受遗赠人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三、遗嘱的内容三、遗嘱的内容(一)指定(一)指定继承人、受遗赠人;继承人、
8、受遗赠人;(二)说明遗产的分配方法或者(二)说明遗产的分配方法或者份额;份额;(三)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三)对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附加的义务;附加的义务;(四)再指定继承人;(四)再指定继承人;(五)指定(五)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四、遗嘱的有效条件(实质要件)四、遗嘱的有效条件(实质要件)(一)遗嘱人(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必须具有遗嘱遗嘱能力能力;(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二)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真实意思表示表示。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部分无效。篡改的部分无效。遗嘱的
9、有效条件遗嘱的有效条件(三)遗嘱(三)遗嘱不得取消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应按遗嘱生效时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情况确定。该继承人的情况确定。(四)遗嘱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四)遗嘱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个人个人财产财产;(五)遗嘱须(五)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会公德。五、合立遗嘱五、合立遗嘱1.合立遗嘱是一种共同民事行为合立遗嘱是一种共同民事行为2.合立遗嘱人对遗产处置的意思表合立遗嘱人对遗产处置的意思表示相互制约示
10、相互制约3.合立遗嘱的生效时间与单独遗嘱合立遗嘱的生效时间与单独遗嘱不同不同合立遗嘱效力的争议合立遗嘱效力的争议第三节第三节 遗嘱的变更、撤销与执行遗嘱的变更、撤销与执行一、遗嘱的变更与撤销一、遗嘱的变更与撤销(一)概念(一)概念遗遗嘱嘱的的变变更更,是是指指遗遗嘱嘱人人在在遗遗嘱嘱设设立立后后对对遗遗嘱嘱内内容容所所作作的的部部分分修修改改的行为。的行为。遗遗嘱嘱的的撤撤销销,是是指指遗遗嘱嘱人人在在遗遗嘱嘱设立后设立后取消取消所立遗嘱的行为。所立遗嘱的行为。(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要件(二)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要件1.1.遗嘱人须有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遗嘱能力;2.2.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须为遗嘱
11、人的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须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真实意思表示。3.3.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须依遗嘱的变更与撤销须依法定方式法定方式由遗嘱人由遗嘱人亲自亲自为之。为之。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方式遗嘱的变更与撤销的方式1.1.明示方式明示方式即用明确的意思表示变更、撤销遗嘱。即用明确的意思表示变更、撤销遗嘱。注意:注意:(1 1)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2 2)公证遗嘱的变更与撤销必须采)公证遗嘱的变更与撤销必须采用公证的方式为之。用公证的方式为之。2.2.推定方式推定方式(1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遗嘱人立有数份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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