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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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QG/YW QG/YW-SC-06-2009云南电网公司企业制度云南电网公司企业制度 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 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试行)2009-06-30 发布 2009-06-30 试行 云南电网公司云南电网公司 发布 发布 I QG/YW-SC-06-2009 II 目 次 前 言.III 1 总则.4 2 规范性引用文件.4 3 术语和定义.4 4 使用条件.6 4.1 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6 4.2 正常使用的电气条件.6 5 通用技术要求.6 5.1 系统组成及配置原则.6 5.2 直流电源系统电气接线.7 5.3 直流供电网络的配置原则.7 5.4 直流电源系统支路直
2、流熔断器和直流自动空气开关级差配合原则.9 5.5 直流电源系统的功能.9 5.6 直流电源系统的主要技术参数要求.9 6 直流电源系统主要部件技术要求.10 6.1 充电装置和高频开关整流模块.10 6.2 微机监控器.11 6.3 直流电源系统绝缘监测装置.12 6.4 蓄电池管理单元.12 6.5 直流熔断器、刀开关和直流自动空气开关.12 6.6 降压硅链.13 6.7 防雷器技术要求.13 6.8 测量表计配置要求.13 6.9 蓄电池技术要求.13 6.10 直流柜技术要求.14 7 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技术要求.15 7.1 主要参数要求.15 7.2 技术要求.15
3、7.3 一体化电源装置组成.17 7.4 一体化电源装置功能.17 7.5 变电站一体化电源装置配置要求.17 8 现场安装要求.17 8.1 安装场所的布局要求.17 8.2 安装接线要求.18 8.3 蓄电池安装注意事项.18 9 标志、包装、运输、储存.19 9.1 标志.19 9.2 包装.19 9.3 运输.19 9.4 储存.19 附录 A(资料性附录)220kV500kV 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电气主接线图.19 附录 B(资料性附录)直流电源系统 I/O 表20 QG/YW-SC-06-2009 III 前 言 为了规范云南电网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管理,提高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设备运行
4、的安全可靠性,特制定本技术规范。本规范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提出并归口。本规范由云南电网公司标准化委员会办公室易志生统一编号。本规范主要起草人:龚石林、王燕祥、龚 闯、程 颖、李胜男、袁 红 本规范主要审核人:邹立峰、刘静萍、周海、魏杰,参与审查的人员,为完善本规范,提出了一些有益的审查意见并被采纳。本规范由薛武批准。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试行。本规范由云南电网公司生产技术部负责解释。本规范的附录 A:“220kV500kV 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电气主接线图”和附录 B“直流电源系统 I/O 表”均为资料性附录。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技术规范(试行)1 总则 1.1 本规范规定了云南电网 110kV
5、及以上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的技术标准和要求。直流电源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应参照本规范执行。1.2 本规范适用于云南电网公司新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35kV 变电站可参照本规范执行。1.3 本规范是依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标准、规程和规范并结合设备运行经验而制定的。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本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但所有标准都有可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 19826-2005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设备通用技术条件及安全要求 DL/T 459-2000 电
6、力系统直流电源柜订货技术条件 DL/T 637-1997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订货技术条件 GB/T 19638.2-2005 固定型阀控密封式铅酸蓄电池 DL/T 781-2001 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 DL/T 856-2004 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 724-2000 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规程 DL/T 5044-2004 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 GB/T 7260.3-2003 不间断电源设备 第三部分:确定性能的方法和试验要求 DL/T 1074-2007 电力用直流和交流一体化不间断电源设备 3 术语和定义 3.1 直流电源系统 本规范所指的
7、“直流电源系统”是由充电装置、蓄电池组、微机监控器以及直流馈线柜等组合为一体、输出直流电源供变电站相应设备直流负荷的系统。3.2 标称电压 系统被指定的电压。3.3 电气设备额定电压 根据规定的电气设备工作条件,通常由制造厂确定的电压。3.4 蓄电池组 用导体连接两个及以上单体蓄电池用作电源的设备。3.5 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 蓄电池正常使用时保持气密和液密状态,当内部气压超过预定值时,安全阀自动开启,释放气体,当内部气压降低后安全阀自动闭合,同时防止外部空气进入蓄电池内部,使其密封。蓄电池在使用寿命期限内,正常使用情况下无需补加电解液。3.6 初充电 新的蓄电池在交付使用前,为完全达到荷电状
8、态所进行的第一次充电。初充电的工作程序应参照制造厂家说明书进行。3.7 恒流充电 充电电流在充电电压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3.8 恒压充电 充电电压在充电电流范围内,维持在恒定值的充电。3.9 恒流限压充电 4 QG/YW-SC-06-2009 先以恒流方式进行充电,当蓄电池组端电压上升到限压值时,充电装置自动转换为恒压充电,直到充电完毕。3.10 浮充电 在充电装置的直流输出端始终并接着蓄电池和负载,以恒压充电方式工作。正常运行时充电装置在承担经常性负荷的同时向蓄电池补充充电,以补偿蓄电池的自放电,使蓄电池组以满容量的状态处于备用。3.11 均衡充电 为补偿蓄电池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电压
9、不均匀现象,使其恢复到规定的范围内而进行的充电,通称为均衡充电。3.12 补充充电 蓄电池在存放中,由于自放电容量逐渐减少,甚至于损坏,或大容量放电后,按厂家说明书,需进行的充电。3.13 蓄电池容量试验 新安装的蓄电池组,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充电,将蓄电池充满容量后,按规定的恒定电流进行放电,当其中一只蓄电池放至终止电压时为止,按以下公式进行容量计算:C=Ift(Ah)式中:C蓄电池组容量,Ah;If恒定放电电流,A;t放电时间,h。3.14 蓄电池容量符号 C10 10 h(小时)率放电额定容量,单位:安时(Ah)。3.15 放电电流符号 I1010 h(小时)率放电电流,数值C10/10
10、,单位:安(A)。3.16 恒流放电 蓄电池在放电过程中,放电电流值始终保持恒定不变,直至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为止。3.17 核对性放电 在正常运行中的蓄电池组,为了检验其实际容量,以规定的放电电流进行恒流放电,当其中一个单体电池达到了规定的放电终止电压,即停止放电。按3.13条计算蓄电池组的实际容量。3.18 终止电压 蓄电池容量选择计算中,终止电压是指直流电源系统的用电负荷,在指定放电时间内要求蓄电池必须保持的最低放电电压。对蓄电池本身而言,终止电压是指蓄电池在不同放电时间内及不同放电率放电条件下允许的最低放电电压。3.19 稳流精度 充电装置在充电(稳流)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值15%
11、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充电电压调节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20%100%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电流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I=(IMIZ)/IZ100%式中:I稳流精度;IM输出电流波动极限值;IZ输出电流整定值。3.20 稳压精度 充电装置在浮充电(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值15%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浮充电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保持稳定时其输出电压稳定程度,按以下公式计算:U=(UMUZ)/UZ 100%式中:U稳压精度;UM输出电压波动极限值;UZ输出电压整定值。3.21 纹波系数 5 QG/YW-SC-06-20
12、09 充电装置在浮充电(稳压)状态下,交流输入电压在额定值15%范围内变化,输出电流在其额定值的0%100%范围内变化,输出电压在其浮充电电压调节范围内任一数值上,测得电阻性负载两端脉动量峰值与谷值之差的一半,与直流输出电压平均值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UfUg)/2Up 100%式中:纹波系数;Uf直流电压中脉动峰值;Ug直流电压中脉动谷值;Up直流电压平均值。3.22 效率 充电装置的交流额定输入功率与直流输出功率之比,按以下公式计算:=(WD/WA)100%效率;WD 直流输出功率;WA 交流输入功率。3.23 “三遥”功能 遥信功能、遥测功能、遥控功能的简称。3.24 均流及均流不平
13、衡度 采用同型号同参数的高频开关整流模块,以(N+1)或(N+2)多块并联方式运行,为使每一个模块都能均匀地承担总的负荷电流,称为均流。模块间负荷电流的差异,称均流不平衡度,按以下公式计算:=(IIP)/IN 100%均流不平衡度;I实测模块输出电流的极限值;IPN个工作模块输出电流的平均值;IN 模块的额定电流值。3.25 一体化电源设备 将直流电源、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和电力用逆变电源(INV)、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DC/DC)等装置组合为一体,共享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并统一监控的成套设备。该组合方式是以直流电源为核心,直流电源与上述任意一种电源及一种以上电源所构成的组合体,均称
14、为一体化电源设备。3.26 电力用交流不间断电源 简称UPS。由整流器和逆变器等组成的一种电源装置,它与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配合,能提供符合要求的不间断交流电源。由于与不接地系统的蓄电池组相连接,所以该装置的直流输入部分与交流部分是隔离的。3.27 通信用直流变换电源 简称DC/DC。一种DC-DC 电源变换装置,其输入与直流电源的蓄电池组相连接,输出特性满足通信电源的要求。由于与不接地系统的蓄电池组相连接,所以该装置的输入部分与输出部分是隔离的。4 使用条件 4.1 正常使用的环境条件 4.1.1 海拔不低于 2000m。4.1.2 设备运行期间周围环境温度不高于 45,不低于10(推荐使用温
15、度为 535)。4.1.3 日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5%,月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 90%。4.1.4 安装使用地点无强烈振动和冲击,无强电磁干扰,外磁场感应强度不得超过 0.5mT。4.1.5 安装垂直倾斜度不超过 5%。4.1.6 使用地点不得有爆炸危险介质,周围介质不含有腐蚀金属和破坏绝缘的有害气体及导电介质。4.2 正常使用的电气条件 4.2.1 频率变化范围不超过2%。4.2.2 交流输入电压波动范围不超过10%。4.2.3 交流输入电压不对称不超过 5%。4.2.4 交流输入电压应为正弦波,非正弦含量不超过额定值的 10%。5 通用技术要求 5.1 系统组成及配置原则 5.1.1 直流
16、电源系统主要由交流输入、充电装置、馈电柜、蓄电池组、微机监控器、微机绝缘监测装置、母6 QG/YW-SC-06-2009 线调压装置(可选)、蓄电池管理单元、测量表计等组成。5.1.2 直流电源系统作为变电站控制负荷和需采用直流的动力负荷的电源,其容量选取和接线方式应满足安全可靠运行和直流辐射型供电的需要。设备负载等级为一级(即连续输出额定电流)。5.1.3 直流电源系统配置原则 5.1.3.1 220500kV 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均配置两组高频开关整流模块型充电装置和两组蓄电池,110kV 及以下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配置一组高频开关整流模块型充电装置和一组蓄电池。5.1.3.2 直流负荷包括电
17、气的控制、信号、测量和继电保护、自动装置、远动设备、各类直流电动机、断路器电磁操动的合闸机构、交流不停电电源装置和事故照明等负荷。5.1.3.3 蓄电池容量选取按事故放电 1 小时计算,确有必要且变电站建筑面积、荷载能力满足安装条件情况下可按事故放电 2 小时计算。110kV、220kV、500kV 变电站每组蓄电池容量按变电站终期规模实际负载计算后选取。5.1.3.4 蓄电池应选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每组蓄电池推荐值如下:单体蓄电池电压 有降压硅链 无降压硅链 2V 108 只 103104 只 12V 18 只 17 只 5.1.3.5 500kV 变电站设有继电保护装置小室时,应在直流
18、电源室设主馈电柜,各继电保护小室设分馈电柜。5.1.3.6 充电装置应选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采用 N+1 配置,并联运行方式,模块总数不少于 3 块。5.2 直流电源系统电气接线 5.2.1 一组蓄电池一套充电装置的直流电源系统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或单母线接线,充电装置和蓄电池组分别接入母线。5.2.2 两组蓄电池两套充电装置的直流电源系统应采用两段单母线接线,两段直流母线之间应设联络电器。每组蓄电池组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入不同母线。5.2.3 蓄电池出口回路、充电装置直流侧出口回路和蓄电池试验放电回路等,应装设熔断器或空气开关,并同时装设隔离电器,如刀开关,也可采用熔断器和刀开关合一的刀熔开关。
19、5.2.4 直流馈线回路应装设直流自动空气开关。5.2.5 在进行切换操作时,蓄电池组不得脱离直流母线,在切换过程中允许两组蓄电池短时并列运行。5.2.6 每套充电装置交流输入应设两个回路,一路运行,一路备用,当工作电源故障时应自动切换到备用电源,切换过程应不影响直流电源系统的正常工作。两路交流电源应分别取自站用电不同段交流母线。5.2.7 对非电磁操动机构的变电站,直流电源系统可不设动力母线,取消母线调压装置。若保留母线调压装置,应有防止硅元件开路的措施。5.2.8 直流电源系统采用不接地方式。5.3 直流供电网络的配置原则 5.3.1 直流供电网络的总体配置原则 5.3.1.1 直流电源供
20、电回路分为辐射供电方式和环形供电方式。5.3.1.2 环形供电网络母线的二回直流电源应分别经直流自动空气开关接入两段直流母线,正常时为开环运行。环形供电网络母线引接负荷处也应设置直流自动空气开关。5.3.1.3 11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二次设备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即在馈线柜处仅有一回直流电源经直流自动空气开关供电的方式。5.3.1.4 控制电源与保护装置电源直流供电回路宜在直流馈线柜处分开供电。5.3.1.5 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主保护、两套安稳装置、两组跳闸回路等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其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双重化配置的两套保护与断路器的两组跳闸线圈一一对应时,每套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
21、控制回路直流电源必须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7 QG/YW-SC-06-2009 5.3.1.6 保护通道设备电源(放置在通信机房设备除外)应与对应的保护装置电源共用一组直流电源,二者在保护柜上通过直流自动空气开关分开供电。5.3.1.7 采用“远后备”原则配置保护的线路,其保护装置直流电源和控制电源应取自同一段直流母线。5.3.1.8 有两组操作电源的操作箱,不设置两组操作电源的切换回路。5.3.1.9 正常运行方式下,全部直流负载应基本平衡分布在两段直流母线上。5.3.1.10 直流电源系统用空气开关应采用具有自动脱扣功能的直流自动空气开关,严禁用交流空气开关或交直流两用空气开关替代。5.3.
22、1.11 各种二次设备屏柜设置的直流自动空气开关应有设备名称标识牌。5.3.2 控制回路直流供电电源配置原则 5.3.2.1 主变压器各侧断路器、110kV 及以上断路器控制回路直流供电电源应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在直流馈线柜处分别经专用直流自动空气开关供电。5.3.2.2 断路器操作机构箱内的两组压力闭锁回路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与对应的跳闸回路共用一组操作电源。如断路器操作机构箱内只有一组压力闭锁回路,则压力闭锁回路直流供电电源应与跳闸回路共用一组操作电源,而相应间隔的断路器辅助保护装置的直流电源应取自另一段直流母线。5.3.2.3 10kV、35kV 断路器(不含主变压器低压侧)直流控制电源和所
23、有直流电机电源按每台变压器对应的低压侧母线,可以分别采用环形供电方式。5.3.2.4 500kV GIS 断路器辅助直流电源按串采用环形供电方式。220kV、110kVGIS 断路器辅助直流电源按母线(母线出线回数超过 6 回时,可分为两段)采用环形供电方式。5.3.2.5 500kV 隔离开关直流控制电源按串采用环形供电方式,220kV、110kV 隔离开关直流控制电源按母线(母线出线回数超过 6 回时,可分为两段)采用环形供电方式。5.3.2.6 TV 并列回路直流控制电源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双重化配置的 TV 并列回路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5.3.2.7 220kV、110
24、kV 变电站中的 380V 所用电柜若采用智能型自动转换开关电器(ATS),则 ATS 的直流控制电源采用辐射供电方式。500kV 变电站中的 380V 所用电柜中的两套 ATS 的直流控制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段直流母线。5.3.2.8 各种接口柜直流控制电源采用辐射供电方式。5.3.3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直流供电电源配置原则 5.3.3.1 部分厂家提供的独立测控装置的电源分为装置电源和信号回路电源两种,保护测控一体化装置电源分为装置电源、操作电源二种。5.3.3.2 对 5.3.3.1 情况,110kV 及以上(包括 500kV 变电站 35kV)测控柜的装置电源和信号回路电源分别采用辐射
25、型供电,且取自同一组直流母线;35kV 及以下保护测控一体化装置的装置电源、操作电源按每台变压器对应的低压侧 35kV、10kV 母线分别采用环形供电方式。5.3.3.3 独立测控装置只有一个电源插件的,采用辐射型供电方式;35kV 及以下保护测控一体化装置只有一个电源插件的,按每台变压器对应的低压侧 35kV、10kV 母线采用环形供电方式。5.3.3.4 冗余配置的远动通信装置/总控单元采用辐射供电方式,其直流供电电源应分别取自不同组直流母线。5.3.3.5 变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用交换机采用直流供电电源时,按 A、B 网分别采用环形供电方式。5.3.3.6 两套不间断电源采用辐射供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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