蚂蚁战大象——小股东维权十大典型案例.doc
《蚂蚁战大象——小股东维权十大典型案例.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蚂蚁战大象——小股东维权十大典型案例.doc(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蚂蚁战大象小股东维权十大典型案例NO1.最大内幕交易赔偿案黄光裕内幕交易遭索赔事件回放:2010年8月3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作出二审宣判,维持了一审判决,认定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法院认定的黄光裕内幕交易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信息公告日,内幕交易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因此民事索赔的额度总量可能在3亿元左右。自一审判决黄光裕犯内幕交易罪后,已有不少律师同仁通过媒体公开征集委托称将代理投资者追讨民事损失赔偿,2010年12月,北京市二中院正式受理了两起案件,索赔金额分别为60万元和3.4万余元,黄光裕内幕交易民事索赔案进入司法程序。律师发言(臧小丽):在
2、黄光裕内幕交易案之前,已有两起法院审理证券内幕交易赔偿诉讼的先例。虽然证券法明确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但由于至今没有出台配套的司法解释,法院在如何计算投资者的损失、哪些原告符合索赔条件、如何证明原告的损失与内幕交易具有因果关系等问题都没有具体的依据,因此,原告主张索赔难以得到法院支持。立法未动,判例先行。如果黄光裕小股东索赔案能够获赔,将是中国证券史上第一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的成功案例,其意义不仅在于打击内幕交易,而且将成为以司法实践推动立法的典型。记者点评:黄光裕案件可谓2010年业内予以高度关注的事件,牵涉范围甚广,国美上上下下从大股东股权之争到
3、下股东维权不断、斗争升级,无不将“维权”一词演绎阐释地淋漓尽致,黄光裕亦成为维权代表,被称为“维权最坚决的富豪”。目前,最高法院已经明确表示,要尽快出台相关司法解释,黄光裕案对推动司法解释早日出台,以实践促动立法也许会有不小的作用。NO2.足球场外的“战场”中体产业小股民维权活动事件回放:9月6日,媒体爆出中体产业董事长谢亚龙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南勇、杨一民案件。紧接着13日晚间,中体产业发布公告,董事长谢亚龙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由刘军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职务直至新的人选产生。公安部官方网站随即发布消息,在国家体育总局的配合下,专案组已依法对谢亚龙、李冬生、蔚少辉立案侦查。于是,一系列体坛丑恶习俗
4、暴露于阳光下。董事长出事了,中体产业的滞后公告,引发投资者的不满,随即中体产业的小散们纷纷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律师发言(董正伟):中体产业没有及时公告谢亚龙被带走协查的信息,涉嫌信披违规。股民提出诉讼、赔偿不占少数。记者点评:中国代表团一直以来在体育竞技项目展现的骄人成绩值得全国为之振奋。然而看当今体坛,足球赛事未见起效,相关产业却发展的如日中天,中体产业董事长谢亚龙被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东窗事发,一系列黑暗面暴露之余,我国体育产业的市场化改革进展如何,金牌下的“大国企”究竟何时走入正轨是否更应该值得深思?如若切实得到解决,或许我国被寄予高度期望和瞩目的男足的进步就不止一点点了。NO3.财政部处罚引
5、发索赔华盛达虚假陈述小股东获赔290万事件回放:2008年9月3日,华盛达(现名刚泰控股)公告称,公司因2006年虚计收入650万元及隐瞒大股东占用资金7717万元的事实被财政部处罚。据了解,截至诉讼时效期满,目前全国共有49名投资者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杭州市中院主持调解,37名投资者与华盛达达成调解协议,由华盛达按诉讼请求金额的70%赔付现金。最终,49名投资者共计获得赔偿损失约290万元。律师发言(刘天永):首先,目前中国法律虽然有对大股东操作会计报表侵害股民的法律救济制度,但在实践中仍有案例时有发生,法律救济制度执行性偏弱;其次,中小股东付诸法律救济途径的成本过高,亦是制约此类
6、案件解决的一大瓶颈;在制度设计上,国家是否应考虑再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以更彻底的制约此类行为的发生。记者点评:该案是第一起因财政部行政处罚而起诉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针对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因财政部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在其官方网站上公示,然而不可否认的是,部分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虽然在官方网站上公示可能具有滞后性,因此,广大投资者应当更多地关注上市公司的自行公告和相关财经新闻,以便及时获得索赔信息。NO4.大规模的小股东维权S*ST天发小股东声称赶走大股东事件回放:S*ST天发因04、05、06年连续三年经营亏损,于07年5月25日暂停上市。同时由于大量债务到期,经营陷入停顿,S
7、*ST天发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并实施重组。07年10月,舜元投资和金马集团通过司法拍卖获得S*ST天发部分股份,成为公司第一和第二大股东。此后,通过财政补贴等一些列手段,S*ST天发于2007年破产重整终结,并实现扭亏为盈。09年3月份S*ST天发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第一次股改方案未获通过。2010年10月底,S*ST天发公布二次股改方案,但遭到中小股东的抵制,11月7日,以第一大流通股东孙伟为首的346名小股东发布天发石油346名授权公众股东致全体公众股东公开信,并联合其他346名小股东呼吁全体社会公众股东反对第二次股改方案。中小股东维权团提出的一些列问题包括:第一大股东不具上市资质、虚假出资、
8、蓄意逃避要约收购监管、掏空资产、违反股权转让公告要约承诺、剥夺公众股东知情权、无偿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信披违规虚假陈述等等。此次维权团346名小股东共计持股2083万股,占S*ST天发总股本7%,维权团仍在征集股民授权,拟提起诉讼。律师发言(臧小丽):S*ST天发小股东维权团喊出的口号是“罢免大股东”,而法律规定股东身份是不被随意剥夺的,显然,小股东们混淆了“罢免大股东”与“罢免董事会”的区别,但是小股东通过征集股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等办法却是合法可行的。记者点评:小股东对S*ST天发两大股东“不具资质、虚假出资”等严重质疑,为一场小股东PK大股东战争吹响号角,并牵扯出S*ST
9、天发前世今生,操控人的恩怨情仇,在我们没有关注的领域,小股东如一层层密不透风的堡垒,让国家的法网真正“疏而不漏”。NO5.五大证券维权案之一科龙电器虚假陈述案终审落幕事件回放:东方电子案、银广夏案、大庆联谊案、科龙电器案及杭萧钢构案被称之为中国证券市场上的五大民事索赔案件。其中,除科龙电器以外的其他四大案早已结案。科龙电器虚假陈述小股东索赔案始于2006年,证监会认定科龙从2000年至2001年未按规定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从2002年至2004年编造虚假财务报告、虚增利润等,对科龙电器作出行政处罚。此后,202宗民事赔偿案件进入诉讼程序,诉讼标的额达2800多万元。一审期间,科龙电器与大部分原告
10、达成了和解,一审调解结案141宗、撤诉结案15宗,另有35宗已履行完毕或庭外和解,但有11宗案件进入二审程序:一审法院认定11宗案不在赔偿期间之内,即投资者买入股票的时间不在法院认定的虚假称述日实施日和虚假称述揭露日之间,驳回了其诉讼请求,该11宗案案件当事人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0年5月底,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行了科龙公司虚假陈述上诉案和解座谈会,7宗上诉案的双方代理人签署了法律文书,科龙公司现场支付了全部和解款项,另外拒绝调解的4宗案件被驳回上诉。律师发言(严义明):在实践中,由于独立董事的提名及选举大多被上市公司大股东及经营管理层操纵,因而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至今难以完全体现。要求各上市公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蚂蚁 大象 股东 维权 典型 案例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