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案例剖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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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务犯罪案例剖析 前不久一则关于法院发还刑事被告人犯罪赃款赃物的新闻报道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一名具有硕士学历的国有企业公司经理在经济活动中大肆进行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活动,被人民法院予以严惩。同时,法院依法扣押和查封了被告人的犯罪所得并将其发还给被告人所在单位。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在发还的赃款赃物中还有一辆红色的奔驰小跑车。这辆红色奔驰小跑车引出的案子就是 2003 年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涉及国有企业负责人在证券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挪用巨额国有资产的严重经济犯罪案件。这起案件的被告人叫陈炜。今年 40 岁的陈炜真可谓是年富力强,大学毕业后来到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
2、合作公司工作,因表现突出,年纪轻轻即被提拔到领导工作岗位,从 1994 年 11 月起开始担任该公司期货交易部经理。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在上海注册了国有全资子公司?上海浦东长城建材工业外经技术合作公司后,陈炜又被任命为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经理。陈炜在两个国有单位中一直从事证券经营。陈炜在担任中国建材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期货交易部经理、中建对外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浦东长城建材工业外经技术合作公司经理期间,在证券经营活动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大肆进行侵吞、骗取、挪用巨额国有财产的严重经济犯罪,从 2000 年 11 月至2002 年 3 月,在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内,从国有企业股票账
3、户中,总计贪污公款人民币 520 余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 4100 余万元,给国有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案发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追缴陈炜贪污犯罪所得赃款 320 余万元,其中包括现金 200 万元和一辆为其妻子购买的红色奔驰小跑车以及部分股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陈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骗取国有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且属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判处死刑,考虑到案发后大部分赃款被追缴,可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被告人陈炜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特别巨大,情节严重,其行为己构成挪用公款罪,应与其所犯贪污罪数罪并罚
4、。现在,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2 月 12日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举行现场发还仪式,对被告人陈炜贪污、挪用公款一案追缴的赃款赃物现场发还给被告人原所在单位。陈炜贪污、挪用公款案是一起典型的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每年都要审理相当数量的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据统计,2003 年度一中院共审理一审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 31 件,判处犯罪分子 37 人。在一中院判处的 37 名职务犯罪分子中,贪污罪 10 件 10 人,受贿行贿罪 10 件 11 人,挪用公款罪 10件 15 人,渎职犯罪案件 1 件 1 人。在国企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贪污、挪用公款案件比较突出。此类犯罪
5、案件的特点是:一是从犯罪人年龄段分布情况来看,犯罪人的年龄大多分布在30 岁到 50 岁之间,低龄化的趋势比较明显。例如一中院去年审结的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局出纳丁彤挪用公款 900 余万元一案,丁彤犯罪时年龄刚满 27 岁。二是犯罪人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人数的 80%,初中以上学历的仅占 20,有向高学历、高智商发展的趋势。例如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城市信用社主任霍海音,就是 83 级学金融的大学毕业生。三是国有企业的党政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职务犯罪现象仍然十分突出。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的发案率约为 60%,且大多数犯罪人的身份是董事长、经理等重要职务。四是犯罪手段不断翻新,而且越来越狡诈、诡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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