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野律师案例剖析江苏南通港闸一副主任受贿 终审获刑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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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田野律师案例剖析:江苏南通港闸一副主任受贿 终审获刑10年中国江苏网10月11日讯,10月10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原副主任陆金山受贿一案,作出维持一审的终审刑事裁定。以受贿罪判处陆金山有期徒刑10年,并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据悉,陆金山在案发前任南通市港闸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2002年至2013年期间,陆金山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曾为南通多家公司在购买破产企业资产、返还征地款、调解用地纠纷、安全生产监督等方面提供便利,非法收受人民币、返利共计118600元人名币、美元1000元、澳大利亚元2000元。北京刑事律师田野对受贿罪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
2、,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我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犯受贿罪的应依以下规定承担刑事责任:受贿罪的量刑问题与贪污罪基本相同。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1、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2、个人受贿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l0万元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3、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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