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国内多家企业MBO案例的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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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发展基于国内多家企业MBO 案例的分析杨浩余(中共江苏省委党校,江苏南京2 1 0 0 0 4)【摘要】管理层收购(M B o)是企业并购的形式之一。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有助于消除代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使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公司运营,从而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我国M B O 尚属于起步阶段。因此,选取国内多家q)若干典型案例深入剖析。有助于我们正视问题,并采取相应的对策予以解决。【关键词 M B O;定价;融资;内部人控制【中图分类号】F 2 7 0 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 0 0 3-0 1 6 6(2 0 0 9)0 6 0 0 7 4 0 5管理层收购(M B
2、 0)目前已成为国际上企业并购的重要方式之一。随着我国国企改革不断深入M B o 在我国也得到了快速发展但仍存在诸多的问题。本文在阐述M B o 相关概念的基础上。选取几个国内M B o 案例进行剖析并且以此提出相关政策建议。以促进M B O 这一重要的企业并购方式在我国更快更好地发展。一、M B O 相关理论概述英国经济学家麦克莱特(M i k eW r i【g h t)于1 9 8 0 年最早提出M B O。他在研究公司的分立与剥离时发现,在被分立或剥离的企业中有很大一部分被出售给了公司的管理层。此后,英国的工商金融公司就将这种现象称为管理层融资收购。M B O,即M a n a g e
3、m e n tB u y-o u t,中文译为管理层收购或经理层收购。其中,M a n a g e m e n t 是经理、管理人员的意思B u y-o u t 是通过购买一个公司的全部或大部分股份来获得该公司控制权的情形。由上可知,M B O 即目标公司的管理者利用融资借贷所获得的资金购买所服务公司的股份或资产,使管理层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从而改变公司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使管理者以所有者和经营者合一的身份主导重组公司,进而获得预期收益的一种收购行为。M B o 是L B o 的一种。L B O 即“杠杆收购”英文全称L e v e r a g e dB u y o u t,是
4、一种利用高负债融资。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者结构、重组目标公司,进而从中获得正常收益回报的金融工具。很显然。当购买目标公司股份的就是该公司的管理层时。L B O 就演变为M B O。通常管理层先设立一个壳公司,再以壳公司的名义收购目标公司。收购实施后管理层地位发生转变,由职业经理阶层跃升为企业家阶层并获得目标公司控制权,实现了目标公司的控制权与经营权的合二为一。作为L B O 的一种M B O 也是通过高负债融资来完成收购的。融资结作者简介:杨浩余中共江苏省委党校唯实杂志编辑部副主编,研究方向:区域经济学、证券投资7 4 未来与发展2 0 0 9 第6 期 万方数据企业发展构一般
5、由权益性资本、优先债和次级债三部分组成(其中:权益性资本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由管理层和职工个人出资;优先债是指以固定资产为抵押或应收账款为担保发行的债券:次级债指无抵押发行的债券)。由于利用杠杆融资方式M B o 完成后,目标公司有着沉重的债务负担,这就要求管理层要有较强的运作资本的能力提高企业运营质量、降低借贷融资的风险。二、M B o 在国内外的发展现状M B o 诞生于西方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中的企业产权交易中,已经历了一段较长时期,不断被赋予新的内容。目前M B o 操作已经有了规范的程序和严格的法律依据。M B o 在2 0世纪8 0 年代曾风靡西方,以美国为例仅1 9 8 7 年的管理
6、者收购交易总值即达3 8 0 亿美元。在英国。1 9 9 1 1 9 9 5 年收购交易额近1 8 0 亿英镑;1 9 9 6 年仅一年便达77 1 8 亿英镑。是1 9 9 4 年的两倍。1 9 8 5 1 9 9 5 年之间,超过2 0 0 家企业发生过管理者收购活动,1 9 9 7 年增加到4 3 0 起。俄罗斯与东欧等转轨经济国家在2 0 世纪9 0年代初开始的私有化运动中也借鉴了M B o 这一方式。它当时被认为是最具有操作性的国有资产退出的途径之一。截至1 9 9 4 年,1 5 个中欧、东欧国家以及前苏联的3 07 4 0 家大中型企业和东德的1 45 0 0 家大中型企业完成了
7、私有化改造。同时俄罗斯、捷克、乌克兰分别有7 50 0 0 家、2 20 0 0家和3 30 0 0 家小型企业进行了产权改革。在这些产权改革和私有化过程中管理者收购与员工持股计划应用最多。2 0 世纪9 0 年代后。我国国有中小型企业在进行企业产权改革中。广泛应用了M B o 这一改革形式。我国中小企业在国际范围内的竞争力不强。在面对世界范围内重组兼并的浪潮下。提高竞争力尤显重要。再加上单个中小企业的资产额不大,人数不多。对其进行产权变动的社会震动面较小而较易操作。因此,对于中等城市的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以下的地方政府来说。有较大的积极性去实施产权重组。2 0 世纪9 0 年代后期。在地方政府
8、的支持下,以“企业全员持股、经营者持大股”方式实现的对企业国有股权的收购,成为了种全国性现象。随后一些以前名义上属于集体所有制实质上是个人占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也发动了M B o 将企业转为民有、民营。比如四通公司在1 9 9 9 年实施的改制,被认为是我国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M B o。2 l 世纪初,我国上市公司的M B o 逐渐成为市场热点。2 0 0 0 年粤美的在上市公司中首先实施M B o。随后两年里,先后有东方通信、宇通客车、深方大、洞庭水殖、胜利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实施M B o。据有关部门调查,截至2 0 0 3 年9 月,中国12 0 0 多家上市公司中已有几十家完成了M B o
9、 或隐性M B o 收购另有1 0 0 多家已经推出或正在积极准备推出各自的M B o 方案。2 0 0 4 年8 月,国内掀起了有关国有资产流失的大争论。同年1 2 月,国资委叫停M B o。2 0 0 5 年4 月1 4 日国资委、财政部共同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指出,“(M B o)只许4 亿以下的中小企业尝试大型国有企业暂不进行”,被认为是暂且默认了中小型国有企业的M B o。其实不论M B o 是禁还是放包括大型国企管理层有限度持股及上市公司M B o 一直都没有停过。三、国内企业典型M B o的实证分析本文选取3 家首先发生M B o 的公司作为案例幢J。以点到面地
10、对我国的M B o 进行剖析。1 盼盼集团的M B o辽宁盼盼集团有限公司。前身为营口市长城金属制品厂以及在此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营口市防撬门厂,原系乡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盼盼的改制由厂长韩召善首先提出。并得到了镇政府的同意。此后,双方终止了承包协议,将原企业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1 9 9 8 年6 月9 日,由韩召善个人出资收购水源镇人民政府在原企业中所拥有的全部有形和无形资产结果是原乡镇企业转变为由其现任管理者拥有的私人有限公司。盼盼集团M B o 的成功实施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地方政府只是企业的名义权利代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乃至更为具体的资产累积实际上在于管理层的能力和努力在这一点上双方
11、都心知肚明。第二乡镇政府接受管理层M B o 的要求也是一种理性选择,因为私人企业的存在已经没有法律障碍乡镇政府几乎失去了谈判的所有筹码。这就引起了一个问题即资产交易价格的公允性问题。但相对于当初的投入而言,其回报还算丰厚。此外。如果交易可以使企业管理层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本使企业得以扩张。地方政府在未来可以获得比现在“所有者剩余”更多的现金流人。本例中,以资产收购的方式。成功地实现了集体产权的退出确立了明晰的私人产权为企业在市场中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产权激励的基础。2 宇通客车的M B o宇通客车的前身郑州客车厂始建于1 9 6 3 年,1 9 9 3 年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12、1 9 9 7 年5 月在上交所上市时郑州市国资局以拥有1 0 0 股份国有股的形式成为第一大股东。2 0 0 1 年3 月。以汤玉祥等宇通客车经理层为主的2 1名宇通客车的员工等以自然人身份成立上海宇通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 20 5 3 8 万元。宇通集团出资20 0 0 万元。占上海宇通总股本的1 6 5 9。汤玉祥出资10 0 0 万元并为法人代表;到同年5 月汤玉祥共持有上海宇通创业2 4 8 9 的股份。2 0 0 1 年6 月1 5 日上海宇通创业收购郑州国资局下属的宇通集团8 9 8 的股份(字通集团持有宇通客车1 7 1 9 的股份是其第一大股东)。转让后,上海宇通创
13、业通过宇通集团持有宇通客车21 1 0 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5 4 4。再加上收购郑州一钢持有的宇通客车8 7 的股份上海宇通创业实质上已经成为宇通客车的大股东实现M B o。宇通M B o 的出资和定价问题一直是外界关注的焦点。汤玉祥曾直接对外公布其资金来源即他本人出资2 0 0 万元。又向一家知名的地产商借款8 0 0 万元另外20 0 0 万元是机构投资者支持的。至于资产定价问题7 5 未来与发展2 0 0 9 第6 期 万方数据企业发展一份名为“上海宇通注册资金来源说明”的文件指出:“在宇通国有股转让中郑州市国资局通过转让宇通集团获得高于净资产的收益,宇通集团净资产是1 3 7 亿
14、元。政府得到了1 7 6亿元。溢价2 8 4 8,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但是以此排除过低定价而造成的利益输送问题的争议并未停止。3 深方大的M B o深方大的前身是成立于1 9 9 4 年3 月的深圳方大建材有限公司。原股东为方大经发公司和熊建明。后经股份制改组后股东为方大经发公司、集康公司、粤海公司、铜鼓公司及大冲公司。其中,熊建明持有集康公司的9 8 的股份且为上市公司深圳方大的董事长。这种股权设置已经可以看出公司对管理层的肯定,但股权比例偏小不足以体现管理层对公司的贡献。事实上,深方大在发展过程中没有享受到政策和计划的好处,发展主要是靠管理层对于市场的把握和开拓。2 0 0 1 年6
15、 月7 日,深圳市邦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总注册资本为30 0 0 万元人民币,法人代表为熊建明其本人持股8 5。同年6 月1 2日时利和公司成立,主要由深方大高管人员及技术管理骨干2 6 名自然人共同组建,注册资本为19 7 8 万元人民币。2 0 0 1 年6 月1 8 日,两家公司与深方大的第一大股东深圳方大经济发展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邦林公司和时利和公司分别以每股3 2 8元和3 0 8 元收购深圳方大经济发展公司持有的75 0 0 万股和32 1 1 2 万股股权。转让完成后,熊建明直接、间接持有深方大的股份达到2 3 2 5,成为第一大股东。深方大的M B o 有较好的前提,M
16、 B o 让以熊建明为代表的管理层的股东地位得到一定程度的回归。由于深方大注册资本为2 96 4 0 万元人民币。总资产高达1 5 亿元,每股净资产3 4 6 元,所以收购所需的资金巨大,这笔巨额资金是通过分期付款的形式支付的。深方大M B o 的一个有利因素是在公开发行上市时股权认定上原来的第一大股东等持股性质均被确定为法人股而不是国有股。这样就避开了繁琐的转让审批程序。四、完善与发展我国M B o的相关政策建议通过实证分析M B o 作为一种制度创新有助于消除经理人的机会主义行为,建立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但如果忽略M B o 过程中的收益风险、财务风险和道德风险。反而可能对法人治理结构的改
17、善起消极作用。(一)我国M B o 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国有企业的M B o 由于政府部门的参与者不是真正的所有者而缺乏利益驱动:上市公司实施M B o。把广大中小股东排斥在外而成为弱势群体,其利益受到侵害;通过M B o,管理者与所有者合二为一。内部缺乏制衡,外部缺乏监控。又形成新的一股独大问题;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角色的缺位所导致的过低定价而造成的利益输送;不规范的企业产权确认和出售程序;欠规范的资本市场、单一的融资渠道、不成熟的中介机构以及相关法律制度的缺乏往往造成国有和集体企业在实施M B o 过程中国家资产流失的现象频频发生以上种种在3 家公司的M B o 中也都有体现。据上分析,本文
18、具体提出我国M B o 中存在的问题:1 法律及政策依据不足。到目前为止,国家尚没有出台有关管理者持股的专门法律法规。当前有关收购行为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持股变动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法,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法律法规中略微涉及相关方面的内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还远远不能满足M B o 的现实需要,M B o 缺乏较为全面的法律法规支持。此外,国家有关部门对国有股权转让的审批越来越严格,所需程序也较为复杂。十分不利于我国企业M B o 的顺利实施。以宇通客车的M B o 为例国家有关部门对其产权转让的审
19、批时间长达两年之久,最终还未获得批准,宇通客车最终M B o 成功也主要是靠司法拍卖的方式绕开审批关从而得到实现。2 收购主体的合法性问题。典型案例分析说明很多公司在实施M B o之前一般都会先注册成立一家新公司。作为收购目标公司的主体,然后以新公司为主体对外负债融资。以获取购买股权所需要的巨额资金。这种新公司一般称之为“壳公司”。但是这种“壳公司”在我国存在以下法律障碍:我国法律是否允许这样的“壳公司”存在。目前尚无明确规定,因而存在脏管盲区;据未修改的公司法第1 2 条规定:对外投资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 0。但在已发生的M B o 案例中,有些公司对外投资额远远超过了这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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