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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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2012 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文章版权:文章版权:司法考试网校司法考试网校1.1.民事权利案例民事权利案例【案情】16 岁的中学生甲到乙电脑城购买新开发上市的电脑,有 A、B 两个型号,价格均为 2 万元,甲表示将购买其一,先付 2 000 元作为押金,究竟购买具体哪一型号,明日再通知。甲回家后告知其母丙,丙对甲未经其允许擅自购买贵重物品的做法甚为不悦,但是考虑到甲学习之便确实 需要一台电脑,于是勉强承认甲的购买行为,同时表示对于 A、B 何种类型为佳,甲可以自己决定。甲与同学商量后,通知乙选择 A 型电脑,甲支付价金受领电脑后 发现该电脑欠缺乙所保证的品质,经其母丙同
2、意后,向乙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其返还所交付的价。问题:试说明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答:1.(1)甲为 16 岁的中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合同法第 47 条的规定,甲购买价值 2 万元电脑的行为不是纯获利益的行为,也不是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行为,对于甲的买卖合同必须经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方能有效。甲母丙的事后追认行为使得甲与乙签订的买卖合同有 效。甲母的事后追认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2)甲与乙约定于 A 型和 B 型电脑之间选定其一,以为给付,是为选择之债,甲享有选择权。选择权也属于形成权的一种,得以当事人一方之意思表示,使已经成立的法律关系的效力发生变更,使选择之债变
3、为单一之债。甲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行使选择权的行为系属单独行为,根据 民法通则第 12 条,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的单独行为无效,甲行使选择权的行为事先得到其母的同意,所以该选择行为有效。(3)乙交付的电脑不具有所保证的品质,甲在其母丙事先同意的情况下实施的解除合同的行为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属于解除权的行使,该项解除权也是形成权的一种。(4)既然甲与乙之间的买卖合同已经被解除,则甲有权要求乙返还价金,乙也有权要求甲返还 A 型电脑,甲与乙因为合同解除产生的相互义务,准用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规则,即在他方当事人未为对待给付之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2.2.法人承担责任纠纷法人承担责任纠纷【案情】甲、乙、丙经
4、协商共同成立德利搬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为董事长并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乙为业务经理,丙为财务负责人。公司章程约定:购置公 司财产超过 10 万元的,应当经过三人协商同意。为更换车辆,更好地承接任务,甲未经与乙、丙协商即定购了一辆价值 20 万元的运货车。在一次搬运的过程中,公司员工王某、李某工作中打闹嬉戏不慎将客户赵某阳台上的一盆花碰落,恰好砸在行人刘某的头上,刘某为此支付了医疗费和其他费用 8 万元。在购买车辆及对刘 某责任的承担上,甲与乙、丙产生纠纷。问题:(1)甲所签订车辆买卖合同效力如何?为什么?(2)刘某所受损害应该由谁承担责任?为什么?答:(1)有效。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与善意第
5、三人签订的合同有效。合同法第 50 条规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 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本案中,公司规章虽然约定,购置公司财产超过 10 万元的,应当经三人同 意,但是该内部约定对于善意第三人来说不具有约束力。为了善意第三人的利益,甲作为法定代表人,其超越权限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应为有效合同。由此可见,法 定代表人的权限可以受到法人的章程或者法人相关机关决议的限制,该项限制不得对抗第三人,除非该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此限制。(2)由德利搬家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法人对其工作人员以法人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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