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法律案例分析.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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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图教育在线主讲:王方建11o原告王某,系辽宁省某村村民,被告为辽宁省某乡人民政府。1991年3月,某乡人民政府批准村民吴某建房四间,占地面积100平方米的申请。当吴某动工建房时,原告王某发现吴某占用了自己合法使用多年的宅基地3平方米,遂问吴某。吴某说有乡政府批准文件,并给王某看了乡政府的批文。为此,王某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诉称乡政府对吴某申请建房的批准行为,侵犯了其对3平方米宅基地的合法使用权,请求法院撤销该批准行为。对王某的诉讼请求,法院经审查,以王某不是乡政府批准吴某建房行政行为这一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相对人为由,裁定不予受理。1、本案涉及何种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各要素分别是什么?2、
2、乡政府批准吴某建房的行为是何种行为?3、王某能否对乡政府的批准建房行为造成自己的利益损害提出诉讼?2o 1行政法律关系2行政行为3能,因为虽然不是相对人,但是他属于利益关系人,有权利提起诉讼华图教育在线主讲:王方建23o寇某是某县集贤村村民,平时有些小偷小摸的习惯,但一直未被人发现。1996年12月13日晚,正当寇某偷窃邻村张某家的母鸡时,被张某当场抓获,张某遂向县公安局告发。县公安局为此进行了调查,查明寇某违法事实如下:(1)1992年8月,寇某偷窃邻村李某家一只小狗,价值30元;(2)1993年6月,寇某窃得王某家铁犁一件,价值40元;(3)1994年10月,寇某窃得他人桔子30公斤,价值
3、38元;(4)1995年7月,寇某偷窃本村一村民家的红砖160块,价值32元;(5)1996年12月13日,寇某偷窃张某家母鸡时被抓获。县公安局根据这些事实,认为寇某小偷成习,共窃得物品价值近150元,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寇某作出拘留15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寇某认为:自己前三次偷窃行为已过法定追究责任时效,公安局在处罚时仍将这些违法行为作为处罚对象是不对的。因此,寇某提出复议申请。4o 问题问题o寇某在1992年8月至1994年10月间实施的的违法行为已过追究责任期限了吗?为什么?华图教育在线主讲:王方建35o本案的关键问题是如何认定行政处罚适用的追究责任时效。所谓
4、追究责任时效,是指对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在法定的有效期限内,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有权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超过法定的追究期限,则不得对违法行为人适用行政处罚,已经处罚的应予以撤销。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这一期限为二年,并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是,若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则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谓的“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是指违法行为是连续行为或继续行为。连续行为是指行为人在一定时间内连续数次实施了同一种性质完全相同的违法行为。继续行为是指一个违法行为发生之后,行为以及由此所造成的不法状态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对于违法行为是连续行为或者继续行为的,其华图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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