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六大系统”的建设标准及管理制度原件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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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古县东瑞煤业有限公司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管理制度二一二年三月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矿矿井下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完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标准,制定本制度。一、建设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目标要求 (一)建设矿井监测监控系统。按照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1029-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安全监控系统,实现对煤矿井下瓦斯、一氧化碳浓度、温度、风速等的动态监控,为煤矿安全管理提供决策依据。要加强系统设备维护,定期进行调试、校正,及时升级、拓展系统功能和监控范围,确保
2、设备性能完好,系统灵敏可靠。要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值班、带班人员责任,矿井监测监控系统中心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能够迅速采取断电、撤人、停工等应急处置措施,充分发挥其安全避险的预警作用。(二)建设煤矿井下人员定位系统。按照煤矿井下作业人员管理系统使用规范(AQ1048-2007)的要求,建设完善井下人员定位系统,并做好维护和升级改造工作,保障系统安全可靠运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或具备定位功能的无线通讯设备),确保能够实时掌握井下各个作业区域人员的动态分布及变化情况。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发挥人员定位系统在定员管理和应急救援中的作
3、用。(三)建设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为入井人员配备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30分钟的自救器。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应建设采区避难硐室,突出煤层的掘进巷道长度及采煤工作面走向长度超过500米时,必须在距离工作面500米范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设置救生舱,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以外的其他矿井,从采掘工作面步行,凡在自救器所能提供的额定防护时间内建设避难硐室或救生舱。(四)建设矿井压风自救系统。煤矿企业必须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立压风系统的基础上,按照所有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提供压风供气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压风自救系统。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在地面,井下压风管路要采取保护措施,防止灾变
4、破坏。掘进工作面要安设压风管路,并设置供气阀门。(五)建设矿井供水施救系统。煤矿企业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建设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除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设置三通及阀门外,还要在所有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人员较集中的地点设置供水阀门,保证各采掘作业地点在灾变期间能够实现提供应急供水的要求。要加强供水管路维护,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保证阀门开关灵活。(六)建设矿井通信联络系统。煤矿企业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建设井下通信系统,并按照在灾变期间能够及时通知人员撤离和实现与避险人员通话的要求,进一步建设完善通信联络系统。在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运输调度室、采区变电所、水泵房等主要机电设备硐室和采
5、掘工作面以及采区、水平最高点,应安设电话。井下避难硐室(救生舱)、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和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时撤离人员集中地点等,必须设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要积极推广使用井下无线通讯系统、井下广播系统。发生险情时,要及时通知井下人员撤离。二、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1、煤矿安全监控装备必须符合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并取得“MA”标志和防爆合格证。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煤矿安全监控设备之间的连线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并严格按信号电缆的要求进行缚设,吊挂整齐有序,严禁与调度电话线或动力电缆共用,确保其本质安全防爆性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必须
6、具备防雷保护,调度室负责定期对防雷接地进行检查和测试,并做好测试记录。 2、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当系统主机和主通信电缆发生故障时,系统由分站实施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为了保证甲烷浓度的连续检测,当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池必须保证正常工作不小于2小时,且系统具有馈电检测,报警、显示、存储和打印报表功能。 3、安全监控系统的主机、备机和服务器必须专用,不得安装与安全监控无关的软件,定期进行系统和数据维护,并及时进行系统更新,定期进行病毒检测。 4、甲烷传感器和甲烷断电仪应具备下列闭锁功能: 甲烷浓度达到或超过报警浓度时,发出声光报
7、警信号; 甲烷浓度达到断电浓度时,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甲烷浓度低于复电浓度时,自动解锁; 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应切断该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自动解锁。 5、煤矿的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 二、职责范围 1、监控室负责对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维护,各单位负责使用管理。 2、监控室负责根据现场实际布置及时绘制和修改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布置图,并标
8、明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分站、电源、中心站等设备的位置、接线、断电范围、传输电缆等。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及维护人员必须经技术和业务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3、监控室负责按规定配齐系统所需要的监控设施及各种传感器,传感器的设置、数量、位置及断电范围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要求。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在巷道顶部,距顶板(顶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侧壁不小于200mm。风速、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映该点测值的位置。 4、监控室要加强机房管理和值班制度,每天要安排专人值班并对安全监控系统及其设备进行监视,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系统出现的问题要随时
9、做好记录。 5、监控系统出现报警时,应立即组织分析、查找报警原因,同时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和相关人员,及时联系现场进行核对,并做好报警和处理记录。 6、监控室根据监控系统的布局,在不破坏各系统整体结构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给出安撤方案,不得以破坏布局与结构为代价而擅自调整。 7、为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灵敏可靠,监控室维护人员必须按规定对安全监控设备进行调试校正。甲烷传感器、甲烷超限断电每10天进行一次标校。一氧化碳传感器每半个月进行一次校正,井下的安全监控设备运行6-12月必须上地面进行检修,并做好传感器调校和断电测试记录。 8、监控室安装监控设备时,必须在完好、畅通的情况下,将安装的设备设施转交使用单位
10、,并由双方办理相应交接手续,今后该范围内的设备设施的正常使用由接收单位负责。如交接时存在监控设备故障或信号不通,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 9、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必须24小时值班,(瓦斯员)每天检查安全监控设备及电缆,并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测结果记录在册。当两者读数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小时内对两种设备进行标校完成。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时,必须立即更换。 10、在安装断电控制系统时,使用单位和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电源及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控维护人员在场。 11、安装采煤机、掘进机
11、上的机(车)载断电仪,由司机负责监护,并经常检查清扫,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测结果记录在册。 12、相关单位对管辖范围或工作场所内的瓦斯、一氧化碳、温度、风速、风量、设备开停、风门开关、断电仪等监控传感器及传输线路等监控设备设施负有监护维护责任。 三、管理规定 1、监控系统出现通讯中断、信号故障时,监控室值班人员应按照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立即安排人员分析、查找故障原因,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 2、工区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监控设备停止运行时,必须报告矿调度室,经同意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改变或影响监控
12、系统设备的正常供电。计划内停电、停风而影响监控系统的,要提前通知监控室,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否则以事故论处,并对责任单位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工区在拆除或安装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时,必须与安全监控管理部门共同处理。 3、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复电浓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中的要求整定,整定后的传感器非专职调校人员不得在井下拆卸或调整,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以200-300元罚款。 4、各使用单位应设专人负责监控传感器及缆线的维护、管理,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状况,应对监控设备精心管理,妥善保护,悬挂整齐,保证台台完好。 5、监控室维护
13、人员应每天对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缆线进行检查,发现设备、设施、线缆达不到完好标准或野蛮使用的,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于100-200元罚款。 6、任何单位未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改动监控设备,否则将对责任人给予200元的罚款。 7、对需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器及电缆等安全监控设备,由所在的责任工区的区长、班组长负责保管和使用。作业现场班组长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炮掘工作面爆破前,掘进班组长应安排专人将甲烷传感器撤到安全位置,防止爆破时崩坏设备,并在爆破结束后,及时将甲烷传感器移到规定地点。对需要经常移动的安全监控设备不按规定进行移动,导致传感
14、器损坏的,对采掘班组长一次性罚款200元,对所在的采掘工区的区长罚款200元。 8、安全监控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处理。凡升井的监控传感器等设备统一由监控室修理。 9、使用单位要保证所用监控设备、电缆等的完好和卫生,跟班电工应对使用中的传感器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洒水喷浆,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如发现传感器有积尘或有喷浆料、油污、淋水等现象,一次罚款1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传感器报废的,按原值的2倍进行处罚。 10、掘进迎头在安装监控传感器及敷设线路时,必须按照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安装、吊挂,不得出现线路交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或乱拉乱挂现
15、象,否则对责任人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多余的缆线要按标准盘放整齐,坚决不允许图省事、怕麻烦而随意裁断,对随意裁截信号电缆的单位将给予电缆总长原值2倍罚款,并对负责人给予100元的罚款处理。 11、采煤工作面的信号缆线随工作面的推进要及时回撤盘放整齐,回撤盘放过多的,可以从缆线接头处断开并及时升井上交。对随意裁截信号电缆的责任人处以100元的罚款。 12、撤除监控设备时,原使用单位要与监控室当场对设备设施及缆线的完好情况和数量进行清点交接签字。交接的设备设施及缆线数量要与初装时的数量相符。交接前如有损坏、短缺,由原使用单位负责赔偿。撤面时,使用单位先将使用设备现场与监控室交接,交接前缺少的
16、缆线及设备由使用单位负责。13、断电控制管理及使用规定 与闭锁有关的监控设备、线路故障或瓦斯超限都将按照规程要求切断闭锁开关的电源,直至故障恢复或瓦斯浓度恢复到正常为止。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甩掉控制线路,否则处以100元的罚款。 移动配电点需要改动闭锁开关时,必须提前向监控室申请,批准后方可施工,未经批准擅自变动的将给予100元的罚款处理。 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闭锁开关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监控室和相关单位。出现故障必须在2小时之内处理好,严禁不通过断电设备进行供电,否则罚款100元。 为保证远动开关正常工作,监控室将定期对闭锁开关进行现场标校。在接到通知后,使用单位必须安排电工积极给予配
17、合。 必须在保证闭锁装置工作可靠、闭锁开关完好的状态下,瓦斯电闭锁装置方能正常工作。禁止将闭锁开关的控制回路的保护装置甩掉,或甩掉本身的启动按钮。停止按钮损坏必须更换,不得短接,不准随便改变闭锁开关控制回路的电压电流参数,中间继电器及交直流接触器禁止用木头或其它物品塞住,否则将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 瓦斯超限时,远动开关动作实现断电。当瓦斯数值降至复电值时,必须用启动按钮复电,禁止采用其他方式复电,否则将给予100元以上的罚款处理。14、安全监测监控装置安装完毕后,在开工检查时现场进行交接,届时机电科、安全科、施工单位负责人一并进行验收,并签字交接。使用单位不接收者对主管队长罚款500元
18、,并限期接收,逾期不接受者加倍处罚。接收后,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单位负责。一旦出现安全监测监控装置(电缆、接线盒、传感器)的损坏、丢失,不符合质量标准化要求的,按电气设备质量标准化及相关规定追究使用单位的责任。15、安装、拆除监测设备时,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向有关部门提交监测设备安装申请单或监测设备拆除申请单,并经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后,调度监控中心方可组织人员安装或拆除监测设备。施工单位无批准的安装或拆除申请单不予开、停工,若擅自开停工,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16、其它细则按AQ1029-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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