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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 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填写注意事项申请人在申请 2021 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时, 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关于申请人条件1依托单位的科学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符合条例 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或者有 2 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类型项目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条件还有特殊要求(详见指南正文部分)。2. 依托单位非全职聘用的工作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如实填写在该依托单位的聘任岗位、 聘任期限和每年在
2、该依托单位的工作时间。3. 地区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人应当是在地区科学基金资助区域范围内(详见本指南正文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依托单位的全职工作人员。4.从事基础研究的科学技术人员,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 经与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协商, 并取得该依托单位的同意, 可以申请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申请其他类型项目。该类人员作为申请人申请项目时, 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和个1人简历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信息, 并与依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要求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基金工作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书面合同无须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留依托单位存
3、档备查。非受聘于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 不能作为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5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的人员(科学基金接收申请截止日期时尚未获得学位)不得作为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各类项目,但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经过导师同意可以通过受聘单位作为申请人申请部分类型项目,同时应当单独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 说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 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以及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保证等,并将函件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 受聘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作为申
4、请人申请各类项目。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人员可以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但在职攻读硕士在职攻读硕士研究生学位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青年科学基金项目。6.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的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申请时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申请时可以根据在站时间灵活选择资助期限, 获资助后获资助后不得变更依托单位。不得变更依托单位。7.如果已经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或者作为合作者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包括重点国际 (地区) 合作研究项
5、目与组织间国际 (地区) 合作研究项目,2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其他类型项目; 反之,如果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上述 2 类项目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 在项目结题前不得作为合作者参与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与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8.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同年度不能申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二、关于申请书撰写要求1.申请人在撰写申请书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条例、 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受理申请的通知、 通告等文件。 现行项目管理办法与 条例和指南有冲突的
6、,以条例和指南条例和指南为准。2.申请书应当由申请人本人按照撰写提纲撰写, 申请人应当按照撰写提纲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的人上简历填写应规范。注意在申请书中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和涉密内容。 申请人应当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3.申请人应当根据所申请的项目类型,准确选择或填写“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内容。要求“选择”的内容,只能在下拉菜单中选定;要求“填写”的内容,可以键入相应文字;部分项目“附注说明”需要严格按指南相关要求选择或填写。4. 2021年,全部面上项目与重点项目试点基于四类科学问题属性的分类评审,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时, 应当根据要解决的科
7、学问题与研究内容,选择科学问题属性,并在申请书阐明选择该科学问题属3性的理由。申请项目具有多重科学问题属性的, 申请人应当选择最相符、最侧重、最能体现申请项目特点的一类科学问题属性。5. 2021 年,以工程与材料科学部、信息科学部等为试点,重新梳理一级和二级申请代码,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申请人选择准确的申请代码后, 可在信息系统中选择合适的 “研究方向” 和 “关键词”。申请人应当按照指南准确选择申请代码,特别注意特别注意:(1) 选择申请代码时, 尽量选择到最后一级最后一级 (6 位或 4 位数字) 。(2)申请人选择的申请代码申请代码 1 1 是自然科学基金委确定受理部门受理部门和遴选
8、评审专家的依据和遴选评审专家的依据, 申请代码 2 作为补充。 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部分类型项目申请代码码 1 1 或申请代码或申请代码 2 2 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需要选择指定的申请代码。(3)重点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联合基金项目等对申请代码填写可能会有特殊的要求,详见指南正文相关类型项目部分。(4)进一步推进“申请代码”、“研究方向”和“关键词”的规范化使用,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书简表时, 请准确选择 “申请代码 1”及其相应的“研究方向”和“关键词”内容。(5)申请人如对申请代码有疑问,请向相关科学部咨询。6.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应当本人本人在纸质申请书纸质申请书上签字(无纸化申请的项
9、目获批准后提交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申请人在填写本人及主要参与者姓名时, 姓名应与使用的身份证件一致; 姓名中的字符应规范。同时需核对身份证等证件的号码核对身份证等证件的号码 (同时拥有多种证件的, 建议使4用二代身份证号申请, 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 否则按不端行不端行为处理为处理。填写错误的也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填写错误的也将作为不端行为处理)。主要参与者中如有申请人所在依托单位以外的人员( 包括研究包括研究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生,但不包括境外人员),其所在单位即被视为合
10、作研究单位,申请人应当在线选择或准确填写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信息。 申请书基本信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息表中的合作研究单位信息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合作研究单位应当在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上加盖公章, 公章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单公章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一致位名称一致。已经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 应当加盖依托单位公章;没有注册的合作研究单位, 应当加盖该法人单位公章(试点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除外)。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 2 个(特殊说明的除外)。同时同时需签订申报合作协议。需签订申报合作协议。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境外人员被视为以
11、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 其境外工作单位不作为合作研究单位,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方式发送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和所承担的研究工作,作为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附件随申请书一并报送。对于无纸化申请的项目, 申请人应当将上述纸质材料的扫描件作为申请书附件上传。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每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 2 个个 (特殊说明的除外)(特殊说明的除外) 。7.2021 年,扩大无纸化申请项目类型范围,纳入无纸化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青年基金项目青年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项目、面上项目、面上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
12、申请以上类型项目时,依托单位只需5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 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信息系统中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8. 2021 年,继续将科研诚信承诺书列入申请书中,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需签署承诺后方可提交。 对于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的项目类型,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均需在线签署承诺。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 (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 的相关问题, 申请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并按照相关科学部的要求提供相应附件材料 (电子版申请书应附扫描件)。9.具有高
13、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申请人或者主要参与者的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详细注明:(1) 同年申请或者参与申请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2)与正在承担的各类科学基金项目的单位不一致的。10.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 请务必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本申请项目的区别和联系。应避免同一研究内容在不同资助机构申请的情况。申请人同年申请不同类型的科学基金项目时, 应在申请书中列明同年申请的其他项目的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信息,并说明申请项目之间的区别与联系。611.11.研究起止时间及金额等研究起止时间及金额等: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申请书中的起
14、申请书中的起始时间一律填写始时间一律填写 20222022 年年 1 1 月月 1 1 日日;终止年月按照各类型项目资助期限的要求一律填写 20*年 12 月 31 日 ( 指南 特殊说明的除外) 。青年基金项目女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推迟至未满40 周岁 19811981 年年 1 1月月 1 1 日(含)以后出生日(含)以后出生;男性申请人的年龄限制维持未满35 周岁19861986 年年 1 1 月月 1 1 日(含)以后出生日(含)以后出生 不变。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或者承担过者承担过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 (包括资助期限 1 年的小额探索项目以及被终止或撤销的项目),不得作为申请人再次申
15、请。12.各类型项目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特殊要求: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均应当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 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主要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 应当在申请书相关栏目中说明,否则按不端行为处理,依托单位负有审核责任。三、关于限项申请规定(一)各类型项目限项申请规定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同类型项目其中: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 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 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除外;联合基金项目中,同一名称联合基金为同一类型项目。2.上年度获得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
16、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本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73.申请人同年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 1 项。4.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骨干成员或研究骨干)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和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合计限1 项。5.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6.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同一组织间协议框架下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 项。(二)连续两年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后暂停面上项目申请1年2019 年度和 2020 年度连续两年
17、申请面上项目未获资助的项目(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申请人,2021 年度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三)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限制规定除特别说明外,除特别说明外, 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申请当年资助期满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范围。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 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以下类型项目总数合计限为合计限为 2 2 项项: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联合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地区科
18、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 岀青年8科学基金项目、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直接费用大于200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仅限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作为主要参与者不限)、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 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应急管理项目、 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资助期限超过 1 年的专项项目 特别说明的除外; 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除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职称)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人员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
19、的的 20202020 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年(含)以前批准资助的项目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0212021 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年(含)以后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批准(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1)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数合计限为 1 项。(2)在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项目研究工作的前提下,作为主要参与者申请或者承担各类型项目数量不限。(3)晋升为高级专业技
20、术职务(职称)后,原来作为负责人正在承担的项目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范围, 原来作为主要参与者正在承担的项目不计入。3.计入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的部分项目类型的特殊要求(1)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9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2)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申请时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正式接收申请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 以及获得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基础科学中心项目负责人及主要参与者 (骨干成员
21、)在资助期满前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正在承担创新研究群体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主要参与者不得申请或参与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但在资助期满当年可以申请或参与申请基础科学中心项目。(3)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人员,同年申请和参与申请的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数量合计限1 项。正在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的负责人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的主要参与者,在准予结题前不得申请和参与申请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部门推荐)获得资助后,项目负责人在准予结题前
22、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以外的其他类型项目。10申请(包括申请人和主要参与者)和正在承担(包括负责人和主要参与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 (含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以及科技部主管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重点专项、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总数合计限 1 项。(4)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从预申请开始直到自然科学基金委作出资助与否决定之前,不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 获资助后计入申请和承担总数范围。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 1 项原创探索计划项目(含预申请)。正在资助期内的原创探索计划项目负责人, 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除国家杰出青年科学
23、基金项目和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之外的其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四)作为项目负责人限制获得资助次数的项目类型1.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同类型项目作为项目负责人仅能获得 1 次资助。2.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自 2016 年起,作为项目负责人获得资助累计不超过 3 次,2015 年以前(含 2015 年)批准资助的地区科学基金项目不计入累计范围。(五)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类型11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海外及港澳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数学天元基金项目、 直接费用小于或等于 200 万元/项的组织间国际 (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国际(
24、地区)合作交流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中的集成项目和战略研究项目、外国青年学者合作研究基金项目、 应急管理项目中的局(室)委托任务及软课题研究项目、专项项目中的科技活动项目、 资助期限 1 年及以下的其他类型项目 (不包括原创探索计划项目),以及项目指南中特别说明不受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制的项目等。四、关于预算编报须知1.2021 年, 各类项目申请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其中, 直接费用包括设备费、 材料费、 测试化验加工费、 燃料动力费、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及其他支出;间接费用是指依托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
25、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 主要包括依托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本指南所列资助强度为直接费用与间接费用之和。 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申请人只需填报直接费用部分, 间接间接费用按依托单位单独核定。费用按依托单位单独核定。(1) 设备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 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定额补助式项目要对单笔总额 10 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行12必要说明; 成本补偿式项目要填报 设备费预算明细表 (成本补偿) ,对单笔总额 10 万元(含)以上的设备费进
26、行单独说明。设备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增。设备费预算总额一般不予调增。(2)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等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3) 测试化验加工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 (包括依托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4)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直接使用的相关仪器设备、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5)差旅会议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为了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研究工作等活
27、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以及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赴港澳台、外国专家来华及港澳台专家来内地工作的费用。本科目不超过直接费用 10%的,不需要提供预算测算依据。(6)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7) 劳务费,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参与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 访问学者以及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等的劳务费用,以及项目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补助费用。13项目聘用人员的劳务费开支标准, 参照当地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平均工资水平,根据其在项目研究中承担的工作
28、任务确定。(8)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9) 其他支出, 是指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进行必要说明。在计划书填报阶段,项目预算表中直接费用各科目金额原则上不应超过申请书各科目金额。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除设备费外的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如需调整的, 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报依托单位审批。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定额补助),填写申请科学基金予以资助的直接费用金额、 各科目预算情况。直接费用各科目均无比例限制, 由项目申请人根据项目研究需要, 按照有关科目定义、范围和标准等
29、如实编列。3.预算说明书(定额补助),填写对项目预算表中各科目预算所做的必要说明,以及对合作研究是否外拨资金、外拨资金金额,单价总额超过 10 万元(含)的设备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等内容所做的必要说明。4.关于合作研究外拨资金合作研究外拨资金(1) 项目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不是同一单位的, 主要参与者所在单位(境内)视为合作研究单位。14(2) 合作研究双方应当在计划书提交之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签订合作研究协议 (或合同),并在预算说明书中对合作研究外拨资金进行 单独说明单独说明。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无须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3) 合作研究的申请人和合作方主要参与者应当根据各自承担的研究任
30、务分别编制预算(简称分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并签署意见后,由申请人汇总编报预算(简称总预算)。其中,申请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签章(在预算表空白处)计划书阶段的分预算需经合作方主要参与者和合作研究单位签章 (在预算表空白处) 。定额补助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无须提交,留在依托单位存档备查。 成本补偿式资助项目的分预算作为总预算附件提交给自然科学基金委。(4)项目实施过程中,依托单位应当按照预算和协议(或合同)及时转拨合作研究单位资金。(5) 经双方协商约定不外拨资金不外拨资金的合作研究可以不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或合同)、不分别编制预算,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并在预算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31、6)其他应注意的问题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 的通知 (中办发 201650 号)精神,差旅费、会议费支出标准由依托单位按照实事求是、精简高效、厉行节约的原则确定。项目申请人须根据所在依托单位制定的相关内部标准和规定编制差旅费、会议费预算。预算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面 两位两位。各类标15准或单价以“元”为单位,精确到 个位。外币需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即期汇率折合成人民币。五、关于科研诚信要求为加强科学基金科研诚信建设, 进一步加强基础信息管理, 防范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中的科研不端行为, 现就有关科研诚信注意事项
32、作出以下说明和要求。1.关于个人信息(1)科学基金项目应当由申请人本人申请,严禁冒名申请,严禁编造虚假的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2)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同时,申请人还应当对所有参与者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信息。(3)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填报的学位信息,应当与学位证书一致;学位获得时间应当以证书日期为准。(4)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准确填写依托单位正式聘用的职称信息,严禁伪造或提供虚假职称信息。(5)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申请人应当在申请书基本信息表中如实填写工作单位和聘用信息,严禁伪造信息。(6)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当如实、
33、规范填写个人履历,严禁伪造或篡改相关信息。(7)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研究生及博士后(访问学者)导师信息,姓名与职称分开填写。162.关于研究内容(1)申请人应当按照指南、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填写申请书报告正文,如实填写相关研究工作基础和研究内容等,严禁抄袭剽窃或弄虚作假,严禁违反法律法规、伦理准则及科技安全等方面的有关规定。(2)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在填写论文、专利和奖励等研究成果时,应当严格按照申请书撰写提纲的要求, 规范列出研究成果的所有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署名,准确标注,不得篡改作者(发明人或完成人等)顺序,不得隐瞒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信息,不得虚假标注第一或通讯作者。(3)
34、 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应严格遵循科学界公认的学术道德、 科研伦理和行为规范,涉及人的研究应按照国家、部门(行业)和单位等要求提请伦理审查; 不得使用存在伪造、 篡改、 抄袭剽窃、 委托 “第三方” 代写或代投以及同行评议造假等科研不端行为的研究成果作为基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4)不得同时将研究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项目类型、由不同申请人或经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不得将已获资助项目重复提出申请。(5)申请人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相关研究内容已获得其他渠道或项目资助的, 须在申请书中说明受资助情况以及与所申请科学基金项目的区别和联系,不得将同一研究内容向不同资助机构提出申请。3.其他有关要求17(
35、1)申请人应当将申请书相关内容及科研诚信要求告知主要参与者, 确保主要参与者全面了解申请书相关内容并对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规性负责。(2)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要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请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3)申请人与主要参与者、依托单位与合作研究单位在提交项目申请前应当分别按要求作出相应承诺, 不从事任何可能影响科学基金评审公正性的活动。4.关于责任追究申请人及主要参与者违反指南或其他科学技术活动相关要求和承诺的,一经发现,自然科学基金委将按照条例和指南等规定,视情节轻重予以终止评审等相应处理; 对涉嫌违背科研程序承诺要求的行为,将移交自然科学基金委监督委员会予以调查, 对存在问题的将严肃处理。对于发现和收到涉及违纪违法的线索和举报, 将按照管理权限移交相关纪检监察部门处理。七、纸制申请书要求1.没有纳入无纸化的项目,申请书一式 2 份(双面打印,左侧两颗钉装订),若有附件需将原件装订其后。2.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申请书一式 3 份。3.有合作单位的项目,签字盖章页一式两份。18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