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市场规制法律制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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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 一月 2023第六章第六章 市场规制法律制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度*第第 一一 章章 经济法导论经济法导论 第第 二二 章章 企业法律制度企业法律制度第第 三三 章章 公司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 第第 四四 章章 合同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 第第 五五 章章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第第 六六 章章 市场规制法律制度市场规制法律制度 第第 七七 章章 证券法律制度证券法律制度 第第 八八 章章 票据法律制度票据法律制度第第 九九 章章 会计法律制度会计法律制度 第第 十十 章章 税收法律制度税收法律制度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目录目录*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第六章
2、 市场规制律制度市场规制律制度市场规制律制度市场规制律制度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市场规制法是调整在国家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规制法争的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市场规制法通过反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规范各类经营者的生产经通过反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规范各类经营者的生产经营行为,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营行为,恢复和维护公平竞争机制,提高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市场规制法主要包括反垄断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和利益。市场规制法主要
3、包括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制度。度。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第一节 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反垄断法反垄断法一、反垄断法概述(一)立法情况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二)垄断的概念和特征1、垄断的概念 垄断,是指违反法律,通过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具有或可能具有排斥、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的行为。2、垄断的特征(1)形成垄断的主要方式是独占或有组织的联合行动(2)垄断者之所以能形成垄断实力凭借的是经济优势或行政权力(3)垄断限制和排
4、斥了竞争(一)垄断协议(一)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2.2.垄断协议的类型垄断协议的类型3.3.垄断协议的豁免垄断协议的豁免二、禁止的垄断行为二、禁止的垄断行为(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凭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限制或者排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凭其市场支配地位实施的限制或者排除市场竞争的行为。即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除市场竞争的行为。即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
5、能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力的市场地位。1.1.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 2.2.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三)经营者集中(三)经营者集中 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经营者集中是指经营者通过合并、资产购买、股份购买、合同约定定(联营、合营联营、合营)、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人事安排、技术控制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的情形。1.1.经营者集中的类型经营者集中的类型2.2.经营者
6、集中的申报经营者集中的申报 结合结合“可口可乐收购汇源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案”,对经营者集中行为作一,对经营者集中行为作一简要评述。简要评述。(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四)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也称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也称行政性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行为。表现形式主体公平竞争的行为。表现形式 :(1 1)限定或变相限定市场竞争行为)限定或变相限定市场竞争行为(2 2)妨碍商品自由流通行为)
7、妨碍商品自由流通行为(3 3)歧视性要求行为)歧视性要求行为(4 4)不平等待遇行为)不平等待遇行为(5 5)强制垄断行为)强制垄断行为三、反垄断执法机构三、反垄断执法机构三、反垄断执法机构三、反垄断执法机构(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职责(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具体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反垄断工作。具体包括: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包括:研究拟订有关竞争政策;组织调查、评估市场总体竞争状况,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政执法工作;发布评估报告;制定、发布反垄断指南;协调反垄断行
8、政执法工作;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主任由国务院副总理担任。(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二)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的职责分工 1.1.商务部反垄断局商务部反垄断局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2.2.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负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负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3.3.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
9、政权力排除限制竞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价格垄断行为除外)。”调整经营者因从事不正当调整经营者因从事不正当竞争活动而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竞争活动而发生的经济竞争关系,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对之进系,以及有关国家机关对之进行监督检查时所发生的经济管行监督检查时所发生的经济管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理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特征一、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概念与
10、特征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一)主体具有特定性(一)主体具有特定性(二)主观目的具有竞争性(二)主观目的具有竞争性(三)行为的违法性(三)行为的违法性(四)客观上的损害性(四)客观上的损害性(一一)混淆交易行为混淆交易行为 混淆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以不实方法对自己混淆交易行为是指经营者以不实方法对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承诺,或者不的商品或服务作虚假表示、说明、承诺,或者不当利用他人的智力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当利
11、用他人的智力成果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使用户或者消费者产生误解,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害同业竞争者的利益或消费者利益的行为。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种类(二)商业贿赂行为(二)商业贿赂行为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争取交易机会,暗中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给予交易对方有关人员和能够影响交易的其他相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关人员以财物或其他好处的行为。(三)虚假宣传行为(三)虚假宣传行为虚假宣传行为是
12、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方法,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虚假的宣传或者引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虚假的宣传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人误解的宣传。虚假宣传分为两种行为:一种行为是虚假虚假宣传分为两种行为:一种行为是虚假宣传,另外一种是引人误解的宣传。宣传,另外一种是引人误解的宣传。(四四)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秘有实
13、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具有秘密性、实用性、保密性。密性、实用性、保密性。具体行为有: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具体行为有: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关于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14、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行为。(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五)不正当有奖销售行为以下行为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以下行为属于不正当有奖销售:(1 1)以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以谎称有奖或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销售的行为;(2 2)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利用有奖销售的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3 3)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50005000元。元。(六)不当低价销售行为(六)不当低价销售行为 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
15、销售商品的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的行为。例外情形:行为。例外情形: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销售鲜活商品;处理有效期限即将到期的商品或其他积压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季节性降价;因清偿债务、转产、歇业降价销售商品。(七)诋毁商誉行为(七)诋毁商誉行为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诋毁商誉行为是指经营者捏造、散布虚假的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也称作商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的行为,也称作商业诽谤。业诽谤。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是市场主体的无形财产,也是商业信誉、商品声
16、誉是市场主体的无形财产,也是市场主体的一种荣誉权。市场主体的一种荣誉权。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一)行政监督检查(一)行政监督检查检查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检查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如技术监督部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部门,如技术监督部门、物价管理部门等。部门、物价管理部门等。(二)社会监督(二)社会监督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依法对社会监督是指由社会组织和社会成员依法对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的监督。不正当竞争行为实施的监督。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第三节 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一、产品与
17、产品质量一、产品与产品质量(一)产品(一)产品 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二)产品质量(二)产品质量 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所应具有的,符合人们需要的各种特性,如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等。种特性,如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可维修性等。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一)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三)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三)企业质量体系认证制度(四)产品质量认证制度(四)产品质量认证制度三、生产者、销售者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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