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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西省江西省 20232023 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综合年法律职业资格之法律职业主观题综合练习试卷练习试卷 A A 卷附答案卷附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案情:钱某 1998 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 5 年有期徒刑,2002 年刑满出狱。其后,钱某长期沉迷于炒股,其向黄某借的用于炒股的 10 万元早已逾期。钱某的远房表亲廖某在某国有保险公司上班,钱某遂产生骗保险金的念头。2006 年 4 月,钱某与廖某协商,准备请黄某将钱某的双脚砍断后,由廖某办理保险理赔,获得理赔金后将分给廖某一部分。此后,钱某先后向廖某所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数份意外伤害保险,保额总计达到七十余万元,被
2、保险人与受益人均为钱某。钱某找到黄某,劝说黄某砍掉他的双脚,用以向保险公司理赔,钱某承诺将从所得的高额保险金中拿出 15 万元优先偿还黄某的本金及利息。黄某在钱某的多次劝说下答应钱某的请求,由钱某确定砍脚的具体部位,由黄某准备砍刀和塑料袋等工具并寻找作案地点。某日晚 8 时许,钱某按约定骑摩托车到指定地点,黄某用砍刀将钱某双下肢膝盖以下的部位砍断,之后,黄某将砍下的双脚装入塑料袋内,携带砍刀骑着钱某的摩托车离开现场。钱某在黄某离开后呼救,周围群众发现后报警,将其送往医院抢救。钱某向公安机关以及保险公司谎称自己是被三名陌生男子抢劫时砍断双脚,以期获得赔偿。一个月后,钱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由
3、廖某经手办理。未等理赔,公安机关侦破此案。后经鉴定,钱某的伤情为重伤,伤残评定为三级。问题:请结合理论与实务的观点,分析钱某、黄某、廖某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即罪名、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等),需简述相应理由。【答案】二、张某因涉嫌恐怖组织犯罪被甲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甲市人民检察院批准,甲市公安机关逮捕了张某。张某现羁押在看守所里。为了有效行使辩护权,犯罪嫌疑人张某聘请了律师李某为其辩护人。【问题】?1如果辩护律师李某要求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需要经过什么程序?2如果张某被移送审查起诉,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李某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什么材料?这些材料主要包括哪
4、些?3如果辩护律师李某在会见张某时,张某告诉李某他在 2 年前还实施了一起抢劫案,那么此时辩护律师应当如何处理?为什么?4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在什么情形下有权拒绝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5运用所学刑事诉讼法知识,谈谈你对辩护人的责任的理解。【答案】三、(2008 年四川)案情:王某(女)与李某(男)于 1998 年结婚后居住在某省 A 市 C 区。2003 年 1 月,李某去 B 市打工并一直居住在该市 D 区。2004 年 5月,李某向自己所在的 B 市 D 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王某离婚,D 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李某回到 A 市后,向 A 市 C 区法院起诉与王某离婚。C 区法院受
5、理后,李某找到律师杨某进行咨询。杨某看了案件材料后,第二天向李某讲了法院将会判决离婚的意见;李某向杨某表示,某律师想代理其诉讼;杨某当即对李某说,该律师所承办的案件 85%都打输了,同时向李某示意其同学在 A 市 C区法院某庭当庭长。李某深信无疑,决定委托杨某代理诉讼。李某因为不愿与王某见面,向法院申请不出庭,C 区法院予以准许。C 区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在开庭审理中,李某的诉讼代理人杨某称,李某要求离婚的原因,是王某所生的孩子与李某没有血缘关系,但未提供任何证据;王某承认自己所生的孩子不是李某的,但表示双方依然存在感情,不愿意离婚。C 区法院经过审理,判决不准予离婚。李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6、。A 市中级法院认为王某已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就表明两人感情确巳破裂,应当判决离婚。遂于 2007 年 4 月作出二审判决,准予离婚,其中明确了孩子的抚养权和财产的分割。王某认为其与李某的感情并未破裂,法院的离婚判决存在问题,2007 年 6 月向 A 市检察院提出申诉。A 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A 市中级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准予离婚的判决存在错误,财产分配也明显不当,且对李某私存的存款部分未进行分割,拟以本院名义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要求法院纠正错误判决。问题:1.对于李某的起诉,B 市 D 区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请评价 C 区人民法院在本案一审中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3.王
7、某承认孩子非与李某所生,属于自认吗?为什么?4.A 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5.A 市检察院通过何种程序以及对哪些事项可要求人民法院进行再审?为什么?6.律师杨某有哪些行为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答案】四、案情:2012 年 5 月 1 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部署对辖区内的药用明胶和药用胶囊进行全面抽检。经过抽验,发现四川省成都正和药用胶囊有限公司 2011 年生产的第 11、12 批次以及2012 年生产的第 14 批次的胶囊铬严重超标。2012 年 5 月 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查封了正和公司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扣押了库存的所有
8、批次的药用胶囊,冻结该公司所有银行存款,并会同高新区公安分局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强制带回。2012 年 5 月 1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作出吊销正和公司药品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 50 万元的决定。2012 年 6 月15 日,正和公司逾期未缴纳罚款,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加处滞纳金 100 万元。2012 年 7 月 20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催告正和公司缴纳罚款和滞纳金。2012 年 7 月 2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直接将查封、扣押的厂房、设备予以拍卖,申请人民法院通知银行将冻结的资金予以划拨,所得款项予以抵缴罚款和滞纳金。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在 5 月
9、 5 日的执法过程中,还发现正和公司的办公楼厚德楼涉嫌违建,遂抄告高新区规划局。高新区规划局于 2012 年 5 月 10 日经过现场勘测确认厚德楼属于违章建筑,遂于 5 月 20 日发出公告,正和公司厚德楼属于违章建筑,必须在 6 月 20 曰之前自行拆除厚德楼。问题:1.案例中,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行为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哪些属于行政强制执行?2.高新 K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强制带回正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孙某需要履行什么法律程序?3.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加处滞纳金 100 万元的行为合法与否?为什么?4.2012 年 7 月 25 日高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拍卖和划拨行为的做法合法与否?为
10、什么?5.如果到 6 月 20 日,正和公司未自行拆除办公楼厚德楼,高新区规划局是否可以直接予以拆除?6.如果到 6 月 20 日,正和公司未自行拆除办公楼厚德楼,在法定期限内又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并且仍在厂房加速生产药用胶囊。则高新区规划局是否可以对正和公司采取停止供水、供电的方式迫使其停止生产?为什么?7.如果正和公司不服高新 K 食品药品监管分局的查封、扣押和冻结行为,可以寻求哪些法律救济途径?【答案】五、资料一、孙某与村委会达成在该村采砂的协议,期限为 5 年。孙某向甲市乙县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许可,该局向孙某发放采矿许可证,载明采矿的有限期为 2 年,至 2015 年 10 月
11、 20 日止。2015 年 10 月 15 日乙县国土资源局通知孙某,根据甲市国土资源局日前发布的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采矿的规定,采矿许可证到期后不再延续,被许可人应立即停止采砂行为,撤回采砂设施和设备。孙某以与村委会协议未到期、投资未收回由继续开采,并与 2015 年 10月 28 日向乙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延续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该局通知其许可证已失效,无法延期。2015 年 11 月 20 日,乙县国土资源局接到举报,得知孙某仍在采砂,以孙某未经批准非法采砂,违反矿产资源法为由,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停止违法行为。孙某向法院起诉请求撤销通知书,一并请求对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采砂的规定进行
12、审查。孙某为了解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采砂的规定内容,向甲市国土资源局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关于本案,请回答下列问题:1.行政许可法对被许可人申请延续行政许可有效期有何要求?行政许可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如何处理?2.孙某一并审查的请求是否符合要求?根据有关规定,原告在行政诉讼中提出一并请求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具体要求是什么?3.行政诉讼中,如法院经审查认为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应如何处理?4.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性质作出判断,并简要比较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的不同点。【答案】六、案情:2015 年 3 月,甲建筑公司未经规划审批,紧邻乙小区建设商务楼,小区居民赵某等 30 人认为甲建筑公司所建楼房遮挡
13、了其房屋采光,多次向区规划局举报该公司的违法建房行为。区规划局工作人员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未启动调查程序。赵某等人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区规划局履行法定查处职责。区规划局经调查认为,甲建筑公司未经规划审批擅自建房。根据城乡规划法第 64 条规定,于 2015 年 8 月 30 日向甲建筑公司送达行政决定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甲建筑公司不服,向市规划局申请复议,市规划局复议维持。甲建筑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区政府组织人员实施了强制拆除。问题:1法院如何确定第一起案件的当事人,如何处理起诉人众多的问题?2法院如何确定第二起案件的当事人
14、,赵某等 30 人的法律地位与诉讼权利如何?3分析第一起案件和第二起案件的审理对象。4如法院认为区规划局的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违法,该案应如何作出判决?【答案】七、2009 年 1 月 8 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公布了“五个严禁”的硬性规定,进一步规范法官的职务行为。“五个严禁”规定的内容是: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为确保“五个严禁”规定能够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法院向社会各界公布了具有 M 小时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随时接受人民群众对违
15、反“五个严禁”行为的举报。i 高人民法院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都要尽快向社会公布具有 24 小时自动接听功能的举报电话。随后,公安部也发布了“五个严禁”的规定,规范公安干警的行为。同时,各地检察院纷纷出台“七个不许”、“八个禁止”等规范性文件,约束检察官的行为。问题:请结合以上事实,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理学的相关知识谈谈政法系统开展“五个严禁”活动的价值和意义。答题要求:1.观点正确,论述充分,条理清晰,语言通顺。2.不少于 400 字。【答案】八、材料一: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
16、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必须以规范和约束公权力为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摘自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材料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所谓公正司法,就是受到侵害的权利一定会得到保护和救济,违法犯罪活动一定要受到制裁和惩罚。如果人民群众通过司法程序不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利,那司法就没有公信力,人民群众也不会相信司
17、法。法律本来应该具有定分止争的功能,司法审判本来应该具有终局性的作用,如果司法不公、人心不服,这些功能就难以实现。(摘自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问题:根据以上材料,结合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总体要求,谈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对于推进严格司法的意义。答题要求:1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2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3总字数不得少于 400 字。【答案】九、某市某区公安分局将一起盗窃案件立案侦查后,以刘某有重大嫌疑为由拘留,后提请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区人民检察院予以批准。区人民检察院批捕后向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刘某有期徒刑 5年。刘某
18、不服,依法提起上诉,市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刘某在服刑期间进行申诉,经再审确认刘某无罪。刘某被羁押 247 日。刘某接到再审判决书后,提出了国家赔偿请求。问题:(1)如何确定本案的赔偿义务机关?为什么?(2)应如何支付刘某被限制自由的损害赔偿金?(3)赔偿义务机关应如何处理刘某的请求?(4)刘某如果对赔偿数额有异议,应通过何种程序予以救济?【答案】一十、案情: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作为发起人募集设立了丙股份有限公司,丙公司共有 200 万股股份,甲企业持有丙公司 40 万股股份,乙企业持有丙公司20 万股股份,朱某持有丙公司 10 万股股份,其余股份以无记名股票的形式发放募集。丙公司章程中规定实行累
19、积投票制。丙公司为奖励公司杰出员工王某,用税前利润收购了本公司 1 万股股票,但是在转让给王某前,王某辞职,丙公司遂决定由公司自己持有这 1 万股股票。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发生矛盾,9 名董事有 4 名辞职,公司管理混乱,董事会于董事辞职 3 个月后决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 15 日前董事会通知了甲企业、乙企业和朱某,并公告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张某持有丙公司 6 万股股票,张某在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提案要求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董事会认为张某的提案是无稽之谈,未予理会。丙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增选出 4 名董事。周某持有丙公司 2万股股票,但由于周某没有看到丙公司的公告,便没有参加临时股东大会。周某在决议作出之日起第 45 日向法院申请撤销丙公司此次临时股东大会增选 4 名董事的决议。问题:(1)丙公司是否有权收购本公司股份?为什么?本案例中丙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2)丙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程序有哪些不符合法律规定之处?(3)丙公司董事会对张某提案的处理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4)甲企业、乙企业、朱某、丙公司在增选 4名董事的表决中各拥有多少表决权?(5)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周某的主张?为什么?【答案】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