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经济法》第三讲.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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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OGO经济法经济法第三讲第三讲主讲人:戴伟娟主讲人:戴伟娟 第四节第四节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v二、组织机构二、组织机构v一、设立一、设立v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三、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u 公司设立方式公司设立方式u 公司设立条件公司设立条件u 公司设立程序公司设立程序(一)设立方式(一)设立方式设立方式设立方式 含义含义特点特点发起设立发起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发行股份总数由发起人自发行股份总数由发起人自行认足,不另对外募集认行认足,不另对外募集认股,设立程序
2、简单股,设立程序简单 募集设立募集设立 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 此种设立方式的设立程序此种设立方式的设立程序较发起设立要复杂较发起设立要复杂(二)设立条件(二)设立条件1发起人发起人发起人为发起人为2人以上人以上200人以下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有住所。2注册资本注册资本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万元。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上市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3000万元
3、万元。3出资期限出资期限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成立之日起2年内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5年内缴足年内缴足。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募集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实收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
4、司股份总数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4.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有公司住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监事会监事会(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登记申请书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司的章程公司的章程验资证明验资证明法定发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法定发表人、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住所证明公司住所证明
5、董事长董事长/董事会董事会发起设立:基本流程同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中的委托代理人替换为董事长)发起设立:基本流程同有限责任公司(将其中的委托代理人替换为董事长)募集设立:募集设立: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认购股份(35%)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召开创立大会召开创立大会(30日)日)申请设立登记申请设立登记二、组织机构二、组织机构(一)股东大会(一)股东大会1.股东大会的职权(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职权(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职权)2.股东大会的形式股东大会的形式4.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u股东大会的形式及会议通知股东大会的形式及会议通知每年应当召开每年应当召开1
6、次次年会(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年会(上市公司的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后的6个月内举行)个月内举行)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和主持(同有限责任公司同有限责任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限公司,注册资本即为实收股本总额);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7、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日前通知各股东。(正常年会提前通知各股东。(正常年会提前20日日)正常年会正常年会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u股东大会的决议股东大会的决议2.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事项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变更公司形式。【解释解释】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经出席会议
8、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以上通过。通过。3.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控股股东控股比例在30以上的上市公司,以上的上市公司,“应当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采用累积投票制。4.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而非股东)签名。(而非股东)签名。1.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过半数数
9、通过;通过;案例:少数派股案例:少数派股东只有拍手、鼓掌的份?只有拍手、鼓掌的份?v某某企企业改改制制为股股份份有有限限公公司司,其其职工工也也成成为公公司司股股东,在在选举董董事事会会成成员的的股股东大大会会上上,区区集集管管局局一一负责人人代代表表局局党党委委宣布董事候宣布董事候选人名人名单,然后,然后请股股东们鼓掌通鼓掌通过。问:(1)(1)此作法有何不妥?此作法有何不妥?(2)该负责人人还对职工工股股东表表示示,因因职工工股股东所所持持公公司司股股份份比比例例仅占占总股股份份额的的13%,而而国国有有股股则占占65%,即即使使投投票票选举,结果果也也不不会会有有何何差差别,还是是少少走
10、走过场,提提高高效效率率。此此观点点是否正确是否正确?(二)董事会(二)董事会(1)董事会的组成)董事会的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董事会成员中“可以可以”(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而非必须)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设董事长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人,“可以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过半数“选举选举”产生。产生。(2)董事会的召集)董事会的召集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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