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与劳动法--程延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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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新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解读及企解读及企业操作实务和风险规避业操作实务和风险规避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 程延园程延园 教授教授 博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程延园简介程延园简介n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劳动关系研究所副所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协会劳动关系委员会副秘书长,人事部人事争长,中国人力资源开发协会劳动关系委员会副秘书长,人事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议仲裁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企业联合会雇主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研究
2、会常务理事。美国国中国劳动法学研究会、北京市劳动社会保障研究会常务理事。美国国务院国际交流访问学者,德国马普研究所研究员。曾赴康乃尔大学、务院国际交流访问学者,德国马普研究所研究员。曾赴康乃尔大学、密尼苏达大学、丹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洛杉矶大学、伯克利大密尼苏达大学、丹佛大学、斯坦福大学、加州洛杉矶大学、伯克利大学、英国华威大学、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学习访问。专长领域:企业学、英国华威大学、加拿大马尼托巴大学学习访问。专长领域:企业员工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薪酬福利设计、绩效考核理论员工关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薪酬福利设计、绩效考核理论与技术、劳动关系和劳动法。与技术、劳动关系
3、和劳动法。n曾曾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质量报社、中国科学院国科控股集团为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中国质量报社、中国科学院国科控股集团公司、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北京军区总医院等多家单位提供劳动公司、中国有线电视网络公司、北京军区总医院等多家单位提供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整合制度设计、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绩效考核和薪酬关系和人力资源整合制度设计、人员分流安置方案、绩效考核和薪酬体系设计。为多家跨国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在合并、重组或出现亏损体系设计。为多家跨国公司及大型国有企业在合并、重组或出现亏损时,制订裁员或人员转移方案。为华信惠悦、中国电信、中国移动通时,制订裁员或人员转移方案。为华信惠悦、中国电信
4、、中国移动通讯、中国人寿、中国联通、国家邮政局、中国建设银行、南方航空、讯、中国人寿、中国联通、国家邮政局、中国建设银行、南方航空、三星集团、三星集团、NECNEC等数百家企业提供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和管等数百家企业提供劳动关系和人力资源管理培训和管理咨询。理咨询。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1 1 1 1、劳动、人事争议日益、劳动、人事争议日益、劳动、人事争议日益、劳动、人事争议日益增多,单位败诉比例增多,单位败诉比例增多,单位败诉比例增多,单位败诉比例居高不下居高不下居高不下居高不下2 2、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审、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理案件的依据。3 3、举证责任的
5、要求举证责任的要求1 1、劳动争议日益增多、劳动争议日益增多n从从19941994年到年到20022002年年8 8年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年间全国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平均每年仲裁委员会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平均每年增长增长34.09%34.09%n涉及人数每年递增涉及人数每年递增31.63%31.63%n集体劳动争议平均年增长率也达到集体劳动争议平均年增长率也达到31%31%。劳动者提起申诉的比例大,且胜诉劳动者提起申诉的比例大,且胜诉率高率高n19961996年至年至20012001年年6 6年间全国平均年间全国平均92%92%的争议的争议案件由劳动者提起,由雇主提起申诉的案案
6、件由劳动者提起,由雇主提起申诉的案件比例仅件比例仅为为6%6%n从案件处理结果看,自从案件处理结果看,自19951995年至年至20012001年年7 7年年间,劳动者胜诉的比例平均为间,劳动者胜诉的比例平均为52%52%,雇主胜,雇主胜诉的比例平均诉的比例平均为为16%16%,双方部分胜诉的比例,双方部分胜诉的比例平均平均为为29%29%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n2 2、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规章制度可以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n要求企业制定、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要求企业制定、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n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1919条,用人单位根条,用人单位根据
7、劳动法据劳动法第第4 4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条之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的依据。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的依据。n(20012001年年3 3月月2222日)日)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3 3、举证责任的要求举证责任的要求 民事案件证据规则,以及民事案件证据规则,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解释免除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规定:
8、免除了劳动者的举证责任,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主要内容主要内容n劳务派遣对用工制度的影响劳务派遣对用工制度的影响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招聘机制的影响对招聘机制的影响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培训机制的影响对培训机制的影响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用人机制的影响对用人机制的影响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留人机制的影响对留人机制的影响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对裁人机制的影响
9、对裁人机制的影响n集体合同的相关新规定及对集体合同的相关新规定及对HRHR的影响的影响n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的技巧预防和处理劳动纠纷的技巧劳动合同法制定背景劳动合同法制定背景n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已于已于20072007年年6 6月月2929日审议通过,共日审议通过,共8 8章章9898条。作为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条。作为我国第一部对劳动合同进行规范的法律,针对当前劳动用工领域存在的不良现象,法律,针对当前劳动用工领域存在的不良现象,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加大了对劳动者的保护力度。劳动合同立法存在重大分歧劳动合同立法存在重大分歧n既有立法思路和指导原则既有立法思路和指导原则的争论,
10、又有具体法条的的争论,又有具体法条的争论;争论;n既有劳动标准高低之争,既有劳动标准高低之争,又有法律性质之争;又有法律性质之争;n既有适用范围方面的争论既有适用范围方面的争论(非正规就业,事业单位)(非正规就业,事业单位),也有立法执法方面的争,也有立法执法方面的争论。论。立法目的的争论立法目的的争论n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n劳动合同立法要向劳动合同立法要向“弱势群
11、体弱势群体”倾斜;劳动合同倾斜;劳动合同立法不能立法不能“偏袒偏袒”劳动者。劳动者。n理念:法律应当保护劳动者。但应具体讨论:劳理念:法律应当保护劳动者。但应具体讨论:劳动者的利益是什么?通过什么方式保护?保护到动者的利益是什么?通过什么方式保护?保护到什么程度?(平衡)什么程度?(平衡)适用范围的争论适用范围的争论n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
12、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n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n一、劳务派遣对用工制度的影响一、劳务派遣对用工制度的影响n1 1、用工制度的发展变、用工制度的发展变化化n2 2、劳动关系与劳务关、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人力资源外包系:人力资源外包n3 3、劳务派遣的新规定、劳务派遣的新规定及其对及其对HRHR的影响的影响用工制度的发展变化:劳务派遣新规定用工制度的发展变化:劳务派遣新规定n固定用工制度固
13、定用工制度n19861986年年劳动合同制劳动合同制n19951995年年全员劳动合同管理全员劳动合同管理n20072007年年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n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直接实现劳动过程,间接实现劳动过程。大量的是直接形式,部分是间接形式,如大量的是直接形式,部分是间接形式,如劳务输出,借调等。劳务输出,借调等。n劳务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劳务关系:两个或两个以上平等主体之间就劳务事项进行等
14、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主体不确定,形式多样。种经济关系。主体不确定,形式多样。关于劳务派遣关于劳务派遣明明确确劳劳务务派派遣遣单单位位、用用工工单单位位和和被被派派遣遣劳劳动动者者三三方方权权利利义义务务出出发发,对对劳劳务务派派遣遣设设专专节节作作如如下下规规定定:(1 1)劳劳务务派派遣遣单单位位是是本本法法所所称称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应应当当履履行行用用人人单单位位对对劳劳动动者者的的全全部部义义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务。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2 2)接接受受
15、以以劳劳务务派派遣遣形形式式用用工工的的单单位位应应当当履履行行下下列列义义务务:(一一)执执行行国国家家劳劳动动标标准准,提提供供相相应应的的劳劳动动条条件件和和劳劳动动保保护护;(二二)告告知知被被派派遣遣劳劳动动者者的的工工作作要要求求和和劳劳动动报报酬酬;(三三)支支付付加加班班费费、因因绩绩效效应应当当给给予予的的奖奖金金;(四四)对对在在岗岗被被派派遣遣劳劳动动者者进进行行工工作作岗岗位位所所必必需需的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建立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3 3)劳劳务务派派遣遣单单位位派派遣遣劳劳动动者者应应当当与与用用工工单单位位签
16、签订订劳劳务务派派遣遣协协议议。用用工工单单位位应应当当根根据据工工作作岗岗位位的的实实际际需需要要与与劳劳务务派派遣遣单单位位确确定定派派遣遣期期限限,不不得得将将连连续续用用工工期期限限分分割割签签订订数数个个短短期期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4 4)劳劳务务派派遣遣单单位位有有义义务务将将劳劳务务派派遣遣协协议议的的内内容容告告知知被被派派遣遣劳劳动动者者。劳劳务务派派遣遣单单位位不不得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5 5)被被派派遣遣劳劳动动者者享享有有同同工工同同酬酬的的权权利利;有有权权参
17、参加加或或者者组组织织工工会会,维维护护自自身身合合法法权权益益。(6 6)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法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法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7 7)劳务派遣一般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一般应当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8 8)禁止用工单位自设劳务派遣公司,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禁止用工单位自设劳务派遣公司,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对劳务派遣规定的新修改对劳务派遣规定的新修改n对劳务派遣单位规制:对劳务派遣单位规制:n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劳
18、务派遣单位应当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设立,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五十万元。n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动报酬,在无工作期间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报酬。n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用。n对用工单位规制对用工单位规制n用工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不得自设劳务派遣单
19、位,向本单位或者所属单位派遣劳动者。n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培训,建立正常工资调整机用工单位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培训,建立正常工资调整机制。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制。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n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条件和报酬标准执行。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条件和报酬标准执行。n对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规定对被派遣劳动者权利规定n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依法参加或者组织工会;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n劳务派遣岗位限制:一般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被派遣劳动劳务派遣岗位限
20、制:一般是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被派遣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者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联系与区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的联系与区别n联系: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都与用人单位存在联系:都是用人单位的职工,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n区别:区别:n1 1、劳动合同的形式:一个月以内的小时工可以口、劳动合同的形式:一个月以内的小时工可以口头合同。头合同。n2 2、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的工作时间:n3 3、劳动者待遇:、劳动者待遇:n4 4、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缴纳的管理:、劳动关系与社会保
21、险缴纳的管理:2 2个以上劳个以上劳动关系;管理宽松;保险自己办。动关系;管理宽松;保险自己办。对非全日制对非全日制用工用工的规定:的规定:n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 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累计不超过2424小时的用工形式。(小时的用工形式。(6868条)条)n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
22、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n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不得约定试用期。n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不支付经济补偿。工不支付经济补偿。n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低小时工资标准。(7272条)条)n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二、二、合同法合同法对
23、招聘机制的影响对招聘机制的影响n招聘告知权招聘告知权n合同期限合同期限n事实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n试用期试用期n合同条款合同条款n劳动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劳动合同的无效与可撤销解读1 1、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n第八条第八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
24、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当如实说明。n19951995年劳动法没有涉及有关告知权的相关内容。年劳动法没有涉及有关告知权的相关内容。解读 2 2、合同期限合同期限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n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劳动合同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工作为期限3 3种。种。n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
25、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n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者以书面形式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终止条件的劳动合同。动合同。n9595年劳动法对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年劳动法对劳动合同期限的规定n有固定期限合同有固定期限合同n无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n以完成一定工作为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期限的合同n问题问题n对对劳动法劳动法2020条的条的理解问题。理解问题。n现行规避法律的做法。现行规避法律的做法。n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正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正确、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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