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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质量认证中国质量认证CQC/CCCCQC/CCC基础知识培训基础知识培训Entech Manufacturing(Shen zhen)Led.李翠芳李翠芳 2010-11-18第一部分第一部分CCCCCC产品认证介绍产品认证介绍认证的区别认证的区别CCCCCC:强制性认证:强制性认证 CQCCQC:自愿性认证:自愿性认证ISOISO:国际标准化体系认证:国际标准化体系认证产品认证的获证要求产品认证的获证要求认证模式:认证模式:型式试验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获证后监督 企业在进行工厂评审时,其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必企业在进行工厂评审时,其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必须符合电子电器类
2、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须符合电子电器类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规定。能力要求的规定。认证模式的四个基本要素认证模式的四个基本要素初始初始工厂工厂检查检查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检查的内容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和和产品一产品一致性检查致性检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家用电器工厂质量控家用电器工厂质量控制检测要求制检测要求产品一致性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1 1)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技)认证产品的铭牌和包装箱上所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技术参数、型号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术参数、型号与型式试验报告上所标明的应一致;2
3、 2)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为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认证产品的结构(主要为涉及安全与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应与型式试验时的样机一致;应与型式试验时的样机一致;3 3)认证产品所用的安全元器件、重要零部件和材料对电磁兼)认证产品所用的安全元器件、重要零部件和材料对电磁兼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容性能有影响的主要零部件应与型式试验时申报并经认证机构所确认的一致。在工厂检查时,对产品安全和电磁兼容性构所确认的一致。在工厂检查时,对产品安全和电磁兼容性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能可采取现场见证试验。年度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认证机构在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时,应与工厂确定监认证机构
4、在进行正常监督检查时,应与工厂确定监督日期。工厂应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并有获证产品。督日期。工厂应保证生产正常进行,并有获证产品。同一生产场地、不同制造商,均应接受监督检查。同一生产场地、不同制造商,均应接受监督检查。特殊监督原则上采取不预先通知被检查方的方式进特殊监督原则上采取不预先通知被检查方的方式进行。行。持证人应在规定的周期内接受监督,否则按不能接持证人应在规定的周期内接受监督,否则按不能接受监督处理受监督处理 年度监督检查年度监督检查的内容的内容 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获证产品一致性检查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的内容与工厂初始检查时的产品一致性检查内容基本相同。此外,还应检查检查
5、内容基本相同。此外,还应检查“CCC”“CCC”标志和认证证标志和认证证书的使用情况书的使用情况。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获证后监督的方式采用: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复查+认证产品认证产品一致性检查,必要时可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检测。一致性检查,必要时可抽取样品送检测机构检测。由认证机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审由认证机构根据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对工厂进行监督审查。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规定的第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规定的第3 3、4 4、5 5、9 9条是每条是每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次监督复查的必查项目,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其他项目可以选查,每4 4年内至少年内至少
6、覆盖要求中的全部项目。覆盖要求中的全部项目。变更申请变更申请 获证后的产品,如果其产品中的元器件的规格、获证后的产品,如果其产品中的元器件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或涉及整机安全型号、技术参数等、或涉及整机安全/电磁兼容的设电磁兼容的设计、电气结构、发生变更,以及认证证书的相关信计、电气结构、发生变更,以及认证证书的相关信息、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批息、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应向认证机构提出变更批准准/备案的申请。备案的申请。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介绍介绍1.1.职责和资源职责和资源2.2.资源资源3.3.文件和记录文件和记录4.4.采购和进货检验采购和进货检验
7、5.5.产品开发、生产过程控制和检验产品开发、生产过程控制和检验6.6.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7.7.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检验试验仪器设备8.8.不合格品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9.9.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认证产品的一致性10.10.包装、搬运和储存包装、搬运和储存应建立的文件化程序包括:1.1.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程序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程序 2.2.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3.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4.4.原材料供应商控制程序原材料供应商控制程序 5.5.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程序原材料检验或验证程序 6.6.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程序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程序 7.7.
8、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8.8.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产品一致性)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产品一致性)应保存的质量记录:应保存的质量记录:1.1.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2.2.关键零部件检验或验证记录关键零部件检验或验证记录3.3.原材料确认检验记录原材料确认检验记录4.4.例行检验记录和确认检验记录例行检验记录和确认检验记录5.5.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校准记录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校准记录6.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记录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运行检查记录7.7.对检验设备功能失效所采取的调整措施记录对检验设备功能失效所采取的调整措施记录8.8.不
9、合格品处置记录不合格品处置记录工厂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工厂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b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d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 构确认,不加贴强
10、制性认证标志。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一、一、任命责任人任命责任人二、二、资源资源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LQCIQCPQCQALQCIQCPQCQA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备的环境。三、三、文件记录控制文件记录控制(1 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
11、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等的规定。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其
12、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三、文件记录控制三、文件记录控制(2 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和资料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和资料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a 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b b)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期使用;c 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
13、理的文件化程序,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的证据。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三、文件记录控制三、文件记录控制(3 3)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获证产品的档案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获证产品的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证书、检测报告、初次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证书、检测报告、初次/年年度监督工厂检查报告、产品变更度监督工厂检查报告、产品变更/扩展批准资料、扩展批准资料、年度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年度监督检查抽样检测报告等(原件或复印件)。四、供应商的控制四、供应商的控制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
14、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五、五、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验证验证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以确保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关确保关键元
15、器件和材料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要求。工厂应保存关键件检验或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六、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六、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4.1 4.1 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备相应的
16、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4.2 4.2 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境满足规定的要求。4.3 4.3 可行时可行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进行监控。4.4 4.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的制度。4.5 4.5 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
17、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工厂应在生产的适当阶段对产品进行检验,以确保产品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及零部件与认证样品一致。七、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七、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1)(1)工厂工厂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应制定并保持文件化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以验证,以验证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检验程序中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法、判定等。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并应保存检验记录。具体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执行。要求应满足相应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执行。例行检验例行检
18、验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是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生产线上的产品进行的100%100%检检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验,通常检验后,除包装和加贴标签外,不再进一步加工。确认检验确认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标准要求进行的抽样检验。七、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七、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2)(2)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应按如下要求进行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应按如下要求进行 液体加热器液体加热器GB4706.1GB4706.1GB4706.19GB4706.19接地电阻接地电阻一次一次/半年半年(27.5)(27.5)(附录中方法一附录
19、中方法一)电气强度电气强度一次一次/半年半年(13.3)(13.3)(附录中方法二附录中方法二)泄漏电流泄漏电流一次一次/半年半年(13.2)(13.2)(附录中方法三附录中方法三)输入功率和输入功率和电流电流一次一次/半年半年(10)(10)标志标志一次一次/半年半年(7.1)(7.1)八、八、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校准和检定检验试验仪器设备、校准和检定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用于检验和试验的设备应定期校准和检查定期校准和检查,并满足检验试验,并满足检验试验能力。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能力。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能操作规程,检验人员应能按操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设备按操
20、作规程要求,准确地使用仪器设备。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用于确定所生产的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基准。对自行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基准。对自行校准的,则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准则和校准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周期等。设备的校准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人员方便识别。应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应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九、九、运行检查运行检查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对用于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的设备除应
21、进行日常操作检查外,还外,还应进行运行检查应进行运行检查。当当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发现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应能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对这些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应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设备功能失效时需采取的措施。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运行检查结果及采取的调整等措施应记录。十、十、不合格品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工厂应建立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内容应包括不合格品的标识方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品的标识方
22、法、隔离和处置及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施。经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应重新检测。对重要部对重要部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保存对不合格件或组件的返修应作相应的记录,应保存对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品的处置记录。十一、十一、内部质量审核内部质量审核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内部质量审核程序,确保质量质量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体系的有效性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并记录内部审,并记录内部审核结果。核结果。(对认证产品从零件变更、在库关键零件、成品(对认证产品从零件变更、在库关键零件、成品进行抽样验证符合性与一致性)进行抽样验证符合性与一
23、致性)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诉,对工厂的投诉尤其是对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诉,应保存记录,并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应保存记录,并应作为内部质量审核的信息输入。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应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进行记录。进行记录。十二、十二、认证产品的一致性认证产品的一致性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工厂应对批量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合格的产品的一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致性进行控制,以使认证产品持续符合规定的要求。工厂应建立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产工厂应建立产品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结构等影响
24、产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品符合规定要求因素的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的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变更(可能影响与相关标准的符合性或型式试验样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机的一致性)在实施前应向认证机构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执行。准后方可执行。第二部分第二部分CCCCCC标志使用的规定介绍标志使用的规定介绍一、认证标志使用前提一、认证标志使用前提 列入目录的产品列入目录的产品,必须获得国家认证认可,必须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认证机构(以下简称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在认证有效期内,
25、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在认证有效期内,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认证标志。符合认证要求,方可使用认证标志。二、二、CCC标志介绍标志介绍三、三、认证标志分类认证标志分类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认证标志分为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一)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其规格标准见表一和图三。(一)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分为五种,其规格标准见表一和图三。图三图三 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认证标志图案比例图。(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一的规定不同,但必须(二)非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规格与表一的规定不同,但必须 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寸成线性比例。与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尺
26、寸成线性比例。四、认证标志的颜色四、认证标志的颜色(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标准规(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标准规 格认证标志(以下简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格认证标志(以下简称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 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标志)的颜色为白色底版、黑色图案;(二)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二)如采用印刷、模压、模制、丝印、喷漆、蚀刻、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雕刻、烙印、打戳等方式(以上各种方式在以下 简称印刷、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简称印刷、模压)在产品或产品铭牌上加施认证 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
27、品外观或铭牌标志,其底版和图案颜色可根据产品外观或铭牌 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总体设计情况合理选用。五、五、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 获得认证的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获得认证的产品使用认证标志的方式可以根据产品特点按以下规定选取:选取:(一)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外体(一)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必须加施在获得认证产品外体 规定的位置上;规定的位置上;(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的,该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二)印刷、模压认证标志的,该认证标志应当被印刷、模压在铭牌 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或产品外体的明显位置上;(三)
28、在相关获得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认证标(三)在相关获得认证产品的本体上不能加施认证标志的,其认证标 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志必须加施在产品的最小包装上及随附文件中;(四)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必(四)获得认证的特殊产品不能按以上各款规定加施认证标志的,必 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须在产品本体上印刷或者模压“中国强制认证中国强制认证”标志的特殊式标志的特殊式样。样。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获得认证的产品可以在产品外包装上加施认证标志。六、认证标志的制作、申请和发放六、认证标志的制作、申请和发放 统一印制的标
29、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制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制作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 员会指定的印制机构承担。员会指定的印制机构承担。认证标志的印刷、模压设计方案应当由认证标志的申请人向国家认证标志的印刷、模压设计方案应当由认证标志的申请人向国家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机构(以下简称指定的机构)提 出申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出申请,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批后,方可自行制作。认证标志的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申请使用(一)申请人必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一)申请人
30、必须持申请书和认证证书的副本向指定的机构申请使 用认证标志;用认证标志;(二)申请人以函件或者电讯方式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必须向指(二)申请人以函件或者电讯方式申请使用认证标志的,必须向指 定的机构提供申请书、认证证书副本的书面或者电子文本,申定的机构提供申请书、认证证书副本的书面或者电子文本,申 请使用认证标志。请使用认证标志。申请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申请人申请使用认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统一印制的标 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准规格认证标志的工本费或者模压、印刷认证标志的监督管理费。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
31、发放。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认证标志由指定的机构发放。七、七、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建立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一)建立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 实记录和存档;实记录和存档;(二)保证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二)保证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三)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三)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四)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四)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 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利用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
32、五)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五)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 证机构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证机构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第三部分第三部分相关法律法规说明相关法律法规说明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国家认监委统一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国家认监委统一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以下简称认 证证书)的格式、内容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证证书)的格式、内容和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以下简称认证标 志)的式样、种类。志)的式样、种类。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认证证书应当包
33、括以下基本内容:认证证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一)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一)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二)产品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地址;(二)产品生产者(制造商)名称、地址;(三)被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需要时);(三)被委托生产企业名称、地址(需要时);(四)产品名称和产品系列、规格、型号;(四)产品名称和产品系列、规格、型号;(五)认证依据;(五)认证依据;(六)认证模式(需要时);(六)认证模式(需要时);(七)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七)发证日期和有效期限;(八)发证机构;(八)发证机构;(九)证书编号;(九)证书编号;(十)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十)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总局第11
34、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认证证书有效期为认证证书有效期为5年年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使用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在认证证书有 效期届满前效期届满前90天内申请办理。天内申请办理。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获证产品及其销售包装上标注认证证书所含内容的,应当 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并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识标注与认证证书的内容相一致,并符合国家有关产品标识标注 管理规定。管理规定。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
35、志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委托人应当向认证机构申请认证证书的 变更变更,由认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由认证机构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一)获证产品命名方式改变导致产品名称、型号变化或者获证产品的生产者、生产企(一)获证产品命名方式改变导致产品名称、型号变化或者获证产品的生产者、生产企 业名称、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核实后,业名称、地址名称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构核实后,变更认证证书;变更认证证书;(二)获证产品型号变更,但不涉及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内部结构变化或者获证产品减(二)获证产品型号变更,但不
36、涉及安全性能和电磁兼容内部结构变化或者获证产品减 少同种产品型号的,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变更认证证书;少同种产品型号的,经认证机构确认后,变更认证证书;(三)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三)获证产品的关键元器件、规格和型号,以及涉及整机安全或者电磁兼 容的设计、容的设计、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的,经结构、工艺和材料或者原材料生产企业等发生变更的,经 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认证机构重新检测合格 后,变更认证证书;后,变更认证证书;(四)获证产品生产企业地点或者其质量保证体系、生产条件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四)获证产品生产企业地点或者其质量保证
37、体系、生产条件等发生变更的,经认证机 构重新工厂检查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构重新工厂检查合格后,变更认证证书;(五)其他应当变更的情形。(五)其他应当变更的情形。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注销注销认证证书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并对外公布:(一)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续使用的;(一)认证证书有效期届满,认证委托人未申请延续使用的;(二)获证产品不再生产的;(二)获证产品不再生产的;(三)获证产品型号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三)获证产品型号已
38、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者禁止生产的产品目录的;(四)认证委托人申请注销的;(四)认证委托人申请注销的;(五)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五)其他依法应当注销的情形。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规定的期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规则规定的期限暂停暂停认认 证证书,并对外公布:证证书,并对外公布:(一)产品适用的认证依据或者认证规则发生变更,规定期限内产品未符合变(一)产品适用的认证依据或者认证规则发生变更,规定期限内产品未符合变 更要求的;更要求的;(二)跟踪检查中发现认证委托人违反认证规
39、则等规定的;(二)跟踪检查中发现认证委托人违反认证规则等规定的;(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跟踪检查或者跟踪检查发现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三)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跟踪检查或者跟踪检查发现产品不能持续符合认证 要求的;要求的;(四)认证委托人申请暂停的;(四)认证委托人申请暂停的;(五)其他依法应当暂停的情形。(五)其他依法应当暂停的情形。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证机构应当撤销撤销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认证证书,并对外公布:(一)获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一)获证产品存在缺陷,
40、导致质量安全事故的;(二)跟踪检查中发现获证产品与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二)跟踪检查中发现获证产品与认证委托人提供的样品不一致的;(三)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三)认证证书暂停期间,认证委托人未采取整改措施或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四)认证委托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证书的;(四)认证委托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得认证证书的;(五)其他依法应当撤销的情形。(五)其他依法应当撤销的情形。总局第117号令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第三章 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或者认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
41、合认证要求的产品,证书暂停期间,不符合认证要求的产品,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不得继续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营活动中使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 CNCA 2001年第1号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申请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申请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建立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一)建立认证标志的使用和管理制度,对认证标志的使用情况如实记 录和存档;录和存档;(二)保证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二)保证使用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要求;(三)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三)对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四)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四)在广告、产品介绍等宣传材料中正确地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利用 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认证标志误导、欺诈消费者;(五)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证机(五)接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委员会、各地质检行政部门和指定认证机 构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构对认证标志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市场监督检查发现市场监督检查发现CCC标志乱贴,实施标志乱贴,实施320万不等罚款(估价)万不等罚款(估价)第四部分第四部分相关术语讲解相关术语讲解提问时间提问时间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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