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3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模拟题库及答案下载.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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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浙江省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模拟题库及答案下载模拟题库及答案下载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事件】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报价为 240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
2、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A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问题 1
3、: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不妥之处:发包
4、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问题 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二、某泵站枢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进水工程、泵房、出水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等。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 10 万 m3,土方回填 15 万m3,混凝土 2 万 m3。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
5、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渠道工程堤防回填设计压实度为 95%,原设计采用开挖料回填。开工后,由于开挖料不满足回填标准要求,承包人另外选择了 A 料场作为回填料源。事件 2:按照土方回填质量检验标准,每层 100?150m3 取样 1 个。事件 3:由于距离市区较近,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进场后,承包人认为商品混凝土出厂时已经进行出厂合格检验,因此承包人不应再进行检测。事件 4:承包人完成地基承载力试验后,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试验进行平行检测。【问题】1.对事件 1,你认为承包人改变料源后需要做哪些工作?2.对事件 2,你认
6、为监理人土方回填的平行检测至少取样多少个?说明理由。3.对事件 3,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对事件 4,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主要工作包括:对料源进行检测;编制工艺试验方案及进行工艺试验;根据工艺试验结果编制土方回填施工措施计划。问题 2: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每层按 150m3 取样 1 个计算,至少取 50 个试样。问题 3:不妥之处:承包人对商品混凝土不进行试验。理由:采购的中间产品必须要进行试验并合格,方可用于工程。问题 4: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进行平行检测。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地基
7、承载力试验监理人不进行平行检测。三、2013 年 10 月 2 日,承包人 A 与发包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签署一引水渠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同约定:(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331573000 元;工期天数为 730 日历天,工期计算以发包人或其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2)因承包人 A 原因未按确认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3)承包人 A 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开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4)发包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
8、累计支付总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定金额之差的 10%时起扣,每次扣还的金额为每份期中支付证书金额的 15%,直至扣完为止。2014 年 4 月 16 日,经承包人 A 申请,某银行向发包人开具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某银行向发包人承诺:我行保证,我行将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申明乙方(即承包人 A)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的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不超过人民币 66315000 元的全部款项。你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文件。本保函自开具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即发包人)扣完预付款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任何书面索赔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
9、达我行柜台,或者以邮寄、电报等法定方式通知我行。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履约保函中,除关于担保金额和期限与预付款保函有差异,其他内容与预付款保函相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210247 元,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根据本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事件】事件 1:2015 年 10 月 2 日,发包人向承包人 A 发出第二次解约意向函,指出承包人 A 施工组织不力,资源投人不足,且多次无视发包人、监理的赶工指令。如,渠道填筑计划开展 20.6 万 m3,实际完成 9.95 万 m3;7 月、8 月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目
10、标,因为没有合理的增配资源以促进完工。7 月前两周降雨量较大,8 月的气候条件对工作极其有利,却没有好好利用,没有采取加班或增加设备等有效措施补救,相反地,却在裁员和减少设施。直接造成工程完工日期延误。事件 2:2015 年 11 月 3 日,发包人解除了与承包人A 的总承包合同,称“截至今年 10 月,承包人 A 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且大面积停工并辞退工人,在既定工期仅剩 1 个月的现状下,已完全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义务”。事件 3:2015 年 11 月 5 日,发包人基于事件 2 中的原因,向某银行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要求获得预付款保函项下款项66315000 元和履约保函项下款项 2
11、3210247 元款项金额。【问题】1.承包人 A 对于事件 1 中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认为截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不存在施工进度滞后,之后的停工、辞退工人和未完成合同义务等问题均是由于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因此指出发包人对保函没有付款请求权。请问:承包人A 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问题 1:不正确。理由:由该案例背景所描述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可看出,两份保函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诺在发包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同时,保函载明不可撤销、无条件、无需出具任何证明文件。两份保函为独立保函,发包人只要提交了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就具有付款请求权
12、。问题 2:(1)不正确。理由: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扣减预付款保函金额需经结算并经双方确认,预付款的使用与否并非预付款保函扣减的依据。即使预付款全部已经用于该项目,也不能得出预付款保函已经全额扣减的结论,以及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是过程付款而非结算,总包方尚无权将其收到的预付款确认收人,更无权据此主张预付款保函应予减额。工期延误违约金是根据基础合同约定而进行计算的,但独立保函的索赔金额,无须考虑基础交易下,保函申请人因违约须赔偿的保函受益人损失金额。否则,将有悖“先赔付,后争议”的基本审理原则。(2)预付款的作用是减轻承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的资金压力
13、,其性质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四、某大型渠道工程,主要工程量为土方开挖、土方回填、混凝土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渠道深基坑开挖前,施工单位编制了深基坑开挖专项施工方案。事件 2:施工单位对渠道防渗材料土工膜进行了见证取样。事件 3:渠坡抗滑桩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对抗滑桩地质情况进行了地质编录。事件 4:该项目中的粗骨料由发包人提供,粗骨料进场后,承包人拒绝对粗骨料进行
14、检测而直接使用,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提供的粗骨料质量应由发包人负责。【问题】1.请简述事件 1 中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2.请简述事件 2 中见证取样程序。3.事件 3 中,地质编录工作程序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4.事件 4 中,承包人的说法是否正确?请说明理由。5.事件 4中,若承包人拒绝检测,请简述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答案】问题 1: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控制程序如下: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论证;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以及总监理工程师核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问题 2:见证取样程序如下:(1)见证取样资料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2)监理人对
15、见证取样进行跟踪并填写见证取样跟踪记录。问题 3:不正确。地质编录工作承包人应报请设代机构(设计单位)进行。问题 4:不正确。对于发包人提供的原材料,承包人也应进行合格性检测。问题 5:(1)监理人应下发监理通知,指示承包人进行检测。(2)若承包人未按监理机构的指示进行检测,监理机构可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承包人应为此提供一切方便并承担相应费用。五、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C8 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
16、C8 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 2017 年 5 月 25日至 2017 年 6 月 1 日期间无法施工,C8 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 8 天,承包人提出索赔。事件 2:该工程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 2017 年 6 月正式开工,2017 年 7 月 3 日 16 时,在对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 J34+616 进行 3m 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 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 125L/min 的任何 10m 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
17、注(加人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 年 7 月11 日 20 时开始灌浆,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 时 20 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 2017 年 7月 16 日 16 时涌水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2.7 万元、设备闲置费用 18.8 万元、水泵排水费用 5 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 万元、洞内照明增加 2000 元等费用合计 27.7 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 万元费用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事件 2 的利润 1 万
18、元,合计 29.2 万元经济索赔和 21 天工期索赔申请。【问题】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应当如何处理事件 1 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答案】问题 1:根据合同条款第2.3 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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