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七篇.docx
《2023年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七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七篇.docx(40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2023年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七篇党的组织建设,是指党的组织制度、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干部、党的纪律、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组等内容。主要包括民主集中制建设、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内容。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1摘要恐怖主义是一种以暴力形式使人们产生恐惧感从而达到某种政治目标的手段和行为,被人们称为“政治瘟疫”。随着国际和国内的恐怖主义的蔓延和发展,反恐成为武警部队重要任务之一。而反恐财务保障有力与否直接关系到反恐任务的成败,只有做好反恐财务保障工作,切实做到“保障有力”,反恐任务才能得以顺利圆
2、满完成。因此,加强反恐财务保障已成为当务之急。关键词反恐财务保障经费一、反恐财务保障特点(一)经费准备时间短由于恐怖主义在发动恐怖袭击时,其地点、时间、规模、强度都具有不确定性,一旦发生就要求部队反映迅速、行动果断,赶往事发现场,追捕恐怖分子,控制混乱局面恢复正常秩序。如美军在阿富汗的反恐战争准备时间不足一个月,俄军两次车臣反恐战争和俄罗斯人质事件基本上都是急促应战。这就要求财务部门在短时间内筹措到部队所需要的大量现金;另一方面,部队在开进途中和到达预定地域,由于受到客观条件的限制,给部队的经费保障工作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二)经费保障范围广由于恐怖主义实施恐怖袭击的手段具有多样性,如劫机、暗杀
3、、毒气袭击、绑架袭击以及自杀性爆炸等;在袭击的目标的选择上具有广泛性,如党政要员、宗教领袖、社会名流、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交通命脉等。这就要求参战部队行动快、机动性强,特别是部队参战以后,要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有效措施,果断处置,坚决打击。这就要求财务部门根据作战环境和任务变化及时调整部署,采取各种保障措施给予足够的经费保障。(三)经费结算难度大时间的突发性和部队受领任务的突发性,决定了经费保障的紧迫性,环境的多变性,带来了经费结算的复杂性。部队执行任务容易产生独立性和随意性,经费开支范围的扩大,标准经费的不足和不宜控制的弹性经费实际开支的增加,机关事业部门之间,事业部门和部队之间的经费交叉错位
4、,都增加了经费结算手续的复杂程度。(四)资金安全风险高俄军在第一、二次车臣反恐作战中,其后勤保障部队多次受到恐怖分子的袭击。分析可知,恐怖组织十分注意袭击反恐力量的后勤保障资源;尤其当急需资金,很可能袭击反恐力量的财务部门。此外,恐怖分子还刻意制造社会混乱,从而影响国家经济增长,可能导致经济滑坡,它将严重削弱国家反恐战争的潜力,使反恐经费的筹措困难。二、反恐财务保障的组织实施根据反恐财务保障经费准备时间短、经费保障范围广、经费结算难度大、资金安全风险高的特点,应从以下几方面来组织实施反恐财务保障。(一)制定财务保障预案制度预案应做好以下预测:一是对任务的预测。包括部队可能担负的作战任务、行动方
5、向、作战领域、可能采取的作战样式、战中可能调整的作战计划,以及财务保障能力等。二是对决心的预测。包括对军首长决心、上级保障力量使用方法、联勤机构开设时机、地点以及本级后勤保障决心的比较和选择。三是对战况的预测。如战斗进程、部队战时的经费物资消耗以及对财务的需求等。四是对困难的预测。从最困难最复杂的情况考虑,预想多种情况。在此基础上,将预测的各种情况进行汇总、论证、分析、疏通,使财务保障预案“数字化”。在制定财务保障预案的方法上,应根据部队驻地情况,推断可能发生的恐怖活动类型、规模及危害程度等情况,结合可能的战场实际,制定多种保障预案,把平时准备、临战准备和战中准备结合起来,使其严密、周全、灵活
6、,体现横向联系上相互配套,业务纵深上相互衔接,不能在任何一个保障细节上出漏洞。(二)搞好现金储备反恐财务保障最具体的工作就是做好经费的及时供应,保证部队在遂行任务时得到源源不断的补充。如果失去了经费供应的及时性和连续性,部队就会处于被动局面。一旦发生恐怖事件,各级财务部门应迅速启动保障机制,按照制定的相关规定,提取现金增加储备,迅速通知参战部队经费供应的途径和方式,对随身携带的、上级供应的、联供代储的、下级单位的战备现金做到心中有数,保障自如。(三)强化应急保障训练应急保障训练是提高快速反应能力的有效途径。各级后勤部门要组织财务人员经常开展应急财务保障训练,根据不同情况制定地财务保障方案,把业
7、务训练和军事训练、基础训练和突击保障训练有机地结合起来,要从本单位、本部门地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进行反恐经费保障演练,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保障预案,达到以训为战的目的,使保障能力有效地形成战斗力。(四)建立完善反恐财务应急保障力量反恐财务的应急保障要有实体,有实案,有实力,可利用现有财务保障机构,分级、分层次构建应急保障力量。达到一声令下,不用提前委派,不用临战训练,不用提前筹措,不用临阵协调,即可实现应急保障。一是要成立战时临时财务保障领导小组。其主要任务是协调军队内部之间,军队与地方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随时搞好反恐作战时的军事财力筹措,并统一计划,合理安排经费的开支核算,保持财力保障的及时性
8、和连续性。二是充分做好军地双方的协调工作。战时经费物资的保障工作离不开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的配合与支援。地方财政金融部门应成立相应的财力支前组织,以确保对作战部队实施持续不断的经费物资保障。三是成立应急经费物资保障小组。当供应站被毁,联系切断,参战部队筹措经费遇到困难时,由其负责强送现金和物资。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2第一条按照上级关于做好近期维稳工作的要求,公司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值班制度。第二条公司实行领导有领导负责带班,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由安环科办公室具体负责编制干部职工轮流值班表,并做好值班协调。并负责值班情况的督促检查。第三条值
9、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坚守岗位,不准擅自脱岗,必须坚持24小时在岗。值班人员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出请假的,由安环科办公室负责人另行安排人员进行替补。第四条值班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觉*和安全意识,认真做好公司内部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第五条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做好来电来访登记工作,确保联络畅通,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送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作出相应的处理。第六条值班人员需认真做好交接班登记,值班情况在当日未处理完的,需向接班的值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的同志必须按照交班人员的交待继续完成。第七条如因值班人员撤离值班岗位或因带班领导处置不力,造成维稳信息情况漏记、漏报,未及时处理而
10、酿成重大影响、后果严重的维稳事件,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反恐专项经费保障制度3一、幼儿园财产必须具备有效的适用性,计划添置调拨财产必须适用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对具有复、长期使用的财产,应当注意保养维修,延长使用期。二、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有计划地充实与更新教学设备,根据需要与可能不断添置各类财产。三、养成幼儿爱护公物的的良好习惯,抵制各种侵犯公共财产的行为,减少和避免财产的损失,维护财产的安全,损坏公物要赔偿。四、加强财产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工管理,层层负责,合理调配,管理结合,物尽其用”的原则。遵守制度,责任到人,对低值易耗品,幼儿园也要加强管理。严格按
11、照贵州省中小学物资管理暂行办法管理幼儿园各类财产。五、每年按时进行财产清查,做到、帐实相符,对盘盈亏的,查明原因,按规定入帐。对损坏的财产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领导批准。贵重的应由主管部门批准后,再做妥善处理。六、财产管理人员,调动或调离,要将经管的财产逐一清点造册。帐实相符后,向接办人员逐一交待清楚,双方在清查表上签字,并由财产主管负责人监交。幼儿园经费保障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发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国家教育部发学校财务制度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
12、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第三条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第二章学校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人员第四条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学校在统一财经政策、统一预算管理、统一财务规章制度、统一资源调配、统一财会业务
13、领导的前提下,根据事权与财权相结合的原则,学校在校内部分单位设立二级财务机构。第五条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第六条校财务处作为学校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长和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会计工作,财务处的主要职责:1、负责制定全校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和管理办法,拟定校内财经政策,参与学校经济方面的决策。2、负责组织编制学校年度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负责完成决算工作。3、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合理配置学校资源。4、负责全校的财务收支和收费管理,负责事业性支出的校内价格的制定和审批。5、负责全校的国有资产管理和清产核资工作。6、负责对
14、二级财会机构的业务领导和监管工作。7、积极开展会计核算,提高会计工作质量。严格控制各项开支,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8、负责校内的财务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校内经济秩序,维护学校财经纪律。9、负责全校各单位的会计人员的业务管理工作。10、其他财务与会计工作。第七条学校根据综合管理和财会业务的需要,在校内相应单位和部门设立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为校财务处的派驻机构,其财会人员由财务处委派,其财会业务受财务处的统一领导、指导和监管。二级财务机构的设立由校财务处提出,经分管人事和财务的副校长会商同意后报学校校长办公会审批。第八条学校按照会计法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校财务处和二级财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
15、员。学校财务处正职的任免应事先征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副职的任免应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学校的财会人员归口财务处统一管理。财会人员的调入、调出、考评、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由校财务处会同人事处办理。全校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业务考核、奖惩、继续教育等统一由校财务处组织实施。第九条全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专职或兼职财务会计工作。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职业道德,树立严谨的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学校财会人员应当定期参加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会计理论水平
16、、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学校财会队伍应保持相对稳定。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在规定期限内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十条学校财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程序、要求进行财会工作。对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出现的违法行为,应当依照会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学校财务处、二级财务机构、校科技产业(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离职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校内财会人员的聘任实行回避制度。各单位责任人、财会主管人员的亲属不得担任本单位的会计和出纳工作,同一单位内的会计和出纳也不得是亲属。需要回避的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第三章学校预算管理
17、第十一条学校财务预算是指学校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而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编制预算必须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总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原则;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注重效益、勤俭节约等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学校预算内、外一切财务收支均须纳入预算范围,由学校统一核算,统一管理。预算外资金必须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第十二条学校预算由校财务处根据学校年度计划和各单位收支计划以及年度收支增减的情况,提出预算建议方案,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后,报江苏省财政厅审核批复后执行。预算一经批准,即对学校财务收支活动具有约束力。第十三条为了维护学校预算方案的严肃性,经批准的预算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18、。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进行调整的,区别情况进行办理。其中:调减预算由财务处直接办理;需要追加预算的,金额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主管财务的副校长审批;金额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含20万元)由校长审批;金额在20万元以上需报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决定。财务处根据审批报告或决议办理预算的调整。第四章学校收入管理第十四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第十五条学校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学校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收入。包括:教育经费拨款、科研经费拨款(纵向)、其他经费拨款(房改经费、医疗经费等)。2
19、、事业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的收入,含学生学费、住宿费、培养费、各种办班收入、实验教学服务收入,成教收入和承接科技项目、开展科研协作、转让科技成果、进行科技咨询所取得的收入和其他收入。3、经营收入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其开展的社会服务取得的收入。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学校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如:附属中小学独立核算单位上缴的收入等。5、其他收入是指学校在上述规定范围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企业利润等。第十六条校内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入交由财务处纳入学校预
20、算,统一管理和核算,校内各单位不得截留、隐瞒、挪用、私分学校收入。学校各项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校财务处,严禁各单位私设“小金库”。第十七条学校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由校财务处审核报经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其他任何单位不得自立收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学校的发票、收据归口校财务处统一管理。财务处按照国家规定领购、登记、保管、使用合法的票据,并根据学校实际需要统一印制或监制校内结算、管理票据。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领购、印制、买卖、代开、转借和销毁票据。学校校办企业其生产经营应使用税务发票,其发票的购买、使用按照税务部门规定办理,按规定
21、可使用行政事业收据和校内收据的除外。第五章学校支出管理第十八条支出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第十九条学校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等。1、事业支出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事业支出的内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支出、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招待费和其他费用。2、经营支出是指学校在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与经营收入应相互配比。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是指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基本建设
22、所发生的支出。学校应在保证事业支出的需要、保持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随年度预算报上级主管部门核批,列入基本建设计划。自筹基本建设资金与国家拨给的基建投资统一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按项目进行核算。自筹基本建设资金单独列支。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进行补助所发生的支出。第二十条学校在开展教学、科研和非独立核算的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按照有关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第二十一条学校在有关部门取得的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按要求单独核算,并定期报告资金的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报送专
23、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有关部门的检查、验收。第二十二条学校应建立健全财务支出审批制度,按不同的经费支出类别和金额大小分级审批。学校的各类开支应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校各级财务部门和单位应根据预算确定的项目、范围、支出的额度安排各项开支。对超出预算和无预算的支出,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校内各单位的财务支出审批,应指定一名单位负责人签字,实行专人负责。第二十三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树立勤俭办学的观念,严格控制支出,杜绝浪费现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发生数。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2023 反恐 专项 经费 保障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