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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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反家暴工作是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着家庭和谐、社会稳定,学习啦我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希望对你有用!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1家,对于我们所有人来讲,都是一个温馨的字眼。而和睦、安定的家庭关系,不仅是每个家庭成员人生幸福的重要内容,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随着社会文明程度的不断提升,家庭的和谐与文明也在日渐构成,但家庭暴力在当今社会仍然存在,而且时有发生。家庭暴力作为一个社会公害,不仅直接对家庭成员的身心健康构成严重伤害和威胁,而且还会毁坏每个家庭的稳定和安定,这是与当代文明社会的发展要求背道而驰的。本人从事妇联工作以来,经常接到家庭暴力
2、的投诉案子,我从所接触的家庭暴力案例进行综合的分析,对当前的家庭暴力基本现状、产生原因和主要对策等方面也进行客观的分析,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和现状_妇联余2016年9月在所辖社区开展了家庭暴力调研,发放调研问卷50份,全部收回,合格率为90%。(一)家庭暴力表现形式家庭暴力中,遭受损害的90%为女性,在调研中,发现其形式主要有下面几种:(1)丈夫有外遇,用暴力逼迫妻子离婚;(2)夫妻下岗,经济压力大,殴妻发泄苦闷;(3)丈夫赌博、酗酒引起家庭暴力;(4)丈夫自私、多疑。(二)家庭暴力现状从2016年以来我区妇联信访案件有50余件次,其中出现明显家庭暴力的有17件次。1、
3、从投诉群体来看,以无业妇女、外来妇女为多。而一般在机关事业单位或者大工程企业单位工作的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是极少出现。2、从年龄构造上来看,以35-55岁年龄段的妇女人群为多。其实这个年龄段的家庭也是正好处于婚姻的动乱期,很多因素造成家庭的不稳定。3、从文化层次上来看,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学历在高中下面占81%。由于本身的修养低在家庭中处于劣势,又由于本身学历低,在处理家庭纠纷矛盾经过中缺乏一种合理的方式方法。4、从家庭暴力情节上来看,暴力行为严重,影响较大。今年4月-9月妇联处理的家庭暴力案件中,_社区高焕如女士丈夫酗酒后经常遭到毒打,遍体鳞伤,严重时用菜刀将头部砍伤,缝了30多针,参与调解后
4、丈夫总是老一套,写保证书-和好-打妻儿,反复无常。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我们看到多数施暴者轻者出言不逊、拳打脚踢,重者棍棒铁器相加,十分是男性在酒后出手更是没轻没重,使受害者在肉体和精神上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人身权利遭到严重损害。日常接访中发现,每年都有100%的家庭暴力造成了稍微伤,而造成了轻伤害的10年2例、11年4例、12年3例;造成了重伤害的10年1例、11年1例、12年3例。但因家庭暴力一般持续时间较长,造成的伤害也是多年持续不断的。5、从介入者上来看,家庭暴力施暴者更广泛,大多文化素质较低,76%只要高中下面文化水平,以个体经营者、工人居多,其中不乏无固定职业人员;但近年来高学历层次
5、家庭中的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文化素质、知识水平都较高,国家干部、公司管理人员,这些人都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文化水平,近三年的接访情况看,在虐妻的丈夫中,受过大专以上高等教育的占到了18%。6、从影响上来看,家庭暴力使受害人产生耻辱、恐惧、无价值感等,以致兴趣减弱、胆小怕事、学习和工作能力下降,同时给孩子很多负面影响,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进而影响整个家庭的和谐稳定,成为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2、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发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也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任何家庭暴力不是单一因素作用的结果。只要对家庭暴力现象进行综合的分析与判定,才能够为这些受家庭暴力所害的家庭成员提供各方面的帮助。
6、1、历史原因受传统的文化因素影响。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思想文化对当今的家庭观念还是产生着深远的影响。在人们的头脑意识中,父权和夫权的思想还有很大的市场。2、社会原因受清官难断家务事传统观念的影响,人们往往对家庭暴力的危害性认识缺乏,简单地把它归为家庭纠纷,客观上助长了家庭暴力的肆虐。在接访中,我们发现有80%的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时,直接报110或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还有的妇女到妇联寻求帮助,处理方法也只是批评教育了事,使施暴者愈加肆无忌惮的施行暴力行为,而使诸多受害人投诉无门。社会舆论在法制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化。社会上有相当一部分人错误地以为打老婆应该,谁也管不着,打也没人管,因
7、而,把老婆作为发泄的工具。而妇女这个弱势群体,在遭受家庭暴力后,65%的妇女怕被人笑话、瞧不起等,使她们只能忍气吞声,不能理直气壮地寻求法律帮助。3、经济原因从调研的情况看,74.5%的女性在经济上没有独立性,致使其过分依靠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丈夫,经济地位的不平等,内在地决定了家庭暴力的施行。4、妇女本身原因家庭暴力是男性对女性人权的侵犯,由于妇女本身素质、文化水平、个性心理等原因,很多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之后,顾虑重重,屈尊忍让,遮掩,妥协,一味迁就,本身的软弱和无知、无疑助长了施暴者的气焰,使得施暴者心理上更占优势,胆大妄为。三、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对策与建议(一)宣传教育1、要加大普法宣
8、传力度。我们必须注重改变传统观念、提高社会性别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气氛。通过长期开展普法学习和培训,举办家庭学法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面向妇女、面向家庭、面向社会,广泛宣传;通过定期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家长等教育平台以案讲法,教育社区群众学法、知法、守法,不断加强反家暴宣传的覆盖面和浸透力;通过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5.15国际家庭日等节日即时进行聚焦宣传,组织文艺演出,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等,进行反家庭暴力法律咨询,较好地构成反对家庭暴力、鄙视施暴者的良好气氛。2、要开展文明家庭创立活动。我们要把反家庭暴力工作作为社区平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平安家庭、文明家庭等家庭美德和和
9、谐家庭创立工作严密结合,并融入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立活动中,强化对家庭成员的思想道德教育,倡导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节俭持家、邻里团结的家庭美德,引导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婚恋观,提高家庭成员的文明素质,约束引发家庭暴力的不良行为。(二)救助援助服务1、法律援助。依托各社区设立妇女法律援助站,成立维权志愿者队伍,组建妇女维权法律参谋团,开通妇女维权热线,义务宣传法律知识,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使家庭暴力不再是家务事,让受损害妇女群众咨询有指导,投诉有渠道,求助有人帮。2、经济救助。针对经济不独立的妇女选择远离家庭暴力的同时要面临就业、住所等生存问题的挑战,我
10、们要加强对这些妇女提供技能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鼓励妇女自立自强。使这些妇女能够更好地应对生活和工作上的困难,提高自己生存能力。3、心理疏导。一方面要注重发挥社区(村)妇联组织在家庭暴力矛盾方面的调解和心理疏导作用,做到工作入家入户,对于家庭暴力问题突出的家庭,十分予以关注,发现矛盾及时化解,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我们要通过心理咨询服务等为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提供及时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疏导等服务,进而为引导阳光情绪送上心灵鸡汤。(三)反家庭暴力工作的内涵1、要着力提升妇女法制观念。要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要通过社区的妇
11、女学校,每年组织妇女维权知识培训班,使更多的妇女能够接受法律维权知识培训,切实提高维权意识。2、要着力提升妇女平等地位。尽管市场经济条件下已出现全职太太现象,但我们仍不能忽视经济收益对妇女家庭地位的主导作用。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及农村闲散妇女就业及劳动力转移,增加家庭经济收入,推进家庭和和谐社会安宁,我们要引导中青年妇女实现自己就业和创业。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劳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妇女的劳动技能,并要多方协调企业和相关部门,为妇女就业创业牵线搭桥。3、要着力提升妇女综合技能。家庭暴力有时因女方素质不高引起,因而提升妇女的综合素质,确立新时期家庭主妇的良好形象显得尤为重要。加强对妇女当代文明知识、
12、文化基础知识、家庭教育方法、生活实用科技、健康卫生等诸多领域的培训。与此同时,我们要高度关注外来妇女的培训教育,切实提高外来妇女的综合素质和家庭关系处理能力,切实加强外来家庭的稳定性。妇联反家暴调研报告篇2家庭暴力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家庭的稳定和社会的和谐,十分是近年来一些因家庭暴力而引起的恶性案件也屡见不鲜,使家庭暴力成为全球关注的社会问题,常州市妇联一直将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制止作为妇女维权中关注的重点问题之一,并在此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2021年4月,常州市妇联与常州市社科联将(反家暴综合干涉策略研究)确立为2021年常州市社科攻关课题,希望通过开展课题的调研研究来考虑和探索怎样进一步完善
13、我市反家暴综合干涉体系的建设。为进一步了解我市家暴的现状以及反家暴的详细情况,课题组在2021年5月-2021年7月,深化全市各级妇联、公安、法院、民政局救助站、德安医院等单位,并在此基础上,选取了新北区的新桥镇以及龙虎塘街道作为试验点,在当地妇联、社区的协助下,进行了社区居民反家暴意识的问卷调研活动,并结合新北区妇联推动的反家暴志愿者培训活动,开展了关于反家暴志愿者培训的调研。一、常州市反家暴情况的调研结果(一)各级妇联反家暴调研结果1.家庭暴力普遍存在,且是妇连接访工作中的重要案由。从近期三年我市妇联层面接访情况统计来看,2020年常州市妇连接访1259起,其中家庭暴力事件205起;202
14、1年接访893起,其中家庭暴力117起;2021年接访844起,其中家庭暴力169起;2021年1月-6月接访455起,其中家庭暴力67起。由于有些信访事件中为多事由的家庭纠纷,有些含家庭暴力情况的事件登记到婚姻家庭纠纷的其他事由下,所以实际的家庭暴力接访数字应当更高。天宁区妇联2020年接访33起,其中家暴5起,2021年接访28起,其中家暴4起,2021年接访38起,其中家暴8起,2021年1月-5月,接访15起,其中家暴4起。金坛妇联2020年接访109起,其中家暴22起,2021年接访81起,家暴26起,2021年接访75起,家暴15起;三年来镇区妇联共接访156起,其中家暴共63起,
15、占40.4%。戚墅堰区妇联2021年以来共接访25起,其中家暴9起,其中6起为丈夫对妻子施暴,1起受家暴者为儿童,2起受家暴者为老人。2.我市已在妇联的推动和牵头下,初步建立了反家暴系统。我市妇联一直都高度重视家暴问题,在全省率先成立常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以家庭暴力的制止和救济为目的的妇女儿童维权中心、110接警中心、伤情鉴定中心以及庇护中心,为受害人提供相应的服务,在妇联的牵头下,在这些部门和单位的协作与配合下,我市已初步建立了反家暴系统。3.家庭暴力的接访程序仍需进一步规范从课题组调研各级妇联家暴事件接访情况来看,市妇联、区以及辖市区妇联的接访统计都能录入电脑系统,建
16、立了台账资料,但在回访情况登记方面未能全部显示回访情况。而街道、镇这一级妇联在接访登记方面不够统一和规范,无法提供近几年的家庭暴力接访统计数据,回访情况也无台账可查。4.家庭暴力多发多样,在特定家庭中表现更为突出在调研中发现,家庭暴力多发且多样,无论是农村、还是城市,都存在家庭暴力。甚至一些知识分子、公务员中,发生家庭暴力的情况也并不鲜见。当然,一些特定家庭中此类问题更为突出,接访中显示再婚家庭、“闪婚家庭的家庭暴力较为多发。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也较为多样,捆绑、殴打、性侵、泼硫酸、淋开水、纵火、机动车碾压等形式都存在,冷暴力形式在个别接访案例中也有显示。5.受家暴对象中妇女占绝大多数,儿童受家
17、暴现象值得关注在接访统计结果中,来访的大部分为受家暴妇女,也存在老人、儿童等其他家庭成员受家暴而在其他亲属陪同下来访的情况,其中女性受害率达90%以上。值得注意的是,儿童受家暴在妇连接访中固然较为少见,但这主要和儿童缺乏求助能力以及社会普遍以为打孩子是家务事的观念有关,从仅有的几起案例来看,其情节之恶劣,手段之残忍,令人触目惊心。长期受家暴的未成年人,身心的双重受创,不仅影响他们的健康成长,且可能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因而,关注儿童受家暴问题刻不容缓。(二)公安部门反家暴调研结果1.公安110接警中家暴警情多发,报警数量呈上升趋势根据常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提供的接警数据,常州市市区2020年
18、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报警1197起,2021年1145起,2021年1996起,2021年1月-5月1013起,报警总数呈上升趋势。其中绝大部分为夫妻间家庭暴力或纠纷警情,也有少数未成年人报警情况。溧阳市公安局提供的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报警数为2020年6月24日-2021年6月24日,共接获家庭暴力报警829起,而前三年(2020年6月24日-2020年6月23日)的家庭暴力报警数为271起,呈较明显上升趋势。其中,城区报警数为517起,占报警总数的62.36%,农村312起,占报警总数的37.64%。金坛市公安局提供的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报警数中,2021年家暴(含夫妻打架)数为60
19、起,2021年家暴(含夫妻打架)为47起,2021年1月1日-2021年6月23日的报警数为35起。但是,110指挥中心接报警接报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警情数来看,仅占年接报警总数的0.2%。2.对于家暴警情能做到100%出警,多以调解处理在对市公安局、辖市区公安局调研经过中得知,对于接到的家庭暴力警情,公安机关能做到100%无条件出警,接警民警按规定尽快赶到现场,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接处警执法标准化管理手册(试行))中关于家庭纠纷的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置,并全程录音录像,在家庭暴力警情的处理中,大部分是情节较稍微的,多以调解处理,部分警情公安部门会建议当事人寻求妇联帮助。以溧阳市提供的数据
20、为例,2020年6月24日-2021年6月24日所接获的829起家庭暴力(含家庭纠纷)警情中,以调解处理的813起,到达立案标准查出的仅16起,其中构成刑事案件,以成心伤害罪移交检察机关的共2起。3.(家庭暴力告诫书)的知晓度和开具情况不一2021年7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妇女联合会四部门共同制定了(江苏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施行办法(试行)),2021年11月,常州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和市妇联,共同制定了(常州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施行办法(试行)),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学习。据统计,我市至今已发出112份家庭暴力告诫书,但是这个数量与家庭暴力
21、的报警数差距较大,且大多为口头告诫。当然,这与很多报警妇女本人的意愿也有关。另外,我们在调研中发现,各派出所对于家庭暴力告诫制度的规定知晓情况不一,有些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发出过家庭暴力告诫书,而部分派出所民警对此项制度还并不了解。(三)人民法院反家暴调研结果1.法院已在此类案件审理中尝试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所制定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初次引入了民事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2020年12月10日,天宁区法院少年庭就原告李某诉被告钱某离婚纠纷一案作出全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禁止被告钱某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自由或作出其他可能给原告的
22、身体、精神造成伤害的行为,且在实践中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将事后惩罚施暴者转变为事前保护受害者,开拓了国家公权利参与家庭暴力防治的新途径,是运用司法手段保护家暴受害方的一项尝试。随后,天宁区法院与区公安分局、区妇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在婚姻家庭纠纷中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施行意见),对适用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案件范围、申请和审查程序、效力及各单位的详细职责做了明确规定,对婚姻家庭类案件中涉及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规范。2.离婚诉讼中涉及家暴的数量较少且统计困难在针对基层法院与常州市中院调研经过中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并非独立案由,通常只在离婚诉讼中作为要求离婚或者要求
23、获得离婚损害赔偿的事由,而基层法院每年审理的离婚案件数量较多,平均每个基层法院年审理离婚案在300-400起左右,因而对于涉及家暴的离婚诉讼统计上存在一定困难,在访谈有关法官时得到的答复是离婚诉讼中以家暴为事由的案件数量不多,每个基层法院每年基本不超过10个。3.法院在此类案件中认定困难且操作未能统一在调研访谈中发现,法官对于涉家暴离婚案件普遍反映的问题在于证据认定困难,基于家暴而提起的离婚损害赔偿诉求,法院判决在实践中能够认定家暴并以此作为离婚事由的案件较少,且认定标准不一,判决因家暴而给予离婚损害赔偿的在实践中存在尺度不一的情况,但赔偿数额大多为数千元。4.法院已准备采取一些针对性措施在调
24、研经过中,调研组与市妇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了比拟充分的沟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特别重视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并在后续工作中拟采取一些针对性的措施,比方拟尝试在离婚诉讼中采取要素式审讯,将家庭暴力列为其中一个要素;拟在法院系统内部开展涉家庭暴力离婚案件的调研,从中总结经历并拟在我市法院层面对此类案件的审讯相对统一尺度。(四)家庭暴力庇护中心调研结果1.依托民政部门救助站成立,环境与设施较好2004年,我市反家庭暴力庇护中心依托民政局救护站,由市妇联和民政局共同成立。根据课题组实际走访,庇护所占据了救护站的整整一层楼面,可同时接待16位需要救助的人士。环境整洁,有空调、电视、婴儿床等配套设施,具备了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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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妇联 反家暴 调研 报告 _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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