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失地农民规模趋势与社会保障研究,社会保障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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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失地农民规模趋势与社会保障研究,社会保障论文 近年来,我们国家城镇化进程加快,雷山县焕然一新,无论是在城市相貌还是城市管理水平与城市功能上都进步很大,并且从综合实力上看,雷山县也进入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快速增长期,但在小城镇建设发展中还存在很多问题,这种问题已经开场影响雷山县的发展,成为部门关注与开展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现实情况为,被征地农民得到的补偿越来越少。随着经济的发展,如今的城镇非农建设用地的出让价格节节攀升,但是补偿给失地农民的金额却停滞不前,采用的补偿标准以及补偿办法还是多年前的标准,农民得到的补偿金额远远低于土地出让的价格。根据现有的社会保障制度,农民是不具备享受社会保
2、障的权利的,于是丧失土地的农民处于无保障、无工作以及无土地的状况。这就造成绝大多数农民不再愿意出让土地,进而影响了雷山县小城镇建设的深切进入开展。 一、雷山县基本情况介绍 雷山县位于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西南部,与凯里、台江、榕江、丹寨四县市相邻,总面积1 218. 5 平方千米。2020 年末总人口 15. 3 万人,华而不实,少数民族人口占 92. 32%。主要有苗族、汉族、侗族、水族四个民族,人口较多的少数民族有苗族、水族等。雷山县辖 4 个镇、4 个乡、1 个民族乡,包括丹江镇、西江镇、永乐镇、郎德镇、望丰乡、大塘乡、桃江乡、达地水族乡、方祥乡。华而不实丹江镇为县驻地,是雷山县政治
3、、经济、文化中心,也是 2020年贵州省小城镇建设中100 个示范点之一。丹江镇辖27 个行政村,5 个社区,共有 11 331 户 39 553 人( 华而不实农业人口25 947人、非农业人口 13 606 人) ,主要有苗族、汉族、侗族、水族四个民族。全镇面积138. 8 平方千米,耕地面积 10 688 亩,森林覆盖率达 55. 74%1。 二、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失地农民规模趋势 随着雷山县小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土地征用量也在不断的增加,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失地农民人数也在不断增长。雷山县丹江镇提供数据资料显示: 自土地承包到户以来,丹江镇因国家重点项目建设、城镇项目建设并且为县级以上人民
4、依法征用的土地( 主要为耕地) 共 3 482. 44 亩,所有征地牵涉23 个村委会,169 个村民小组,1 835 户,8 714人,占全镇总人口数( 39 553 人,2020 年数据) 的22. 03% 。2020 2021 年雷山县推进小城镇建设计划施行征地项目有红屯堡生态移民搬迁、响楼锑厂坡、陶尧城市主干道建设、高速公路、民中建设等几个大项目,共牵涉丹江镇7 个村,初步统计有 690 余户,2 500 余人,被征用耕地面积约1 000 亩。 三、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失地农民基本情况 ( 一) 失地农民的人口组成 丹江镇失地农民分布在其所辖 32 个村级单位中的 23 个村,牵涉农民人数
5、达 8 714 人,华而不实 16 60 周岁人群占 63. 2% ( 5 507 人) ,16 周岁下面不具有劳动能力且需要抚养与教育的占 21. 80%( 1 903 人) ,需要奉养的 60 周岁以上老人占 15%( 1 304 人) 。土地征收后,人均耕地面积缺乏 0 3亩的有 5 674 人,0. 3 0. 5 亩之间的有1 230 人,0. 5 亩以上的有 1 810 人。 笔者在实地采访调查中,主要走访了县城城区周围的东门、西门、响楼等最近几年征地面积较大的14 个村,以户为单位共发放调查问卷 600 份,回收567 份,有效调查问卷 539 份,被调查人的性别、年龄与文化程度分
6、布如表 3 1 所示。 从表 3 1 中看出,接受问卷调查的女性比男性多,调查样本女性比例为 61. 8%,男性比例为38. 4% 。67. 7% 的接受问卷调查者正处于劳动年龄段,以初中及下面文化程度为主; 43. 4% 的接受问卷调查者正处于 20 50 岁的年龄段,正是家庭负担较重的年龄段,同时 51 60 岁和 60 岁以上年龄段的人口数目最多,反映出失地后留守在家庭中的人员组成特点。 ( 二) 失地农民失地情况及其原因 在 539 份有效问卷中,失地面积 90% 以上的家庭有 238 户,占 46%,主要集中在东门村、西门村、响楼村等城区所在区域,甚至出现个别家庭土地征收率达 100
7、%,近年来退土还茶工程、教厂坝、羊场坝、广场等工程项目的施行也占用了大量的土地; 失地面积在 80% 90% 的家庭有 102 户,占19% ,主要位于近年城区扩张较多的区域,如水电村等; 失地面积在 60% 80% 的家庭有 70 户,占13% ,主要位于牵涉最近几年重大项目征地区域,如由于环城公路建设项目征地的羊排村,绿色食品加工厂项目征地的乌秀村等; 失地面积在 30% 60% 的家庭有 82 户,占 15% ,主要分布在郎当村等; 失地面积在 30% 下面的区域分布离县城城区较远,主要包括乌东村、猫猫河村等,有 47 户,占 8. 72% 。 以上数据与雷山县丹江镇提供数据资料显示一致
8、,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失地农民主要集中在丹江镇的东门、西门、响楼、乌秀、羊排、水电、郎当等 14 个村,有 1 246 户 5 571 人土地被征收,面积达 2 682. 44 亩,占原承包土地面积的 72. 19%。华而不实,已全部失地的有 568 户,仅西门、东门、响楼村就有 499 户。失地最为突出的东门、西门、响楼等三个村由于前几年退土还茶工程的施行和教厂坝、羊场坝、广场等建设的需要,这三个村失地农民达722 户,3 303 人,面积达 2 115. 6 亩,耕地面积严重锐减。当前,东门村全村仅剩耕地 86. 5 亩、西门村100 亩、响楼村 48. 2 亩,征用面积占各村承包总耕地面积
9、90%以上。全镇失地在 2 亩以上的农户就有近 1 100 户。 农民失地主要是由于最近几年城镇化建设以来大量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修建占用,同时还有退土还茶工程等政策性失地。主要包括下面三类: 一是公路建设失地,征用耕地 805. 66 亩,牵涉830 户,3 506 人,主要用于凯里至雷山二级公路的修建、县城环城公路、西出口公路、蒿芝坪公路建设等。二是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征用耕地 1 506. 78亩,失地家庭 416 户,2 065 人,主要牵涉县城中大街、民族文化广场、固鲁橡胶坝、县城污水处理厂、教厂坝、羊场坝、南门坝、绿色食品厂、消防器材厂、高位水池、学校的建设; 三是在 2004 年
10、施行的县城周边退土还茶工程中,东门、西门两村退土还茶286 户,1 100 人,退土面积共计 370 亩( 资料来源:雷山县丹江镇国土分局) 。 ( 三) 失地农民生活现在状况 征地前,农民的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 失地后,这一生活来源被切断,更多人转向其他工作,维持家庭生活。从表 3 2 中看出,农民失地后,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明显减少,从事个体经营和通过打工维持家庭经济收入的人群数目增加,同时占本地调查 23. 56% 的被调查家庭靠发放的社会保障资金生活。丧失了比拟稳定的收入来源,征地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大的影响。 从表 3 3 能够看出,征地后家庭人均年收入水平整体上呈现下降趋势,征地
11、前家庭人均年收入集中在 7 500 元 14 999 元的,占本地调查的65. 31% ,征地后家庭人均年收入主要集中在 5 000元 9 999 元的,占本地调查的 48. 80%。因而,征地改变了失地农民的家庭收入来源,改变了他们靠土地生存的生活方式,但是基本上并没有给失地农民带来家庭收入的增加,从整体看农民收入呈下降的趋势。 据问卷调查结果来看,失地农民根据经济情况能够分为三类。一是家庭条件较差的人群。这部分农民大部分是年龄偏大,且文化水平偏低,失去土地后难以找到适宜的工作,大多数人都留守在农村,仅仅依靠残留的一点土地生活,缺乏可靠的经济来源; 另外有的家庭还要承当下一代接受教育的重担以
12、及饱受疾病困扰,致使其成为经济压力较大的困难户。此类人群主要靠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解决基本生活,约占失地农民总数的 40%。二是家庭经济一般型。这部分人群的资金收入一般是依靠小买卖以及务工来获得。 很多有胆识的有志青年没有土地后将务工当作自个的人生追求,而其选择的地域往往是当地以及沿海城市,而岁数偏大的人则成为了城市居民菜篮子的提供者,尽管收入微薄,但是至少比拟可靠,能够为一家人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这部分人员约占失地农民总数 45%。三是家庭经济宽裕型的人群。他们大都集中在城中村( 东门、西门两村) ,这类人群主要靠做生意获得财富。所以他们本身就具有原始资本以及经营头脑,在
13、城镇化之初,这类人就嗅到了商机,开场从事商业,并放弃农耕。其实他们中的很多人在没有开场城镇化之前就是从事商业的,这就使得这类人能够通过城镇化获得利益,进而改善生活质量,成为宽裕家庭,这一人群大约占丧失土地总户数的 15%。 四、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失地农民社会保障情况 ( 一) 失地农民安置情况 在 539 户被调查家庭中,失地农民的安置方式以一次性货币补偿为主,占 75. 14% ( 405 户) ; 有12. 62% ( 68 户) 获得的重新择业安置,并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少部分已经布置了就业岗位; 也有部分以城镇居民身份领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 部分农户通过生态移民与退土还茶工程进行了移民安
14、置与农业生产安置,分别占 3. 34% ( 18 户) 和8. 91% ( 48 户) ; 以入股分红方式安置的农户在调查中没有发现。调查结果与雷山县社保局提供的全县整体情况基本一致,被征地农民以货币安置为主,部分通过办理农转非手续进行了重新择业安置,2020 年核实生态移民搬迁 23 户 600 人。 ( 二) 失地农民补偿情况 1. 补偿形式 当前雷山县采取的补偿方式以货币补偿为主,并辅以住房产权调换等形式。货币补偿是当前我们国家农村集体土地利用开发的主要形式。基本做法是: 由以及土地使用者根据使用土地可能带来的经济回报而向该土地的原有者提供一笔费用以进行补偿。这笔费用当前以一次性发放为主
15、要形式。本次调查中,有 460 户的土地补偿金就是采取了这种方式,占调查综述的87% ; 其他农民也是在这种方式的基础上辅以其他条件,如东门村在发放补偿金外,还为失地村民办理了农转非手续,并经过用地单位解决了部分村民的就业问题; 调查中没有发现实行分年发放的货币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能够使失地农民一次性获得大量资金,失地农民往往从眼前利益考虑,心理上比拟容易接受。产权调换是实际施行经过中采取的另外一种方式。通过以易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即被征收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产权,调换之后拥有调换房屋的产权。产权调换是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方式之一,其特点是以实物形态来具体表现出征收人对
16、被征收人的补偿。通常发生在被征收人不愿意获得补偿资金去市场购房的情况下,由征收人提供适宜的房屋对被征收人进行妥善安置。寓居房屋和非寓居房屋均可采用产权调换的方式方法,但排除了非公益事业房屋的附属物。产权调换尽管以实物形式具体表现出,本质上是根据等价交换的原则,由征收人按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对被征收人进行补偿,再由被征收人按市场价购买征收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与产权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差价结算。产权调换一般分为原地回迁和异地安置。雷山县在推进小城镇建设的同时,将土地征收与扶贫生态移民相结合,以产权调换的方式将农民安置到基础设施健全,产业配套合理的地区,为迁出农民提供致富路径和就业
17、岗位,通过异地安置解决扶贫与小城镇建设双重问题。如 2020 年雷山县推进的丹江镇红屯堡扶贫生态移民工程,对乌开、掌排村的村民进行了安置。 2. 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经过中,土地征收人对被征收人的补偿标准根据指导与市场接轨相结合进行。货币补偿安置标准按被征收房屋、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执行。如房屋补偿包括: 补偿原房屋本身价值,补偿为房屋征用而搬家、租房费用和补偿因而而致使原有的商业无法正常经营带来的损失。 产权调换按房屋面积和构造差异互相结算的方式进行调换。私房按应安置人数每人 50 平方米建筑面积进行统建房产权调换安置。商品房按实有建筑面积 1 1进行统建房产权调换安置; 房改房、集资房
18、由被征收人按 20 元/平方米补交土地出让金后,按实有建筑面积 1 1来安置和调换统建房产权。原房屋面积小于产权调换房屋的: 小于或等于10 平方米的,均价为 1500 元 / 平方米,由原房屋的持有者支付给房屋征用者。10 平方米以上部分,按市场评估价格,由被征收房屋业主补偿给征收单位。原房屋面积大于被补偿后的房屋的,补偿的时候要参照市场行情进行补偿。 3. 土地补偿金的使用情况 失地农民在获得一次性征地补偿时,生活条件在短期内都得到了改善,征地时间较短的农民由于还有积蓄,普遍反映征地后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征地时间较长或者已经将征地款用于其他消费的农民以为如今的生活不如征地前。由于消费意识的
19、不同,获得征地补偿金后,不同人群的使用处径也有所不同,如表 3 4 所示。结合调查人群分布情况,相对偏僻地区主要选择建房或维持生活,位于县城区域的主要用于建房或个体经营,也有部分人选择前往凯里买房或从事经营活动。 ( 三) 失地农民就业状况 据雷山县丹江镇提供的数据资料显示,丹江镇失地农民中劳动力约 3 007 人,占总人口的54% ,这些劳动力外出务工和个体经营占劳动力总数的 68%,仍然从事农业生产的占 25%,闲赋在家的占 7%。城中村和城周边村寨少数安置保洁员、协管员、保安员等。 在走访调查经过中,由于大部分家庭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接受调查者以家庭妇女、老人为主,因而被调查者以种植
20、业、养殖业和本地打零工者居多,同时也有部分受调查者从事个体经营或服务型行业。从受访家庭的人口总数来看,还是以外出务工为多数,也有在本地打零工或从事服务行业的失地农民。 失地农民为了生活不得不转向其他行业寻找新的工作时机。具有职业技能能够让他们具有一技之长,谋求技术性岗位,假如没有一技之长则只能从事以体力为主的工作。从表 3 5 能够看出,被调查人群中,无任何职业技能的人群占到了总调查人数的 40. 26%,而有技能且获得资格证书的人仅有 3. 71%。无职业技能人群主要集中在初中及下面文化程度,把握一定职业技能的人群只要集中在初中及以上人群,大部分是少部分经过技能培训或学习后在当地从事如饮食、
21、美发、维修、打字等服务性工作。 从就业情况来看,失地农民的就业出路偏窄,除了小部分从事原来的农业生产外,大部分选择了外出务工,只要极少部分选择学习职业技能或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从事技能类工作。如表 3 6 所示,失地农民在就业经过中碰到的困难主要集中在年龄偏大、缺乏职业技能和学历偏低等因素,这与现实情况是相符的,也是失地农民生活水平无法保障的主要原因。 失地农民由于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就业竞争力不强,生活出路有限,需要社会尤其是牵头从养老、医疗、就业等方面为被征地农民提供支持,保障其基本生活稳定。如表3 7 中数据显示,征地前大部分农民享受了各种形式的社会保障,华而不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普及率为
22、最高,到达 9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次之。征地后,部分农村办理农转非手续后享受了城镇基本社会保障项目,同时享受农村社会保障项目的人数也有提高,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人数有所降低。 据统计,2020 年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失地农民中落实最低生活保障享受城低保 904 户和农低保1 998 户,华而不实失地农民办理农低保的家庭为 873户,在新办理农转非手续的 942 人中有 125 人享受了城低保; 由于退土还茶工程,共有 1 100 人享受了城低保,1 619 人享受了农低保。 五、雷山县小城镇建设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失地农民生活困难,对征地后续保障工作
23、不满 雷山县提供的数据显示,在失地的 8 714 人中,未 能 纳 入 两 低 保 障 的 失 地 农 民 高 达48. 94% ,基本的生活费用无法保障。失地农民失去自个所属的集体土地只得到一次性的货币补偿,没有享遭到低保和就业安置,无经济来源,生活无保障。如县城周边退土还茶的群众在享受低保问题较为强烈,他们以为: 一是其菜地改为茶园是主导下的行为,且签订了相关补偿合同,即每月享受 80 元的城低保金( 原为 50 元) ,事实上不是享受城低保而是租用其土地的费用; 二是曾取消过退土还茶农户的城低保,但随之而来的是多人屡次的上访。 现行征地补偿均以货币补偿一次性征收完毕,部分被征地农民在建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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