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主席法治思想中立法原则的价值追求和制度建构,法理学论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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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习主席法治思想中立法原则的价值追求和制度建构,法理学论文摘 要: 法治思想是现代中华特点社会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开拓了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境界,为现代中华特点社会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与行动指南。这一思想内涵丰富、阐述深入,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先进性和引领性。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始终是法治思想的显着特征,良法善治是贯穿于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原则。以民为本、公平正义的立法原则,源于以民为本、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理念和伟大情怀。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是不断提高我们国家立法质量和效率的思想引领和制度建构的根本指南。法治思想构成了完好科学的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其深邃的战略思想,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立法理
2、论,必将有力引领和推动现代立法工作的发展。 本文关键词语: 法治思想; 立法原则; 以民为本; 公平正义; 良法善治; 制度建构; Abstract: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is an important component of China s socialist ideology in the new era. It has opened up a new horizon for the Sinicization of Marxist rule of law. and provides essential guidance for co
3、nstructing the rule of law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the new era.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is with rich connotation, profound exposition and distinct characteristics of the time. Good law and governance is an important principle through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The l
4、egislative principles of people-oriented and fairness and justice stem from his governance idea of people-oriented and supremacy of people s interests. Legislating scientifically, democratically and legally is the ideological guidance to continuously improve the quality and efficiency of China s leg
5、islation and the fundamental guideline for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There has been a complete scientific theoretical and institutional system for Xi Jinping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His profound strategic thought has greatly enriched China s legislative theory and effectively led and promoted
6、China s legislation. Keyword: Xi Jinping s Thought on the rule of law; legislative principles; people-oriented; fairness and justice; good law and governance;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的十八大以来,围绕治国理政、依法治国发表了一系列主要谈话,提出了很多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新战略,开拓了全面依法治国理论和实践的新境界。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并发表主要谈话指出
7、: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要全面贯彻落实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从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实际出发,围绕建设中华特点社会法治体系、建设社会法治国家的总目的,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以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坚定不移走中华特点社会法治道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当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当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这次会议初次提出并系统地阐述了法治思想,其 从历史和现实相贯穿、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入回答了现代为什么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如何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8、 。1 华而不实一个鲜明特征就是坚持不懈地推进立法先行。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建设中华特点社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 。2在其系列讲话和报告中深入阐释了现代中国立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构成了完好科学的理论体系和制度体系,其深邃的战略思想,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立法理论、有力地引领和推动了中国立法的发展。笔者将在全面学习法治思想的基础上,探析法治思想中立法原则的内涵及其特征。 一、法治思想中立法原则构成的历史脉络:继承与创新 中华特点社会政治制度之所以行得通、有生命力、有效率,就是由于它是从中国的社会土壤中生长起来的 。3立法是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 改革创新始终是鞭策我们在
9、改革开放中与时俱进的精神气力 4 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 。5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始终是法治思想的显着特征,这详细表如今:一方面,法治思想继承了列宁主义、思想、理论、 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当中的法学原理;另一方面,法治思想从现代中国国情、社会当代化建设和依法治国的实践出发,积极汲取、借鉴古今中外优秀法治思想,不断创新和发展中华特点社会法治理论。6 新中国立法走过了70多年的历程,固然经受挫折,但仍困难前行,从不完善走向逐步完善。每个时期的立法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指导下进行的,新中国立法的每一次重大变革都凝聚了中国人的智慧。十
10、分是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在实践中创新,在转化中创造,引领了中华特点社会法律制度的创新发展。 新中国成立之初,从1949年到1954年是新中国开创建立和稳固、经济恢复时期,也是摧毁旧法统、开创建立新法制的时期。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将摧毁旧法统、开创建立新法制作为一项法制原则规定下来,它确立了中国法制建设的基础和出发点,其精神一直是新中国法制建设的指导方针。这一时期从到地方立法速度相当之快,出现了新中国第一次立法高潮,对建立和稳固新的国家政权和国家秩序,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任务,发挥了重要作用。董必武同志在的八大报告中评价讲: 这时期还存在着
11、各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后改为行政委员会,它们在共同纲领的统一原则下,制定了很多单行法规。这些单行法规参差不齐,但是对当地当时各项工作的开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但由于废除旧法统与建设新法制未同步同频,主要依靠大量制定政策来管理与建设国家,构成了对政策的过度依靠。此时中国行政立法广泛存在,立法者缺乏经历体验,抱有试探性的心态,不求精细,临时性、暂时性的立法形式延续了相当长的时期。 1954年宪法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宪法起草小组的整个工作是在同志亲身领导和介入下进行的,制定1954年宪法的指导思想是过渡时期的总道路。同志在一届第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作的(关于中国宪法草案讲话的最后部分提出了 搞宪法是
12、搞科学 的着名论断。1954年宪法的制定意味着起临时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历史责任的终结,宪法成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之后以宪法为基础建立了统一的法律体系。1954年宪法的重要意义和价值,既表如今它所坚持的社会原则,又表现于它所坚持的民主原则和法制原则。然而,由于当时的社会环境,宪法的运行背离了其设计的轨道,宪法所确立的原则遭到全局性的毁坏。71957年至1977年,新中国的立法蒙受了重大挫折,跌入低谷,本来应当很好发展下去的新中国立法,同其他事业一样遭受了令人痛心的损失。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确立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的社会法制建设的基本方针,民主法
13、制建设提上日程,我们国家立法揭开了新的一页,从此中国的立法进入恢复、发展与完善的阶段。华而不实理论、 主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蕴含的中华特点社会法治理论为我们国家立法指明了方向,十分是的十五大提出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法治国家 的目的,并明确指出 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到2018年构成有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 ,中国的立法获得了重大的进展。2020年3月8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在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指出: 在领导下,经过各方面长期共同努力 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如期构成,社会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有法可依。这是
14、我们国家社会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中华特点社会制度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以宪法和法律的形式确立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是中华特点社会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创新实践的法制具体表现出、兴隆发达的法制保障。 对此,在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讲明中给予了充分的肯定:新中国成立以来十分是改革开放以来,经过长期努力,我们国家构成了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各方面总体上实现了有法可依,这是一个了不起的重大成就。他明确指出: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
15、,实践发展永无止境,立法工作也永无止境,完善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任务仍然很重。 此后,推动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成为摆在和国家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法治思想主要具体表现出在的十八大以来他的一系列报告、讲话、文章、批示、指示等重要文献中。这些报告、讲话、文章、批示、指示等凝练、丰富、深化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新概念、新范畴、新命题、新论断、新观点、新理念,构成了立意高远、内容丰富、体系完好、逻辑严谨、求真务实的新的立法和理论。8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关于法治建设的新思想新战略实现了从构成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到建设中华特点社会法治体系并构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的转变,从完善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到坚持
16、和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的转变,继承创新尽显华而不实。 形势在发展,时代在前进,法律体系必须随着时代和实践发展而不断发展 9 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我们认识真理、进行理论创新永无止境 。10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面简称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 把 建设中华特点社会法治体系,建设社会法治国家 确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的,开启了建设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的进程。2022年10月召开的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华特点社会制度推进国家治体系和治理能力当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面简称 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
17、 提出了坚持和完善中华特点社会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当代化的总体目的,华而不实明确指出要坚持和完善中华特点社会法治体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2020年10月召开的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的的建议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当代化国家新征程,并进一步提出: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华特点社会法律体系。2020年11月,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的 十一个坚持 ,构成了法治思想的主要内涵,即坚持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大众为主;坚持特色社会法治道路;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坚
18、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当代化;坚持建设中华特点社会法治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捉住领导这个 关键少数 。11这一切充分反映了中华特点社会法治发展的总体相貌与运行轨迹,进而表示清楚现代中国法治建设进入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现代中国的立法迈向了新的阶段。 二、法治思想中立法原则的价值追求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 12当代法治的核心要义是良法善治
19、。良法善治是贯穿法治思想的一个重要主题,它既是中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的智慧结晶,也是加快建设社会法治国家的基本价值追求。 善治是人们所等待的理想政治管理形式,是使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会管理经过,其本质特征在于它是与公民对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它使得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处于一种最佳的状态。13 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 。14法治是善治的基本要求。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对法治与善治的关系作了精湛的概括: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提出: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15在2020年11月召开的全面依法治国工
20、作会议上根据新形势、新目的十分强调:要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备风险、涉外法治等重要领域立法,健全国家治理急需的法律制度,知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妙生活需要的必备的法律制度,以良法善治保障新业态新形式健康发展。16 欲达善治,首先必须有良法,良法是善治的关键。良法善治思想源远流长。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曾经对法治的内涵作过经典的表述,他以为 法治应包含两重涵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定得良好的法律 。17西方式方法哲学基于对法治的不同理解和追求法治的多重性热情,提出了不同的法治形式和法治思想,华而不实有代表性的四种是:自然的
21、法治理想理想法治形式、合法性的法治形式本质法治形式、形式正义的法治形式形式法治形式以及全面正义的法治形式。至于何谓良法,众讲纷纭,但概括起来主要是从形式正义与本质正义两个途径来进行阐述,并赋予了时代和国情的要求。前者是形式正义法治的要求,良法必须是在形式上符合合法性和正当性的要求,这样的法律才可能是良好的法律。后者是本质正义法治的要求,其强调的良法应是社会良善价值的具体表现出,是公平、正义、民主、自由、人权、秩序、安全等价值观和价值标准的载体。良法乃形式正义与本质正义的统一体。 从中国的现实出发,强调在新的历史条件下, 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
22、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这些话是有道理的。我们要完善立法规划,突出立法重点,坚持立改废并举,提高立法科学化、民主化水平,提高法律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要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和程序,扩大公众有序介入,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使法律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更好协调利益关系,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 18 社会核心价值观是现代中国精神的集中具体表现出,凝结着全体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强化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发挥社会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开创建立、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
23、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 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道德才有可靠制度支撑。法律法规要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美德义行,立法、执法、司法都要具体表现出社会道德要求,都要把社会核心价值观贯穿华而不实,使社会法治成为良法善治。 19这些阐述清楚明晰表示出了国家治理当代化进程的良法善治愿景,深入反映了现代中国立法发展的内在要求。基于良法善治的立法阐述,集中表如今下面几个方面: 一以民为本 国以民为本,社稷亦为民而立 20 要坚持以大众为主。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切厚重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具体表现出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
24、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经过。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等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法治保障人民安身立命 。21始终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以大众为主的政治立场,并构成了一套完好的思想体系作为中华特点的社会法治的核心价值,具体表现出在的方针政策中,贯穿于社会法治国家建设的全经过。在立法方面,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 要遵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贯彻社会核心价值观,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这充分具体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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