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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新初中办学章程上新初中办学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施行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速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保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是一所农村初中;从属三台县教育局,校名为:上新乡初级中学校。第三条学校办学理念: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全面发展。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让每一个学生都能获得成功。第五条学校校训:以人为本,育人为先,团结进取,开拓创新。第六条学校校风:团结奋进,务实俭朴。第七条学校教风:严谨求索,律己育人。第八条学校学风:刻苦思变,进取守纪。
2、第九条校园精神:勤学好问,实践创新,求真务实,成就将来。第十条校园形象:创新发展,关爱育人。第十一条学校发展战略:科研促教,质量强校。第十二条治校方略:千方百计搞好民心工程,大力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求真务实抓好教研科研,谋求创新提升管理水平。第十三条学校管理思路:学校管理抓干部,学生管理抓班主任,教学管理抓课堂,队伍管理抓作风。第十四条学校工作方针:以“三个代表主要six为指导,以“稳定、安全、质量、发展总揽学校工作全局。围绕“教育观念要有新转变,学校管理要有新举措,校园相貌要有新变化,教育质量要上新台阶的工作思路,以强化内部管理为主线,以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教研科研为先导,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
3、心,以做大做强学校为奋斗目的,为进一步提升学校的竞争力和办学档次而努力。第十五条学校工作目的:科研领先,特色鲜明,质量优等,校风优良,环境优美,争创人民满意学校、争当人民满意老师。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十六条根据三台县编办的编制规定,设校长一名;副校长一名,教诲主任一名;德育、安办主任各一名。各自根据“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履行规定职责。第十七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老师聘任制。校长是学校的行政总负责人,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依法对学校施行行政管理,对上级部门负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第十八条学校校长职责:一贯彻执行-和国家教育方针和各项政策、法令,并结合学校实际,制
4、定学年或学期工作计划,组织人力、物力、财力,认真施行,并把施行情况总结上报。二通过教代会制定各项学校管理制度,力求人人有章可循,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运行,实现学校管理目的。配合学校支部做好-务工作。三领导学校教学、思想-教育和体育卫生工作,积极领导并介入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加强校本管理理念。坚定不移地以德育为首,育人为本,合理安排全面工作,组织成立校考评组,对合格人员进行德、能、勤、绩、廉的考核工作,积极推行人事制度改革。四领导学校财务、总务、后勤工作,切实做到为教育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改善师生员工学习生活条件,明细财务工作。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推行校务公开。五积极开源节流,催促后勤人员管理好
5、校产、校具及各类财务,坚持节俭办学的方针,抓好勤工俭学工作,努力做到增收节支,合理使用经费,努力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效益。六组织教职工学习政治、文化和教育理论,积极汲取教育新信息,逐步提高教职工的思想、文化和业务素质。七指导、帮助学校团队工作,关心和支持教育工会和民主-派等群众组织,开展活动,注意发挥这些组织的作用。八推行各项学校管理改革措施,负责校产开发,探索学校发展新路,履行法人义务,承当法律责任。指导学校综合治理,积极构建安全、文明、和谐、平安校园。第十九条学校校长有下列权利:一重大事务决定权。在综合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校长对学校的重大行政事务有最后决定权。二财务基建审批权。在服从上级
6、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划和管理的前提下,决定学校内部的布局、基建。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筹集、管理和使用学校行政经费。学校财务在校长领导下实行一支笔审批制。第二十条学校教诲主任人选由校长提名,全体老师评议,报教育局备案。学校行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详细方面的工作。第二十一条学校-小组的职能:积极发挥其在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组织教学经过中的核心、监督和保证作用,除完成好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外,在学校的任务主要包括:一建立-组织统一领导的-、政、工、团,队齐抓共管的思想-工作体制,充分发挥-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加强学校干部的培养教育管理和监督。三对学校发展规划、重大的改革方案和工作安排涉及方
7、向、政策、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认真讨论,介入决策。四支持校长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学校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各项任务的完成。第二十二条教代会制度是学校依靠教职工民主管理学校的基本制度和基本形式。第二十三条教代会行使的职权:一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讨论审议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等重大问题,提出建议。二评议监督学校的领导干部。有权建议校长或上级主管部门对教职工予以记功、晋升或处分、免职,积极探索用人制度改革。三审议学校岗位责任制方案和考核方案、赏罚条例及各项制度。第二十四条教代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第二十五条教代会每届任期三年,每年召开两次全体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需要可临时召
8、开全体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由工会委员会负责。第二十六条学校建立治保制度和群众性民调组织。第二十七条学校自觉接受物价、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主动接受社会有关方面的监督。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二十八条学校坚持德育为首、育人为本,以“五爱、“三观教育为核心,以行为规范养成教育为重点,精心设计德育活动,倡导“主体性德育观,切实抓好德育常规,抓实德育细节工作,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强化德育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责任。构建学校德育工作校长亲身抓,德办主任主要抓,德办、团队详细抓,教研组、班主任与全体教职工共同抓的工作格局。二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班主任工作的责任感和班主任业务水平。班主任担负着班集
9、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挥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各学科教学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的桥梁和纽带等重要责任。三以课堂为主阵地,各学科课程有机浸透德育教育。四认真贯彻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强化学校管理,加强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五大力宣传学生中的好人好事,为学生树立可亲、可信、可敬、可学的典范,加强学生自己教育和自己管理的能力。六主动与社会、家庭积极配合,办妥家长学校,建立以班级为点、家庭为面、社会为体的“三位一体立体教育形式。第二十九条学校贯彻施行(国旗法),每周一早晨全体师生集中,举行规范化升旗仪式,接受爱国-教育。第三
10、十条学校根据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计划和新课程标准,根据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来管理教学。第三十一条坚持教学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育观念,采用当代化教育手段,提高教育质量。第三十二条老师课堂教学要切实贯彻“绿色课堂理念,努力做到“面向全体、培养兴趣、养好习惯、训练思维、强化四基。第三十三条严格执行学校总课程表和作息时间表,任何班级和老师都不得擅自停课和调课。第三十四条教材、学习资料统一管理,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学生推销征订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负担。第三十五条加强教学“六认真工作和教研和科研工作,认真开展讲课活动,优化课堂教学,组织老师积极参加教学改革和教育科研。第三十六条改革考试制度
11、。严格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组织各科考试及考察工作。第三十七条学校全面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第三十八条进一步加强学生评价方式的改革和素质教育的评价。第三十九条学校根据(体育工作条例)和(卫生工作条例)开展体育和卫生工作。组织学生定期开展劳动教育,社会实践和课外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第四十条学校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不得利用寒暑假、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或从事有偿家教,不得以任何理由歧视学生。第四十一条加强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对转学、升学、借读、复学等严格手续程序,严肃招生、毕业证颁发、学生档案管理等纪律。第四十二条教诲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注重发
12、挥当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作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归档。第四章总务后勤管理第四十三条总务后勤工作必须坚持为教育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教研科研服务,为全体师生服务的原则,强化服务意识,主动、热情、优质、高效、超前做好服务工作。第四十四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严守财经纪律,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第四十五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坚持节省、规范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学校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经费安排意见,申请经费支持。第四十六条学校根据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实行“一费制,坚持“三公开。第四十七条加强校舍、校产物业管理,
13、严防公物流失和浪费,学校校产按有关规定管理。发现危房,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第四十八条在不影响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下,坚持勤工俭学,利润主要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提高教职工的福利待遇。第四十九条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定期举办卫生常识讲座,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防病知识,预防传染病及食物中毒;要建立应急处置预案,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报告。第五十条强化师生法制安全教育,树立法制观念,提高师生自己保护能力;组织学生外出活动,要切实做好安全教育,制定安全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保证师生安全;班级或年级外出要经学校审批并报教育局批准,学校组织外出
14、要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并由一名校领导带队。第五十一条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切实搞好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管理等工作。第五十二条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管理体制,做好各种档案资料的采集和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第五十三条建立健全财务制度。经费开支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主管部门审查和监督。第五章环境管理第五十四条全体老师应齐心协力努力创立文明健康、向上、和谐的育人环境。第五十五条严格校园环境管理。要创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气氛,内容要丰富、形式要多样。教室里的板报和学校的宣传栏要及时出刊,定期更换。第五十六条全体老师要加强道德修养,努力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团结向上、文明协调的工作和生活环境。认真自理好家庭关系,
15、奉养父母,尊敬老人,重视对子女的教育。邻居之间互相谅解,互相帮助,和睦共处,处处为学生做好典范。第五十七条学校从实际情况出发,对校园建设作整体规划,努力创设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和美化的文明校园。第五十八条建立健全卫生包干和督查评选制度,配备必要的设施,努力创立卫生、整洁的工作学习环境,做到墙壁无污迹、地面无果壳,纸屑、烟蒂、痰迹。第五十九条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洁,窗明几净,各类物品摆放整洁。外来车辆进出校门和停放,必须执行有关规定。严禁流动商贩进入校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校内摆摊设点。学校门前不得设有台球、电子游戏机、录相厅等影响学校工作的娱乐场所。第六十条后
16、勤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防电、防毒,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确保学校安全无事故。第六章教职员工管理第六十一条学校的教职员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依法保护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第六十二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制、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制,老师必须履行聘约,执行学校教育教学和各项工作计划,完成教育教学各项工作任务。第六十三条学校老师享有(老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履行(老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敬业爱岗,遵循教育规律,服从校长领导,勤恳工作。第六十四条严肃工作纪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穿着整洁,举止文雅,谈吐文明,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第六
17、十五条学校保障教职员工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待遇,逐步改善教职员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第六十六条老师应具备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和良好师德,自觉做到不讲教育忌语、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擅自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商品、不搞有偿家教、不接受家长的吃请,不介入黄赌毒及一切封建迷信活动。第六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老师资格证制度及老师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制度,鼓励老师在职进修或接受其它方式的培训。第六十八条对获得教育教学成果和对学校作出重大奉献的教职员工,予以表彰奖励。第六十九条对违背(老师法)和(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违背学校(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工作中产生错误的教职员工,予以依法教育、批评和处
18、分,如有不服,能够按有关规定提出申述。第七章学生管理第七十条学生享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利。学生干部实行定期轮换,使每个学生的组织能力都得到锻炼与提高。第七十一条对获得优秀成绩和对学校作出重大奉献的学生给予表彰与奖励。第七十二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手拉手献爱心等活动形式提供赞助,施行“留守孩子关爱工程。第七十三条学生有下列权利:(一)介入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老师工作。(二)接受平等教育。对教育者赏罚不公正,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述。(三)参加学校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四)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第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
19、业证书。(五)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它权利。第七十四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二)规范行为,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关心班集体,构成良好的思想品德。(三)勤奋刻苦,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四)维护学校声誉,为校争光。第七十五条学校对违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违背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学生依法予以教育、批评和处罚;学生以为合法权益遭到学校侵犯和对处罚不服,可向学校提出申述。第七十六条学校对在校学生安全负责。对于超出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允许范围而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由学生本人承当。第八章附则第七十七条本章程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教育局备案。本章程的修订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三台县教育局备案。第七十八条学校根据本章程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原定有关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修订;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第七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三台县上新乡初级中学校。第八十条本章程已经2020年3月1日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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