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尔对实现“个性自由”的探究,法哲学论文.docx
《密尔对实现“个性自由”的探究,法哲学论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密尔对实现“个性自由”的探究,法哲学论文.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密尔对实现“个性自由的探究,法哲学论文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引言】【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 密尔对实现“个性自由 的探究【结束语/以下为参考文献】 五、密尔对实现 个性自由 的探究 个性自由在密尔(论自由一书中处于核心导向的地位,是思想和言论自由的前提,又是人类幸福的需要,因而,个性自由在密尔看来是人类社会发展中一种不可或缺的自由。然而在个人与社会经常的矛盾和冲突之中,怎样实现人的个性自由,密尔进行了较系统的论证。密尔实现 个性自由 的第一步在于划定个人与社会之间的界线,进而使其个性在得到充分发展的同时,又推进社会的进步。 一社会干涉的正当性。 在(论自由的第四
2、章一开场密尔就声称,个人统治自个的主权又以什么为正当的限制呢?社会的权威又在哪里开端呢?人类生活中有多少应当派归个性,有多少应当派归社会呢? 既然 个性自由 的实现会遭到社会风俗和社会舆论的阻碍,那么,防御社会的不正当干涉是实现 个性自由 的重要保证。密尔在他的着作中明确地区分了社会权利与个人权利的范围,社会与个人的关系也是他的主要讨论对象, 凡主要关涉在个人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个性,凡主要关涉在社会的那部分生活应当属于社会。 密尔在这里阐述的个人自由是伯林所讲的 消极自由 ,也就是讲,个人的行为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只要个人的行为没有损害别人的利益。但是,当个人的行为损害社会利益的时候,个人就
3、应该对自个的行为向社会负责。问题的核心在于,一个人在社会中生活,排除笛福笔下的鲁滨孙,其行为活动不可避免的与社会发生联络,每个人的行为有意识或者无意识地将影响到他身边的人,即使是一个人放弃自个生命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似乎是个人自由的领域,然而,即使是素不相识的人都有阻止你投湖自尽的自由,这不是由于你的行为阻碍了救你的人的利益,而是你的行为关系着父母,妻子,儿女,亲戚,朋友。 假如是这样,社会对个人行为干涉的正当性在哪里呢?这不是一件简单地事情,它牵涉到社会权利的哪些类型有资格干涉个人自由?怎样干涉以及干涉的程度?这些问题随着个性自由越来越重要而越发遭到重视。这不仅仅仅是一场关于个性自由和社会权威
4、的斗争,也是一场个人独立和集体意志之间的博弈,更是关于社会的 一致性 和 差异性 之间的较量。 密尔对个人与社会之间应是什么样的关系有着他自个的见解。首先我们不得不成认一个明显的社会现实: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享受着社会为个人提供生活上最基本的条件,个人对社会就应该有一种感恩。同时,每个人对社会上的其别人相互互不损害,人们都共同遵循社会的某种行为规则,这些道理或者被法律明确的规定,或者被每一个人默示。假如社会中的个人有意躲避这些本该属于他的责任,社会有理由去强迫执行。 为此,密尔提出了一个原则: 这条原则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个别地或者集体地对华而不实任何社会成员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唯一的目的
5、只是自我防卫。 密尔告诉我们,社会权利干涉个性自由的唯一正当理由是:个性已经或即将造成对别人的伤害。密尔最后阐述道: 总之,一个人的行为的任何部分一到有害地影响到别人的利益的时候,社会就对他有了裁判权。 个性自由和社会权威的各自范围既已明确,社会权利就不能够再以任何借口对个性自由发号施令,哪怕是以一种仁慈的态度。从此以后,个人在私人事务中完全拥有主权,根据上面的原则,个性自由能够不受任何约束的发展。 然而,个性自由和社会干涉之间并没有真正的对立。主张个人的自由,个性的充分发展,并不能否认社会的职能。所以,在处理社会权威和个性自由的关系问题上,我们应该培养这样的一个观念,个性自由虽然重要,但是我
6、们不能否认其他元素的重要性,比方社会,集体,传统等等。 二明确公权和私权的边界。 个性自由面对的最大压力就是公权的干涉。在西方的政治哲学中,对个人自由 有积极自由 和 消极自由 之讲,密尔主张的是 消极自由 ,即只要不干涉我的行为,我就是自由的。反之,我的行为没有个别人带来损害,我就是自由的。 不同生活方式的价值应当予以实践的证明,只要有人以为宜于一试。 密尔指出,当人的行为只关乎自个的利益时,人的个性必须遭到保卫,每个人有权利使得自个的个性得到充分的展现。然而,密尔的 个性自由 并不是无限制的。在回答怎样更好的实现个性自由的问题上,我们应该明确政治权利和个人权利的边界问题,只要明确了公权利和
7、个人权利各自的范围,个性才有活动的领地,个性自由才有发展的空间。能够讲,明确公权和私权的边界是实现密尔 个性自由 的重要步骤。 然而,对于国家权利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笔者很难做出一个定论,对这两者的关系,法国哲学家贡斯当分析了它们在古代社会中的情形,他以为, 在古希腊城邦政治时期,城邦公民的自由与权利是一种集体性质的自由,个人的权利完全淹没在城邦权利之中,个人自由必须以集体自由为前提。 也就是讲,在古希腊时期,个人权利完全依附于国家权利,个人的私权隐藏于公权的背后,甚至,在古希腊人的头脑中,集体的权利和城邦的权利才是最高的个人利益,个人的自由以城邦的自由为前提。贡斯当的见解在意大利作家莫米利
8、亚诺那里获得更具体的讲明,他在(古代世界的自由与和平中讲道: 古代自由的基础在于通过直接介入城邦管理而统治城邦的权利。 莫米利亚诺的意思是,在古代人的自由观念里面,他们对个人权利一无所知或者讲知之甚少。 在人们的生活方面,每个人被国家控制,作为一个国家的公民,个人能够决定的事物都是国家重大问题,比方战争与和平问题,公民也有资格评判的行为和控制国家的整体行动,然而他们只能讲是国家的臣民,由于他们只是简单地使自个的行为服从国家的准则。他们在公共事务方面是当然的主权者,却在私人事务方面是十足的奴隶。这与当代自由观念是相违犯的,在当代的自由观念中,个人自由占据重要位置,政治哲学家们对个人的主体性的强调
9、远甚于集体权利和国家权利。尤其是在近代启蒙思想阶段,个人主义的兴盛完全掩盖了集体主义原则,这对于古希腊罗马人来讲是难于接受的。 到了近代,为了明确公权和私权的边界问题,近代诸多出色的思想家做了很多努力,他们一致以为,首要问题是对国家权利的限制,在这个问题上,贡斯当也有相当精彩的论证,在他看来,个人自由的实现具体表现出在政治体制的布置上,也就是对权利的限制模型上。这里,贡斯当的阐述更为明确和直接, 一个既不受约束,也无人能控制的议会,是一切权利中最为盲目运作的权利,其后果是无法预见的。 贡斯当十分提醒人们注意议会立法权的扩张,换句话就是法律的扩张 议会倾向于毫无节制的扩大法律的数量,这本身就是一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文化交流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