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04年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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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04 年第一号年第一号)基 金 管 理 人:国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管 理 人:国 泰 基 金 管 理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基 金 托 管 人:上 海 浦 东 发 展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重 要 提 示重 要 提 示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是对原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投 资人 投 资 本系 列基 金除 应 仔 细阅 读 原 国 泰 金 龙系 列 证 券 投资基金招募 说
2、 明 书 外,还应 阅读 国 泰 金 龙系 列 证 券投 资 基 金更 新 招 募 说明书。基金管 理 人 保证 更 新 后的 招募 说明 书 摘 要的 内 容 真实、准 确。更 新 后 的招募说明书 摘 要 已经 中 国 证监 会审 核同 意,但中 国 证 监会 对 本 系列 基 金 作 出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本系列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系列基金没有风险。基金管 理 人 承诺 以 诚 实信 用、勤勉 尽 责 的原 则 管 理和 运 用 基金 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 一 定 盈利,也 不保 证最 低收 益。投资 有 风 险,基 金 的过 往 业 绩 并不代表其
3、未来表现。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04 年 6 月 30 日,本系列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04 年 7 月 13 日复核了更新后的招募说明书摘要。国 泰 金 龙 系 列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产 品 概 要国 泰 金 龙 系 列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产 品 概 要 基金名 称基金名 称: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 码基金代 码: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020002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020003 基金成 立 日 期基金成 立 日 期:2003 年 12 月 5 日 基金 类 型基金 类 型: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 存 续 期基
4、金 存 续 期:不定期 收益 分 配收益 分 配: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系列基金各基金收益每年至少分配一次;基金持有人可以选择取得现金或将所获红利再投资于本系列基金。申购费 率申购费 率:国泰金龙债券基金:5 万以下 1%;5 万(含)100 万 0.8%;100 万以上(含)0.6%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100 万以下 1.2%100 万以上(含)1%赎 回费 率赎 回费 率:国 泰 金龙 债 券 基金 和 国 泰金 龙 行 业精 选 基 金赎 回 费 率相 同:基金持有人在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时,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期未满 2 年的,赎回费率为 0.2%;持有期超过 2 年(含
5、)的,赎回费率为 0。从 2004 年7 月 1 日起,依照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本基金赎回费的 75作为手续费扣除,余额 25归入基金资产。转换 费率:转换 费率:基金持有人持有的国泰金龙行业精选基金转换为国泰金龙债券基金时,免 收 基 金转 换 费。基 金 持 有人 持 有 的国 泰 金 龙债 券 基 金转 换 为 国 泰金龙行业精 选 基 金时,持 有期 超 过 90日(含)的,免 收基 金 转 换费;持 有 期小于90日,基金持有人需支付基金转换金额0.3%的基金转换费。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代销机构每次认购任一基金的最低申购金额
6、为1000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 直销 机 构 首次 申 购 各基 金 的 合计 最 低 金额 为 10万元(含 申 购费),已在任一直销机构有认购本系列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追加申购任一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000元;基金 持 有 人 在 销 售 机 构 赎 回 时,若 在 销 售 机 构(网 点)保 留 的 任 一基金基金单位余额不低于 1000 份,则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 份基金单位;若余额低于 1000 份,则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基金 发 起 人基金 发 起 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 管 理 人基金 管 理 人:国泰基金管理
7、有限公司 基金 托 管 人基金 托 管 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 登 记 人注册 登 记 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销 售机 构销 售机 构:国 泰 基金 管 理 有限 公 司 上海、北 京直 销 中 心,上 海 浦东 发 展银行、交通 银 行、国 泰 君 安证 券股 份有 限 公 司、金 通 证券 股 份 有限 公 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 份 有 限公 司、招商 证券 股份 有 限 公司、国 信证 券 有 限责 任 公 司、天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 2004 年 5 月 10 日起,招商银行
8、股份有限公司代理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业务。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 2004 年 5 月 27 日起,办理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的代销业务。上述内 容 仅 为 基 金 产 品 摘 要,详 细 资 料 以 更 新 后 的 招 募 说 明 书 正 文所载的内容为准。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正文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正文 第一部分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概况 第一部分 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概况 一、基金的基本情况及基金契约 (一)基金名称: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 (二)基金类型: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 金 的 设立 及 其 依据:本 系列
9、基 金 由基 金 发 起人 依 照 暂 行 办 法及其实施准则、试点办法等有关法规以及基金契约设立,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3114 号文批准发起设立。自 2004 年 6 月 1 日起,本基金招募说明 书 同 时适 用 中华 人 民 共和 国 证 券投 资 基 金法 及 其相 关 配 套 法规之规定,若 本 基金 招 募 说明 书 内 容存 在 与 该法 冲 突 之处 的,应以 该 法 规 定为准。届时 如 果 该法 和 或其 他 法 律、法 规 或本 基 金 招募 说 明 书要 求 对 前 述变更和调整进行公告的,还应进行公告。(四)基金存续期限:不定期(五)基金的组成:本系列基金由
10、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国泰金龙债券基金”)、国 泰金龙 行 业 精选证 券 投资 基 金(“国 泰 金 龙行 业 精 选基 金”)两个基金组成。(六)基金成立日期:2003 年 12 月 5 日 (七)基 金 契约 :基金 契 约 是 约 定 基 金 契 约 当 事 人之 间 基 本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契约当事人包括基金发起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 基 金 持有 人。基金 投 资 者自 取 得 依 基 金 契约 所 发行 的 基 金 单位之日起,即 成 为基 金 持 有人,其 取得 和 持 有基 金 单 位的 行 为 本身 即 表 明 其对基金契 约 的承 认 和 接受,并 按
11、照 证 券投 资 基 金法 、基金 契 约 及其他有关规 定 享 有权 利、承担 义务。基 金 投 资者 欲 了 解基 金 持 有人 的 权 利 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国泰金龙系列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八)基金产品说明 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概要)国泰金龙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概要)投资理念 价格终将反映价值 投资目标 在保证投资组合低风险和高流动性的前提下,追求较高的当期收入和总回报,力求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开放式债券基金,投资范围限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的各种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和一级市场股票。债券品种主要指国债、金融债、平均 AA 级以上的企业债、可转换债,以及
12、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一级市场股票指网上申购的新股 投资策略 以长期利率趋势分析为基础,结合中短期的经济周期、宏观政策方向及收益率曲线分析,通过债券置换和收益率曲线配置等方法,实施积极的债券投资管理。新股投资仅限于网上申购,上市首日全部卖出 投资组合 投资于债券品种(国债、金融债、平均 AA 级以上的企业债、可转换债)的总比例不低于基金总资产的 70%;投资于国债的比例不低于资产净值 20%;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不能超过资产净值的 20%债券配置方法 本基金以长期利率预期为基础确定期限结构;以收益率曲线分析为基础确定收益率曲线配置;以相对利差和流动性分析为基础确定类属配置;结合信
13、用风险及流动性管理技术降低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 选券标准 综合考虑修正久期、到期收益率、信用等级及流动性等指标 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信全债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品种 主要风险指标 组合修正久期、风险贡献、信用评级、买卖价差及信用风险资产比例 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概要)国泰金龙行业精选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概要)投资理念 价格终将反映价值 投资目标 有效把握我国行业的发展趋势,精心选择具有良好行业背景的成长性企业,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投资于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本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
14、具。保持组合中股票投资比例不高于基金总资产的 75%,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 20%,其余为现金。其中投资重点是预期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优势行业中的成长性上市公司,这部分投资比例将不低于本基金股票资产的 80%投资策略 本基金采取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资产配置有效规避资本市场的系统性风险,通过行业精选,确定拟投资的优势行业及相应比例,通过个股选择,挖掘具有突出成长潜力且被当前市场低估的上市公司 资产配置 通过对宏观经济环境、证券市场走势的分析,预测未来一段时间内固定收益市场、股票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风险与收益水平,借助风险收益规划模型,得到一定阶段股票、债券和现金资产的配置方案 行业
15、选择与配置 通过行业超额收益潜力评估模型,精选未来一段时间内具有良好发展态势并具有超额收益潜力的优势行业;在确保基金资产流动性的情况下,将本基金投资于股票的资产不低于 80%比例配置在所精选的优势行业中个股选择 对优势行业中的优势企业运用成长企业相对定价模型进行相对价值评估,重点选择被相对价值低估的上市公司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 A 股指数和深圳 A 股指数的总市值加权平均,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上证国债指数 基金整体业绩比较基准=75%上证A股指数和深圳A股指数的总市值加权平均+25%上证国债指数 风险收益特征 承担中等风险,获取相对超额回报 二、基金风
16、险揭示 投资于本系列基金的主要风险:1、市场风险 基金主要投资于证券市场,而证券市场价格因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 交 易 制度 等 各 种因 素的 影响 而 产 生波 动,从而 导 致 基金 收 益 水 平发生变化,主 要 存在 政 策 风险、经 济周 期 风 险、利 率 风险、产 业风 险、国 际竞争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等。2、管理风险 (1)在 基 金 管 理 运 作 过 程 中,管 理 人 的 知 识、经 验、判 断、决 策、技能等会影响 其 对 信息 的 占 有和 对 经 济形 势、证券 价 格 走势 的 判 断,从 而 影 响基金收益水平。因此,本系列基金可
17、能因为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管理水平、管理手段和管理技术等因素而影响收益水平;(2)由 于 基 金 管 理 人 管 理 的 基 金 超 过 一 只,因 此 本 系 列 基 金 在 进行 具体投资操作 时 可 能会 受 到 其他 基 金 投资 所 带 来的 影 响,尽 管 基 金管 理 人 内 部有严格的交 易 规 则来 避 免 不同 基 金 投资 的 利 益冲 突,但无 法 保 证完 全 避 免 该影响的产生;(3)本 系 列 基 金 是 开 放 式 基 金,基 金 规 模 将 随 着 投 资 者 对 基 金 单位 的申购、赎回 与 转 换而 不 断 变化,尽 管基 金 管 理人 保 持 一定
18、的 现 金或 现 金 等 价物储备,但 若 是 由于 投 资 者的 连 续 大量 赎 回 或转 换 而 导致 基 金 管理 人 被 迫 抛售股票以应付基金赎回或转换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影响。3、操作或技术风险 在开放式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 而 影 响交 易 的 正常 进 行 或者 导 致 投资 者 的 利益 受 到 影响。这 种 技术风险可能 来 自 基金 管 理 公司、注 册登 记 机 构、销 售 机构、证 券交 易 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等。4、流动性风险 中国的证券市场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在某些情况下股票品种的流动性不是很通畅,
19、由 此可 能 影 响到 基 金 投资 品 种 的日 常 交 易及 基 金 的申 购 赎 回。尽管本系列 基 金 管理 人 将 通过 投 资 组合 的 调 整来 减 少 该风 险,但不 能 保 证 完全避免。5、基金转换风险 本系列基金中的任一基金终止,都会导致投资者不能从其他基金转换至该基金,从 而 给 转换 行 为 带来 限 制。在 市 场 急剧 波 动 的情 况 下,若 干 基 金 可能面临巨额转换的压力,从而使某些转换申请无法执行。6、其他风险 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的运行,可能导致基金资产的损失,影响基金收益水平,从而带来风险。三、基金的申购与赎回 (
20、一)申购与赎回的对象 投 资 者 的 申 购 与 赎 回 等 交 易 行 为 只 能 针 对 本 系 列 基 金 旗 下 某 一 只 或 几只具体的基金,不指定基金的交易申请不予受理。(二)基金投资者范围 中 华 人 民共 和 国 境内 的 个 人投 资 者、机 构 投 资者 和 合 格境 外 机 构投 资者(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证券投资基金者除外)。(三)申购与赎回办理的场所 1、基 金 管 理 人 的 直 销 机 构 目 前 分 别 设 在 上 海 和 北 京 两 地(联 系 方 式 附后)。2、基金管理人委托的代销机构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 有 限 公司、金
21、 通证 券 股 份有 限 公 司、海 通 证券 股 份 有限 公 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 份 有 限公 司、国信 证 券 有限 责 任 公司、天 同证 券 有 限责 任 公 司、中国民生银 行 股 份有 限 公 司、招 商 银行 股 份 有限 公 司、中 国 银 河证 券 有 限 责任公司。本系 列 基 金 管 理 人 将 适 时 增 加 或 调 整 直 销 机 构 和 代 销 机 构,并 将 及时予以公告。(四)申购与赎回办理的时间 本系 列 基 金 办 理 申 购 与 赎 回 的 基 金 开 放 日 为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22、所 和 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业务办理时间为每个基金开放日的 9:30-15:00。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业务办理时间。(五)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投资者申购或赎回的基金单位是本系列基金旗下各基金的基金单位;2、“未知价”原则,即本系列基金的申购、赎回价格以受理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单位资产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3、“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4、当日的申购和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前撤销;5、基 金 管 理 人 根 据 基 金 运 作 实 际 情 况 在 不 损 害 基 金 持 有 人 权 益 的前 提下可更改上述原则。基金管
23、理人最迟须于新规则开始实施日前 3 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告。(六)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提出 基金投资者须按基金销售机构规定的手续,在开放日的业务办理时间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投资人申购任一基金,须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备足申购资金。投资人提交赎回申请时,其在销售机构(网点)必须有足够的基金单位余额。2、申购与赎回申请的确认 T日 规 定 时间 受 理 的 申 请。正 常 情 况 下 投 资 者 可 在 T 2 日到 其 办 理 业务的销售机构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88-688 跨区域免长途费 、021-68674688)或 登 录 国 泰 基
24、 金 网 站(http:/)查 询确认情况。3、申购与赎回申请的款项支付 申购采用全额交款方式,投资者申购申请被销售机构受理后,销售机构负责将投资者申购款项全额扣减。投资者赎回申请成交后,基金管理人应指示基金托管人按有关规定将赎回款项自 T 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划往赎回人银行账户。在发生巨额赎回时,款项的支付办法按基金契约及本招募说明书有关规定处理。(七)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 资 者(包 括 个 人 和 机 构 投 资 者)在 代 销 机 构 每 次 认 购 任 一 基金 的最低申购金额为 1000 元(含申购费);投资者(包括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首次申购各系列基金的合计最低金
25、额为 10 万元(含申购费),已在任 一 直 销 机 构 有 认 购 本 系 列 基 金 记 录 的 投 资 者 不 受 首 次 申 购 最 低 金 额 的 限制,追加申购任一基金的最低金额为 5000 元;2、基 金持 有 人 在销 售 机 构赎 回 时,若 在 销 售机 构(网点)保 留的 任 一基金基金单位余额不低于 1000 份,则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00 份基金单位;若余额低于 1000 份,则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3、基 金 管 理 人 根 据 基 金 运 作 情 况 在 不 损 害 基 金 持 有 人 权 益 的 前 提下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限制进行调整,最迟在调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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